#yuzu扫文# [综武侠]我发现自己换人设了》
作者:风的铃铛
好看!请大家速速去看哈哈哈哈哈!综武侠爆笑同人,女主风四娘,融入了很多穿越人的思想,虽然风四娘还是本人,但是脑子多了好多奇奇怪怪的思想哈哈特别能忽悠和打嘴炮!男主王怜花,千面公子-333-其实感情戏比较少,但是男主配合女主演戏真的迷之甜hhh推荐给大家!
作者:风的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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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玖少年团的出道策划#其实他们才是第一个被选出来的男团,第一个有团综的男团。很多男团的第一次都是从他们开始的,只是那个时候哇唧唧哇刚成立,公司不成熟,艺人也不成熟,才没有火起来。但是现在去看,那个时候的他们很青涩,都是完全的素人,反而多了纯真。真的很值得去喜欢。他们这四年陪着彼此,一起走过了很多坎坷,感情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的,团魂炸裂,我的意难平啊[泪]好在现在的他们终于被大家看到了。
#心理学笔记# 夫妻关系跟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到底哪个更亲?
人在一生中会面对很多的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兄弟姐妹、父母儿女等等,既然这些关系都并列存在于家庭关系中,那我们就会产生一种比较,到底哪种关系更亲呢?又有什么依据呢?
想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先弄明白,这里的“亲”指的是亲密程度还是亲人关系。我们先从这两个方面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然后再分析一下这几种关系背后的“爱”的不同之处。
01.到底哪个更亲
一、从亲密程度来看
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与父母的关系、与子女的关系,这些关系对于亲密程度方面的比较来看,貌似是没有具体衡量标准的,因为任何一段关系,都可以表现为亲密程度的高和低。
也就是说,其中的任何一组关系,可能是非常亲密,也可能是毫无亲密。比如夫妻关系可以是琴瑟和鸣,也可以是冷漠相对;兄弟姐妹关系可以是不分你我,也可以是反目成仇;同样亲子关系有无私付出,也存在抛弃和忤逆。
但是,根据当下社会意识形态,从公序良俗以及大众文化方面来看,这几种关系还是存在普遍意义上的亲疏规则的。我们用下图来表示,其中关系指向箭头的粗细,代表着普遍意义上的付出程度
根据图中所示来具体分析。我们和伴侣的夫妻关系,是一种共存关系,形成一个家庭元;和兄弟姐妹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我们付出多少,期待着收获多少。而父母和我们的关系则是不平等的,父母的付出往往大于我们对父母的反馈,同样,我们对子女的付出也是如此。
那如何来评判普遍意义的亲密程度呢?我们可以从家庭结构以及利益划分的角度来看一下。父母和兄弟姐妹以及自己的部分形成父家庭,而自己这部分是自己和配偶以及子女组成的子家庭。
在子家庭中,自己和伴侣之间的夫妻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对子女净付出;而父母向我们净付出;我们和兄弟姐妹之间是平等的互通付出。根据这个关系,我们可以给出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亲密程度的比较结果:
夫妻关系≥我们和父母的关系;
夫妻关系≥我们和子女的关系;
我们和子女的关系>我们和父母的关系;
我们和父母的关系≥我们和兄弟姐妹的关系。
强调一点,这个结果只是在某个角度下的普遍表现,并非绝对结果。不排除有个别的关系的亲密程度不同于此,比如夫妻反目,父子反目等等。(如何更好的理解这个结果,见本文第二部分)
二、从家庭亲属关系的角度来看
家庭关系分为配偶关系、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三种,本题讨论的范围局限在配偶关系和血亲关系的比较。
血亲关系指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亲人关系,比如亲子关系、兄弟姐妹、祖孙关系等等。这是一种已经固定下来的亲属关系,不可改变。即使两人亲密程度很差,甚至反目成仇,也不会影响血亲关系的存在。
配偶关系也就是夫妻关系,它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而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一种亲密关系。婚姻关系一般以民俗公布形式(婚礼)以及法律注册形式(婚姻注册)而成立。配偶关系是可以主动或被动解除的一种关系。
从这个角度来看,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关系都是血亲关系,不可改变;夫妻关系属于配偶关系,可以改变。很显然,夫妻关系的牢固程度要低于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亲属关系。
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两人有了共同的孩子,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另外一种固定关系——孩子的父亲和母亲的关系。由于夫妻两人都和孩子存在血缘关系,那两人之间也被称为是间接血缘关系,是一种独特而牢固的关系,它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
02.如何理解各种家庭关系的不同
我们应该如何来理解第一部分的结果呢?我们知道,夫妻、父母、兄弟姐妹、儿女这几种关系的连接,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爱的付出,根据爱的对象我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夫妻之爱、父母之爱、兄弟(姐妹)之爱三种。
一、夫妻之爱
之所以称为夫妻之爱,而不是两性之爱,就是为了突出夫妻之爱是一种结合的爱,是两个要组成家庭的人想要完全融合,结为一体的渴望。
夫妻之爱是以两性之爱和排他性为基础的,但它更强调的是一种结合的爱,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组成形式上,都存在一种向内结合为一体的意愿和承诺。表现形式为,情感上互为归属,社会存在形式上共担共责。
二、父母之爱
母爱
母爱是一种无条件的爱,母亲对子女的爱,仅仅因为子女是她的孩子,而不是因为子女会为她带来某种利处。
母爱关注孩子的成长,从母婴一体到孩子长大成人离开母亲,母爱意味着与孩子的分离,接受并支持孩子在成人后离开她。这方面正好跟夫妻之爱的结合意愿相反。
母爱的无私性和成就性体现了母爱的伟大。
父爱
父爱是有条件的爱。这种爱的原则是:“我爱你,因为你实现了我的愿望,为你尽了职责,因为你像我。”如果没有按照父爱的要求去做,便会失去父爱。(引自弗洛姆《爱的艺术》)
父亲有带领孩子成长,并教会他如何生存的责任,让孩子在成长后,脱离父亲的权威和庇护,成为一个自主的人。
三、兄弟之爱
兄弟(姐妹)之爱是一种平等的爱,是基于同级的血缘关系以及成长陪伴而产生友情的一种爱。体现为血缘关系的牢固性,以及在成长中的帮助和陪伴。
同时,兄弟(姐妹)之爱还是一种独立的爱。兄弟姐妹之间,无论成长过程中是共处还是分离,最终都会成为各自独立的个体。他们之间不存在无条件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了解了这三种爱的形式:夫妻之爱、父母之爱、兄弟之爱,也就理解了夫妻、兄弟姐妹、父母、子女这几种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此,我们在区分这些关系的亲疏程度时,就会有所依据。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夫妻、兄弟姐妹、父母、子女这几种关系,进行了亲密程度和亲属关系这两方面的梳理,同时也分析了连接这几种关系的爱都有什么区别。通过这些讨论,我们能够更深的理解普遍意义下的各种家庭关系,这对于我们如何应付和处理这些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人在一生中会面对很多的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兄弟姐妹、父母儿女等等,既然这些关系都并列存在于家庭关系中,那我们就会产生一种比较,到底哪种关系更亲呢?又有什么依据呢?
想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先弄明白,这里的“亲”指的是亲密程度还是亲人关系。我们先从这两个方面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然后再分析一下这几种关系背后的“爱”的不同之处。
01.到底哪个更亲
一、从亲密程度来看
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与父母的关系、与子女的关系,这些关系对于亲密程度方面的比较来看,貌似是没有具体衡量标准的,因为任何一段关系,都可以表现为亲密程度的高和低。
也就是说,其中的任何一组关系,可能是非常亲密,也可能是毫无亲密。比如夫妻关系可以是琴瑟和鸣,也可以是冷漠相对;兄弟姐妹关系可以是不分你我,也可以是反目成仇;同样亲子关系有无私付出,也存在抛弃和忤逆。
但是,根据当下社会意识形态,从公序良俗以及大众文化方面来看,这几种关系还是存在普遍意义上的亲疏规则的。我们用下图来表示,其中关系指向箭头的粗细,代表着普遍意义上的付出程度
根据图中所示来具体分析。我们和伴侣的夫妻关系,是一种共存关系,形成一个家庭元;和兄弟姐妹的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我们付出多少,期待着收获多少。而父母和我们的关系则是不平等的,父母的付出往往大于我们对父母的反馈,同样,我们对子女的付出也是如此。
那如何来评判普遍意义的亲密程度呢?我们可以从家庭结构以及利益划分的角度来看一下。父母和兄弟姐妹以及自己的部分形成父家庭,而自己这部分是自己和配偶以及子女组成的子家庭。
在子家庭中,自己和伴侣之间的夫妻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对子女净付出;而父母向我们净付出;我们和兄弟姐妹之间是平等的互通付出。根据这个关系,我们可以给出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亲密程度的比较结果:
夫妻关系≥我们和父母的关系;
夫妻关系≥我们和子女的关系;
我们和子女的关系>我们和父母的关系;
我们和父母的关系≥我们和兄弟姐妹的关系。
强调一点,这个结果只是在某个角度下的普遍表现,并非绝对结果。不排除有个别的关系的亲密程度不同于此,比如夫妻反目,父子反目等等。(如何更好的理解这个结果,见本文第二部分)
二、从家庭亲属关系的角度来看
家庭关系分为配偶关系、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三种,本题讨论的范围局限在配偶关系和血亲关系的比较。
血亲关系指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亲人关系,比如亲子关系、兄弟姐妹、祖孙关系等等。这是一种已经固定下来的亲属关系,不可改变。即使两人亲密程度很差,甚至反目成仇,也不会影响血亲关系的存在。
配偶关系也就是夫妻关系,它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而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的一种亲密关系。婚姻关系一般以民俗公布形式(婚礼)以及法律注册形式(婚姻注册)而成立。配偶关系是可以主动或被动解除的一种关系。
从这个角度来看,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关系都是血亲关系,不可改变;夫妻关系属于配偶关系,可以改变。很显然,夫妻关系的牢固程度要低于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亲属关系。
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两人有了共同的孩子,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另外一种固定关系——孩子的父亲和母亲的关系。由于夫妻两人都和孩子存在血缘关系,那两人之间也被称为是间接血缘关系,是一种独特而牢固的关系,它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
02.如何理解各种家庭关系的不同
我们应该如何来理解第一部分的结果呢?我们知道,夫妻、父母、兄弟姐妹、儿女这几种关系的连接,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爱的付出,根据爱的对象我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夫妻之爱、父母之爱、兄弟(姐妹)之爱三种。
一、夫妻之爱
之所以称为夫妻之爱,而不是两性之爱,就是为了突出夫妻之爱是一种结合的爱,是两个要组成家庭的人想要完全融合,结为一体的渴望。
夫妻之爱是以两性之爱和排他性为基础的,但它更强调的是一种结合的爱,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组成形式上,都存在一种向内结合为一体的意愿和承诺。表现形式为,情感上互为归属,社会存在形式上共担共责。
二、父母之爱
母爱
母爱是一种无条件的爱,母亲对子女的爱,仅仅因为子女是她的孩子,而不是因为子女会为她带来某种利处。
母爱关注孩子的成长,从母婴一体到孩子长大成人离开母亲,母爱意味着与孩子的分离,接受并支持孩子在成人后离开她。这方面正好跟夫妻之爱的结合意愿相反。
母爱的无私性和成就性体现了母爱的伟大。
父爱
父爱是有条件的爱。这种爱的原则是:“我爱你,因为你实现了我的愿望,为你尽了职责,因为你像我。”如果没有按照父爱的要求去做,便会失去父爱。(引自弗洛姆《爱的艺术》)
父亲有带领孩子成长,并教会他如何生存的责任,让孩子在成长后,脱离父亲的权威和庇护,成为一个自主的人。
三、兄弟之爱
兄弟(姐妹)之爱是一种平等的爱,是基于同级的血缘关系以及成长陪伴而产生友情的一种爱。体现为血缘关系的牢固性,以及在成长中的帮助和陪伴。
同时,兄弟(姐妹)之爱还是一种独立的爱。兄弟姐妹之间,无论成长过程中是共处还是分离,最终都会成为各自独立的个体。他们之间不存在无条件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了解了这三种爱的形式:夫妻之爱、父母之爱、兄弟之爱,也就理解了夫妻、兄弟姐妹、父母、子女这几种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此,我们在区分这些关系的亲疏程度时,就会有所依据。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夫妻、兄弟姐妹、父母、子女这几种关系,进行了亲密程度和亲属关系这两方面的梳理,同时也分析了连接这几种关系的爱都有什么区别。通过这些讨论,我们能够更深的理解普遍意义下的各种家庭关系,这对于我们如何应付和处理这些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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