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带队在医务室测血压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故人。许久未见,这个人好像长胖了些(这样反而很真实),当然也可能是我的错觉。于是有一刻我们对视。基于我和这个人发生过的一些事,我以为我会尴尬,结果却没有。擦肩而过的时候说实话我的大脑有一刻是空白的,但是又很快恢复平静,再无波澜。过去之所以成为过去,是因为它无法融入未来。就好像同样的人,同样的场景,你再见到,已失去了那时的感觉。我觉得这才是真实的。This is real life.
今天我把暑假前就留的胡子都刮干净了。 https://t.cn/R08vg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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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出家后两次管红尘俗事,有违修行否?《金刚经》给出答案
《送别》相信不少人都听过,而这首流传甚广的的歌曲的作者,正是弘一法师。通过歌词可以隐约猜出,当时的弘一法师已经有了出家为僧的想法,或许这也是他后来抛弃妻子,毅然为僧的前兆。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弘一法师,竟在出家之后,两次管理红尘俗事。而且这两次入世管理俗事的决然程度,丝毫不亚于当初他出家时的态度。也正是因为这样,弘一法师一生是饱受争议的一生。那么,弘一法师究竟是否有违修行?
出家后的弘一法师的第一次管红尘事是在1933年,此时距离他遁入空门已经过去了15年。这次弘一法师的入世是为拯救一名绝色女子。
这名女子名叫杨念,她貌美如花、明眸皓齿,从各个角度来说,都称得上是一名美人。可是自古红颜多薄命,没有保护自己的实力,在那个时代,美丽未必是一件好事。在她20岁这年,她就因为自己倾国倾城的外貌引来了劫难。
杨念的父亲是杨老汉是英国牧师约翰家的佣人,因为有着这层关系,当时在金陵大学读书的杨念有时候也会去约翰家。因为杨念的外貌太过于出众,牧师约翰的儿子小约翰盯上了她。小约翰自幼不学无术,既然得到杨念,却又不想正大光明的追求,他将杨念骗到了自己房间,然后便开始对她动手动脚,还好杨念机智,找了个理由就跑了出去。
小约翰在杨念逃跑后,贼心不死,便追了出去。但是他因为太着急,脚下一滑就摔下了悬崖,直接摔成残疾。之后小约翰就赖上了杨念。他的父亲约翰也声称,杨念若不嫁给小约翰就得坐20年牢。他们当地洋人势大,法院也要给他们面子,杨念父女又是无依无靠的普通人,法院的判决下来了:无辜的杨念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见到无辜的爱女出事,杨念父亲极度痛苦,他找到了当时弘一法师的住所庐山。见到弘一法师之后,杨老汉便扑腾一声跪下,边哭边乞求弘一法师的帮助。
弘一见状赶忙扶起杨老汉,听完他的陈诉后,弘一作揖,当即决定帮助杨老汉。就在弘一法师应允杨老汉后,杨念却找到法师说,她已经决定嫁给小约翰了,已经不需要帮助了。说完后,杨念便心灰意冷地转身离去了。
看着杨念决然离开的背影,弘一法师的内心被刺痛,感觉心里被悲伤填满。回房后,弘一法师用针刺破皮肤,给杨念写了一封血书,他希望杨念能再次拥有勇气,勇于面对生活中的苦难。第二天一早,弘一法师推开门后便看到了立在他门口的杨念,见到弘一法师出门的杨念当即跪下,表示自己错了,愿意听从弘一法师的安排。
随后,弘一法师便开始入世干预杨念的事情。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弘一法师处理红尘事的方式,竟然充满了“红尘气”。
弘一先是联合好友陈三立和当地一些名流向法院施压,要求法院公正判决。随后,他得知要法院改判不是一件简单事,需要找宋子文的岳父张谋之后,便决心“媚俗”地走一次关系。传言,张谋之非常仰慕弘一法师,若是弘一法师肯前往拜访并赠送字画给他,这事一定能成。
缕清楚这一层关系后,弘一法师直接就去拜访了“权贵”张谋之。这样的弘一法师,与昔日一心修佛,不去攀炎附势的他简直是判若两人。
最后,在弘一法师的一系列运作下,法院终于改判了杨念一案。在这一事件中,弘一法师的处理方式与以往僧人帮助苦难世人的方式完全不同,没有一点出家人的行事模样。这样的弘一法师在旁人眼里也未免会落下“老与俗界扯不清关系、红尘心过重”的口实。
可弘一法师完全不把这些世俗看法放在心上,就像他当初决定出家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一样。同样,这之后4年,弘一再次入世管理红尘事时也饱受争议。与第一次所不同的是,弘一法师这次入世是为了国家、民族大义。
1937年,日本开始全面侵华。面对国家、民族的危机,他不觉得此事与自己无关,毅然站出来宣扬抗日。这一年58岁的弘一法师在宣扬救国思想的同时,写下“殉教”两字横幅以表明自己的决心。这个横幅左侧的题记这样写道:
“为护佛门而舍身命,大义所在,何可辞耶? ”
在弘一法师的号召下,各地的僧人都团结起来,也投入了抗战之中,救死扶伤,帮助了许多的伤员和难民。 有些人对弘一法师的做法有些不理解,认为他遁入空门后还管理红尘事,不会影响修行吗?其实不然。佛家有一本经书,名为《金刚经》,里面有四句偈语曰: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因做如是观。”
这四句偈语的大致意思是,世间的万相皆是虚相。既万物都是虚相,红尘便不为红尘,寺院便也不为寺院。而与此同时,因为诸相皆空相,所以,人也应不执著于不执著,亦不执著于执著。
这些话我们普通人可能不好理解,要想理解这段话,还要结合弘一法师平常的经历来看。弘一从不执著于“相”,即是在红尘还是在佛堂。在弘一法师眼里,“慈悲”“爱”等才是一切准绳,而慈悲之一便是“解众生之苦”。
杨念虽是红尘之人,但那“红尘”从来只是虚相,但她的苦却是实实在在需要解救的。同样,当弘一法师见到众生因日本欺凌而饱受苦难时,他亦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了。此种,是弘一不执著于他的“佛门中人”之“虚相”而解众生苦罢了。
相反,若碍于自己是佛门中人,眼见众生受苦却紧闭佛门以一句“出家人不理凡尘”拒之,则恰是“执著于相”而失却了根本的“大道”,此恰为未开悟。开悟除了不执著于执著外,还包括不执著于不执著,这点弘一法师自己曾在佛经中有过阐释。
《金刚经》中有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因做如是观。意思是世间的一切都有因果,世事像泡影虚无缥缈,像露水风吹即散,像闪电惊心动魄又了无痕迹,因而就这样去看待它就好。究其根本,无非三个字——不执著。弘一法师想入世便入世,不想入世便不入,世人想看他便看,不想看便不看,一切行为、一切见闻,皆不执著。
弘一法师眼中的不执著于不执著,自然也包括出家人不执著于“空相”。凡尘和僧人都以为,只有看透一切都是空相方是开悟,也正因此,世人才对弘一留下的“悲欣交集”的绝笔充满质疑。他们认为:出家人应该不喜不悲,弘一法师临了却还又“悲”又“欣”。
实际上,这恰也是弘一法师开悟的象征,若弘一执著于那个“空性”,他定不会写下这四个字传世。弘一的不执著于“空性”,恰是他看穿一切的象征。
从另一个层面来讲,“悲”与“欣”交织在一起是什么呢?细思量下,它是亦喜亦悲,却也是不喜不悲。
《送别》相信不少人都听过,而这首流传甚广的的歌曲的作者,正是弘一法师。通过歌词可以隐约猜出,当时的弘一法师已经有了出家为僧的想法,或许这也是他后来抛弃妻子,毅然为僧的前兆。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弘一法师,竟在出家之后,两次管理红尘俗事。而且这两次入世管理俗事的决然程度,丝毫不亚于当初他出家时的态度。也正是因为这样,弘一法师一生是饱受争议的一生。那么,弘一法师究竟是否有违修行?
出家后的弘一法师的第一次管红尘事是在1933年,此时距离他遁入空门已经过去了15年。这次弘一法师的入世是为拯救一名绝色女子。
这名女子名叫杨念,她貌美如花、明眸皓齿,从各个角度来说,都称得上是一名美人。可是自古红颜多薄命,没有保护自己的实力,在那个时代,美丽未必是一件好事。在她20岁这年,她就因为自己倾国倾城的外貌引来了劫难。
杨念的父亲是杨老汉是英国牧师约翰家的佣人,因为有着这层关系,当时在金陵大学读书的杨念有时候也会去约翰家。因为杨念的外貌太过于出众,牧师约翰的儿子小约翰盯上了她。小约翰自幼不学无术,既然得到杨念,却又不想正大光明的追求,他将杨念骗到了自己房间,然后便开始对她动手动脚,还好杨念机智,找了个理由就跑了出去。
小约翰在杨念逃跑后,贼心不死,便追了出去。但是他因为太着急,脚下一滑就摔下了悬崖,直接摔成残疾。之后小约翰就赖上了杨念。他的父亲约翰也声称,杨念若不嫁给小约翰就得坐20年牢。他们当地洋人势大,法院也要给他们面子,杨念父女又是无依无靠的普通人,法院的判决下来了:无辜的杨念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见到无辜的爱女出事,杨念父亲极度痛苦,他找到了当时弘一法师的住所庐山。见到弘一法师之后,杨老汉便扑腾一声跪下,边哭边乞求弘一法师的帮助。
弘一见状赶忙扶起杨老汉,听完他的陈诉后,弘一作揖,当即决定帮助杨老汉。就在弘一法师应允杨老汉后,杨念却找到法师说,她已经决定嫁给小约翰了,已经不需要帮助了。说完后,杨念便心灰意冷地转身离去了。
看着杨念决然离开的背影,弘一法师的内心被刺痛,感觉心里被悲伤填满。回房后,弘一法师用针刺破皮肤,给杨念写了一封血书,他希望杨念能再次拥有勇气,勇于面对生活中的苦难。第二天一早,弘一法师推开门后便看到了立在他门口的杨念,见到弘一法师出门的杨念当即跪下,表示自己错了,愿意听从弘一法师的安排。
随后,弘一法师便开始入世干预杨念的事情。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弘一法师处理红尘事的方式,竟然充满了“红尘气”。
弘一先是联合好友陈三立和当地一些名流向法院施压,要求法院公正判决。随后,他得知要法院改判不是一件简单事,需要找宋子文的岳父张谋之后,便决心“媚俗”地走一次关系。传言,张谋之非常仰慕弘一法师,若是弘一法师肯前往拜访并赠送字画给他,这事一定能成。
缕清楚这一层关系后,弘一法师直接就去拜访了“权贵”张谋之。这样的弘一法师,与昔日一心修佛,不去攀炎附势的他简直是判若两人。
最后,在弘一法师的一系列运作下,法院终于改判了杨念一案。在这一事件中,弘一法师的处理方式与以往僧人帮助苦难世人的方式完全不同,没有一点出家人的行事模样。这样的弘一法师在旁人眼里也未免会落下“老与俗界扯不清关系、红尘心过重”的口实。
可弘一法师完全不把这些世俗看法放在心上,就像他当初决定出家时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一样。同样,这之后4年,弘一再次入世管理红尘事时也饱受争议。与第一次所不同的是,弘一法师这次入世是为了国家、民族大义。
1937年,日本开始全面侵华。面对国家、民族的危机,他不觉得此事与自己无关,毅然站出来宣扬抗日。这一年58岁的弘一法师在宣扬救国思想的同时,写下“殉教”两字横幅以表明自己的决心。这个横幅左侧的题记这样写道:
“为护佛门而舍身命,大义所在,何可辞耶? ”
在弘一法师的号召下,各地的僧人都团结起来,也投入了抗战之中,救死扶伤,帮助了许多的伤员和难民。 有些人对弘一法师的做法有些不理解,认为他遁入空门后还管理红尘事,不会影响修行吗?其实不然。佛家有一本经书,名为《金刚经》,里面有四句偈语曰: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因做如是观。”
这四句偈语的大致意思是,世间的万相皆是虚相。既万物都是虚相,红尘便不为红尘,寺院便也不为寺院。而与此同时,因为诸相皆空相,所以,人也应不执著于不执著,亦不执著于执著。
这些话我们普通人可能不好理解,要想理解这段话,还要结合弘一法师平常的经历来看。弘一从不执著于“相”,即是在红尘还是在佛堂。在弘一法师眼里,“慈悲”“爱”等才是一切准绳,而慈悲之一便是“解众生之苦”。
杨念虽是红尘之人,但那“红尘”从来只是虚相,但她的苦却是实实在在需要解救的。同样,当弘一法师见到众生因日本欺凌而饱受苦难时,他亦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了。此种,是弘一不执著于他的“佛门中人”之“虚相”而解众生苦罢了。
相反,若碍于自己是佛门中人,眼见众生受苦却紧闭佛门以一句“出家人不理凡尘”拒之,则恰是“执著于相”而失却了根本的“大道”,此恰为未开悟。开悟除了不执著于执著外,还包括不执著于不执著,这点弘一法师自己曾在佛经中有过阐释。
《金刚经》中有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因做如是观。意思是世间的一切都有因果,世事像泡影虚无缥缈,像露水风吹即散,像闪电惊心动魄又了无痕迹,因而就这样去看待它就好。究其根本,无非三个字——不执著。弘一法师想入世便入世,不想入世便不入,世人想看他便看,不想看便不看,一切行为、一切见闻,皆不执著。
弘一法师眼中的不执著于不执著,自然也包括出家人不执著于“空相”。凡尘和僧人都以为,只有看透一切都是空相方是开悟,也正因此,世人才对弘一留下的“悲欣交集”的绝笔充满质疑。他们认为:出家人应该不喜不悲,弘一法师临了却还又“悲”又“欣”。
实际上,这恰也是弘一法师开悟的象征,若弘一执著于那个“空性”,他定不会写下这四个字传世。弘一的不执著于“空性”,恰是他看穿一切的象征。
从另一个层面来讲,“悲”与“欣”交织在一起是什么呢?细思量下,它是亦喜亦悲,却也是不喜不悲。
#中观缘起[超话]##龙树空宗#
《中论》
龙树菩萨造
问曰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所谓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报独生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业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不失法者。当知如券。业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亦不系。若分别善不善无记中。但是无记。是无记义阿毗昙中广说。见谛所不断。从一果至一果。于中思惟所断。是以诸业。以不失法故果生。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则得破业过。是事阿毗昙中广说。复次不失法者。于一界诸业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时果报独生。于现在身从业更生业。是业有二种。随重而受报。或有言。是业受报已业犹在。以不念念灭故。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者。须陀洹等度果已而灭。诸凡夫及阿罗汉死已而灭。于此中分别有漏及无漏者。从须陀洹等诸贤圣。有漏无漏等应分别。答曰。是义俱不离断常过。是故亦不应受。
《中论》
龙树菩萨造
问曰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所谓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尔时报独生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业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不失法者。当知如券。业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亦不系。若分别善不善无记中。但是无记。是无记义阿毗昙中广说。见谛所不断。从一果至一果。于中思惟所断。是以诸业。以不失法故果生。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则得破业过。是事阿毗昙中广说。复次不失法者。于一界诸业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时果报独生。于现在身从业更生业。是业有二种。随重而受报。或有言。是业受报已业犹在。以不念念灭故。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者。须陀洹等度果已而灭。诸凡夫及阿罗汉死已而灭。于此中分别有漏及无漏者。从须陀洹等诸贤圣。有漏无漏等应分别。答曰。是义俱不离断常过。是故亦不应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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