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政研智库|关于EOD模式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几年来,尤其是自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于2020年9月首次征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以下简称:EOD)模式试点项目以来,EOD模式持续升温,各省区申报工作如火如荼。中建政研集团(以下简称:中建政研)作为我国投资建设领域综合服务运营商,一直将生态环保领域作为重点服务领域之一。截至2021年底,中建政研已先后协助新疆、山东、四川、陕西、河南、云南、安徽、甘肃、青海、内蒙古等十多个省区的20多个区县申报EOD模式试点。
在我国EOD模式尚属新生事物,相关项目设计和申报流程以及各级配套政策也尚在完善之中,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在项目设计和申报时常出现各种疑难和错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EOD项目的实施效率。为此,中建政研对相关服务案例进行了回顾梳理,对部分区县的相关领导和骨干人员进行了深度访谈,归纳出了项目设计和申报项目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并尝试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希望能对今后的EOD模式试点工作有所裨益。
一、突出问题
一是试点申报名额不多,难以满足地方强烈需求。随着模式试点申报的常态化,地方的申报积极性明显高涨,很多省厅要在十多个项目中挑选项目。申报名额的稀缺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部分优质项目获得及时、有力信贷支持的可能。
二是部分项目质量不高,存在贷款难落地难问题。由于项目谋划策划过于仓促、难以杜绝领导“打招呼”、项目监督评估手段未能及时跟进等各种原因,部分项目即使通过评审也未能获得信贷支持,或仅有部分有收益的子项目获得信贷支持,影响项目落地实施效率。
三是支持优惠力度不够,限制项目广泛推广可能。原则上,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是政府,享受生态环境项目巨大正外部性收益(包括土地出让金、税收、指标费、资源交易收入等)的也是政府。申报明确要求肥瘦搭配、实现自平衡,实际上是将政府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推给了企业,但企业却很难从生态环境项目巨大正外部性中获取收益,不利于实现财政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不利于实现项目的经济平衡和广泛推广。
四是政策创新力度不足,阻碍社会资本参与和获益渠道。由于信息缺失、政策分散、交易机制和回报机制不健全、信贷支持政策限制等多种原因,当前的项目参与主体仍以地方国企、央企为主,其他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很难成为项目主导方,使其难以完全发挥其机制灵活、专业精深等独特优势,制约了社会资本的参与力度和深度。
二、优化建议
一是实施省级模式试点项目,形成国省两级试点体系。以银行省级分行信贷审批权限额度为界,信贷资金需求低于该额度的申报项目履行省级模式试点项目申报流程;发挥省级模式试点项目决策流程短、效率高的特点,实施动态申报原则,不设申报时间,不限申报数量,成熟一个评审一个。条件成熟时,可改申报制为入库制,向常态化和制度化转变。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提升项目落地成功几率。鼓励银行主动靠前服务,对有意申报的项目进行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专业领域的技术难题、优化项目发展思路;挑选部分省份择机试点将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作为申报前置条件,尽量避免模式试点申报成功但融资不能到位情况。
三是创新各类金融服务产品,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各地政府设立生态导向开发项目引导基金,对审批通过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银行创新专项信贷产品,加大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并避免项目对应多个信贷产品导致部分少收益或无收益子项目难获信贷支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各金融机构及时了解项目信息,促进金融资源有效流动和配置。
四是设置项目评审标准流程,确保项目申报公平公正。公开项目申报鼓励清单和负面清单以及项目申报评审打分标准,合理引导项目谋划策划工作;由环境保护专家、产业经济专家、银行信审专家等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确保评审过程专业科学;及时公布项目评审打分结果以及专家建议,引导未过审项目调整优化。
五是建立项目综合评估机制,加强过审项目全程监管。项目过审后,发起项目启动评估,对项目落实贷款发放条件、建设施工条件等进行督促跟踪;项目建设期中,发起项目执行评估,对项目落实申报方案内容进行检查核对;项目建设期结束后,发起项目成效评估,对项目生态环保和经济促进两方面成效进行综合测算。
六是分批遴选优质示范项目,给予后续优惠政策支持。根据项目三次评估结果及其他信息,遴选优质项目进入示范项目库;鼓励地方政府以依法合规形式酌情考虑将入库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增量财政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税收、指标费等)作为项目的回报资金来源;鼓励地方政府为入库项目提供贷款贴息、建筑用地指标比例支持等其他优惠政策。
七是出台系列上位支持政策,畅通社会资本参与渠道。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精神,积极出台规划支持、产权支持、资源支持、财税支持、金融支持相关政策;着力探索生态修复、产业投资、自然资源及指标使用“三打包”的社会资本参与模式。
作者:陈林凡
中建政研集团规划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乡村振兴研究院副主任
近几年来,尤其是自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于2020年9月首次征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以下简称:EOD)模式试点项目以来,EOD模式持续升温,各省区申报工作如火如荼。中建政研集团(以下简称:中建政研)作为我国投资建设领域综合服务运营商,一直将生态环保领域作为重点服务领域之一。截至2021年底,中建政研已先后协助新疆、山东、四川、陕西、河南、云南、安徽、甘肃、青海、内蒙古等十多个省区的20多个区县申报EOD模式试点。
在我国EOD模式尚属新生事物,相关项目设计和申报流程以及各级配套政策也尚在完善之中,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在项目设计和申报时常出现各种疑难和错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EOD项目的实施效率。为此,中建政研对相关服务案例进行了回顾梳理,对部分区县的相关领导和骨干人员进行了深度访谈,归纳出了项目设计和申报项目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并尝试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希望能对今后的EOD模式试点工作有所裨益。
一、突出问题
一是试点申报名额不多,难以满足地方强烈需求。随着模式试点申报的常态化,地方的申报积极性明显高涨,很多省厅要在十多个项目中挑选项目。申报名额的稀缺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部分优质项目获得及时、有力信贷支持的可能。
二是部分项目质量不高,存在贷款难落地难问题。由于项目谋划策划过于仓促、难以杜绝领导“打招呼”、项目监督评估手段未能及时跟进等各种原因,部分项目即使通过评审也未能获得信贷支持,或仅有部分有收益的子项目获得信贷支持,影响项目落地实施效率。
三是支持优惠力度不够,限制项目广泛推广可能。原则上,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是政府,享受生态环境项目巨大正外部性收益(包括土地出让金、税收、指标费、资源交易收入等)的也是政府。申报明确要求肥瘦搭配、实现自平衡,实际上是将政府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推给了企业,但企业却很难从生态环境项目巨大正外部性中获取收益,不利于实现财政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不利于实现项目的经济平衡和广泛推广。
四是政策创新力度不足,阻碍社会资本参与和获益渠道。由于信息缺失、政策分散、交易机制和回报机制不健全、信贷支持政策限制等多种原因,当前的项目参与主体仍以地方国企、央企为主,其他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很难成为项目主导方,使其难以完全发挥其机制灵活、专业精深等独特优势,制约了社会资本的参与力度和深度。
二、优化建议
一是实施省级模式试点项目,形成国省两级试点体系。以银行省级分行信贷审批权限额度为界,信贷资金需求低于该额度的申报项目履行省级模式试点项目申报流程;发挥省级模式试点项目决策流程短、效率高的特点,实施动态申报原则,不设申报时间,不限申报数量,成熟一个评审一个。条件成熟时,可改申报制为入库制,向常态化和制度化转变。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提升项目落地成功几率。鼓励银行主动靠前服务,对有意申报的项目进行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专业领域的技术难题、优化项目发展思路;挑选部分省份择机试点将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作为申报前置条件,尽量避免模式试点申报成功但融资不能到位情况。
三是创新各类金融服务产品,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各地政府设立生态导向开发项目引导基金,对审批通过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银行创新专项信贷产品,加大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并避免项目对应多个信贷产品导致部分少收益或无收益子项目难获信贷支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各金融机构及时了解项目信息,促进金融资源有效流动和配置。
四是设置项目评审标准流程,确保项目申报公平公正。公开项目申报鼓励清单和负面清单以及项目申报评审打分标准,合理引导项目谋划策划工作;由环境保护专家、产业经济专家、银行信审专家等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确保评审过程专业科学;及时公布项目评审打分结果以及专家建议,引导未过审项目调整优化。
五是建立项目综合评估机制,加强过审项目全程监管。项目过审后,发起项目启动评估,对项目落实贷款发放条件、建设施工条件等进行督促跟踪;项目建设期中,发起项目执行评估,对项目落实申报方案内容进行检查核对;项目建设期结束后,发起项目成效评估,对项目生态环保和经济促进两方面成效进行综合测算。
六是分批遴选优质示范项目,给予后续优惠政策支持。根据项目三次评估结果及其他信息,遴选优质项目进入示范项目库;鼓励地方政府以依法合规形式酌情考虑将入库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增量财政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税收、指标费等)作为项目的回报资金来源;鼓励地方政府为入库项目提供贷款贴息、建筑用地指标比例支持等其他优惠政策。
七是出台系列上位支持政策,畅通社会资本参与渠道。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精神,积极出台规划支持、产权支持、资源支持、财税支持、金融支持相关政策;着力探索生态修复、产业投资、自然资源及指标使用“三打包”的社会资本参与模式。
作者:陈林凡
中建政研集团规划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乡村振兴研究院副主任
首次实现动力电池材料闭环回收,有效减少矿产资源开采中70%碳排放 深化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合作模式,进一步拓展梯次利用使用场景 电池溯源管理系统再升级,以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
(沈阳)5月25日,宝马集团宣布与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华友循环”)携手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打造动力电池材料闭环回收与梯次利用的创新合作模式,首次实现国产电动车动力电池原材料闭环回收,并将分解后的原材料,例如镍、钴、锂等,提供给宝马的电池供应商,用于生产全新动力电池,实现动力电池原材料的闭环管理。通过双方此次的深化合作,退役动力电池的剩余价值将得到充分发挥,动力电池原材料开采及生产环节所产生的碳排放也将得以大幅降低。宝马携手产业链上下游布局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以及原材料闭环管理,对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中国电动车市场在2015年以来的迅猛发展,汽车动力电池行业也迎来快速增长。按照汽车动力电池使用寿命推算,过去数年间销售的电动汽车将陆续进入退役期。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预计 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达到78万吨。在另一方面,自去年以来国内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暴涨,动力电池被称为“车轮上移动的矿山”。落实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无疑也具有缓解供应瓶颈,平抑原材料价格的经济效益。
“宝马集团始终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倡导循环经济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宝马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高乐先生表示,“动力电池原材料等自然资源日益减少,相关大宗商品价格高企。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尤其需要贯彻循环理念,增加再利用材料的使用,减少对珍稀原材料的依赖,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大化,支持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主要分为梯次利用和拆解回收再利用两种方式。对于剩余容量较高的退役电池可优先遵循梯次利用原则,继续应用于储能及低速电动车等领域。对于不符合梯次利用标准的废旧电池,则可遵循拆解回收再利用原则进行拆解、粉碎、筛选、提取动力电池中的镍、钴、锂等核心原材料,并再次用于动力电池生产。为了大程度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率,宝马基于循环理念,在中国实现了客户端以及工厂内废旧动力电池的100%回收利用。
创建动力电池材料闭环回收模式,实现核心原材料100%返回宝马电池生产体系
由于动力电池中含有多种重金属元素,动力电池退役后,若不符合梯次利用的标准并且未经妥善处理,不仅将造成难以逆转的环境污染,还会大量浪费宝贵的原材料资源。为此,宝马集团秉承循环经济理念,与供应商携手大限度地提高动力电池材料循环利用率。
2021年8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提出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电池生产等企业合作,高效回收废旧动力电池。
根据协议,宝马与华友循环将合作对动力电池进行拆解,并通过华友循环先进的绿色冶金技术,高比例提炼电池中镍、钴、锂等核心原材料。与原先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再利用方式不同的是,动力电池材料闭环回收模式可实现高比例提炼的核心原材料100%返回到宝马自有供应链体系,并再次用于宝马新能源车型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从而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这一举措将有效减少矿产资源开采中70%的碳排放量,显著减少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戴鹤轩博士表示:“目前中国的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方兴未艾。此次华晨宝马与华友循环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成功探索,不仅有助于宝马进一步降低单车全生命周期平均碳排放,还有助于与供应商伙伴一起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的商业模式,有利于国内动力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深化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探索更多应用场景
早在2020年,宝马集团便与华友循环合作开发废旧动力电池在工厂叉车上梯次利用的场景,成为中国首家实现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汽车制造商。此次宝马集团与华友循环在既有伙伴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根据协议,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应用范围将拓展至整个沈阳生产基地。双方也在继续深入探索多种使用场景,未来不止工厂内的叉车,托盘车及储充一体化的储能站也将使用宝马废旧动力电池。
升级电池溯源管理系统,将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面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复杂状况,宝马集团早在2017年便搭建了电池溯源管理系统,对动力电池从生产直至退役回收阶段进行追踪。如今,宝马还创造性地拓展了动力电池材料追溯环节,将实现对动力电池从生产至报废回收再至新动力电池生产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从技术上提升电池及原材料的回收信息透明度,实现精准管理;并确保每块动力电池实现材料的闭环管理、核心原材料均可回到宝马动力电池再造体系。
贯彻循环经济理念 重新定义汽车设计和生产流程
到2030年,宝马集团计划将单车全生命周期平均碳排放较2019年降低至少4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2亿吨。为了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宝马集团将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理念贯彻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并在全球范围内携手产业链上下游在碳减排和循环利用领域持续深耕。
宝马集团正致力于打造循环设计概念,从车辆设计阶段就开始考虑材料回收,确保车辆“生来可持续”。目前宝马集团在车辆制造过程中使用了近30%的可回收和可再利用材料,未来这一数字还将逐步提升至50%。公司还将继续把循
环经济概念深入生产等过程,进行关键材料组的分离和回收,以便在“闭环”框架内进行再利用。
此次与华友循环合作实现动力电池材料闭环管理并深化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正是宝马集团支持中国双碳目标、积极践行循环经济理念的生动呈现,宝马在推进打造“绿色电动汽车”的愿景的同时,也在持续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紧密协作,促进中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沈阳)5月25日,宝马集团宣布与浙江华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华友循环”)携手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打造动力电池材料闭环回收与梯次利用的创新合作模式,首次实现国产电动车动力电池原材料闭环回收,并将分解后的原材料,例如镍、钴、锂等,提供给宝马的电池供应商,用于生产全新动力电池,实现动力电池原材料的闭环管理。通过双方此次的深化合作,退役动力电池的剩余价值将得到充分发挥,动力电池原材料开采及生产环节所产生的碳排放也将得以大幅降低。宝马携手产业链上下游布局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以及原材料闭环管理,对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中国电动车市场在2015年以来的迅猛发展,汽车动力电池行业也迎来快速增长。按照汽车动力电池使用寿命推算,过去数年间销售的电动汽车将陆续进入退役期。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预计 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将达到78万吨。在另一方面,自去年以来国内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暴涨,动力电池被称为“车轮上移动的矿山”。落实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无疑也具有缓解供应瓶颈,平抑原材料价格的经济效益。
“宝马集团始终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倡导循环经济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宝马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高乐先生表示,“动力电池原材料等自然资源日益减少,相关大宗商品价格高企。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尤其需要贯彻循环理念,增加再利用材料的使用,减少对珍稀原材料的依赖,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大化,支持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主要分为梯次利用和拆解回收再利用两种方式。对于剩余容量较高的退役电池可优先遵循梯次利用原则,继续应用于储能及低速电动车等领域。对于不符合梯次利用标准的废旧电池,则可遵循拆解回收再利用原则进行拆解、粉碎、筛选、提取动力电池中的镍、钴、锂等核心原材料,并再次用于动力电池生产。为了大程度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率,宝马基于循环理念,在中国实现了客户端以及工厂内废旧动力电池的100%回收利用。
创建动力电池材料闭环回收模式,实现核心原材料100%返回宝马电池生产体系
由于动力电池中含有多种重金属元素,动力电池退役后,若不符合梯次利用的标准并且未经妥善处理,不仅将造成难以逆转的环境污染,还会大量浪费宝贵的原材料资源。为此,宝马集团秉承循环经济理念,与供应商携手大限度地提高动力电池材料循环利用率。
2021年8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提出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电池生产等企业合作,高效回收废旧动力电池。
根据协议,宝马与华友循环将合作对动力电池进行拆解,并通过华友循环先进的绿色冶金技术,高比例提炼电池中镍、钴、锂等核心原材料。与原先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再利用方式不同的是,动力电池材料闭环回收模式可实现高比例提炼的核心原材料100%返回到宝马自有供应链体系,并再次用于宝马新能源车型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从而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这一举措将有效减少矿产资源开采中70%的碳排放量,显著减少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戴鹤轩博士表示:“目前中国的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方兴未艾。此次华晨宝马与华友循环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成功探索,不仅有助于宝马进一步降低单车全生命周期平均碳排放,还有助于与供应商伙伴一起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和再利用的商业模式,有利于国内动力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深化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探索更多应用场景
早在2020年,宝马集团便与华友循环合作开发废旧动力电池在工厂叉车上梯次利用的场景,成为中国首家实现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汽车制造商。此次宝马集团与华友循环在既有伙伴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根据协议,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的应用范围将拓展至整个沈阳生产基地。双方也在继续深入探索多种使用场景,未来不止工厂内的叉车,托盘车及储充一体化的储能站也将使用宝马废旧动力电池。
升级电池溯源管理系统,将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面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复杂状况,宝马集团早在2017年便搭建了电池溯源管理系统,对动力电池从生产直至退役回收阶段进行追踪。如今,宝马还创造性地拓展了动力电池材料追溯环节,将实现对动力电池从生产至报废回收再至新动力电池生产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从技术上提升电池及原材料的回收信息透明度,实现精准管理;并确保每块动力电池实现材料的闭环管理、核心原材料均可回到宝马动力电池再造体系。
贯彻循环经济理念 重新定义汽车设计和生产流程
到2030年,宝马集团计划将单车全生命周期平均碳排放较2019年降低至少40%,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2亿吨。为了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宝马集团将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理念贯彻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并在全球范围内携手产业链上下游在碳减排和循环利用领域持续深耕。
宝马集团正致力于打造循环设计概念,从车辆设计阶段就开始考虑材料回收,确保车辆“生来可持续”。目前宝马集团在车辆制造过程中使用了近30%的可回收和可再利用材料,未来这一数字还将逐步提升至50%。公司还将继续把循
环经济概念深入生产等过程,进行关键材料组的分离和回收,以便在“闭环”框架内进行再利用。
此次与华友循环合作实现动力电池材料闭环管理并深化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正是宝马集团支持中国双碳目标、积极践行循环经济理念的生动呈现,宝马在推进打造“绿色电动汽车”的愿景的同时,也在持续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紧密协作,促进中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3日,新龙县银多乡乡干部在回乡途中,发现一群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唇鹿,据观察,该白唇鹿种群大约有100余只左右,当时鹿群迈着优雅的步伐,悠闲觅食,或走或立,或欣赏着红山的美景。
白唇鹿是一种典型的高寒动物,体型与马鹿相似,体长约2米,体重约250千克,通体呈黄褐色,臀斑淡棕色,没有黑色背线和白斑,皮毛粗硬,栖息地海拔在3000—5000米,适应高寒气候,是仅存于青藏高原的珍稀野生动物之一。因白唇鹿的分布区和种群在急剧减少,白唇鹿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加以保护。
近年来,新龙县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许多珍稀动物来此生存繁衍。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在甘孜州境内被发现、被保护,这意味着我州生态环境正处于健康发展的状态。
白唇鹿是一种典型的高寒动物,体型与马鹿相似,体长约2米,体重约250千克,通体呈黄褐色,臀斑淡棕色,没有黑色背线和白斑,皮毛粗硬,栖息地海拔在3000—5000米,适应高寒气候,是仅存于青藏高原的珍稀野生动物之一。因白唇鹿的分布区和种群在急剧减少,白唇鹿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加以保护。
近年来,新龙县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许多珍稀动物来此生存繁衍。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在甘孜州境内被发现、被保护,这意味着我州生态环境正处于健康发展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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