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资讯[超话]##咸阳身边事# 【大学生入伍报名开始啦!】
4 月 18日,记者从市 2019 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启动仪式上获悉,咸阳市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全面展开,大学生入伍后,在经济补助上分为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金、国家资助学费、部队发放费用等,参军入伍的本科大学生合计能拿到补助 197000 元左右,大专合计拿到190600元左右。
在优待金发放上,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义务兵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政策。
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 元/月,本科 3000 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市、区),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
在自主就业退役金方面,全市统一实行全省城乡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根据退役时省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部队发放的退役金等因素综合确定。去年我省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0000元左右,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 10%义务兵补助标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领取的经济补助金为退役时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的2倍。
在国家资助学费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在部队发放费用中,义务兵服役2年期间,根据学历可领取各类经济补助:学费补偿代偿 32000 元,津贴24000 元,退役补助金9000元,复员费10000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000元,养老保险30000元,优待金 72000 元。本科合计 197000 元,大专合计190600元。如果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市、区),优待金还会更高。
在此基础上,大学生退伍后还享受复学调换专业、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继续复学(入学)、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政法干警招录等政策。
大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预征。按照兵役登记、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6月初直接网上报名);大学生在高校放假前逐人签订预订兵协议;8月份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等,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前交接起运完毕。
在年龄上,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满 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身高体重上,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 158cm 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视力标准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 4.8 或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来源:咸阳新闻网
4 月 18日,记者从市 2019 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启动仪式上获悉,咸阳市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全面展开,大学生入伍后,在经济补助上分为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金、国家资助学费、部队发放费用等,参军入伍的本科大学生合计能拿到补助 197000 元左右,大专合计拿到190600元左右。
在优待金发放上,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义务兵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政策。
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 元/月,本科 3000 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市、区),按照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
在自主就业退役金方面,全市统一实行全省城乡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标准,根据退役时省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部队发放的退役金等因素综合确定。去年我省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0000元左右,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 10%义务兵补助标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领取的经济补助金为退役时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的2倍。
在国家资助学费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在部队发放费用中,义务兵服役2年期间,根据学历可领取各类经济补助:学费补偿代偿 32000 元,津贴24000 元,退役补助金9000元,复员费10000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000元,养老保险30000元,优待金 72000 元。本科合计 197000 元,大专合计190600元。如果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市、区),优待金还会更高。
在此基础上,大学生退伍后还享受复学调换专业、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继续复学(入学)、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参加政法干警招录等政策。
大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预征。按照兵役登记、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女青年不需要进行兵役登记,6月初直接网上报名);大学生在高校放假前逐人签订预订兵协议;8月份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等,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前交接起运完毕。
在年龄上,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满 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身高体重上,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 158cm 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视力标准上,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 4.8 或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来源:咸阳新闻网
行业证书三级(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毕业证照片
3、蓝底电子版照片
4、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请注明学员真实最高学历)
报考年龄:
三级24周岁以上
备注:考试时间12月初,需要学员本人参加考试,考完2个月左右下证。
如需报名:请于11月19日周一中午12点前提交报名材料,谢谢!
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毕业证照片
3、蓝底电子版照片
4、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请注明学员真实最高学历)
报考年龄:
三级24周岁以上
备注:考试时间12月初,需要学员本人参加考试,考完2个月左右下证。
如需报名:请于11月19日周一中午12点前提交报名材料,谢谢!
湖州中心城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公布
招生对象
小学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前适龄儿童,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佐证材料并经区教育局核准。
初中入学学历:为今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中心城区中小学需符合如下入学条件之一:
属中心城区户籍
第一类:属“户房一致”的新生
第一种情况: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且户籍与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区的房产信息完全同在一处的。
第二种情况: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且户籍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中心城区的房产信息完全同在一处的(但新生本人及其父母必须无中心城区房产)。
第二类:属“户房分离”的新生
第一种情况: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但户籍与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区的房产信息不在同一处的。
第二种情况:
小学: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和新生本人均无中心城区房产的(居住的房产性质为房屋租赁、自建房产或投靠亲友等)。
初中: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无中心城区房产的(。
非中心城区户籍
第三类:属“有房无户”的新生
新生属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区房产的(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政策性安置对象
符合“相关政策安置”及“房屋拆迁安置”的新生,将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
2018年招生划拨办法有改变,是在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内按序依次招收第一、二、三类新生。
当施教区内新生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属中心城区户籍的则按户籍迁入时间予以区分,属非中心城区户籍的则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的时间予以区分,时间较早者优先。对未进入施教区内学校的新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学。对不愿意接受统筹安排的第三类新生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学。
对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入学手续的新生,则由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
中心城区户籍
是指新生户籍入户在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康山等七个街道内或者户籍入户在仁皇山(一至八社区)、滨湖(阳光假日、丘城两个社区)、环渚(北白鱼潭、玉棠桥、香樟湾、金龙家苑四个社区)、龙溪(敢山、七里亭亿丰建材城两个社区)等四个街道城市社区内并居住稳定的。
中心城区房产
是指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区户籍辖区内的房产(指住宅房产,办公、营业用房等其它房产不予认定),同时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新生按份共有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产权(下同),并居住稳定的。
相关政策安置
是指驻湖部队随军子女、人才引进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提供书面材料。
房屋拆迁安置
是指因中心城区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其子女就学,在拆迁期间,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提供房屋拆迁协议,按政府部门有关拆迁安置就学政策统筹协调落实就读学校;在拆迁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规定的施教区域入学。
办理截止时间
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置、相关政策安置、房屋拆迁安置等办理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5月15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
报名登记
小学
属第一类新生:到房产所在区域登记点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各小学预报名登记区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该区域划分只作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使用,不作为新生就读学校的依据)
属第二、三类新生:均到区招生办(建设路134号,原吴兴实验中学内,电话:2504377)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相关政策安置”及“房屋拆迁安置”的新生:按相关政策规定到相应的预报名登记点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初中
集体报名登记:已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并符合第一至三类就学条件的新生。可向在读小学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由所在小学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办的相关规定(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小学负责通知),集体向区教育局招生办统一办理预报名登记。
个人报名登记:不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但符合第一至三类就学条件的新生。由监护人持相应材料(具体对照登记须知要求)按预报名办理登记时间直接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建设路134号,原吴兴实验中学内,电话:2504377)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施教区划分
在新生预报名登记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情况,按照户籍与房产实际信息进行划分。具体划分情况将与新生名单同时公布。预计6月底或7月初公布。
报到注册
小学:新生名单经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确定后,由招生学校于7月5日按统一规定向社会公布。新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凭《新生登记表》(家长联)于7月6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初中:新生名单经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确定后,由招生学校于7月19日按统一规定向社会公布。新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凭《新生登记表》(家长联)于7月20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咨询热线:2504377
招生对象
小学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前适龄儿童,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佐证材料并经区教育局核准。
初中入学学历:为今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中心城区中小学需符合如下入学条件之一:
属中心城区户籍
第一类:属“户房一致”的新生
第一种情况: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且户籍与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区的房产信息完全同在一处的。
第二种情况: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且户籍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中心城区的房产信息完全同在一处的(但新生本人及其父母必须无中心城区房产)。
第二类:属“户房分离”的新生
第一种情况: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但户籍与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中心城区的房产信息不在同一处的。
第二种情况:
小学: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和新生本人均无中心城区房产的(居住的房产性质为房屋租赁、自建房产或投靠亲友等)。
初中: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无中心城区房产的(。
非中心城区户籍
第三类:属“有房无户”的新生
新生属非中心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区房产的(如提供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供全额付款发票)。
政策性安置对象
符合“相关政策安置”及“房屋拆迁安置”的新生,将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
2018年招生划拨办法有改变,是在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内按序依次招收第一、二、三类新生。
当施教区内新生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属中心城区户籍的则按户籍迁入时间予以区分,属非中心城区户籍的则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的时间予以区分,时间较早者优先。对未进入施教区内学校的新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学。对不愿意接受统筹安排的第三类新生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学。
对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入学手续的新生,则由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
中心城区户籍
是指新生户籍入户在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凤凰、康山等七个街道内或者户籍入户在仁皇山(一至八社区)、滨湖(阳光假日、丘城两个社区)、环渚(北白鱼潭、玉棠桥、香樟湾、金龙家苑四个社区)、龙溪(敢山、七里亭亿丰建材城两个社区)等四个街道城市社区内并居住稳定的。
中心城区房产
是指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区户籍辖区内的房产(指住宅房产,办公、营业用房等其它房产不予认定),同时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新生按份共有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产权(下同),并居住稳定的。
相关政策安置
是指驻湖部队随军子女、人才引进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提供书面材料。
房屋拆迁安置
是指因中心城区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其子女就学,在拆迁期间,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提供房屋拆迁协议,按政府部门有关拆迁安置就学政策统筹协调落实就读学校;在拆迁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规定的施教区域入学。
办理截止时间
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置、相关政策安置、房屋拆迁安置等办理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5月15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
报名登记
小学
属第一类新生:到房产所在区域登记点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各小学预报名登记区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该区域划分只作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使用,不作为新生就读学校的依据)
属第二、三类新生:均到区招生办(建设路134号,原吴兴实验中学内,电话:2504377)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相关政策安置”及“房屋拆迁安置”的新生:按相关政策规定到相应的预报名登记点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初中
集体报名登记:已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并符合第一至三类就学条件的新生。可向在读小学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由所在小学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办的相关规定(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小学负责通知),集体向区教育局招生办统一办理预报名登记。
个人报名登记:不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但符合第一至三类就学条件的新生。由监护人持相应材料(具体对照登记须知要求)按预报名办理登记时间直接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建设路134号,原吴兴实验中学内,电话:2504377)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施教区划分
在新生预报名登记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招生规模、生源数量情况,按照户籍与房产实际信息进行划分。具体划分情况将与新生名单同时公布。预计6月底或7月初公布。
报到注册
小学:新生名单经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确定后,由招生学校于7月5日按统一规定向社会公布。新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凭《新生登记表》(家长联)于7月6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初中:新生名单经区教育局招生办统筹安排确定后,由招生学校于7月19日按统一规定向社会公布。新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凭《新生登记表》(家长联)于7月20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咨询热线:250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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