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项措施来了!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1.优先保障涉疫药械上市生产。对疫情防控重点药品扩大产能的,采取企业验证与现场检查同步,企业产品自检与审批检验同步的措施。对疫情防控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步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实现一次性并联快速审批,加快审批效率。对涉及疫情的药械注册检验,免收费用,随到随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许可和再注册证书到期后自动延续有效,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支持企业增加消毒用酒精生产。支持我省有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利用自身生产条件通过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等方式生产消毒用酒精。支持有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消毒用酒精。
3.优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以及涉及防控需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凡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准予许可并邮寄相应证书。涉及产品检验和现场审查的,一律暂停产品送检和现场核查,待疫情解除后恢复。对办理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和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申请者,畅通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渠道,优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服务,对上述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或延续时,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免于现场核查。
4.“容缺受理”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先予受理,审批前提供补正材料的,准予审批。需现场核查的,可与材料审查同步进行,现场核查2日内完成。
5.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自我声明承诺后,可免评审换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网上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以提出换证申请。
6.推行“零见面”服务。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15项行政许可全部实行网上受理(网址:https://t.cn/AiWj3rck)或者电话预约受理。确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的,可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驻工作组(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邮编:050061)。
7.支持餐饮单位开展线上餐饮服务。指导餐饮行业协会与订餐平台合作,支持餐饮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门店、拓宽网络配送,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餐饮服务需求。指导各地尽快恢复餐饮外卖配送服务,倡议各餐饮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在小区、医院等地推广使用无接触餐柜。
8.免收相关费用。免费为省内企业提供洗手液、皂类、湿巾、纸巾以及防疫用品原料等检验检测服务;免费为涉及疫情的医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提供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查询服务;免费为医用体温计(仪)提供检测校准服务。
9.提供计量帮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企业急需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等计量技术服务,满足相关量传溯源需求。对企业到期需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申请并已自行核查的,可适当延长强制检定周期。
10.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流程。全面开通“网上报检”服务。对医院、超市及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新安装、检验到期的设备实行即报即接,先检验设备、后审查资料。
11.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核工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不足12个月,需要采用考试方式换证的,可以申请免考换证。因考试暂停致补考时限超过要求的,其补考时限顺延12个月。
12.延长电梯维保周期。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电梯维保企业与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后,可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鼓励通过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
13.推行主要专利和条码业务“网上办”“邮递办”。申请人可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s://t.cn/AiDd3Ygt)办理专利申请和专利缴费业务,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s://t.cn/Aig2lvhO)办理专利费减备案和专利登记簿副本业务。优先审核从事抗疫企业及研发机构以邮寄方式提起的相关专利申请快速授权请求,即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部门推荐,并跟进办理。协助企业在线办理商品条码相关业务,24小时内完成办理工作。
14.优化商标业务办理。因疫情原因,当事人在办理商标异议、驳回复审等业务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据的,提交时限自疫情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的,可以自疫情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石家庄、唐山、邯郸商标受理点提出续展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15.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已经受理申请或者新申请地址变更的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改由通过专家文审加机构自我承诺、延期现场考核、远程监控评审等方式确保相关工作质量。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机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
16.合理维持认证证书。疫情解除前,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自身换发或维持认证证书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停产不能接受监督审核或工厂检查的企业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17.支持企业融资和质量提升。扩大动产抵押物登记的范围及种类,鼓励以专利权质押融资,助力资金短缺的企业尽早投入生产。对在抗击新冠肺炎斗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列入质量提升重点帮扶对象和品牌培育名单,实施一企一策,专人包联。
18.维护企业公平竞争权益。认真受理企业维权方面的诉求,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积极帮助企业向有关部门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证明,帮助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上游大中企业沟通协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
19.实施定点包联制度。局领导分包13个市局和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指导地方开展企业帮扶工作。处级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0.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组织动员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在生产经营一线当先锋、做表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1.优先保障涉疫药械上市生产。对疫情防控重点药品扩大产能的,采取企业验证与现场检查同步,企业产品自检与审批检验同步的措施。对疫情防控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步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实现一次性并联快速审批,加快审批效率。对涉及疫情的药械注册检验,免收费用,随到随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许可和再注册证书到期后自动延续有效,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支持企业增加消毒用酒精生产。支持我省有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利用自身生产条件通过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等方式生产消毒用酒精。支持有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消毒用酒精。
3.优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以及涉及防控需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凡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准予许可并邮寄相应证书。涉及产品检验和现场审查的,一律暂停产品送检和现场核查,待疫情解除后恢复。对办理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和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申请者,畅通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渠道,优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服务,对上述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或延续时,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免于现场核查。
4.“容缺受理”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先予受理,审批前提供补正材料的,准予审批。需现场核查的,可与材料审查同步进行,现场核查2日内完成。
5.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自我声明承诺后,可免评审换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网上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以提出换证申请。
6.推行“零见面”服务。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15项行政许可全部实行网上受理(网址:https://t.cn/AiWj3rck)或者电话预约受理。确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的,可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驻工作组(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邮编:050061)。
7.支持餐饮单位开展线上餐饮服务。指导餐饮行业协会与订餐平台合作,支持餐饮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门店、拓宽网络配送,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餐饮服务需求。指导各地尽快恢复餐饮外卖配送服务,倡议各餐饮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在小区、医院等地推广使用无接触餐柜。
8.免收相关费用。免费为省内企业提供洗手液、皂类、湿巾、纸巾以及防疫用品原料等检验检测服务;免费为涉及疫情的医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提供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查询服务;免费为医用体温计(仪)提供检测校准服务。
9.提供计量帮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企业急需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等计量技术服务,满足相关量传溯源需求。对企业到期需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申请并已自行核查的,可适当延长强制检定周期。
10.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流程。全面开通“网上报检”服务。对医院、超市及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新安装、检验到期的设备实行即报即接,先检验设备、后审查资料。
11.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核工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不足12个月,需要采用考试方式换证的,可以申请免考换证。因考试暂停致补考时限超过要求的,其补考时限顺延12个月。
12.延长电梯维保周期。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电梯维保企业与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后,可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鼓励通过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
13.推行主要专利和条码业务“网上办”“邮递办”。申请人可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s://t.cn/AiDd3Ygt)办理专利申请和专利缴费业务,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s://t.cn/Aig2lvhO)办理专利费减备案和专利登记簿副本业务。优先审核从事抗疫企业及研发机构以邮寄方式提起的相关专利申请快速授权请求,即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部门推荐,并跟进办理。协助企业在线办理商品条码相关业务,24小时内完成办理工作。
14.优化商标业务办理。因疫情原因,当事人在办理商标异议、驳回复审等业务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据的,提交时限自疫情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的,可以自疫情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石家庄、唐山、邯郸商标受理点提出续展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15.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已经受理申请或者新申请地址变更的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改由通过专家文审加机构自我承诺、延期现场考核、远程监控评审等方式确保相关工作质量。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机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
16.合理维持认证证书。疫情解除前,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自身换发或维持认证证书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停产不能接受监督审核或工厂检查的企业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17.支持企业融资和质量提升。扩大动产抵押物登记的范围及种类,鼓励以专利权质押融资,助力资金短缺的企业尽早投入生产。对在抗击新冠肺炎斗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列入质量提升重点帮扶对象和品牌培育名单,实施一企一策,专人包联。
18.维护企业公平竞争权益。认真受理企业维权方面的诉求,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积极帮助企业向有关部门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证明,帮助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上游大中企业沟通协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
19.实施定点包联制度。局领导分包13个市局和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指导地方开展企业帮扶工作。处级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0.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组织动员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在生产经营一线当先锋、做表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河北20项措施来了!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1.优先保障涉疫药械上市生产。对疫情防控重点药品扩大产能的,采取企业验证与现场检查同步,企业产品自检与审批检验同步的措施。对疫情防控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步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实现一次性并联快速审批,加快审批效率。对涉及疫情的药械注册检验,免收费用,随到随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许可和再注册证书到期后自动延续有效,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支持企业增加消毒用酒精生产。支持我省有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利用自身生产条件通过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等方式生产消毒用酒精。支持有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消毒用酒精。
3.优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以及涉及防控需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凡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准予许可并邮寄相应证书。涉及产品检验和现场审查的,一律暂停产品送检和现场核查,待疫情解除后恢复。对办理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和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申请者,畅通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渠道,优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服务,对上述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或延续时,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免于现场核查。
4.“容缺受理”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先予受理,审批前提供补正材料的,准予审批。需现场核查的,可与材料审查同步进行,现场核查2日内完成。
5.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自我声明承诺后,可免评审换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网上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以提出换证申请。
6.推行“零见面”服务。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15项行政许可全部实行网上受理(网址:https://t.cn/AiWj3rck)或者电话预约受理。确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的,可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驻工作组(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邮编:050061)。
7.支持餐饮单位开展线上餐饮服务。指导餐饮行业协会与订餐平台合作,支持餐饮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门店、拓宽网络配送,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餐饮服务需求。指导各地尽快恢复餐饮外卖配送服务,倡议各餐饮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在小区、医院等地推广使用无接触餐柜。
8.免收相关费用。免费为省内企业提供洗手液、皂类、湿巾、纸巾以及防疫用品原料等检验检测服务;免费为涉及疫情的医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提供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查询服务;免费为医用体温计(仪)提供检测校准服务。
9.提供计量帮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企业急需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等计量技术服务,满足相关量传溯源需求。对企业到期需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申请并已自行核查的,可适当延长强制检定周期。
10.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流程。全面开通“网上报检”服务。对医院、超市及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新安装、检验到期的设备实行即报即接,先检验设备、后审查资料。
11.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核工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不足12个月,需要采用考试方式换证的,可以申请免考换证。因考试暂停致补考时限超过要求的,其补考时限顺延12个月。
12.延长电梯维保周期。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电梯维保企业与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后,可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鼓励通过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
13.推行主要专利和条码业务“网上办”“邮递办”。申请人可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s://t.cn/AiDd3Ygt)办理专利申请和专利缴费业务,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s://t.cn/Aig2lvhO)办理专利费减备案和专利登记簿副本业务。优先审核从事抗疫企业及研发机构以邮寄方式提起的相关专利申请快速授权请求,即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部门推荐,并跟进办理。协助企业在线办理商品条码相关业务,24小时内完成办理工作。
14.优化商标业务办理。因疫情原因,当事人在办理商标异议、驳回复审等业务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据的,提交时限自疫情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的,可以自疫情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石家庄、唐山、邯郸商标受理点提出续展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15.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已经受理申请或者新申请地址变更的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改由通过专家文审加机构自我承诺、延期现场考核、远程监控评审等方式确保相关工作质量。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机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
16.合理维持认证证书。疫情解除前,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自身换发或维持认证证书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停产不能接受监督审核或工厂检查的企业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17.支持企业融资和质量提升。扩大动产抵押物登记的范围及种类,鼓励以专利权质押融资,助力资金短缺的企业尽早投入生产。对在抗击新冠肺炎斗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列入质量提升重点帮扶对象和品牌培育名单,实施一企一策,专人包联。
18.维护企业公平竞争权益。认真受理企业维权方面的诉求,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积极帮助企业向有关部门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证明,帮助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上游大中企业沟通协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
19.实施定点包联制度。局领导分包13个市局和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指导地方开展企业帮扶工作。处级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0.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组织动员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在生产经营一线当先锋、做表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1.优先保障涉疫药械上市生产。对疫情防控重点药品扩大产能的,采取企业验证与现场检查同步,企业产品自检与审批检验同步的措施。对疫情防控重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步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实现一次性并联快速审批,加快审批效率。对涉及疫情的药械注册检验,免收费用,随到随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许可和再注册证书到期后自动延续有效,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支持企业增加消毒用酒精生产。支持我省有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利用自身生产条件通过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等方式生产消毒用酒精。支持有能力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消毒用酒精。
3.优化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以及涉及防控需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凡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正式承诺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准予许可并邮寄相应证书。涉及产品检验和现场审查的,一律暂停产品送检和现场核查,待疫情解除后恢复。对办理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和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申请者,畅通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渠道,优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服务,对上述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变更或延续时,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免于现场核查。
4.“容缺受理”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先予受理,审批前提供补正材料的,准予审批。需现场核查的,可与材料审查同步进行,现场核查2日内完成。
5.优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自我声明承诺后,可免评审换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网上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以提出换证申请。
6.推行“零见面”服务。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15项行政许可全部实行网上受理(网址:https://t.cn/AiWj3rck)或者电话预约受理。确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的,可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驻工作组(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邮编:050061)。
7.支持餐饮单位开展线上餐饮服务。指导餐饮行业协会与订餐平台合作,支持餐饮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门店、拓宽网络配送,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餐饮服务需求。指导各地尽快恢复餐饮外卖配送服务,倡议各餐饮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在小区、医院等地推广使用无接触餐柜。
8.免收相关费用。免费为省内企业提供洗手液、皂类、湿巾、纸巾以及防疫用品原料等检验检测服务;免费为涉及疫情的医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提供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查询服务;免费为医用体温计(仪)提供检测校准服务。
9.提供计量帮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企业急需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等计量技术服务,满足相关量传溯源需求。对企业到期需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申请并已自行核查的,可适当延长强制检定周期。
10.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流程。全面开通“网上报检”服务。对医院、超市及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新安装、检验到期的设备实行即报即接,先检验设备、后审查资料。
11.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核工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不足12个月,需要采用考试方式换证的,可以申请免考换证。因考试暂停致补考时限超过要求的,其补考时限顺延12个月。
12.延长电梯维保周期。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电梯维保企业与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后,可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鼓励通过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
13.推行主要专利和条码业务“网上办”“邮递办”。申请人可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s://t.cn/AiDd3Ygt)办理专利申请和专利缴费业务,登录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s://t.cn/Aig2lvhO)办理专利费减备案和专利登记簿副本业务。优先审核从事抗疫企业及研发机构以邮寄方式提起的相关专利申请快速授权请求,即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部门推荐,并跟进办理。协助企业在线办理商品条码相关业务,24小时内完成办理工作。
14.优化商标业务办理。因疫情原因,当事人在办理商标异议、驳回复审等业务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据的,提交时限自疫情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的,可以自疫情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石家庄、唐山、邯郸商标受理点提出续展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15.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已经受理申请或者新申请地址变更的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改由通过专家文审加机构自我承诺、延期现场考核、远程监控评审等方式确保相关工作质量。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机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
16.合理维持认证证书。疫情解除前,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自身换发或维持认证证书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停产不能接受监督审核或工厂检查的企业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17.支持企业融资和质量提升。扩大动产抵押物登记的范围及种类,鼓励以专利权质押融资,助力资金短缺的企业尽早投入生产。对在抗击新冠肺炎斗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列入质量提升重点帮扶对象和品牌培育名单,实施一企一策,专人包联。
18.维护企业公平竞争权益。认真受理企业维权方面的诉求,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积极帮助企业向有关部门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证明,帮助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上游大中企业沟通协调。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
19.实施定点包联制度。局领导分包13个市局和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指导地方开展企业帮扶工作。处级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0.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组织动员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加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在生产经营一线当先锋、做表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1月汽车销量同比下降18%:疫情影响巨大 全年将前低后高
根据中汽协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78.3万辆和194.1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3.5%和27.0%,同比分别下降24.6%和18.0%。在这其中,乘用车产销预计分别完成144.4万辆和161.4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3.9%和27.1%,同比分别下降27.6%和20.2%,降幅大于汽车总体。
元月,商用车产销预计分别完成34.1万辆和32.6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1.4%和26.7%,同比分别下降7.8%和5.7%。
我们关注的新能源汽车在2020年1月产销预计分别完成4.0万辆和4.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5.4%和54.4%。其中,乘用车产销预计完成3.5万辆和3.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6.3%和54.5%;商用车产销预计均完成0.5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7.4%和51.7%。
根据中汽协分析1月产销数据下降主要和春节假期相关。元月,有效工作日17天,比去年减少5天;另外,考虑到一些单位提前放假因素,因此有效工作日较少是今年元月份产销下降的主要原因。另外,很多人也在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汽车行业的影响。根据中汽协分析,由于疫情开始已经临近春节假期,由此判断对1月份的数据影响有限。
新冠肺炎疫情自2020年1月下旬起快速蔓延,汽车行业也面临巨大的挑战。不仅是整车企业,中小零部件企业受影响最大。受延迟复工影响,资金链有很大压力,有可能还会面临合同违约等问题,对本来就在承受下行压力的汽车行业更是雪上加霜。
根据中汽车统计,受疫情严重的湖北地区,年度汽车产量约占全国的8%-9%,比较严重的广东、浙江也是我国汽车工业大省。除了直接影响当地整车企业的产销量以外,以上三个地区的零部件配套企业众多,即使其他地区具备开工条件,但由于整车厂全国配套,产业链长,一个部件供应不上就会影响整个工厂生产进程,因此短期内零部件供应将会制约整车的生产节奏。
消费能力下降
消费者购买层面,受疫情影响消费者增加了自我保护意识,居家隔离减少出行。有短期购车的消费者也延缓购车想法,会严重影响汽车销售。该现象要等到疫情解除一级响应之后还会影响一段时间,另外,疫情对其他行业的运行也产生了影响,消费者收入减少后也会暂缓购车想法。
对四线以下城市来说,家庭首台车的购买就会延后,一至三线城市消费者换购的需求也会受到影响,从短期来看汽车总体消费需求进一步降低,这种情况甚至会影响全年。
企业生产受阻
由于疫情影响,企业延迟复工。据中汽协会对超过300家整车、零部件企业的调查统计表明,延迟复工导致企业较往年平均少开工7-11天(湖北地区更久),多处地区好要求反向人员居家隔离,外加防护物资不足、零部件供应不足等问题会进一步影响了生产力。按照企业少开工10天计算,预计将影响行业产量超过百万辆。如果停工时间进一步延长,2月份产量影响将进一步扩大。
企业出口困难
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此,一些国家和企业已经以防止疫情扩散为由,拒绝接受已经订购的货物,原有订单也撤销。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60个国家发布了对我国的入境管制措施,阻碍了我国汽车企业海外市场发展。同时,由于不能及时复工导致的供应链紧张,造成出口订单延迟交付,给企业后续的订单签订造成了负面影响。
中小企业有资金链断裂隐患
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业务几乎暂停。在无收入和现金流的情况下还要支付工资、房租等一系列费用,对企业的资金链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此前韩国现代本土工厂关停直至由于来自中国的线束供应不足所导致,影响了整车生产。
而这种经营中断可能导致订单合同违约,加剧资金周转困难,部分体量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主要以零部件企业为主)将面临破产倒闭的困境。
企业应对标准法规的难度大幅加剧
另外整车企业还面临着政策上的制约,此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六排放标准要求2020年7月1日轻型车实施更为严格的颗粒物数量(PN)限值,以及全国范围实施国六标准A阶段;交通运输部此前发布的《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标准中第三阶段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实施,《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T 1178.2—2019)标准预计于2020年5月1日实施。受本次疫情对生产、销售的负面影响,企业难以在相关标准实施之日前消化现有库存(产品、零部件)。
同时,检测机构、试验场复工时间一再延后,也延长了企业产品认证周期,进而延缓产品上市时间,结合企业开工效率不高,最终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在标准实施后无法按计划销售新产品。
从上述信息我们能够看出,疫情对汽车行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目前阶段疫情还在持续,虽然有些企业已经付工生产,但还面临人员紧缺问题,要想回复正常生产节奏还要有一段时间,将会影响到一季度的运行情况。不过根据中汽协分析,疫情结束后,抑制的消费需求会在短期内得到释放,汽车市场将会迎来一波短暂的消费高峰,全年将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但全年汽车市场发展形势仍不容乐观。
汽车质量家:www.autoqa.cn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创新型的汽车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具备Reach、VOC、ELV环保法规评估一站式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从初步想法到最终产品的全程支持,包括:项目的确定、设计、开发,直到材料、组件和系统的测试。此外,还包括项目管理和人员调配等服务。近十年来,整合汽车行业咨询,从车身、底盘、电子电器、智能化、动力系统、内外饰、环保法规等多方面纵向数据积累,并成功通过以品质创新,加强技术合作,孵化多家二方及三方实验室能力提升,与学术界和政府多方面协作的创新中心,促进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
根据中汽协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78.3万辆和194.1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3.5%和27.0%,同比分别下降24.6%和18.0%。在这其中,乘用车产销预计分别完成144.4万辆和161.4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3.9%和27.1%,同比分别下降27.6%和20.2%,降幅大于汽车总体。
元月,商用车产销预计分别完成34.1万辆和32.6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1.4%和26.7%,同比分别下降7.8%和5.7%。
我们关注的新能源汽车在2020年1月产销预计分别完成4.0万辆和4.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5.4%和54.4%。其中,乘用车产销预计完成3.5万辆和3.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6.3%和54.5%;商用车产销预计均完成0.5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7.4%和51.7%。
根据中汽协分析1月产销数据下降主要和春节假期相关。元月,有效工作日17天,比去年减少5天;另外,考虑到一些单位提前放假因素,因此有效工作日较少是今年元月份产销下降的主要原因。另外,很多人也在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汽车行业的影响。根据中汽协分析,由于疫情开始已经临近春节假期,由此判断对1月份的数据影响有限。
新冠肺炎疫情自2020年1月下旬起快速蔓延,汽车行业也面临巨大的挑战。不仅是整车企业,中小零部件企业受影响最大。受延迟复工影响,资金链有很大压力,有可能还会面临合同违约等问题,对本来就在承受下行压力的汽车行业更是雪上加霜。
根据中汽车统计,受疫情严重的湖北地区,年度汽车产量约占全国的8%-9%,比较严重的广东、浙江也是我国汽车工业大省。除了直接影响当地整车企业的产销量以外,以上三个地区的零部件配套企业众多,即使其他地区具备开工条件,但由于整车厂全国配套,产业链长,一个部件供应不上就会影响整个工厂生产进程,因此短期内零部件供应将会制约整车的生产节奏。
消费能力下降
消费者购买层面,受疫情影响消费者增加了自我保护意识,居家隔离减少出行。有短期购车的消费者也延缓购车想法,会严重影响汽车销售。该现象要等到疫情解除一级响应之后还会影响一段时间,另外,疫情对其他行业的运行也产生了影响,消费者收入减少后也会暂缓购车想法。
对四线以下城市来说,家庭首台车的购买就会延后,一至三线城市消费者换购的需求也会受到影响,从短期来看汽车总体消费需求进一步降低,这种情况甚至会影响全年。
企业生产受阻
由于疫情影响,企业延迟复工。据中汽协会对超过300家整车、零部件企业的调查统计表明,延迟复工导致企业较往年平均少开工7-11天(湖北地区更久),多处地区好要求反向人员居家隔离,外加防护物资不足、零部件供应不足等问题会进一步影响了生产力。按照企业少开工10天计算,预计将影响行业产量超过百万辆。如果停工时间进一步延长,2月份产量影响将进一步扩大。
企业出口困难
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此,一些国家和企业已经以防止疫情扩散为由,拒绝接受已经订购的货物,原有订单也撤销。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60个国家发布了对我国的入境管制措施,阻碍了我国汽车企业海外市场发展。同时,由于不能及时复工导致的供应链紧张,造成出口订单延迟交付,给企业后续的订单签订造成了负面影响。
中小企业有资金链断裂隐患
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业务几乎暂停。在无收入和现金流的情况下还要支付工资、房租等一系列费用,对企业的资金链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此前韩国现代本土工厂关停直至由于来自中国的线束供应不足所导致,影响了整车生产。
而这种经营中断可能导致订单合同违约,加剧资金周转困难,部分体量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主要以零部件企业为主)将面临破产倒闭的困境。
企业应对标准法规的难度大幅加剧
另外整车企业还面临着政策上的制约,此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六排放标准要求2020年7月1日轻型车实施更为严格的颗粒物数量(PN)限值,以及全国范围实施国六标准A阶段;交通运输部此前发布的《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标准中第三阶段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实施,《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JT/T 1178.2—2019)标准预计于2020年5月1日实施。受本次疫情对生产、销售的负面影响,企业难以在相关标准实施之日前消化现有库存(产品、零部件)。
同时,检测机构、试验场复工时间一再延后,也延长了企业产品认证周期,进而延缓产品上市时间,结合企业开工效率不高,最终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在标准实施后无法按计划销售新产品。
从上述信息我们能够看出,疫情对汽车行业的影响是巨大的。目前阶段疫情还在持续,虽然有些企业已经付工生产,但还面临人员紧缺问题,要想回复正常生产节奏还要有一段时间,将会影响到一季度的运行情况。不过根据中汽协分析,疫情结束后,抑制的消费需求会在短期内得到释放,汽车市场将会迎来一波短暂的消费高峰,全年将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但全年汽车市场发展形势仍不容乐观。
汽车质量家:www.autoqa.cn
上海沐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创新型的汽车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具备Reach、VOC、ELV环保法规评估一站式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从初步想法到最终产品的全程支持,包括:项目的确定、设计、开发,直到材料、组件和系统的测试。此外,还包括项目管理和人员调配等服务。近十年来,整合汽车行业咨询,从车身、底盘、电子电器、智能化、动力系统、内外饰、环保法规等多方面纵向数据积累,并成功通过以品质创新,加强技术合作,孵化多家二方及三方实验室能力提升,与学术界和政府多方面协作的创新中心,促进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