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的,可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产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免费创业培训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出席创业培训的,可享受定点培训机构提供的全免费创业培训。
市直创业培训机构 | 地址 | 报名电话 |
茂名市高级技工学校 | 茂名市光华北路638号 | 2181908 |
茂名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 茂名市环市北路26号 | 2261065 |
茂名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茂名市茂水路339号 | 2730600 |
茂名市职业训练中心 | 茂名市光华南路 | 2976939 |
茂名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 茂名市红旗北路126号 | 2263368 |
茂名市东南技工学校 | 茂名市金山教育大道333号 | 6137388 |
茂名市金山职业培训学校 | 茂名市人民南路34号 | 2282153 |
一次性创业资助
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起3年内创业,领取本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相关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获得政府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申请材料: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在顺利创业6个月后凭有关材料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变更登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有效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
3、本人居民身份证、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毕业证书;
4、创业实体在银行开户的基本账户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临时生活补贴
登记失业满6个月或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给予最久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我市补贴标准按茂名市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为1010元)的80%执行。
申请材料:
1、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2、劳动力失业登记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危险家庭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贫困家庭的证明材料(低保证明、扶贫卡或零就业家庭证书)。
其他劳动力政策,如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申报条件同上。
市直:2976921 茂南:2536960
电白:5599229 高州:6663441
化州:7331898 信宜:8819122
市直创业培训机构,地址,报名电话,茂名市高级技工学校,茂名市光华北路638号,2181908,茂名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茂名市环市北路26号,2261065,茂名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茂名市茂水路339号,2730600,茂名市职业训练中心,茂名市光华南路,2976939,茂名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茂名市红旗北路126号,2263368,茂名市东南技工学校,茂名市金山教育大道333号,6137388,茂名市金山职业培训学校,茂名市人民南路34号,2282153,一次性创业资助,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起3年内创业,领取本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变更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获得政府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产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