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爆料# 【出了车祸,金华一司机竟两次开溜!】马路上发生刮擦、追尾事故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然而,金华浦江一司机在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后,竟两次开溜。这是咋回事呢?近日凌晨,金华市浦江县公安局治安分局二大队(巡特警大队)巡警在大桥南路巡逻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回头发现是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灰色轿车追尾了一辆黑色轿车。发现情况后,巡警立即上前查看,第一时间提醒车主开启双跳,并保护现场。经过初步勘查,灰色轿车右侧车头、黑色轿车左侧车尾各有损坏,无人员受伤。然而,正着手对事故按轻微无损交通事故进行快速处理时,巡警却从肇事的灰色轿车司机徐某身上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酒味。见肇事者有酒驾嫌疑,巡警随即用对讲机呼叫情指联勤中心,派交警过来做进一步处置。一听让交警过来处理,此时的徐某开始表现得有些慌张,谎称想上厕所,试图开溜。但巡警一路跟随,徐某并未得逞。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徐某第二次开溜时“意外”发生了:徐某趁巡警不备,想翻越路边小区的铁围栏开溜,却把自己挂在了围栏上动弹不得。巡警立即上前将徐某解救下来,并将这个“不老实”的肇事者控制住。交警赶到现场后,经当场呼吸检测,徐某的酒精含量为66mg/100ml。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徐某曾有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前科,此次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警方提醒: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广大驾驶人朋友应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透过窗口看金华#
#银川身边事# 【五辆大件运输车因迷路高速违停 交警严厉批评并处罚】
6月9日17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队民警在分控中心对辖区乌玛高速路段视频巡查时,发现乌玛高速由北向南处有五辆拉风扇叶子的大件运输车停在进闽宁入口匝道的应急车道内,最后方一位驾驶员竟然在大件车后方蹲着看手机,完全不顾自身安全,五辆大件车既没有开启双闪警示灯也没有在车后150米处摆放任何警示标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通过广播喊话提醒五辆车驾驶员依次驶出收费站,并通知巡逻民警前往闽宁收费站查看。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孙某、陈某、郝某、李某五人开车装载风力发电机叶子板要送到河北风力发电厂去,走到乌玛高速下闽宁出口时,不知道该往哪里走,索性就将车停下来用对讲机商量行驶路线,也没顾得上打开车辆警示灯和摆放三角警示牌,正在商量时,突然听到“喇叭”喊话让我们依次将车辆开出收费站。民警对李某等五位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不能因为走错了路或者不知道怎么走等原因,不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更不能随意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给其他道路参与者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五位驾驶员也认识到特别是大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严重危害,并表示以后绝对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对李某等五位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超限运输车辆上高速行驶前,需要办理相关的超限运输许可证,并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对途经路段能否行驶进行确认,不可随意进入弯道匝道,避免与高速公路两侧的防护栏发生刮擦,行驶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行驶路线,避免因为迷路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记者 寇莉苹文/图)
6月9日17时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七大队民警在分控中心对辖区乌玛高速路段视频巡查时,发现乌玛高速由北向南处有五辆拉风扇叶子的大件运输车停在进闽宁入口匝道的应急车道内,最后方一位驾驶员竟然在大件车后方蹲着看手机,完全不顾自身安全,五辆大件车既没有开启双闪警示灯也没有在车后150米处摆放任何警示标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通过广播喊话提醒五辆车驾驶员依次驶出收费站,并通知巡逻民警前往闽宁收费站查看。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孙某、陈某、郝某、李某五人开车装载风力发电机叶子板要送到河北风力发电厂去,走到乌玛高速下闽宁出口时,不知道该往哪里走,索性就将车停下来用对讲机商量行驶路线,也没顾得上打开车辆警示灯和摆放三角警示牌,正在商量时,突然听到“喇叭”喊话让我们依次将车辆开出收费站。民警对李某等五位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不能因为走错了路或者不知道怎么走等原因,不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更不能随意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给其他道路参与者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五位驾驶员也认识到特别是大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严重危害,并表示以后绝对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对李某等五位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超限运输车辆上高速行驶前,需要办理相关的超限运输许可证,并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对途经路段能否行驶进行确认,不可随意进入弯道匝道,避免与高速公路两侧的防护栏发生刮擦,行驶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行驶路线,避免因为迷路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记者 寇莉苹文/图)
【超载三轮汽车载了10人!司机还无证[怒]】6月6日18时许,朱某某驾驶一辆蓝色无牌时风三轮汽车,沿1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931公里处(皇帝庙路口)时,被临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待朱某某靠边停车后,执勤民警发现其驾驶的三轮汽车拉了一车人,现场清点该车带司机共载10人。朱某某说他们家都是商桥的,这些民工都是朱某某从家里边拉出来干活的,刚干完活正往家赶。
经公安网查询,朱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涉嫌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并非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50元的处罚。
经公安网查询,朱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涉嫌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并非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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