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转播中超联赛,这三家公司被法院判赔50万元】#案件播报#7月9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原告苏宁体育公司诉被告某公司浙江分公司、某公司杭州分公司、某新媒体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令三被告依法共同赔偿原告50万元。
原告诉称:原告经体奥公司授权获得2019赛季中超联赛节目独家网络视频权包含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认为三被告未经授权擅自在其运营的某平台向公众提供2019赛季中超联赛“2019赛季中超联赛-第八轮-广州恒大VS北京国安”比赛的点播服务,损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扰乱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性的竞争环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支付合理费用2万元。
被告辩称:涉案赛事节目体现出的独创性未达到作品高度,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亦不应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录音录像制品,并非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的客体。三被告获得授权,且与原告并无竞争关系,不构成原告主张的侵权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体育赛事节目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既符合 “摄制在一定介质上”即固定性的要求,同时达到类电作品要求的独创性标准。三被告在IPTV平台提供涉案节目在线点播服务,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原告主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一致,不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复保护。三被告合作经营IPTV业务,分配经济利益,应认为构成共同侵权。遂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50万元。(人民法院报)
原告诉称:原告经体奥公司授权获得2019赛季中超联赛节目独家网络视频权包含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认为三被告未经授权擅自在其运营的某平台向公众提供2019赛季中超联赛“2019赛季中超联赛-第八轮-广州恒大VS北京国安”比赛的点播服务,损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扰乱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性的竞争环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支付合理费用2万元。
被告辩称:涉案赛事节目体现出的独创性未达到作品高度,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亦不应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录音录像制品,并非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的客体。三被告获得授权,且与原告并无竞争关系,不构成原告主张的侵权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体育赛事节目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既符合 “摄制在一定介质上”即固定性的要求,同时达到类电作品要求的独创性标准。三被告在IPTV平台提供涉案节目在线点播服务,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原告主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一致,不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复保护。三被告合作经营IPTV业务,分配经济利益,应认为构成共同侵权。遂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50万元。(人民法院报)
【#杭州#车浙AXQ991,被拍到15次违法,都是一个原因】据浙江高速交警:7月6日,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一大队接到指令,辖区内有一辆小轿车有十次违法未处理,民警在查询后发现,这十多次竟然都与开车打手机有关。这辆浙AXQ991号牌小车从金华收费站驶下高速后,民警将驾驶员黄某带至窗口处理违法行为,黄某表示,由于平时从事销售工作,所以电话较多,开车时也不例外,虽然知道开车使用手机的危害,却并没有考虑后果。 https://t.cn/R2W6tux https://t.cn/R2W6tux
【天眼查:上半年成立超9000家直播相关企业, 同比增409%】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共有接近1.8万家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或品牌名称含 “直播”,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企业。从地域分布来看,“直播之城”杭州所在的浙江省直播相关企业数量超过2300家,占总量13.12%。辽宁省的直播相关企业数量排在全国第二,达到1700多家。以工商登记为准,2020年上半年,我国共成立超9千家直播相关企业,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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