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合作区楼市新政#【深汕合作区楼市新政:居民家庭限购2套,5年内禁止转让】8月27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振业时代花园二期、赤湖纯水岸花园等商品房项目销售的通知》。
1、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购
(一)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1套。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自然人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
2、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3、户籍、就业在合作区居民可优先买房。#微博房产爆料##房产资讯#
1、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购
(一)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1套。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自然人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
2、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3、户籍、就业在合作区居民可优先买房。#微博房产爆料##房产资讯#
#深汕合作区家庭限购2套房#【深汕合作区楼市新政:居民家庭限购2套,5年内禁止转让】8月27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振业时代花园二期、赤湖纯水岸花园等商品房项目销售的通知》,对深汕合作区的购房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实施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购方面,《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1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自然人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值得注意的是,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深汕网)https://t.cn/A64wGZ1h
【#深汕合作区居民家庭限购2套# 五年内禁止转让】8月27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振业时代花园二期、赤湖纯水岸花园等商品房项目销售的通知》,对深汕合作区的购房政策进行了调整。上述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两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一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自然人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五年内禁止转让。(深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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