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在节点做些小结。可惜最近读书太少,表达不利索,只能分条罗列,不能成文。放在这儿也算示众,督促自己乖乖读书。
1.设计课结束所带来的怅然远远大于收获的满足,总还是觉得遗憾,又或者是失望,真是矛盾。
2.近来的欲望很浪漫,想读文学、看文艺片,养花喝酒,去自然里奔跑!
3.从设计中拔出脚后又感到焦虑,每一刻都感到自己的贫瘠与干瘪,不想表达,想被知识、逻辑和性灵把自己填满。于此同时又感到矛盾,因为“有所作为”一定意味着要“有所表达”,可惜我只能因空洞而沉默。
4.在过去的七周半感受到了设计理性的魅力,感到前所未有的踏实与笃定,希望这种“大局观”、“整体性思维”能贯穿自己日后的设计。
5.设计是可以通过个人的实践与总结形成系统性方法论的,好!
6.欠了一屁股债,心焦,慢慢还吧。
7.想成为技术流,莫名的有底气和爽感爆棚。
8.哭泣和大喊或许是生活的必需品。
......
没了!但愿接下去的日子也如九月十月那般平静快乐~潇洒地走进冬日吧!
1.设计课结束所带来的怅然远远大于收获的满足,总还是觉得遗憾,又或者是失望,真是矛盾。
2.近来的欲望很浪漫,想读文学、看文艺片,养花喝酒,去自然里奔跑!
3.从设计中拔出脚后又感到焦虑,每一刻都感到自己的贫瘠与干瘪,不想表达,想被知识、逻辑和性灵把自己填满。于此同时又感到矛盾,因为“有所作为”一定意味着要“有所表达”,可惜我只能因空洞而沉默。
4.在过去的七周半感受到了设计理性的魅力,感到前所未有的踏实与笃定,希望这种“大局观”、“整体性思维”能贯穿自己日后的设计。
5.设计是可以通过个人的实践与总结形成系统性方法论的,好!
6.欠了一屁股债,心焦,慢慢还吧。
7.想成为技术流,莫名的有底气和爽感爆棚。
8.哭泣和大喊或许是生活的必需品。
......
没了!但愿接下去的日子也如九月十月那般平静快乐~潇洒地走进冬日吧!
浙江杭州,男子买199朵玫瑰花告白,但却被女孩拒绝!男子很生气,认为是买的花谢掉晦气才失败的!于是他要求店长赔偿,店长却说赔偿500元的代金券,20元一张,满60元减20元!男子一算,自己反过来还要倒贴1000元!
王先生到了36岁依然单身,主要是他对另一半的要求比较高,而这次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喜欢的女孩,追求了一段时间,王先生觉得“火候”也差不多了,于是就去花店订了199朵玫瑰花,想要向女孩表白!
表白那天,店长也跟过来想拍个视 频宣传下,但现场很尴尬,王先生拿着花出场,朋友喊着“答应他”,但女孩看了花一眼却把王先生拒绝了!
原来,199朵玫瑰花给人的感觉都散架干瘪了,这让王先生觉得,女孩是认为自己送的花不新鲜没诚意才把自己拒绝的!于是他越想越生气,就把这股怒火发泄到店长身上!
王先生质问店长给自己的花为什么都谢掉了?店长说,花肯定是新鲜的花,因为花比较多,就提前一天去包好,结果放太久脱水了。
王先生不能接受店长的这个说法,他觉得自己花钱买花是告白的,自己很重视这个告白,可却是一束谢掉的花,这让女孩觉得自己不尊重她,没有诚意,所以花店要赔偿!
店长说,那就赔你500元吧。王先生想了想,就同意。但他来都花店后傻眼了!
店长说好的500元居然不是现金,而是500元的代金券,一张面值20元,一共25张,满60可以用一张!也就说,表面上花店赔钱,但实际还要王先生消费至少1000元!
王先生气炸了,这是把自己当傻 子吗?自己下次还敢来你这买花吗?他要求店长给自己500元现金,但店长却说你当时也没说让我赔500元现金!
王先生没办法,只能找来记者。记者问店长当时赔的500元是什么有说清楚吗?
店长是说:“没有说清楚,反正我自己心里默认的是500抵用券!满60可以减20,活动力度是很大的,像他没有女朋友,以后买花肯定是用的上的!”
记者反问,他让你赔偿500元,结果你赔偿500代金券,他反过来还要在你这里消费1000元,你觉得这样合适不?
店长说:“我只是兑现了我的承诺,至于他后面来不来我这消费,这个就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啦!”
而王先生表示自己不同意赔偿500元的代金券,他说并不是钱的事情,而是自己的好事被搞砸了,他想争一口气!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店长退500元的代金券是否合理呢?
店长一开始给出退款500元的承诺,但没有说清楚是500元的代金券,王先生以为是现金,双方的问题就出在没有说清楚约定上面!
但店长说赔500元,就意味着双方达成了一个合意,虽然没有拟订协议,但口头合同依然是有法律效力!
而店长是个这份合同的起草方,那么对于这个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时候,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应当是做出于不利于起草方的一个解释的!
这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合同起草者相对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让合同起草者对其拟定的含义模糊的条款负责。
所以,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之下,对于退款500元的理解,无论是从日常的生活交易经验,还是从法律层面上,合同的解释、条款的解释,都应该推定为500元的现金,而不是500元代金券!
后来王先生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馈,对方承诺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虽然这花确实谢了!但跟花没有一点关系,她爱你,你哪怕不送花她也会答应你!表白失败了赖花,那分手了怪谁?现在拿束花就想表白成功的招数已经落伍了,啥蜡烛、亲友团都不好使,还是直接点房产证写她名字!
也有网友说,别的不说,当场拿到鲜花的时候就没觉得有问题吗?就没想着不接受,不付钱或者换一束吗?等到失败了再去找,咋滴,表白这事才是过场吗?好像有点明白为什么女孩会拒绝了!
还有网友说,确实这种场合应该保证这花的鲜艳!店家确实不地道,支持小伙!哪有赔偿代金券的,店家想的真美!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王先生到了36岁依然单身,主要是他对另一半的要求比较高,而这次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喜欢的女孩,追求了一段时间,王先生觉得“火候”也差不多了,于是就去花店订了199朵玫瑰花,想要向女孩表白!
表白那天,店长也跟过来想拍个视 频宣传下,但现场很尴尬,王先生拿着花出场,朋友喊着“答应他”,但女孩看了花一眼却把王先生拒绝了!
原来,199朵玫瑰花给人的感觉都散架干瘪了,这让王先生觉得,女孩是认为自己送的花不新鲜没诚意才把自己拒绝的!于是他越想越生气,就把这股怒火发泄到店长身上!
王先生质问店长给自己的花为什么都谢掉了?店长说,花肯定是新鲜的花,因为花比较多,就提前一天去包好,结果放太久脱水了。
王先生不能接受店长的这个说法,他觉得自己花钱买花是告白的,自己很重视这个告白,可却是一束谢掉的花,这让女孩觉得自己不尊重她,没有诚意,所以花店要赔偿!
店长说,那就赔你500元吧。王先生想了想,就同意。但他来都花店后傻眼了!
店长说好的500元居然不是现金,而是500元的代金券,一张面值20元,一共25张,满60可以用一张!也就说,表面上花店赔钱,但实际还要王先生消费至少1000元!
王先生气炸了,这是把自己当傻 子吗?自己下次还敢来你这买花吗?他要求店长给自己500元现金,但店长却说你当时也没说让我赔500元现金!
王先生没办法,只能找来记者。记者问店长当时赔的500元是什么有说清楚吗?
店长是说:“没有说清楚,反正我自己心里默认的是500抵用券!满60可以减20,活动力度是很大的,像他没有女朋友,以后买花肯定是用的上的!”
记者反问,他让你赔偿500元,结果你赔偿500代金券,他反过来还要在你这里消费1000元,你觉得这样合适不?
店长说:“我只是兑现了我的承诺,至于他后面来不来我这消费,这个就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啦!”
而王先生表示自己不同意赔偿500元的代金券,他说并不是钱的事情,而是自己的好事被搞砸了,他想争一口气!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店长退500元的代金券是否合理呢?
店长一开始给出退款500元的承诺,但没有说清楚是500元的代金券,王先生以为是现金,双方的问题就出在没有说清楚约定上面!
但店长说赔500元,就意味着双方达成了一个合意,虽然没有拟订协议,但口头合同依然是有法律效力!
而店长是个这份合同的起草方,那么对于这个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时候,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应当是做出于不利于起草方的一个解释的!
这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合同起草者相对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让合同起草者对其拟定的含义模糊的条款负责。
所以,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之下,对于退款500元的理解,无论是从日常的生活交易经验,还是从法律层面上,合同的解释、条款的解释,都应该推定为500元的现金,而不是500元代金券!
后来王先生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馈,对方承诺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虽然这花确实谢了!但跟花没有一点关系,她爱你,你哪怕不送花她也会答应你!表白失败了赖花,那分手了怪谁?现在拿束花就想表白成功的招数已经落伍了,啥蜡烛、亲友团都不好使,还是直接点房产证写她名字!
也有网友说,别的不说,当场拿到鲜花的时候就没觉得有问题吗?就没想着不接受,不付钱或者换一束吗?等到失败了再去找,咋滴,表白这事才是过场吗?好像有点明白为什么女孩会拒绝了!
还有网友说,确实这种场合应该保证这花的鲜艳!店家确实不地道,支持小伙!哪有赔偿代金券的,店家想的真美!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鞠萍跟同事聚餐,56岁还满脸的胶原蛋白,看来胖使她更年轻漂亮大多数明星的生活过得还是比较滋润,因为他们可能没什么事的话,会和自己的朋友稍微的聚一下,这一次鞠萍跟自己的同事聚餐可以看到,虽然说了的岁数已经56岁了,但是整张脸看起来还是特别多的胶原蛋白,但是有些人可能才三四十岁,整张脸看起来就显得比较的干瘪,像是没有什么胶原蛋白的存在了,看来她虽然说比较胖,但是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的年轻漂亮呀,所以说有些人胖一点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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