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爆料#【2020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话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省政府决定每年9月18日为全省警报试鸣日,为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能力,定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停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停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请县直及驻阳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城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https://t.cn/R2WxSKZ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停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停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180秒。请县直及驻阳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城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https://t.cn/R2WxSKZ
#山西经济资讯频道每日经济报道# “明星县”阳城在2020厦洽会现场签约91亿元
在2020厦洽会阳城明星县推介会上,阳城县共签约9个项目,总投资达到91亿元。其中,由广东冠星陶瓷企业有限公司与阳城县政府签署的阳城现代陶瓷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达40多亿元,由中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阳城县政府签署的“一带一路山西蓝莓加工产业园”投资达10.85亿元。
广东悦弗莱陶瓷公司负责人 彭曙光
从去年开始,阳城政府在佛山大力地招商引资,我们和冠星企业,包括广东的悦弗莱企业,共同去阳城考察了两三次,对阳城陶瓷的营商环境,政府的支持力度,及当地的陶土资源,包括最优的招商引资政策,充分打动了我们。
阳城福龙陶瓷公司负责人 黄永祥
我是来自福建的,在阳城投资的陶瓷企业,阳城经过了三届的陶博会,不断地加强了我们阳城陶瓷产业的知名度,今天我能感受到一点,阳城真的是一个投资营商的好环境,我希望大家可以到阳城来看,阳城真的是山好水好人更好。
在推介会现场,第三届阳城国际陶瓷博览交易会云开幕仪式同步进行,以“新阳城,新赛道,新征程”为主题,采取“云上+线下”双线融合的模式办展,得到了阳城产区广大企业的踊跃参与。会上,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为阳城县人民政府授予了“中国建筑陶瓷清洁生产示范基地”称号,阳城各陶瓷企业表示,以此为契机,企业会继续打开视野,拓展发展空间,在交流交往中找到结合点,在招商引资中打造增长点。
阳城县盛世陶瓷有限公司负责人 裴家库
通过这次厦洽会使我们认识到,我们阳城陶瓷产业必须在理念上更新转变,走专、新、特的产业发展之路,在专业技术上下苦功,在管理上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以此来提高我们阳城陶瓷产业的知名度。
据介绍,阳城现有陶瓷生产企业21家,建成31条生产线,年产建筑陶瓷2亿平方米,产品畅销全国,出口欧洲、非洲、中亚、东南亚等国家地区,为更好地擦亮阳城陶瓷品牌,吸引更多的客商投资,阳城县加大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在土地、税收、就业、能源、融资等方面均给予了大力度支持。
在2020厦洽会阳城明星县推介会上,阳城县共签约9个项目,总投资达到91亿元。其中,由广东冠星陶瓷企业有限公司与阳城县政府签署的阳城现代陶瓷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达40多亿元,由中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阳城县政府签署的“一带一路山西蓝莓加工产业园”投资达10.85亿元。
广东悦弗莱陶瓷公司负责人 彭曙光
从去年开始,阳城政府在佛山大力地招商引资,我们和冠星企业,包括广东的悦弗莱企业,共同去阳城考察了两三次,对阳城陶瓷的营商环境,政府的支持力度,及当地的陶土资源,包括最优的招商引资政策,充分打动了我们。
阳城福龙陶瓷公司负责人 黄永祥
我是来自福建的,在阳城投资的陶瓷企业,阳城经过了三届的陶博会,不断地加强了我们阳城陶瓷产业的知名度,今天我能感受到一点,阳城真的是一个投资营商的好环境,我希望大家可以到阳城来看,阳城真的是山好水好人更好。
在推介会现场,第三届阳城国际陶瓷博览交易会云开幕仪式同步进行,以“新阳城,新赛道,新征程”为主题,采取“云上+线下”双线融合的模式办展,得到了阳城产区广大企业的踊跃参与。会上,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为阳城县人民政府授予了“中国建筑陶瓷清洁生产示范基地”称号,阳城各陶瓷企业表示,以此为契机,企业会继续打开视野,拓展发展空间,在交流交往中找到结合点,在招商引资中打造增长点。
阳城县盛世陶瓷有限公司负责人 裴家库
通过这次厦洽会使我们认识到,我们阳城陶瓷产业必须在理念上更新转变,走专、新、特的产业发展之路,在专业技术上下苦功,在管理上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以此来提高我们阳城陶瓷产业的知名度。
据介绍,阳城现有陶瓷生产企业21家,建成31条生产线,年产建筑陶瓷2亿平方米,产品畅销全国,出口欧洲、非洲、中亚、东南亚等国家地区,为更好地擦亮阳城陶瓷品牌,吸引更多的客商投资,阳城县加大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在土地、税收、就业、能源、融资等方面均给予了大力度支持。
【阳城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司法权威、严惩“拒执”犯罪典型案例(一)】近日,阳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和宣判。
案件详情:
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15日,阳城县人民法院对姬某某与王某某交通事故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姬某某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7.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姬某某不积极履行判决,于2017年9月20日将肇事车辆过户给其女婿杜某某,并于2017年9月25日与妻子张某某协议离婚,将自己名下所有财产全部转移给张某某(离婚后二人仍共同居住)。该案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阳城县人民法院先后下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要求姬某某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后又通过将姬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督促姬某某履行赔偿义务。但姬某某仍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阳城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8日决定对姬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元。至2019年11月,该案仍有25万余元姬某某拒不履行。2019年12月24日,阳城县人民法院移送该案至阳城县公安局,阳城县公安局次日立案侦查,迫于法律威严,2019年12月30日,姬某某与王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姬某某一次性赔偿王某某274000元(已归还24000元)。现已履行完毕。
阳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姬某某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致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在侦查期间已全部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可对其酌情从宽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姬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该案现在二审审理中。
法官说法:
“拒执”犯罪作为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实现,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权威。今年以来,随着《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正式实施,我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也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阳城县人民法院凝聚社会广泛共识,对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案情采取失信惩戒、司法拘留等综合措施,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阳城县人民法院对“拒执”犯罪的有效打击,强力震慑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维护了司法权威,对我县形成风清气正、诚实守信的氛围,营造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后期我院将继续发布一批拒执罪的典型案例。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件详情:
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15日,阳城县人民法院对姬某某与王某某交通事故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姬某某赔偿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7.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姬某某不积极履行判决,于2017年9月20日将肇事车辆过户给其女婿杜某某,并于2017年9月25日与妻子张某某协议离婚,将自己名下所有财产全部转移给张某某(离婚后二人仍共同居住)。该案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阳城县人民法院先后下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要求姬某某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后又通过将姬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督促姬某某履行赔偿义务。但姬某某仍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阳城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8日决定对姬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元。至2019年11月,该案仍有25万余元姬某某拒不履行。2019年12月24日,阳城县人民法院移送该案至阳城县公安局,阳城县公安局次日立案侦查,迫于法律威严,2019年12月30日,姬某某与王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姬某某一次性赔偿王某某274000元(已归还24000元)。现已履行完毕。
阳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姬某某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致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在侦查期间已全部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可对其酌情从宽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姬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该案现在二审审理中。
法官说法:
“拒执”犯罪作为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实现,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权威。今年以来,随着《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正式实施,我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也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阳城县人民法院凝聚社会广泛共识,对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案情采取失信惩戒、司法拘留等综合措施,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阳城县人民法院对“拒执”犯罪的有效打击,强力震慑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维护了司法权威,对我县形成风清气正、诚实守信的氛围,营造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后期我院将继续发布一批拒执罪的典型案例。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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