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日,兰州南收费站在发生至关重要交通事故。一辆失控大货车与收费站排队等候缴费的数十辆车发生碰撞,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重伤十人。
这起事件发生在兰州南收费站,而在这个收费站的前面,却恰恰是一段17公里长的连续下坡路段,这个收费站就在下坡路段的最下面。
我认为,任何重大事件都不是缘故的发生的,这起恶性事件有其必然原因。发生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如此惨重的人员伤亡,绝对不是偶然事件,而应当是重大安全隐患突显而出现的必然事件。
那么,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各方的责任。
1、大货车司机倒底有没有责任,我们应当以足够宽容的心态来对待。
据调查显示,驾驶人李某在连续17公里的下坡路估因频繁采取制动,导致车辆制动失效,经17公里长下坡路段行驶至距兰州南收费站50米处与31辆车连续相撞。
据悉,李某是第一次在该路段行驶,不了解路况,车辆失控后速度加快,李某惊惶失措,也没有找沿途避险车道,导致事故发生。
请问各位有驾驶经验的司机,当你驾驶一个庞然大物在失去制动的情况,越来越加速的失控,无所可能求助的情况下,你是什么样的心理?
我认为,追究司机李某的责任要有足够的宽容心态。他既没有主观故意,也在紧急的情况下没有最佳避险选择。
对于李某来说,这更象是一场天降的突然灾难,是一场巧合。
第二、交警部门的责任。
这个路段曾经多次发生恶性事故交通事故,甚至被冠名“危险地带”,是当地交警部门管控的重中之重,甚至被列为公安部和省级重点治理危险路段。
关于此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兰州日报》曾于2013年11月11日有过报道。浏览此前多年当地媒体的报道,相关路段为连续下坡、多弯道路段,重型货车极易因刹车失灵而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
据统计,自2004年12月底开通至今年6月15日,兰临高速新七道梁长下坡路段共有240辆车辆失控,造成42人死亡,55人受伤。其中失控车辆冲入兰州市区引发事故18起,造成31人死亡,36人受伤。仅仅2012年,长下坡路段共发生55起失控事故,造成9人死亡。
所以,这起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偶然,而是众多车祸中的一场。那么既然这个路段已经发生过那么多的灾难性车祸,为什么屡次治理毫无作用?
我不作过多的评论,也不敢评论过多。想必大家心理都清楚,但凡交管部门有一个对人民生命有责任的心的领导存在,都不至于屡次发生如此重大的车祸了。
第三、兰州南收费站才是真正的祸首。
兰州南收费站设置错误是这场极为重要车祸发生的根本原因。
在兰州南收费站的前方,有17公里长的连续下坡路段。那么多的大货车不断踩动刹车的结果,到达的是一个收费站。
我认为,兰州南收费站的上面应当写三个大字:鬼门关。
那么为什么要在17公里的下坡路段设立这个收费站呢?所以任何车在这里都开不快,绝对不会发生闯卡的事件发生,可以确保收费站正常收费。
在连续17公里下坡路前方设置收费站,这样只有猪才能想出来的点子,是哪头猪作出来的决策,是一定可以查到的。
我们可以把他拉出来,问一问,你当初在这里设置一个收费站,到底是出于什么考虑?
这些拥有猪一样头脑的领导,无论在作出任何决策的时候,永远不会把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的,他们的思维意识里只有“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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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如此不稳定的交通事故,造成如此惨重的人员伤亡,绝对不是偶然事件,而应当是重大安全隐患突显而出现的必然事件。我认为,任何重大事件都不是缘故的发生的,这起恶性案件有其必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