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自媒体博主发文称,由于一篇阅读量只有18次的微信文章,他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
2018年1月31日,万先生同事在万先生为法人的一家公司名下的公众号上转发一篇题为《小时候我们都误会了,这才是黑猫警长单身的原因》,文中配有黑猫警长的漫画图片。
今年8月,发来广州法院传票后,万先生才知道他被“黑猫警长”版权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侵权,并索赔10万元。
起诉书中,原告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表示自己系“黑猫警长”角色造型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文章,将“黑猫警长”公布在公开的信息网络上进行改编,导致“黑猫警长”系列角色被丑化,同时用作商业宣传,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造成其重大经济损失。被告未经原告允许使用了黑猫警长卡通形象并且进行了改编,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万先生说。他发文一是认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索赔金额过高,有“碰瓷”之嫌,二也是提醒其他自媒体从业者,公众号发文在选用影视剧人物形象时要注意著作权问题。“包括我在内,很多从业者可能都不知道这也是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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