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停在小区里,居然被物业拆解了,当废品卖了!
30万的车子呀,就成这样的废铜烂铁!心碎成渣渣!
哪家物业, 这么牛?
哪个车主,这么悲催?
12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城市之光小区的万邦物业办公室。物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王先生的这辆车从2016年开始就停在了那里,已经停了将近3年了。“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打了114问了无数次,都找不到车主。”负责人说,物业在2016年就贴了挪车的通知,表示“报废汽车将作为无主车辆自主处理”,但却是没有人来挪车。
负责人表示,这辆车停的地方不仅是消防通道,还是小区四户居民进出车库的必经之路。一开始他联系不上车主,只好把车撬到了墙角。之后这辆车就一直停在那。最近小区修管道,车子阻碍了施工,他们又挪了一次。“挪车都是我们找人弄的,车主根本没露过面。”负责人说。
随后,记者随负责人来到王先生原本的停车地点。这是一条长约20米,宽约4米的小路,道路右侧有四间车库,每个车库门口都贴着“禁止停车”四个大字。“这个通道里原本停着两辆车,堵了个严严实实。我们拆了一辆以后,他就把另一辆挪走了。我那时候才知道,这两辆车都是他的。”负责人说。
“我承认,我们当时做法是有点过激了。”物业负责人表示,“我们也是没办法了,想不到这辆车已经报废了,没人要了。现在车主也已经报警了,我们愿意接受警方的处理结果。”
对于万邦物业的做法,有些业主弹冠相庆,“我们自己都没地方停车了,其他小区的人还来占我们的车位,赶都赶不走,对付他们就得用这种手段。”业主张女士说。
“这辆车在消防通道停了三年,还好没出什么事,要是真出事了消防车开不进来怎么办?”业主朱先生对物业的做法提出了异议,“物业应该一开始就把车拖走,而不是现在才把车拆掉卖了。”
那么,物业到底有没有权利处理王先生的车呢?记者咨询了浙江易特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卢俊。
卢俊说,物业没有权利私自处理王先生的车,物业“违期自行处理”的挪车通知也是不起作用的。物业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但还构不成刑事犯罪。
此外,卢俊表示,王先生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不仅侵占了公共资源,而且也是属于违法行为,物业有权利将车挪走,但没有权利私自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