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住房租金等6项支出能抵扣个税了,这本是一件给居民减负的好事,但谁料到,却引发了房东、租客和中介的博弈,也引发了推涨房租的担忧。
而网上一篇关于住房租金附加扣除的文章,让一些准备填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的人们有些犹豫。
这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讲到:突然接到房东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如果你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房租!”文中房东算了一笔账: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
根据这篇文章所表达的意思,房客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可以少交个人所得税,但由于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要填写房东信息,税务机关会据此要求房东纳税,并且纳税金额会超过房客少交的个税。因此,房东不愿意房客申报“住房租金附加扣除”,除非涨房租。对此,网上也出现“申报个税专项扣除不应成为征税线索”的观点,但官方一直未就此事进行确切回复。
一边是个税可能抵扣几十块,另一边是房租可能上涨几百块,权衡之下,很多租客为了避免与房东闹僵而被扫地出门,被迫选择不再申报租金支出扣除,无法享受到国家发放的个税减税红包。
很多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反映,自己向房东索要其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绝,房东以提交信息后可能被征税为由,规劝租客不要申报个税租金扣除,甚至有房东还表示如果进行扣除就要租客退房。
个人租赁住房真的缴税很高吗?到底要缴多少税呢?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理事汪蔚青表示,很多地区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是按照一个较低的综合税率简易征收房租的税金。比如北京和上海,一般是按照房租的5%综合税率来征收。
假如北京一个房东出租住房,每月房租收入3000元,按照5%综合征收税率,实际缴纳税款是150元,纳税数额远没有网传文章中计算得那么高。
租客申报到底能省多少钱?
根据租房城市不同,住房租金扣除标准分为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在温州可以申请每月上限为1100元的租金抵扣。
举个例子,在福州租房,租金3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月薪1万元,在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情况下,不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个税(10000-5000)×10%-速算扣除数210元=290元。
也就是说,每个月增加了150元的收入。
根据新规,租客要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在北京西城区租房的租户齐先生表示,填报信息中并没有租金金额等详细信息,“我前两天按照单位的要求已经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了相关信息,我在填报过程中只填写了房东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还有租房的地址,并没有要求填租金等信息。我在和房东签合同的时候已经留下了(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所以就直接填上了,也没有与房东沟通,目前房东也没有因为这个情况来找我或者是协商关于税(个税抵扣)的问题。”
也有网友提出,即便是以4%~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个人出租住房者的相关税费,出租住房者也很可能将税费通过涨租金等转嫁给租户。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发文称:现在担心税务机关会不会根据租客填写的申报材料让房东补税、房东会不会因此转嫁成本提高房租,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一方面,目前相关工作还处在填报和收集信息的阶段,由于申报量很大,“门牌号填错一个数”,都可能对核对工作造成一定困扰,就人力和物力成本而言,税务部门去找房东一一核对并不现实。另一方面,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同时抵扣基数不是租金额度而是定额,这就表明本身政策已经释放了一定的制度善意,就是为了方便租客能顺利享受到租金扣除,房东以此作为涨租金的理由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