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ld on and keep going
勿
忘
梦
想
深圳“控烟令”将晋级,电子烟拟归入控烟范围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官方,向公众征求意见。记者理解到,本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不只拟将电子烟归入控烟范围,公交站台、地铁口等人流密集处也将制止吸烟。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个人控烟处分,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运营者、管理者劝止”作为违法处分的必要条件,一旦发现个人违法吸烟至少罚50元;针对场所控烟不力,现行“责令限期矫正逾期不矫正才罚款”也被修正为“一旦控烟不力即责令限期矫正并罚款”,运营场所控烟执法难将有所缓解。
电子烟被归入“吸烟”范围
深圳市控烟办调查发现,深圳室内控烟以来,运用电子烟的人特别是青少年越来越多。电子烟是一种模拟卷烟的电子产品,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讨,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害公共安康,必需对其增强管制。目前,全世界已有多个国度和地域将电子烟归入管控范围。
深圳目前控烟条例所称吸烟,是指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此次修订控烟条例扩展“吸烟”概念,指运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条例所称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局部由烟草作为原资料消费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与电子烟。条例所称电子烟是指汽化并向运用者的肺部保送由尼古丁(或者无尼古丁)、丙二醇和其他化学物质组成的混合物的一种安装。
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禁烟
目前深圳禁烟场所主要在室内,公交站台等一些场所虽属室外,但是汇集人群较多,等候时间长,公众对此类场所吸烟行为投诉较多。
为维护公众安康,修订征求意见稿扩展了禁烟场所,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客运火车、地铁、轻轨、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场所。同时规则,地铁通道外侧5米范围内制止吸烟。
深圳市控烟办之前随机抽取全市72所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调查显现,九成学校周边有烟草销售点。对此,此次条例修订特地规则,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一百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否则由市场监视管理部门责令矫正,并处三万元罚款。
个人违法吸烟最少罚50元
依据现行食品安全条例,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运营者、管理者劝止的,将处以罚款50-500元。一些烟民却以“未经劝止”为由逃避处分,待执法人员分开后仍旧燃起香烟。
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删除了“运营者、管理者劝止”作为违法处分的必要条件,只需在禁烟场所吸烟,有关部门控烟执法人员依照职责范围责令矫正,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矫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障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当前控烟条例执行过程中,有关部门曾表示:“针对场所的罚款太高不好落实,且都是初次责令矫正,若逾期不改才处以罚款。”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做出修正,规则“设置吸烟点不契合规则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范围责令限期矫正,处二千元罚款;逾期不矫正的,处一万元罚款;有障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二万元罚款。”
随之,关于现行条例中:“制止吸烟场所运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实行相关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范围予以正告并责令限期矫正,逾期不矫正的,处三万元罚款。”修正为:“有关部门依照职责范围责令限期矫正,处三千元罚款;逾期不矫正的,处一万五千元罚款;有障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三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