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被动静声惊醒起来查看再也睡不着了,配图是最近在黑据点的,最近这波过来的疫情开始左右,那阵被特斯拉跟踪厉害,被一个脸上有疤女(根据我实战经验当然也可能是化妆)专门跟踪在我身边递给我一个牙齿美容机构的联络方式主要目的有她联络电话,因为头几天特斯拉跟踪加附近各种没开业美容店水果店想加微信被拒被戳穿了,这个牙齿是辐射的两岸三地海那边利益链利益链通过窃听班子黑物业设局的,我当场戳破了,淡定地收下问了一句,你是谁的探子?边上打配合的几个背对坐着的男子和她一起散去,他们知道被看破了,后来入室盗窃走那个所谓牙齿美容准备开业的机构,因为上门有联系人怕作为查案证据,就好像杨华一看我提供复旦系医系高科技上市公司女董有关线索立即把我拉黑一样奇怪,不过这个应该是15年设局后黑白宫昏了欠债打卡地黑探表,设局恐吓我五分钟进门走的时候不留一根头发丝的黑警一条利益链的,复旦系上市女董和他们一条利益链,就是我问跟踪脸疤女哪里的探子以前做什么的她说她做古玩收藏品,我就点了几个人名,也就是打黑前告诉不要来找我的那一伙黑警,包括他们利益链有个美国选美项目的,这样黑渣子直接入室盗走戳破的证据顺路堵了我厨房地漏,七夕凌晨入室把我阳台四个自己新装防盗铃弄坏丢地板恐吓我,破坏到中元节弄坏我灯,让我直接厨房瘫痪,报警死循环到黑警,黑警还和20203月4号投毒谋杀未遂事件报警不出警反过来恐吓我一样嘲笑我的口气不展开了……
我半夜起来检查完看到冯森的编剧圈顺路陪着话术了一番,我希望冯森类的要提高办案水平,如若遇到了另一个董宏,我滚刀肉已入了泥鳅钻豆腐真人杀游戏,玩不过时间消耗战。比如封城封小区3月4号投毒谋杀以我必死无疑局,杭州有人可是在享受这仇者快的真人杀美宴的,没曾想我家变异出六叶草,我羊滚刀肉命大没死成,接着又绣橙色钢钉谋杀未遂等黑恶事件赶尽杀绝,我闻到了到处都是杀气,里外都是死局,我羊被迫成的滚刀肉入秋弃用朋友圈开始亲自查案。
羊羊羊秒打意识流原创体2021/8/30
我半夜起来检查完看到冯森的编剧圈顺路陪着话术了一番,我希望冯森类的要提高办案水平,如若遇到了另一个董宏,我滚刀肉已入了泥鳅钻豆腐真人杀游戏,玩不过时间消耗战。比如封城封小区3月4号投毒谋杀以我必死无疑局,杭州有人可是在享受这仇者快的真人杀美宴的,没曾想我家变异出六叶草,我羊滚刀肉命大没死成,接着又绣橙色钢钉谋杀未遂等黑恶事件赶尽杀绝,我闻到了到处都是杀气,里外都是死局,我羊被迫成的滚刀肉入秋弃用朋友圈开始亲自查案。
羊羊羊秒打意识流原创体2021/8/30
#上饶爆料#【鄱阳一男子因过失致人死亡,或将判刑1年】2020年10月11日下午13时许,在鄱阳张某甲家的稻田里,吴某某受机主张某乙聘请,开着张某乙的收割机为张某甲家稻田收割晚稻。在收割张某甲家第一块稻田稻谷时,李某某与村民张某丙等人便跟随收割机拣拾稻谷。
当收割机转移至张某甲家第二块稻田继续收割时,见李某某与村民张某丙等人继续跟随收割机拣拾稻谷,张某甲的妻子胡某某便进行劝阻,要求李某某与村民张某丙等人在收割完之后再拣拾稻谷,但是李某某等人不听劝阻,仍继续继续跟随收割机拣拾稻谷。后因吴某某操作不慎,导致李某某被吴某某驾驶的收割机撞到受伤,经医治无效,李某某于2020年12月6日死亡。
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江西神州[20203病鉴字第S499号)鉴定:被害人李某某致死的主要原因是收割机事故所致的胸部外伤。经鄱阳县农机安全管理站认定:被告人吴某某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无证操作、作业前不清场检查、没有设置安全警戒、操作前未鸣笛警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被害人李某某擅自冒险进入作业区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021年2月24日,被告人吴某某经鄱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打电话通知后,向鄱阳县公安局主动投案。
被告人吴某某,男性,1994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无前科,因涉嫌本案于2021年2月18日被鄱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1年3月3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农机操作规定,在无证操作收割机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某主动归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之情节,系自首。鉴于被告人吴某某自愿认罪,且同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从宽处理,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当收割机转移至张某甲家第二块稻田继续收割时,见李某某与村民张某丙等人继续跟随收割机拣拾稻谷,张某甲的妻子胡某某便进行劝阻,要求李某某与村民张某丙等人在收割完之后再拣拾稻谷,但是李某某等人不听劝阻,仍继续继续跟随收割机拣拾稻谷。后因吴某某操作不慎,导致李某某被吴某某驾驶的收割机撞到受伤,经医治无效,李某某于2020年12月6日死亡。
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江西神州[20203病鉴字第S499号)鉴定:被害人李某某致死的主要原因是收割机事故所致的胸部外伤。经鄱阳县农机安全管理站认定:被告人吴某某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无证操作、作业前不清场检查、没有设置安全警戒、操作前未鸣笛警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被害人李某某擅自冒险进入作业区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021年2月24日,被告人吴某某经鄱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打电话通知后,向鄱阳县公安局主动投案。
被告人吴某某,男性,1994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无前科,因涉嫌本案于2021年2月18日被鄱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1年3月3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农机操作规定,在无证操作收割机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某主动归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之情节,系自首。鉴于被告人吴某某自愿认罪,且同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从宽处理,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上饶爆料#【鄱阳一男子因过失致人死亡,或将判刑1年】2020年10月11日下午13时许,在鄱阳张某甲家的稻田里,吴某某受机主张某乙聘请,开着张某乙的收割机为张某甲家稻田收割晚稻。在收割张某甲家第一块稻田稻谷时,李某某与村民张某丙等人便跟随收割机拣拾稻谷。
当收割机转移至张某甲家第二块稻田继续收割时,见李某某与村民张某丙等人继续跟随收割机拣拾稻谷,张某甲的妻子胡某某便进行劝阻,要求李某某与村民张某丙等人在收割完之后再拣拾稻谷,但是李某某等人不听劝阻,仍继续继续跟随收割机拣拾稻谷。后因吴某某操作不慎,导致李某某被吴某某驾驶的收割机撞到受伤,经医治无效,李某某于2020年12月6日死亡。
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江西神州[20203病鉴字第S499号)鉴定:被害人李某某致死的主要原因是收割机事故所致的胸部外伤。经鄱阳县农机安全管理站认定:被告人吴某某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无证操作、作业前不清场检查、没有设置安全警戒、操作前未鸣笛警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被害人李某某擅自冒险进入作业区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021年2月24日,被告人吴某某经鄱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打电话通知后,向鄱阳县公安局主动投案。
被告人吴某某,男性,1994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无前科,因涉嫌本案于2021年2月18日被鄱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1年3月3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农机操作规定,在无证操作收割机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某主动归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之情节,系自首。鉴于被告人吴某某自愿认罪,且同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从宽处理,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当收割机转移至张某甲家第二块稻田继续收割时,见李某某与村民张某丙等人继续跟随收割机拣拾稻谷,张某甲的妻子胡某某便进行劝阻,要求李某某与村民张某丙等人在收割完之后再拣拾稻谷,但是李某某等人不听劝阻,仍继续继续跟随收割机拣拾稻谷。后因吴某某操作不慎,导致李某某被吴某某驾驶的收割机撞到受伤,经医治无效,李某某于2020年12月6日死亡。
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江西神州[20203病鉴字第S499号)鉴定:被害人李某某致死的主要原因是收割机事故所致的胸部外伤。经鄱阳县农机安全管理站认定:被告人吴某某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无证操作、作业前不清场检查、没有设置安全警戒、操作前未鸣笛警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被害人李某某擅自冒险进入作业区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
2021年2月24日,被告人吴某某经鄱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打电话通知后,向鄱阳县公安局主动投案。
被告人吴某某,男性,1994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无前科,因涉嫌本案于2021年2月18日被鄱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1年3月3日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吴某某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农机操作规定,在无证操作收割机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导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某主动归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之情节,系自首。鉴于被告人吴某某自愿认罪,且同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从宽处理,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