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霸”,国家再次点名,村干部有以下3种行为,村民可举报
说到“村霸”,农民群众既害怕又痛恨,在农村地区,“村霸”是典型的“黑恶势力”,他们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总喜欢干一些损害村民的事情,为了谋取利益,他们把所有的资产非法转移到自己身上,把祸害转嫁给村民。而农村发展的这些年,我国对“村霸”也是持高压严打态势,为了铲除“村霸、宗族势力”滋生的土壤,我国在去年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严打期间,农村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也渐渐隐蔽,“村霸”也开始伪装转型,如果没有农民群众的配合,想深挖也变得困难。
今年,关于“村霸”这类人,我国在发布的一号文件已经“点名”,内容要求各地“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杜绝“村霸。宗族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而近期,我国在发布的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再次点名“村霸”,内容也要求各地要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选举的宗族黑恶势力,还要求把受过刑罚以及存在“村霸”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而笔者今天也要事先通知农民一件事,在乡村治理的进程中,如果发现村干部存在以下3种行为,农民朋友可以向扫黑办举报。那么具体是哪三种行为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第一类:采取暴力,胁迫等违规手段操控村两委换届选举,私自侵占村集体资产等行为
众所周知,农村一直以来都是自治管理,村里有什么大小事务都是集体讨论决定,而村干部也是农民投票选举出来的,但是,有些人为了当选干部,竟然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规操控村两委选举,当上村干部后,开始把魔爪伸向集体资产,通过各种手段把村民和集体的土地占为己有,甚至还有些人为了钱财,破坏农村的耕地,比如说:挖土、挖沙等违法行为,而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如果村干部存在这些行为,农民可以举报。
第二类:利用家族势力,在村里为所欲为,非法占地,强揽工程,侵挪国家资金等行为
在农村,有些村干部仗着家族人多势力大,在村里为所欲为,不仅非法占地,还在村里强揽工程,把所有的建设项目全部拦在自己家族人身上,甚至有些村干部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国家建设、扶贫资金,把村里的扶贫名额全部给自己的家族人,而其他的村民什么福利都享受不到,如果农民身边有这样的人,还是早点举报,不然吃亏的还是自己。
第三类:勾结地痞流氓在集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垄断周边资源等行为
在农村地区,一般都有集市,很多村民都会在赶集天到村里的集市上买东西,而在集市做生意的人也不少,但有些村干部为了谋取利益,勾结当地的地痞流氓在集市上为所欲为,强买强卖,甚至有些人还勾结社会闲杂人员,垄断周边的资源,成为称霸一方的菜霸、肉霸。如果农民朋友发现身边有这样的村干部,不要担心被报复,手里有实证,可以向上举报。
总之:我国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不仅会深入开展“扫黑”工作,还会严打农村的“苍蝇”,而农村要建成小康社会,是不允许村霸、苍蝇存在的,如果你知道身边有这样的人,却不敢向上举报,那么村里的问题就无法根本解决。对此,大家怎么看?你们村有吗?
说到“村霸”,农民群众既害怕又痛恨,在农村地区,“村霸”是典型的“黑恶势力”,他们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总喜欢干一些损害村民的事情,为了谋取利益,他们把所有的资产非法转移到自己身上,把祸害转嫁给村民。而农村发展的这些年,我国对“村霸”也是持高压严打态势,为了铲除“村霸、宗族势力”滋生的土壤,我国在去年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严打期间,农村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也渐渐隐蔽,“村霸”也开始伪装转型,如果没有农民群众的配合,想深挖也变得困难。
今年,关于“村霸”这类人,我国在发布的一号文件已经“点名”,内容要求各地“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杜绝“村霸。宗族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而近期,我国在发布的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再次点名“村霸”,内容也要求各地要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选举的宗族黑恶势力,还要求把受过刑罚以及存在“村霸”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而笔者今天也要事先通知农民一件事,在乡村治理的进程中,如果发现村干部存在以下3种行为,农民朋友可以向扫黑办举报。那么具体是哪三种行为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第一类:采取暴力,胁迫等违规手段操控村两委换届选举,私自侵占村集体资产等行为
众所周知,农村一直以来都是自治管理,村里有什么大小事务都是集体讨论决定,而村干部也是农民投票选举出来的,但是,有些人为了当选干部,竟然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规操控村两委选举,当上村干部后,开始把魔爪伸向集体资产,通过各种手段把村民和集体的土地占为己有,甚至还有些人为了钱财,破坏农村的耕地,比如说:挖土、挖沙等违法行为,而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如果村干部存在这些行为,农民可以举报。
第二类:利用家族势力,在村里为所欲为,非法占地,强揽工程,侵挪国家资金等行为
在农村,有些村干部仗着家族人多势力大,在村里为所欲为,不仅非法占地,还在村里强揽工程,把所有的建设项目全部拦在自己家族人身上,甚至有些村干部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国家建设、扶贫资金,把村里的扶贫名额全部给自己的家族人,而其他的村民什么福利都享受不到,如果农民身边有这样的人,还是早点举报,不然吃亏的还是自己。
第三类:勾结地痞流氓在集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垄断周边资源等行为
在农村地区,一般都有集市,很多村民都会在赶集天到村里的集市上买东西,而在集市做生意的人也不少,但有些村干部为了谋取利益,勾结当地的地痞流氓在集市上为所欲为,强买强卖,甚至有些人还勾结社会闲杂人员,垄断周边的资源,成为称霸一方的菜霸、肉霸。如果农民朋友发现身边有这样的村干部,不要担心被报复,手里有实证,可以向上举报。
总之:我国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不仅会深入开展“扫黑”工作,还会严打农村的“苍蝇”,而农村要建成小康社会,是不允许村霸、苍蝇存在的,如果你知道身边有这样的人,却不敢向上举报,那么村里的问题就无法根本解决。对此,大家怎么看?你们村有吗?
#潍坊新闻# 【高密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6月25日至27日,高密市人民法院由院长雷向敏担任审判长,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仲某光等十五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一案。高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隋国华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仲某光等及其所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监察委员会委员,司法局工作人员、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等七十余人旁听庭审。该案件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同步直播。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被告人仲某光、葛某力雇佣、指使刘某彪讨要债务,刘某彪先后纠集孙某等多名社会闲杂人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仲某光、葛某力、刘某彪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某等为重要成员的组织结构,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构成涉恶犯罪集团。为发展势力、扩大影响、提高地位,被告人仲某光、葛某力为被告人刘某彪提供固定场所,作为集团或成员聚集点。在高利债务人无法还清本金或者利息时,被告人仲某光、葛某力、刘某彪指使其他被告人以持刀威胁、殴打等暴力及软暴力方式讨债。2010年以来先后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风气,破坏正常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分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理,高密市人民法院充分做好庭前组织筹备工作,成立案件审理协调领导小组,制定综合预案明确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和驾驭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各环节有条不紊、环环相扣,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活动历时三天,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未当庭宣判,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高密市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被告人仲某光、葛某力雇佣、指使刘某彪讨要债务,刘某彪先后纠集孙某等多名社会闲杂人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仲某光、葛某力、刘某彪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某等为重要成员的组织结构,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构成涉恶犯罪集团。为发展势力、扩大影响、提高地位,被告人仲某光、葛某力为被告人刘某彪提供固定场所,作为集团或成员聚集点。在高利债务人无法还清本金或者利息时,被告人仲某光、葛某力、刘某彪指使其他被告人以持刀威胁、殴打等暴力及软暴力方式讨债。2010年以来先后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风气,破坏正常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分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理,高密市人民法院充分做好庭前组织筹备工作,成立案件审理协调领导小组,制定综合预案明确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和驾驭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各环节有条不紊、环环相扣,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活动历时三天,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未当庭宣判,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高密市人民法院)
#扫黑除恶云南在行动#【文山州首件涉黑案公开开庭审理】非法开设走私通道,组织、纠结、豢养社会闲杂人员点货、保货……近日,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文山首件“4·29”涉黑案件,被告人陈某伟等66人,涉及13项罪名,检察机关指控其中1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https://t.cn/Ai0lW3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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