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乡村振兴】科技赋能,临港区乡村产业振兴加速腾飞
今年以来,临港区以“规范建设年”为总抓手,聚力推动乡村振兴大突破,在全力培育特色产业、打造乡村振兴样板、抓实乡村治理、夯实组织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乡村振兴提质效、见成效。
乡村振兴,产业先行。产业发展,科技赋能。走进临港区,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科技元素被植入农业沃土,在山东樱聚缘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代化采后苹果分拣生产线已经完成调试并运营;威海恒兴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装上了“智慧大脑”,浇水、施肥、控温只靠一部手机就能搞定……乡村产业振兴已然插上“科技的翅膀”。
今年以来,临港区以“规范建设年”为总抓手,聚力推动乡村振兴大突破,在全力培育特色产业、打造乡村振兴样板、抓实乡村治理、夯实组织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乡村振兴提质效、见成效。
乡村振兴,产业先行。产业发展,科技赋能。走进临港区,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科技元素被植入农业沃土,在山东樱聚缘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代化采后苹果分拣生产线已经完成调试并运营;威海恒兴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装上了“智慧大脑”,浇水、施肥、控温只靠一部手机就能搞定……乡村产业振兴已然插上“科技的翅膀”。
#零陵:打造劳动教育实践园#
(通讯员 杨赟)拔去野草、锄地松土、施肥浇水……11月19日上午,在零陵区珠山镇中学的劳动实践基地,该校283班班主任丁长琴正在带班级学生开展劳动实践课。
零陵区珠山镇中学劳动实践基地位于操场后面的一块空地,是该校师生的“菜乐园”。微风轻拂,阳光温暖,向日葵、小西红柿、葱、芹菜等绿油油的蔬菜在田间长势葱葱郁郁,菜叶上的水珠晶莹剔透……满眼的田园风光,让人心旷神怡。
“菜乐园”不仅是师生们的劳动实践基地,还是学生们展示劳动成果的“竞技场”。“在这里,孩子们通过体验春种秋收,领悟到‘一箪一食当思来之不易,一瓢一饮需知物力维艰’的深意。此外,我们每个月还会根据学生的表现评出当月的‘劳动之星’,在期末评出‘劳动能手’。希望用奖励的方式激发学生参与劳动的兴趣,达到良好的劳动教育效果。”零陵区珠山镇中学校长蒋平说。 https://t.cn/R2WxRmw
(通讯员 杨赟)拔去野草、锄地松土、施肥浇水……11月19日上午,在零陵区珠山镇中学的劳动实践基地,该校283班班主任丁长琴正在带班级学生开展劳动实践课。
零陵区珠山镇中学劳动实践基地位于操场后面的一块空地,是该校师生的“菜乐园”。微风轻拂,阳光温暖,向日葵、小西红柿、葱、芹菜等绿油油的蔬菜在田间长势葱葱郁郁,菜叶上的水珠晶莹剔透……满眼的田园风光,让人心旷神怡。
“菜乐园”不仅是师生们的劳动实践基地,还是学生们展示劳动成果的“竞技场”。“在这里,孩子们通过体验春种秋收,领悟到‘一箪一食当思来之不易,一瓢一饮需知物力维艰’的深意。此外,我们每个月还会根据学生的表现评出当月的‘劳动之星’,在期末评出‘劳动能手’。希望用奖励的方式激发学生参与劳动的兴趣,达到良好的劳动教育效果。”零陵区珠山镇中学校长蒋平说。 https://t.cn/R2WxRmw
三次偷菜获利8元……灵川一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近日,灵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男子将网络上风靡一时的“偷菜”游戏搬到了现实中,多次到别人的菜地里盗取蔬菜,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情回顾
第一次发现的时候觉得就是割了点韭菜,都懒得报警。但后来是真的忍无可忍了!这一两个月来,隔三差五就来地里偷菜,还换着品种偷。我每天施肥浇水,辛辛苦苦种些菜,小偷却得寸进尺,只想着不劳而获!”被害人唐某愤愤说道。
在被害人报案后,警方通过调取路边的监控录像迅速抓获了被告人毛某。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29日、6月8日、6月15日凌晨时分,被告人毛某三次来到被害人唐某位于灵川县某公路旁的韭菜地里,用割禾刀盗割田地里的韭菜。在实施盗窃后,其将盗窃所得拿到灵川县县城售卖,这三次盗窃售卖共获利人民币8元。此外,6月15日凌晨,毛某某还到另一名被害人李某位于上述地点的青豆地里偷摘了青豆去卖。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触犯刑法,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此郑重提醒大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虽然单个蔬菜瓜果价值不高,但也不能窃取。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符合多次盗窃的追诉标准也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有些事看上去是很小的事情,但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坚决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来源:桂林晚报
近日,灵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男子将网络上风靡一时的“偷菜”游戏搬到了现实中,多次到别人的菜地里盗取蔬菜,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情回顾
第一次发现的时候觉得就是割了点韭菜,都懒得报警。但后来是真的忍无可忍了!这一两个月来,隔三差五就来地里偷菜,还换着品种偷。我每天施肥浇水,辛辛苦苦种些菜,小偷却得寸进尺,只想着不劳而获!”被害人唐某愤愤说道。
在被害人报案后,警方通过调取路边的监控录像迅速抓获了被告人毛某。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29日、6月8日、6月15日凌晨时分,被告人毛某三次来到被害人唐某位于灵川县某公路旁的韭菜地里,用割禾刀盗割田地里的韭菜。在实施盗窃后,其将盗窃所得拿到灵川县县城售卖,这三次盗窃售卖共获利人民币8元。此外,6月15日凌晨,毛某某还到另一名被害人李某位于上述地点的青豆地里偷摘了青豆去卖。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触犯刑法,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此郑重提醒大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虽然单个蔬菜瓜果价值不高,但也不能窃取。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符合多次盗窃的追诉标准也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有些事看上去是很小的事情,但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坚决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来源: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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