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事件
薇薇,是一只猫,
一只波斯猫,
除了我,牠几乎不理任何人,后來,我替牠找了一个老公---阿聪。
薇薇很兇,经常欧打阿聰,有一回,阿聪气极了,直接把牠翻过来,照着脖子咬下去,把牠当场给吓尿了,阿聪见此,似乎有点愧疚,便将牠放了,薇薇趴在地上停顿了好几秒,在确定阿聪不會揍牠后,趁着牠不注意时,照着腦門就是一巴掌,然后立刻逃走........
時間过得很快,转眼幾年,牠们处得算不错,唯一让人遗憾的,就是牠始終沒有怀孕,本來不覺得怎樣,誰知阿聰卻病了........
一場病來勢洶洶,我四处求医,都没能讓牠好转,当我每天中午请假回家帮牠灌食时,薇薇总是忧伤的守在一边,癡癡的望着牠,我知道牠很难过,但卻说不出來,我常觉得,牠真的一點猫......
一个月后,阿聪死了,薇薇躲在柜子里,連续几天对我的呼喚毫无所觉,我难过,卻没有办法,当时的我真的好希望时間能倒转,回到阿聪还健康的时候,可惜,時永远不會倒转,重生---它永远只存在於小说之中........
我終究在牠的悲伤之中妥协,我为牠买了一只小猫,小猫有着与阿聪一样的奶油色毛发,很可爱,薇薇很快就被牠吸引,從黑暗的柜子里走出來。接下来的日子,是阿聪离开后最快乐的日子,薇薇把所有的爱都給了牠,小猫取名"宝宝",意寓"宝贝",牠是我们全家的宝貝。
宝宝很调皮,牠常趁着我们不注意跑出去,薇薇总会踩着优雅的步伐,慢吞吞的到门口呼唤牠,那声音优雅中帶着溫柔,我常想,如果薇薇是人,肯定是個优雅的美人,宝宝總會在牠的呼喚中回來,乖乖的跟著牠一起回來,但那都是陽奉陰違,只要薇薇一转身,牠就会蹦蹦跳跳的立刻落跑,沒有一次是乖乖的,几次以后,就把薇薇这慈母惹毛了,牠直接就呼了宝宝两巴掌,然后叼着牠脖子,硬生生的拖回家,当时宝宝眼中的委屈,我到现在都忍不住想笑,但这种美好,卻沒有维持多久那一天,我,永生难忘......
那天下班回到家,我便感觉家裡气氛很不对劲,薇薇的情绪很激动,而宝宝,却不見蹤跡........
我問薇薇寶寶去哪了,想當然耳,牠不會回答,但牠顯得很慌亂,不停的對著我喵喵叫,那悲傷的神情,讓我更加肯定,寶寶出事了。
我陪著牠到處尋找,甚至在整個社區瞎找,但卻都渺無音訊,最後,我只能向警衛求救,得到的,是令人心碎的消息---寶寶沒了!
寶寶在當天下午墜樓,當場就沒了,警衛因為不知道是誰家的貓,又因為貓已經死了,就直接處理掉了.......
我當場如遭雷擊,傻在了當場,滿腦子想到的就是,我,要怎麼向薇薇交代?
接下來的日子,薇薇不吃不喝,每天睜著眼睛發愣,我請了幾天假,寸步不離的陪著牠,但牠根本不理我,我知道,牠需要的不是我,而是寶寶,但我要到哪去找一個寶寶給牠,寶寶牠,再也回不來了......
連續幾天,我連寶寶的名字都不敢提,只要提到寶寶,薇薇就會像吃了大力丸似的,立刻跳起來,像瘋子般的滿屋子叫喚,那近乎沙啞的聲音,讓我忍不住大哭起來,我真的很想跟牠說聲對不起,如果我能早點想到,如果我能把寶寶關好,牠,是不是就不會死?
為了讓牠開心一點,我們想到了一個餿主意,開始為牠尋找下一隻小貓,我跟老公到處尋找小貓,卻怎麼都找不到同色的小貓,不得已之下,我們選了一隻看起來特別可愛的小貓,但牠的顏色卻是黑白花.....
我滿懷希望能唬弄過薇薇,但我錯了,其實這本就在意料之中,薇薇是我見過最聰明的貓,別說顏色不同,就算顏色一樣,也不可能騙過牠,牠對新來的小貓不理不睬,依然深陷在自己的悲傷中,為了引起牠的注意,我蠢的將新小貓取名寶寶,誰知道,這一聲"寶寶",卻為那隻小貓帶來了災難。
那聲"寶寶",確實引起了薇薇的注意,牠立刻蹦起來,滿屋子尋找寶寶,可當牠發現那所謂的寶寶竟是眼前這隻小貓時,牠大發雷霆,當場就把那隻小貓狠狠打了一頓,牠不准牠叫寶寶,除了牠的寶寶,誰都不准叫寶寶!
接下來的幾天,那隻新小貓都因為寶寶這個名字而被薇薇打的半死,我終於意識到,薇薇這是不准別的貓咪叫寶寶了,所以我為牠改名為"安安",在改名後,薇薇果然放下了對牠的敵意,不過,終其一生,薇薇都不曾將牠對寶寶的愛分給安安,連一分一毫都沒有,牠只是把牠當成一隻貓,一隻普通的貓,牠會拿逗貓棒逗牠,然後再把逗貓棒藏起來,然後坐看牠像傻瓜一樣的到處找,這多少讓我有些安慰,雖然牠沒有把安安當孩子,但牠的注意力至少因此分散了,不再那麼悲傷.......
多年過去了,薇薇早已離世,可我怎麼也忘不了這隻人人口中的兇貓,野獸,牠會在獸醫院做盡每個人都覺得牠應該抓去安樂的事,卻會在我出現在獸醫院門口時,發出最溫柔的叫聲,讓那些才被牠抓的滿身血的人以為自己得了幻聽!
牠也會在夏天時,為了讓我睡著,不畏酷暑而鑽進我的被窩,貼在我的背後陪伴我,一直等到我睡著之後才離開......
牠還會在我在公司受了委屈時,第一時間守在家門口等我,跳上我的大腿,然後默默地為我擦去淚水.......
沒有人像牠如此懂我,在牠面前,我不用強顏歡笑,不用故作堅強,在牠面前,所有的偽裝全是枉然,因為,只要我在心裡難過時,在我踏進家門的那一刻,牠便已知曉,當我面對牠那雙滿是擔憂的眼眸時,所有在外表強作武裝的盔甲,都在那一瞬間,盡數崩塌.......
薇薇~你在天上好嗎?我,真的真的,好想你.......
圖來自網路
薇薇,是一只猫,
一只波斯猫,
除了我,牠几乎不理任何人,后來,我替牠找了一个老公---阿聪。
薇薇很兇,经常欧打阿聰,有一回,阿聪气极了,直接把牠翻过来,照着脖子咬下去,把牠当场给吓尿了,阿聪见此,似乎有点愧疚,便将牠放了,薇薇趴在地上停顿了好几秒,在确定阿聪不會揍牠后,趁着牠不注意时,照着腦門就是一巴掌,然后立刻逃走........
時間过得很快,转眼幾年,牠们处得算不错,唯一让人遗憾的,就是牠始終沒有怀孕,本來不覺得怎樣,誰知阿聰卻病了........
一場病來勢洶洶,我四处求医,都没能讓牠好转,当我每天中午请假回家帮牠灌食时,薇薇总是忧伤的守在一边,癡癡的望着牠,我知道牠很难过,但卻说不出來,我常觉得,牠真的一點猫......
一个月后,阿聪死了,薇薇躲在柜子里,連续几天对我的呼喚毫无所觉,我难过,卻没有办法,当时的我真的好希望时間能倒转,回到阿聪还健康的时候,可惜,時永远不會倒转,重生---它永远只存在於小说之中........
我終究在牠的悲伤之中妥协,我为牠买了一只小猫,小猫有着与阿聪一样的奶油色毛发,很可爱,薇薇很快就被牠吸引,從黑暗的柜子里走出來。接下来的日子,是阿聪离开后最快乐的日子,薇薇把所有的爱都給了牠,小猫取名"宝宝",意寓"宝贝",牠是我们全家的宝貝。
宝宝很调皮,牠常趁着我们不注意跑出去,薇薇总会踩着优雅的步伐,慢吞吞的到门口呼唤牠,那声音优雅中帶着溫柔,我常想,如果薇薇是人,肯定是個优雅的美人,宝宝總會在牠的呼喚中回來,乖乖的跟著牠一起回來,但那都是陽奉陰違,只要薇薇一转身,牠就会蹦蹦跳跳的立刻落跑,沒有一次是乖乖的,几次以后,就把薇薇这慈母惹毛了,牠直接就呼了宝宝两巴掌,然后叼着牠脖子,硬生生的拖回家,当时宝宝眼中的委屈,我到现在都忍不住想笑,但这种美好,卻沒有维持多久那一天,我,永生难忘......
那天下班回到家,我便感觉家裡气氛很不对劲,薇薇的情绪很激动,而宝宝,却不見蹤跡........
我問薇薇寶寶去哪了,想當然耳,牠不會回答,但牠顯得很慌亂,不停的對著我喵喵叫,那悲傷的神情,讓我更加肯定,寶寶出事了。
我陪著牠到處尋找,甚至在整個社區瞎找,但卻都渺無音訊,最後,我只能向警衛求救,得到的,是令人心碎的消息---寶寶沒了!
寶寶在當天下午墜樓,當場就沒了,警衛因為不知道是誰家的貓,又因為貓已經死了,就直接處理掉了.......
我當場如遭雷擊,傻在了當場,滿腦子想到的就是,我,要怎麼向薇薇交代?
接下來的日子,薇薇不吃不喝,每天睜著眼睛發愣,我請了幾天假,寸步不離的陪著牠,但牠根本不理我,我知道,牠需要的不是我,而是寶寶,但我要到哪去找一個寶寶給牠,寶寶牠,再也回不來了......
連續幾天,我連寶寶的名字都不敢提,只要提到寶寶,薇薇就會像吃了大力丸似的,立刻跳起來,像瘋子般的滿屋子叫喚,那近乎沙啞的聲音,讓我忍不住大哭起來,我真的很想跟牠說聲對不起,如果我能早點想到,如果我能把寶寶關好,牠,是不是就不會死?
為了讓牠開心一點,我們想到了一個餿主意,開始為牠尋找下一隻小貓,我跟老公到處尋找小貓,卻怎麼都找不到同色的小貓,不得已之下,我們選了一隻看起來特別可愛的小貓,但牠的顏色卻是黑白花.....
我滿懷希望能唬弄過薇薇,但我錯了,其實這本就在意料之中,薇薇是我見過最聰明的貓,別說顏色不同,就算顏色一樣,也不可能騙過牠,牠對新來的小貓不理不睬,依然深陷在自己的悲傷中,為了引起牠的注意,我蠢的將新小貓取名寶寶,誰知道,這一聲"寶寶",卻為那隻小貓帶來了災難。
那聲"寶寶",確實引起了薇薇的注意,牠立刻蹦起來,滿屋子尋找寶寶,可當牠發現那所謂的寶寶竟是眼前這隻小貓時,牠大發雷霆,當場就把那隻小貓狠狠打了一頓,牠不准牠叫寶寶,除了牠的寶寶,誰都不准叫寶寶!
接下來的幾天,那隻新小貓都因為寶寶這個名字而被薇薇打的半死,我終於意識到,薇薇這是不准別的貓咪叫寶寶了,所以我為牠改名為"安安",在改名後,薇薇果然放下了對牠的敵意,不過,終其一生,薇薇都不曾將牠對寶寶的愛分給安安,連一分一毫都沒有,牠只是把牠當成一隻貓,一隻普通的貓,牠會拿逗貓棒逗牠,然後再把逗貓棒藏起來,然後坐看牠像傻瓜一樣的到處找,這多少讓我有些安慰,雖然牠沒有把安安當孩子,但牠的注意力至少因此分散了,不再那麼悲傷.......
多年過去了,薇薇早已離世,可我怎麼也忘不了這隻人人口中的兇貓,野獸,牠會在獸醫院做盡每個人都覺得牠應該抓去安樂的事,卻會在我出現在獸醫院門口時,發出最溫柔的叫聲,讓那些才被牠抓的滿身血的人以為自己得了幻聽!
牠也會在夏天時,為了讓我睡著,不畏酷暑而鑽進我的被窩,貼在我的背後陪伴我,一直等到我睡著之後才離開......
牠還會在我在公司受了委屈時,第一時間守在家門口等我,跳上我的大腿,然後默默地為我擦去淚水.......
沒有人像牠如此懂我,在牠面前,我不用強顏歡笑,不用故作堅強,在牠面前,所有的偽裝全是枉然,因為,只要我在心裡難過時,在我踏進家門的那一刻,牠便已知曉,當我面對牠那雙滿是擔憂的眼眸時,所有在外表強作武裝的盔甲,都在那一瞬間,盡數崩塌.......
薇薇~你在天上好嗎?我,真的真的,好想你.......
圖來自網路
#如何评价电影神奇动物在哪里#
等我看完这部片子,彩蛋、和哈利波特系列的关系、不易被察觉的细节、神奇动物们已经被大家说得差不多了,我来说说这部电影里,最让我惊喜的角色吧,不是嗅嗅,也不是魔法部长。
虽然不可避免的,先说一下嗅嗅,毕竟是我第二喜欢的角色。
嗅嗅是《神奇动物在哪里》最受欢迎的魔法生物,没有之一。
有多少人被这个小家伙玩命往肚子里装金银珠宝萌到?又看着它挂着项链在橱窗里一动不动装模特笑出声?就连后面一闪而逝的镜头,它缩在自己窝里坐在一大堆金光闪闪的金币上呆呆看着镜头,都可爱得要死。
这大概是为数不多这么贪财、还招人喜欢的生物,要知道,上一个喜欢亮光闪闪的一切物品而被人们熟知的是《霍比特人》的史矛革。对比两者的待遇真是很不一样呢。就连我最喜欢的罗恩,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里面,也想要一只嗅嗅当圣诞礼物。但是真正令我惊喜的角色,倒不是嗅嗅,而是他——麻鸡雅各布。
首先,这是魔法世界里第一次出现非巫师的主角,好吧,第二主角,但已经是个非常巨大的进步。要知道在哈利波特世界里,麻瓜只能充当背景板的角色。其次,很多人喜欢雅各布,是觉得他好像代表了我们。误入魔法世界,然后被一场雨洗脱记忆,就像从魔法石开始看哈利波特的我们,一直在等待霍格沃兹可能漏寄的入学通知书。但更重要的是,雅各布是一个非常值得喜欢的人。你会不知不觉跟随情节,喜欢并依赖这个并不拥有任何魔法力量的普通中年男人,就像故事里的另外三位主角一样,即使他一点也不帅,又胖又矮,还穷得要命。在遇到小雀斑之前,雅各布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罐头厂员工,唯一的梦想是开一家面包店,希望看到人们脸上的快乐。这么普通的一个人,慢慢显露出他性格中的闪光点。
第一次和纽特的会面在银行,他虽然因为贷款的压力紧张得要死,还是会主动与坐在他身边的陌生人纽特打招呼、表达善意。在椅子上捡到纽特掉下来的蛋,既没有据为己有,也没有随地乱扔,而是揣进兜里,一看到纽特就赶紧追上去还给他。虽然目睹纽特施展魔法惊骇不已,但在银行保安赶过来的时候,他没有自顾自地躲起来,而是冲在前面大喊“不要开枪”。相比第二塞勒姆的那些强烈恐惧魔法和女巫的人类,雅各布简直太不普通了。虽然他仍然有普通人的恐惧和戒备,也有普通人对神秘事物的好奇,但这种好奇却是善意和单纯的。
进入纽特的神奇生物王国,他虽然非常惊讶,但是一点也没有惊慌失措,或者偷摸算计什么,即使只是蛇窝里的银蛋壳。某种意义上,是他带领我们游览了这个神奇世界,然后他很快就从善如流地帮纽特喂月痴兽。可以说,他能迅速成为害羞纽特的朋友,很大程度取决于他第一次见到神奇动物们的态度。好奇,惊喜,欣赏,虽然有一丢丢害怕,但会主动伸出手去和它们“套近乎”,比如看到纽特被角羊驼兽的触手包围,雅各布也伸出手去触碰看起来有丢丢恶心的触手。要知道,醉心神奇生物的纽特在霍格沃兹期间,可只有一个好朋友喔,对,就是相框里的丽塔•莱斯特兰奇,邓布利多是良师,不算。敏感如纽特,非常容易分辨出这个人是否真心喜爱神奇生物和接纳魔法世界。他曾经说过,人类比神奇生物可怕。
当然,雅各布也是一个非常普通且真实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对美丽姑娘的欲望,第一次见到美貌且衣着暴露的奎妮,他瞪大眼珠,口水差点流下来。还好“阅人无数”的奎妮一点都不介意,体贴地说,“别在意,很多人第一眼看到我都是这样。”他专注地欣赏奎妮做饭,就像之前在箱中世界欣赏神奇生物的目光一样一样的,好奇,欣赏,陶醉,但不猥琐。他愉快地坐到桌前,准备享受奎妮做的美味点心,还乐呵呵地召唤纽特,像在自己家一样自然,晚上被蒂娜的热巧克力感动。爱吃的人都不会太坏啊,嘻嘻。除了面临意外或者超出智力范围的事情面前,雅各布表现出来的豁达乐观令人激赏,他还非常善于注意别人的情绪和夸奖别人。至少奎妮在与他相处的过程中经常被逗得呵呵大笑,而两人含情脉脉在餐桌用餐这一幕,因为纽特的心不在焉和雅各布几乎没机会发言,会容易被忽视,但不知道大家有无注意到,精通摄神取念的奎妮一直在夸赞雅各布的贴心。
同时,雅各布也是片中的搞笑担当。在看到各种神奇生物时,他自嘲说“这不是做梦,我没这么好的脑子想出这些。”因为太胖塞不进箱子,又因为误撒了试剂被发情的毒角兽追逐,在酒馆里跟侍者套近乎“我叔叔就是家养小精灵”,他和前面的嗅嗅一起,分别承担了本片的主要笑点。而奎妮惊讶地问他,“所有麻鸡都像你一样吗?”雅各布非常自信的说,“不,我是独一无二的。”
他又是聪明的,在纽特准备消除他记忆时,他瞬间袭击纽特而逃脱。我们注意到一个小细节,当他飞快地冲到街道上,看到围过来的警察,机智地调整动作和状态,装作十分轻松的路人模样,一蹦一跳地走出重围。这份机变,展示不多,但令人印象深刻。雅各布也不是一味的善良和温情脉脉,后来在酒吧里,对着差点抢走护树罗锅还举报他们的黑心老板,用力挥出拳头的正是凡人雅各布。在最后的战役中,大家把神奇动物箱子传递到雅各布手里,并嘱咐他远离战场,他却说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话,“你们说过,我们是一边的,”然后握住奎妮的手向前一步。就是这么一个在魔法世界几乎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雅各布,从追踪神奇动物、解救纽特到与黑暗力量战斗,一路与巫师主角们出生入死。然后,在最后大雨倾城的时候,前面一直不肯乖乖被消除记忆,甚至因此愿意离开奎妮的热巧克力跟纽特进入未知箱子世界的雅各布,居然自动自愿地走进雨里。因为他不想让自己的朋友为难。至此,你又怎么能够否认,雅各布才是这部电影里最勇敢的人和最惊喜的存在。正如最后奎妮与雅各布的对话,对,就是那段被中文翻译翻译糊了的,与前面酒吧对话呼应。
雅各布:“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
奎妮:“不,你是独一无二的。”
有意思的是,扮演雅各布的丹·福格勒曾经在采访中提到,JK罗琳说过特别喜欢他在电影中扮演的这个角色以及他所诠释的方式,因为雅各布会让她想到《哈利·波特》中的罗恩。
啊,罗恩,普通的平凡的,但又充满勇气与众不同的罗恩
比起故事的主角,英雄哈利波特和神奇的纽特,他们才是真实的凡人英雄,善良,正直,幽默,令人信任。有恐惧,有眷恋,有自卑,也有自己的小小骄傲,有时候会犯错,但是永远追随正义,乐观良善。
所以聪慧近妖的赫敏会选择罗恩,惯于洞察人心的奎妮会爱上雅各布。
“She is a taker, you need a giver. ”(她是掠夺者,你需要一个给予者。)
这是奎妮对纽特说的话,说的是那个没出现的莉塔。
事实上,雅各布和罗恩,都是Giver.
等我看完这部片子,彩蛋、和哈利波特系列的关系、不易被察觉的细节、神奇动物们已经被大家说得差不多了,我来说说这部电影里,最让我惊喜的角色吧,不是嗅嗅,也不是魔法部长。
虽然不可避免的,先说一下嗅嗅,毕竟是我第二喜欢的角色。
嗅嗅是《神奇动物在哪里》最受欢迎的魔法生物,没有之一。
有多少人被这个小家伙玩命往肚子里装金银珠宝萌到?又看着它挂着项链在橱窗里一动不动装模特笑出声?就连后面一闪而逝的镜头,它缩在自己窝里坐在一大堆金光闪闪的金币上呆呆看着镜头,都可爱得要死。
这大概是为数不多这么贪财、还招人喜欢的生物,要知道,上一个喜欢亮光闪闪的一切物品而被人们熟知的是《霍比特人》的史矛革。对比两者的待遇真是很不一样呢。就连我最喜欢的罗恩,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里面,也想要一只嗅嗅当圣诞礼物。但是真正令我惊喜的角色,倒不是嗅嗅,而是他——麻鸡雅各布。
首先,这是魔法世界里第一次出现非巫师的主角,好吧,第二主角,但已经是个非常巨大的进步。要知道在哈利波特世界里,麻瓜只能充当背景板的角色。其次,很多人喜欢雅各布,是觉得他好像代表了我们。误入魔法世界,然后被一场雨洗脱记忆,就像从魔法石开始看哈利波特的我们,一直在等待霍格沃兹可能漏寄的入学通知书。但更重要的是,雅各布是一个非常值得喜欢的人。你会不知不觉跟随情节,喜欢并依赖这个并不拥有任何魔法力量的普通中年男人,就像故事里的另外三位主角一样,即使他一点也不帅,又胖又矮,还穷得要命。在遇到小雀斑之前,雅各布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罐头厂员工,唯一的梦想是开一家面包店,希望看到人们脸上的快乐。这么普通的一个人,慢慢显露出他性格中的闪光点。
第一次和纽特的会面在银行,他虽然因为贷款的压力紧张得要死,还是会主动与坐在他身边的陌生人纽特打招呼、表达善意。在椅子上捡到纽特掉下来的蛋,既没有据为己有,也没有随地乱扔,而是揣进兜里,一看到纽特就赶紧追上去还给他。虽然目睹纽特施展魔法惊骇不已,但在银行保安赶过来的时候,他没有自顾自地躲起来,而是冲在前面大喊“不要开枪”。相比第二塞勒姆的那些强烈恐惧魔法和女巫的人类,雅各布简直太不普通了。虽然他仍然有普通人的恐惧和戒备,也有普通人对神秘事物的好奇,但这种好奇却是善意和单纯的。
进入纽特的神奇生物王国,他虽然非常惊讶,但是一点也没有惊慌失措,或者偷摸算计什么,即使只是蛇窝里的银蛋壳。某种意义上,是他带领我们游览了这个神奇世界,然后他很快就从善如流地帮纽特喂月痴兽。可以说,他能迅速成为害羞纽特的朋友,很大程度取决于他第一次见到神奇动物们的态度。好奇,惊喜,欣赏,虽然有一丢丢害怕,但会主动伸出手去和它们“套近乎”,比如看到纽特被角羊驼兽的触手包围,雅各布也伸出手去触碰看起来有丢丢恶心的触手。要知道,醉心神奇生物的纽特在霍格沃兹期间,可只有一个好朋友喔,对,就是相框里的丽塔•莱斯特兰奇,邓布利多是良师,不算。敏感如纽特,非常容易分辨出这个人是否真心喜爱神奇生物和接纳魔法世界。他曾经说过,人类比神奇生物可怕。
当然,雅各布也是一个非常普通且真实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对美丽姑娘的欲望,第一次见到美貌且衣着暴露的奎妮,他瞪大眼珠,口水差点流下来。还好“阅人无数”的奎妮一点都不介意,体贴地说,“别在意,很多人第一眼看到我都是这样。”他专注地欣赏奎妮做饭,就像之前在箱中世界欣赏神奇生物的目光一样一样的,好奇,欣赏,陶醉,但不猥琐。他愉快地坐到桌前,准备享受奎妮做的美味点心,还乐呵呵地召唤纽特,像在自己家一样自然,晚上被蒂娜的热巧克力感动。爱吃的人都不会太坏啊,嘻嘻。除了面临意外或者超出智力范围的事情面前,雅各布表现出来的豁达乐观令人激赏,他还非常善于注意别人的情绪和夸奖别人。至少奎妮在与他相处的过程中经常被逗得呵呵大笑,而两人含情脉脉在餐桌用餐这一幕,因为纽特的心不在焉和雅各布几乎没机会发言,会容易被忽视,但不知道大家有无注意到,精通摄神取念的奎妮一直在夸赞雅各布的贴心。
同时,雅各布也是片中的搞笑担当。在看到各种神奇生物时,他自嘲说“这不是做梦,我没这么好的脑子想出这些。”因为太胖塞不进箱子,又因为误撒了试剂被发情的毒角兽追逐,在酒馆里跟侍者套近乎“我叔叔就是家养小精灵”,他和前面的嗅嗅一起,分别承担了本片的主要笑点。而奎妮惊讶地问他,“所有麻鸡都像你一样吗?”雅各布非常自信的说,“不,我是独一无二的。”
他又是聪明的,在纽特准备消除他记忆时,他瞬间袭击纽特而逃脱。我们注意到一个小细节,当他飞快地冲到街道上,看到围过来的警察,机智地调整动作和状态,装作十分轻松的路人模样,一蹦一跳地走出重围。这份机变,展示不多,但令人印象深刻。雅各布也不是一味的善良和温情脉脉,后来在酒吧里,对着差点抢走护树罗锅还举报他们的黑心老板,用力挥出拳头的正是凡人雅各布。在最后的战役中,大家把神奇动物箱子传递到雅各布手里,并嘱咐他远离战场,他却说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话,“你们说过,我们是一边的,”然后握住奎妮的手向前一步。就是这么一个在魔法世界几乎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雅各布,从追踪神奇动物、解救纽特到与黑暗力量战斗,一路与巫师主角们出生入死。然后,在最后大雨倾城的时候,前面一直不肯乖乖被消除记忆,甚至因此愿意离开奎妮的热巧克力跟纽特进入未知箱子世界的雅各布,居然自动自愿地走进雨里。因为他不想让自己的朋友为难。至此,你又怎么能够否认,雅各布才是这部电影里最勇敢的人和最惊喜的存在。正如最后奎妮与雅各布的对话,对,就是那段被中文翻译翻译糊了的,与前面酒吧对话呼应。
雅各布:“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
奎妮:“不,你是独一无二的。”
有意思的是,扮演雅各布的丹·福格勒曾经在采访中提到,JK罗琳说过特别喜欢他在电影中扮演的这个角色以及他所诠释的方式,因为雅各布会让她想到《哈利·波特》中的罗恩。
啊,罗恩,普通的平凡的,但又充满勇气与众不同的罗恩
比起故事的主角,英雄哈利波特和神奇的纽特,他们才是真实的凡人英雄,善良,正直,幽默,令人信任。有恐惧,有眷恋,有自卑,也有自己的小小骄傲,有时候会犯错,但是永远追随正义,乐观良善。
所以聪慧近妖的赫敏会选择罗恩,惯于洞察人心的奎妮会爱上雅各布。
“She is a taker, you need a giver. ”(她是掠夺者,你需要一个给予者。)
这是奎妮对纽特说的话,说的是那个没出现的莉塔。
事实上,雅各布和罗恩,都是Giver.
冯希给了尤珊珊10万让她帮忙炒股,3年不到赚了20万,冯希打算用这笔钱入股尤珊珊的饭店,男友却说:女孩子家要什么事业,你怎么这么不安分?
冯希反对:女孩子怎么就不能有事业了?
李响:我不是说女孩子不能有事业,我是说你不需要![允悲]
冯希纳闷了:我凭什么不需要?
李响:因为你有我呀。
面对男友的甜言蜜语,冯希并没有很高兴,而是问他:那要是你不要我了呢,到时候什么都没了。
李响非常有自信地说:那怎么可能?不可能。
冯希说你空口无凭啊,李响又开始说冯希又想说结婚的事情了,李响说:我不是不想结婚,等我拿了学位,找到了工作,买了房子,咱马上就结婚。
李响还叫冯希把那30万省下来,这样子他们还能够早点买房子,早点结婚。
冯希告诉李响:我从来没有要求过房子,这是你自己说的,你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的钱我自己负责。[允悲]
冯希和李响在一起10年,她的整个青春,可是李响呢,或许就是因为冯希太好了,所以他一点都不懂得珍惜。
后来,在李响的规划里,他连家里邻居都规划了,却唯独没有把冯希放到自己的规划里,最后两人还是分手了。[允悲]
像李响这种男人,你说他没能力嘛,人家也是妥妥地学霸一枚,一路下来读硕读博,还是很牛逼的。
可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总有一种不符合这个社会的书生清高,所以他看不惯尤珊珊这样路子野的人![允悲]
这种男人的自尊心很强,即便是在家庭关系中,他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另一半比自己优秀,所以他不希望冯希搞事业,他害怕自己被这个读书不多的女人超越。[允悲]
说到底,李响是爱冯希的,但是他更爱自己的尊严,所以当冯希变得“不安分”的时候,这一份感情结束就是必然的。#北辙南辕#
冯希反对:女孩子怎么就不能有事业了?
李响:我不是说女孩子不能有事业,我是说你不需要![允悲]
冯希纳闷了:我凭什么不需要?
李响:因为你有我呀。
面对男友的甜言蜜语,冯希并没有很高兴,而是问他:那要是你不要我了呢,到时候什么都没了。
李响非常有自信地说:那怎么可能?不可能。
冯希说你空口无凭啊,李响又开始说冯希又想说结婚的事情了,李响说:我不是不想结婚,等我拿了学位,找到了工作,买了房子,咱马上就结婚。
李响还叫冯希把那30万省下来,这样子他们还能够早点买房子,早点结婚。
冯希告诉李响:我从来没有要求过房子,这是你自己说的,你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的钱我自己负责。[允悲]
冯希和李响在一起10年,她的整个青春,可是李响呢,或许就是因为冯希太好了,所以他一点都不懂得珍惜。
后来,在李响的规划里,他连家里邻居都规划了,却唯独没有把冯希放到自己的规划里,最后两人还是分手了。[允悲]
像李响这种男人,你说他没能力嘛,人家也是妥妥地学霸一枚,一路下来读硕读博,还是很牛逼的。
可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总有一种不符合这个社会的书生清高,所以他看不惯尤珊珊这样路子野的人![允悲]
这种男人的自尊心很强,即便是在家庭关系中,他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另一半比自己优秀,所以他不希望冯希搞事业,他害怕自己被这个读书不多的女人超越。[允悲]
说到底,李响是爱冯希的,但是他更爱自己的尊严,所以当冯希变得“不安分”的时候,这一份感情结束就是必然的。#北辙南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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