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源长征路#【高举抗日大旗,红军渡河东征】“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毛泽东的《沁园春·雪》为人熟知,但创作背景你是否知道呢?8月7日,记者来到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红军东征纪念馆,了解到这首词是1936年2月红军东征前,毛泽东登上清涧县袁家沟海拔千米的黄土塬视察地形时欣然提笔写下的。为了迎接抗日高潮的到来,1936年2月20日,毛泽东率领由红1军团、红15军团、红28军组成的“中国人民抗日先锋军”渡过黄河开始东征,到5月5日,在山西境内转战75天,途经50个县,扩大红军8000余名,先后组织了地方游击队30余支,壮大了抗日武装力量,促进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费建异 章文 党文婷)
#文物动态#近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这是我汉中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为了依法加强对张骞墓的保护和管理,更好地弘扬传统文化,根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和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汉中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将张骞墓保护立法列入立法规划,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认为,《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符合立法法对设区的市立法要求,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 《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共29条(全文见第3版),主要包括适用范围、保护原则、政府职责、保护对象、禁止行为、张骞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贯彻了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立足汉中实际,将文物保护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条例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汉中身边事# 【汉中首部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通过,下月起实施】7月31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2015年获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为加强张骞墓的保护和管理,传承弘扬张骞历史文化,提升汉中“张骞故里丝路原点”城市影响力,推动促进汉中融入“一带一路”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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