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陇海汽车站4月6日起停止运营# 车辆线路将分流】 3月30日,郑州交运集团发布公告:陇海汽车站自4月6日起停止客运站经营业务。
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道路客运市场变化,进一步优化整合交通客运资源,有效提升综合道路运输服务整体效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郑州交运集团决定于2022年4月6日起将位于郑州陇海中路与紫荆山路东南角的陇海汽车站停止运营,对在陇海站经营的全部35条线路和74台经营车辆进行分流,其中向郑州中心站分流线路 29条,车辆60台;向客运南站分流线路5条,车辆12台;向汽车北站分流线路1条,车辆2台。
分流至郑州中心站的线路为:罗山、光山、淮滨、确山、茨芭、郏县、薛店镇、南阳油田、商水、李老庄、卢氏、洛宁、宜阳、白河、白土、栾川、杨集、西平、汝南、上蔡、平舆、新蔡、马厂、范县、厦门、夏邑、郸城、周口(常营)、太康。
分流至南站的线路为:新县、项城、沈丘、南阳、南召。
分流至北站线路为:周口。
郑州交运集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陇海汽车站的关注和厚爱,如需乘车的旅客请及时关注郑州中心站和各汽车站的线路班次变化情况,或者通过微信“豫州行”小程序查询各站车辆线路班次。(郑州交运)
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道路客运市场变化,进一步优化整合交通客运资源,有效提升综合道路运输服务整体效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郑州交运集团决定于2022年4月6日起将位于郑州陇海中路与紫荆山路东南角的陇海汽车站停止运营,对在陇海站经营的全部35条线路和74台经营车辆进行分流,其中向郑州中心站分流线路 29条,车辆60台;向客运南站分流线路5条,车辆12台;向汽车北站分流线路1条,车辆2台。
分流至郑州中心站的线路为:罗山、光山、淮滨、确山、茨芭、郏县、薛店镇、南阳油田、商水、李老庄、卢氏、洛宁、宜阳、白河、白土、栾川、杨集、西平、汝南、上蔡、平舆、新蔡、马厂、范县、厦门、夏邑、郸城、周口(常营)、太康。
分流至南站的线路为:新县、项城、沈丘、南阳、南召。
分流至北站线路为:周口。
郑州交运集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陇海汽车站的关注和厚爱,如需乘车的旅客请及时关注郑州中心站和各汽车站的线路班次变化情况,或者通过微信“豫州行”小程序查询各站车辆线路班次。(郑州交运)
【港口交警联合港口区检察院开展交通违法夜查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3月25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口大队联合港口区检察院开展交通违法夜查整治行动。
行动中,港口大队和港口区检察院组织精干力量,对城区主干道、饮食和娱乐场所周边路段,以流动巡逻和定点设卡的方式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执勤人员在检查点对来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始终坚持“逢车必检、逢车必查、逢违必纠”的原则,加大对酒后驾车、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形成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期间,民警与检察官不断提醒司乘人员要注意交通安全,勿存侥幸心理,坚决不触碰酒驾红线、醉驾底线、毒驾高压线,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25日当晚,共查处交通违法70起,其中酒驾6起,涉牌涉证违法3起,其他交通违法61起。通过联合夜查行动,有效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在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港口大队和港口区检察院组织精干力量,对城区主干道、饮食和娱乐场所周边路段,以流动巡逻和定点设卡的方式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执勤人员在检查点对来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始终坚持“逢车必检、逢车必查、逢违必纠”的原则,加大对酒后驾车、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形成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期间,民警与检察官不断提醒司乘人员要注意交通安全,勿存侥幸心理,坚决不触碰酒驾红线、醉驾底线、毒驾高压线,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25日当晚,共查处交通违法70起,其中酒驾6起,涉牌涉证违法3起,其他交通违法61起。通过联合夜查行动,有效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在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环武汉周边7条高速公路管辖调整#】为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质效,减少路段管辖交叉,提升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效率,服务人民群众便捷高效出行,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调整省内7条环武汉周边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辖。
原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5条高速公路路段移交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G4201武汉绕城高速、S11青郑高速公路、S15汉蔡高速、S2汉孝高速公路及延伸连接的福银高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管辖起点为汉孝高速公路与岱黄高速公路交界处。S24机场北连接线,即福银高速公路甘夏湾互通至机场北收费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
原鄂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S7武鄂高速公路新桥至花湖互通段,移交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移交后,武鄂高速公路全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
原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的S13武监高速公路军山互通至洪湖新滩段,移交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以武监高速K54+100M处分界路牌与主线的垂线为界,垂线以东为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垂线以西为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湖北省高警总队表示,管辖调整后,道路性质不变,限速不变,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统一为027-96122,原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查处的各类案件,由原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继续办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对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到原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处理。#武汉[地点]#(记者:祁晓菁 刘禹 通讯员:交轩)
原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5条高速公路路段移交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G4201武汉绕城高速、S11青郑高速公路、S15汉蔡高速、S2汉孝高速公路及延伸连接的福银高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管辖起点为汉孝高速公路与岱黄高速公路交界处。S24机场北连接线,即福银高速公路甘夏湾互通至机场北收费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
原鄂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S7武鄂高速公路新桥至花湖互通段,移交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移交后,武鄂高速公路全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调整为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
原湖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管辖的S13武监高速公路军山互通至洪湖新滩段,移交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以武监高速K54+100M处分界路牌与主线的垂线为界,垂线以东为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垂线以西为荆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湖北省高警总队表示,管辖调整后,道路性质不变,限速不变,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统一为027-96122,原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查处的各类案件,由原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继续办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对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到原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处理。#武汉[地点]#(记者:祁晓菁 刘禹 通讯员:交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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