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说案# 【购物中奖空欢喜 自己掏钱入陷阱】
随着微信购物的迅速发展,有些商家会以新型营销手段吸引买家眼球,例如送红包、抽奖等推广活动。但这些利诱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法分子的套路,稍有不慎便会中招。
#台州警讯# 作为一名微信购物“剁手党”,小金(化名)添加了很多微商好友,经常通过浏览微信朋友圈购买他们推荐的商品。3月30日下午1点左右,小金在微商那里看中了两双价值368元的鞋子并下单购买。付款后,对方表示公司现在有购物抽奖活动,小金幸运地被选中,并获得一台价值9999元的电脑作为奖品。
“这是天上掉馅饼啦?”小金脑袋懵懵的。随即对方又下了一剂猛药,表示可以折现,询问小金是否有需要。小金想着自己已经有电脑了,便回复需要折现。“宝宝,需要您缴纳1999元的保险金才可折现哦。”小金感觉有点不太对劲,但一时之间又想不出哪里不对劲,在对方的说服下,将保险金转了过去。可转完钱后,对方表示还需要5100元的公证费。
小金怀疑自己遇上了诈骗,但想起之前自己跟对方在朋友圈互动过,应该不是骗子。为了成功将奖品折现,小金又将钱转了过去。谁知对方收到钱后,还要小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见对方仍旧一个劲地要钱,小金终于醒悟,立马向黄岩公安分局澄江派出所报了警。
#台州网警•网络安全天天学# 保持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轻信所谓的“中奖”噱头,凡是先交钱再领奖品或折现的,都是诈骗;受害人一旦上钩,骗子便会一步步更深入地引诱受害人进行转账、汇款,以此来盗取钱财。
随着微信购物的迅速发展,有些商家会以新型营销手段吸引买家眼球,例如送红包、抽奖等推广活动。但这些利诱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法分子的套路,稍有不慎便会中招。
#台州警讯# 作为一名微信购物“剁手党”,小金(化名)添加了很多微商好友,经常通过浏览微信朋友圈购买他们推荐的商品。3月30日下午1点左右,小金在微商那里看中了两双价值368元的鞋子并下单购买。付款后,对方表示公司现在有购物抽奖活动,小金幸运地被选中,并获得一台价值9999元的电脑作为奖品。
“这是天上掉馅饼啦?”小金脑袋懵懵的。随即对方又下了一剂猛药,表示可以折现,询问小金是否有需要。小金想着自己已经有电脑了,便回复需要折现。“宝宝,需要您缴纳1999元的保险金才可折现哦。”小金感觉有点不太对劲,但一时之间又想不出哪里不对劲,在对方的说服下,将保险金转了过去。可转完钱后,对方表示还需要5100元的公证费。
小金怀疑自己遇上了诈骗,但想起之前自己跟对方在朋友圈互动过,应该不是骗子。为了成功将奖品折现,小金又将钱转了过去。谁知对方收到钱后,还要小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见对方仍旧一个劲地要钱,小金终于醒悟,立马向黄岩公安分局澄江派出所报了警。
#台州网警•网络安全天天学# 保持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轻信所谓的“中奖”噱头,凡是先交钱再领奖品或折现的,都是诈骗;受害人一旦上钩,骗子便会一步步更深入地引诱受害人进行转账、汇款,以此来盗取钱财。
【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处罚!】近期,北京市根据外省转来的协查线索,查处一起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案件。
2021年7月,王某通过网络从一名微商那里采购了一批图书。收到图书后,由于图书质量较差,王某举报投诉怀疑为盗版图书。经抽样送检,权威机构认定部分图书为侵权复制图书。由于微商当事人所在地和图书发货地均在北京市,后转至北京市查处。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收到协查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对微商当事人的实际经营场所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查实,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25日期间存在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擅自销售了《刑法注释书》《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十五版)等图书共计462册,其中销售的《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13-124集)《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25-127辑)《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十五版)共296册为非法出版物,违法经营额22308.08元,违法所得7930.4元。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3月24日对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930.4元、罚款人民币111540.4元的行政处罚。(北京市“扫黄打非”办)
2021年7月,王某通过网络从一名微商那里采购了一批图书。收到图书后,由于图书质量较差,王某举报投诉怀疑为盗版图书。经抽样送检,权威机构认定部分图书为侵权复制图书。由于微商当事人所在地和图书发货地均在北京市,后转至北京市查处。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收到协查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对微商当事人的实际经营场所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查实,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25日期间存在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擅自销售了《刑法注释书》《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十五版)等图书共计462册,其中销售的《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13-124集)《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25-127辑)《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十五版)共296册为非法出版物,违法经营额22308.08元,违法所得7930.4元。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3月24日对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930.4元、罚款人民币111540.4元的行政处罚。(北京市“扫黄打非”办)
【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处罚!】近期,北京市根据外省转来的协查线索,查处一起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案件。
2021年7月,王某通过网络从一名微商那里采购了一批图书。收到图书后,由于图书质量较差,王某举报投诉怀疑为盗版图书。经抽样送检,权威机构认定部分图书为侵权复制图书。由于微商当事人所在地和图书发货地均在北京市,后转至北京市查处。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收到协查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对微商当事人的实际经营场所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查实,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25日期间存在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擅自销售了《刑法注释书》《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十五版)等图书共计462册,其中销售的《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13-124集)《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25-127辑)《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十五版)共296册为非法出版物,违法经营额22308.08元,违法所得7930.4元。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3月24日对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930.4元、罚款人民币111540.4元的行政处罚。(北京市“扫黄打非”办)
2021年7月,王某通过网络从一名微商那里采购了一批图书。收到图书后,由于图书质量较差,王某举报投诉怀疑为盗版图书。经抽样送检,权威机构认定部分图书为侵权复制图书。由于微商当事人所在地和图书发货地均在北京市,后转至北京市查处。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收到协查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对微商当事人的实际经营场所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经查实,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25日期间存在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擅自销售了《刑法注释书》《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十五版)等图书共计462册,其中销售的《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13-124集)《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25-127辑)《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第十五版)共296册为非法出版物,违法经营额22308.08元,违法所得7930.4元。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3月24日对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930.4元、罚款人民币111540.4元的行政处罚。(北京市“扫黄打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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