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重重,国家电网山西电力被曝光!农网改造疑使用“问题电缆”令人震惊…
近日,中国商报记者接到举报称,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农网改造项目中,由山西鑫鲲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太原市尖草坪区上兰村、太原市清徐县东南坊村、太原市尖草坪10KV迎宾线新建工程、太原市小店区10KV田村2#线新建工程等五个农网改造项目,均使用了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电缆。
这些不合格电缆使用后,曾有专业机构对该批电缆线进行鉴定,结果显示不合格。同时,也曾有相关人士向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进行举报,但至今无人过问。目前,这批不合格电缆仍在使用中。
质量问题频发的“问题电缆”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中国商报记者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信息显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成交公告中,“包号”为117-121号的项目由山西鑫鲲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该公司在施工中采用的线材均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通过招标采购的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185和120#架空绝缘导线。
据了解,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5月26日,注册地位于山西清徐县柳杜乡西青堆村新堡路18号,法人代表为秦守营。经营范围包括电缆的生产销售,铜制品、铝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除外)钢材、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高低压电器、机电产品的销售等。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2017年第八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公示(2017年11月)》。处理结果显示,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供应的架空绝缘导线不合格,被暂停集中招标中10kV架空绝缘导线中标资格。
2017年12月20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四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通报》。该通报显示,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所供应的电力电缆产品在抽检中存在质量不合格(电力电缆产品直阻、绝缘热延伸试验不合格)问题,暂停其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招标采购活动的中标资格,暂停时间为2个月。
2018年7月,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山西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结果显示,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供应的架空绝缘线经抽检发现质量不合格,在导、地线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举报人向中国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份由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生产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为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架空绝缘电缆。该检验报告内,检验项为六项,其中,五项合格,一项不合格,不合格项为导体电阻(20℃),检验结果超出标准规定的0.022。
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技术人员告诉中国商报记者:“20℃导体电阻不合格的原因,大多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劣质的再生铜、再生铝,这些金属含有较多的杂质。使用导体电阻不合格的电缆,导体电阻值超出标准,电流在线路上通过耗损会不断增大,从而增大电功率损耗,造成导体加剧发热,加速绝缘层老化,减短使用寿命,严重时甚至会酿成火灾。”
为了印证举报内容,举报人还提供了一份详实的视频,内容包括施工时使用的电缆线、送检过程、鉴定结果等。
记者采访 遭遇“闭门羹”
屡次被国家电网系统通报、产品质量检验多次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为何能够成功中标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呢?山西太原市农网改造项目中使用的疑似“问题电缆”又该何去何从?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否发挥监督作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为何在接到举报后,为何至今无人过问?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内幕”,还是一场“误会”?带着一连串的疑问,记者前往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物资公司、国网太原市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求证。
10月14日11时20分,记者来到国网太原市电力有限公司,说明来意后,一位自称宣传部的田姓男士向记者表示,“不清楚此事,其会将记者采访的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并会给予回复。”
10月14日12时42分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杨主任(女)告诉记者,她会将情况向领导汇报给予回复。
10月22日10时许,记者多次连线杨主任,均以“打错电话了”为由挂断。
10月23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在登记室,工作人员帮助记者拨打了宣传部张主任的电话,张主任要求记者等候,并表示物资公司的人会与记者联系。直到11时10分许,登记室工作人员再次致电张主任,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山西农网改造项目是否使用了“问题电缆”?被举报后为什么迟迟无人理会?对此,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来源:中国商网
近日,中国商报记者接到举报称,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农网改造项目中,由山西鑫鲲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太原市尖草坪区上兰村、太原市清徐县东南坊村、太原市尖草坪10KV迎宾线新建工程、太原市小店区10KV田村2#线新建工程等五个农网改造项目,均使用了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电缆。
这些不合格电缆使用后,曾有专业机构对该批电缆线进行鉴定,结果显示不合格。同时,也曾有相关人士向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进行举报,但至今无人过问。目前,这批不合格电缆仍在使用中。
质量问题频发的“问题电缆”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中国商报记者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信息显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成交公告中,“包号”为117-121号的项目由山西鑫鲲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该公司在施工中采用的线材均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通过招标采购的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185和120#架空绝缘导线。
据了解,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5月26日,注册地位于山西清徐县柳杜乡西青堆村新堡路18号,法人代表为秦守营。经营范围包括电缆的生产销售,铜制品、铝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除外)钢材、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高低压电器、机电产品的销售等。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2017年第八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公示(2017年11月)》。处理结果显示,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供应的架空绝缘导线不合格,被暂停集中招标中10kV架空绝缘导线中标资格。
2017年12月20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四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通报》。该通报显示,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所供应的电力电缆产品在抽检中存在质量不合格(电力电缆产品直阻、绝缘热延伸试验不合格)问题,暂停其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招标采购活动的中标资格,暂停时间为2个月。
2018年7月,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山西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结果显示,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供应的架空绝缘线经抽检发现质量不合格,在导、地线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举报人向中国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份由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生产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为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产品名称为架空绝缘电缆。该检验报告内,检验项为六项,其中,五项合格,一项不合格,不合格项为导体电阻(20℃),检验结果超出标准规定的0.022。
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技术人员告诉中国商报记者:“20℃导体电阻不合格的原因,大多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劣质的再生铜、再生铝,这些金属含有较多的杂质。使用导体电阻不合格的电缆,导体电阻值超出标准,电流在线路上通过耗损会不断增大,从而增大电功率损耗,造成导体加剧发热,加速绝缘层老化,减短使用寿命,严重时甚至会酿成火灾。”
为了印证举报内容,举报人还提供了一份详实的视频,内容包括施工时使用的电缆线、送检过程、鉴定结果等。
记者采访 遭遇“闭门羹”
屡次被国家电网系统通报、产品质量检验多次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山西天成元电缆有限公司,为何能够成功中标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呢?山西太原市农网改造项目中使用的疑似“问题电缆”又该何去何从?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是否发挥监督作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为何在接到举报后,为何至今无人过问?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内幕”,还是一场“误会”?带着一连串的疑问,记者前往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物资公司、国网太原市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求证。
10月14日11时20分,记者来到国网太原市电力有限公司,说明来意后,一位自称宣传部的田姓男士向记者表示,“不清楚此事,其会将记者采访的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并会给予回复。”
10月14日12时42分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杨主任(女)告诉记者,她会将情况向领导汇报给予回复。
10月22日10时许,记者多次连线杨主任,均以“打错电话了”为由挂断。
10月23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国网山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在登记室,工作人员帮助记者拨打了宣传部张主任的电话,张主任要求记者等候,并表示物资公司的人会与记者联系。直到11时10分许,登记室工作人员再次致电张主任,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
山西农网改造项目是否使用了“问题电缆”?被举报后为什么迟迟无人理会?对此,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来源:中国商网
【天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杭某某、王某某等14人涉恶案一审开庭】
10月29日,天长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天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杭某某、王某某等14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天长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天长市检察院指控:2009年春运前,被告人杭某某为垄断安徽省定远县至浙江省义乌市的客运班线,伙同被告人王某某、计某某等人签订了“共同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合作协议书,约定收取维护、管理该春运线路的相关费用,以控制、垄断该客运班线。之后,在2009年1月至2010年2月间,在被告人杭某某、王某某、计某某等人的组织、安排和带领下,上述被告人等人提供自有车辆,被告人陶某某提供租用车辆,被告人王某甲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采取驾车巡逻查缉、追逐、拦截、阻止乘客上车、殴打、辱骂、恐吓司乘人员等方式,强迫其他车主放弃营运该客运班线,并肆意抬高票价,牟取非法利益,统一收支,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杭某某、王某某、计某某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并被《中国商报》等媒体整版面报道,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了该院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10月29日,天长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天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杭某某、王某某等14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天长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天长市检察院指控:2009年春运前,被告人杭某某为垄断安徽省定远县至浙江省义乌市的客运班线,伙同被告人王某某、计某某等人签订了“共同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合作协议书,约定收取维护、管理该春运线路的相关费用,以控制、垄断该客运班线。之后,在2009年1月至2010年2月间,在被告人杭某某、王某某、计某某等人的组织、安排和带领下,上述被告人等人提供自有车辆,被告人陶某某提供租用车辆,被告人王某甲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采取驾车巡逻查缉、追逐、拦截、阻止乘客上车、殴打、辱骂、恐吓司乘人员等方式,强迫其他车主放弃营运该客运班线,并肆意抬高票价,牟取非法利益,统一收支,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杭某某、王某某、计某某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并被《中国商报》等媒体整版面报道,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充分证明了该院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楼市动向# 【楼市松绑?多地相关部门纷纷辟谣】近期,长沙、南京、天津、三亚等地相继传出楼市限购政策调整的消息,且多以“人才购房新政”的形式出现。对此,坊间传出“楼市松绑”的解读。不过,各地相关部门纷纷辟谣,回应并未放松限购。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9月以来,全国已经有30多个城市发布各类人才引进政策,大部分政策都涉及购房与落户优惠。(via.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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