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生不息# 我的评分:[星星][星星][星星][星星][星星]
#声生不息观后感#
太太太好看了,真的好感动看得眼泪流好几次...芒果台的节目质量真的太高了,立意也选的很好,在香港回归25周年专门做了这么一档港乐节目。
最最最打动我的是李健,声音还是那么干净,听他这次改编的《沉默是金》泪目了(其实我更喜欢加进去的《如果我现在》那一段)我的表情跟何老师差不多,真的超感动…又温暖又有力量的感觉!
#声生不息观后感#
太太太好看了,真的好感动看得眼泪流好几次...芒果台的节目质量真的太高了,立意也选的很好,在香港回归25周年专门做了这么一档港乐节目。
最最最打动我的是李健,声音还是那么干净,听他这次改编的《沉默是金》泪目了(其实我更喜欢加进去的《如果我现在》那一段)我的表情跟何老师差不多,真的超感动…又温暖又有力量的感觉!
朋友圈勾起了我回忆的涟漪
2020年研究生录取那几天,总在抖音上给人家评论和祝福,几乎大数据推送一个我就祝福一个,感觉那些祝福的文字写下去,自己也很有力量和期许,现在到了自己真正备考研究生的阶段,很多地方做的不够好,信念也时有波动,在最近貌似才坚定下来。希望你重读之前写给自己的话之后,能更好的前行,只有考上了,这些截图才能再次出现在你的朋友圈[照相机]
2020年研究生录取那几天,总在抖音上给人家评论和祝福,几乎大数据推送一个我就祝福一个,感觉那些祝福的文字写下去,自己也很有力量和期许,现在到了自己真正备考研究生的阶段,很多地方做的不够好,信念也时有波动,在最近貌似才坚定下来。希望你重读之前写给自己的话之后,能更好的前行,只有考上了,这些截图才能再次出现在你的朋友圈[照相机]
“我去美国生孩子,是我的自由,凭什么开除我!”江苏无锡,女子李某是一通讯公司的职工,工资虽然不高,但她家境很好,怀孕后就准备到美国待产。然后,她生完孩子回来,却发现自己被公司开除了。
(案例来源:江苏无锡中院、中国国情)
李某是在怀孕35周5天的时候,乘坐飞机前往美国的,但那时的李某尚未到待产期,也没有假期,于是李某想了个办法,她让母亲找熟人,到某医院让医生出具“医疗建议书”,证明她现在必须休假。
李某拿到医疗建议书后,就以怀孕后身体不好,要求休病假,然而,她在拿到医疗病假书的第一天,就已经登上前往美国的飞机。
此后,李某在美国待产,其母亲以她的名义,多次到医院让医生开具“医疗建议书”,直到李某进入待产期,生完孩子回到公司准备上班。
李某乘飞机前往境外时,疫情尚未爆发,境外还很安全,疫情爆发后,李某继续隐瞒其在美国待产的事实,继续让母亲到医院开具“医疗证明书”向公司申请病假,直到公司发现异常后,对其作出开除处罚。
事发后,李某不服,李某以到美国去生孩子,是她的自由,健康信息、行踪等属于个人隐私等理由,起诉要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的诉请。
法庭上,李某提出了以下三点辩解意见。
第一,她到美国去生孩子,是她的自由,健康信息、行踪等属于个人隐私。
李某认为,自己去哪里生孩子,可以不用告诉公司,也不存在所谓的隐瞒及不诚信。
第二、她身体不好“有先兆流产的情况”,是医师根据其具体疾病症状作出的证明书。
李某认为,法律并没有规定说,出具医学证明的当天必须病人亲自去医疗机构,亦没有规定不允许家属代开医疗证明之规定。
第三、李某表示,她逗留美国期间,并不了解国内疫情形势,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
李某认为,她没有义务告知公司她行程情况,她在国外也不可能对疫情造成任何影响,所以可以不用告诉公司行程。
虽然李某的理由听起来就让人觉得不靠谱,但起诉到法院,是李某的权利,提出主张和辩解理由,也是她的权利。
通讯公司接到法院的传票和起诉状副本的后,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了李某四次请假的材料、《员工违纪违规处分条例》等证据,最重要的是,通讯公司还提交了李某向航空公司作出“适合飞行的承诺”。
通讯公司的《员工违纪违规处分条例》规定,未经组织批准,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的,给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李某请假病假的时间,远远超过15天,而李某向航空公司作出“适合飞行的承诺”显示,李某当时的身体状况,并没有严重到完全不能工作的程度。
《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通讯公司表示,李某到美国去生孩子,是李某的自由,但李某作为通讯公司的员工,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申请假期,而不是制作虚假病假。
至于李某疫情期间,故意隐瞒行程的问题,通讯公司表示,疫情防控是国家政策,各地、各单位均需要了解、上报职工的行踪轨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李某故意隐瞒行程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委托就诊”获得的“医疗证明书”,是以虚假的外部形式影响用人单位对病假的真实性的判断,李某的行为,已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失去继续履行的信任基础。
其次,李某的身体状态并没有完全不能工作,且用人单位在特殊紧急状态下,要求劳动者告知行踪,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支持了通讯公司开除李某的处罚决定,李某一审败诉后,又上诉到二审法院,但二审法院同样没有支持李某。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做人还是踏踏实实为好,李某就是典型的聪明反被聪明误,支持法院的判决。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案例来源:江苏无锡中院、中国国情)
李某是在怀孕35周5天的时候,乘坐飞机前往美国的,但那时的李某尚未到待产期,也没有假期,于是李某想了个办法,她让母亲找熟人,到某医院让医生出具“医疗建议书”,证明她现在必须休假。
李某拿到医疗建议书后,就以怀孕后身体不好,要求休病假,然而,她在拿到医疗病假书的第一天,就已经登上前往美国的飞机。
此后,李某在美国待产,其母亲以她的名义,多次到医院让医生开具“医疗建议书”,直到李某进入待产期,生完孩子回到公司准备上班。
李某乘飞机前往境外时,疫情尚未爆发,境外还很安全,疫情爆发后,李某继续隐瞒其在美国待产的事实,继续让母亲到医院开具“医疗证明书”向公司申请病假,直到公司发现异常后,对其作出开除处罚。
事发后,李某不服,李某以到美国去生孩子,是她的自由,健康信息、行踪等属于个人隐私等理由,起诉要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的诉请。
法庭上,李某提出了以下三点辩解意见。
第一,她到美国去生孩子,是她的自由,健康信息、行踪等属于个人隐私。
李某认为,自己去哪里生孩子,可以不用告诉公司,也不存在所谓的隐瞒及不诚信。
第二、她身体不好“有先兆流产的情况”,是医师根据其具体疾病症状作出的证明书。
李某认为,法律并没有规定说,出具医学证明的当天必须病人亲自去医疗机构,亦没有规定不允许家属代开医疗证明之规定。
第三、李某表示,她逗留美国期间,并不了解国内疫情形势,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
李某认为,她没有义务告知公司她行程情况,她在国外也不可能对疫情造成任何影响,所以可以不用告诉公司行程。
虽然李某的理由听起来就让人觉得不靠谱,但起诉到法院,是李某的权利,提出主张和辩解理由,也是她的权利。
通讯公司接到法院的传票和起诉状副本的后,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了李某四次请假的材料、《员工违纪违规处分条例》等证据,最重要的是,通讯公司还提交了李某向航空公司作出“适合飞行的承诺”。
通讯公司的《员工违纪违规处分条例》规定,未经组织批准,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的,给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李某请假病假的时间,远远超过15天,而李某向航空公司作出“适合飞行的承诺”显示,李某当时的身体状况,并没有严重到完全不能工作的程度。
《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通讯公司表示,李某到美国去生孩子,是李某的自由,但李某作为通讯公司的员工,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申请假期,而不是制作虚假病假。
至于李某疫情期间,故意隐瞒行程的问题,通讯公司表示,疫情防控是国家政策,各地、各单位均需要了解、上报职工的行踪轨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李某故意隐瞒行程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委托就诊”获得的“医疗证明书”,是以虚假的外部形式影响用人单位对病假的真实性的判断,李某的行为,已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失去继续履行的信任基础。
其次,李某的身体状态并没有完全不能工作,且用人单位在特殊紧急状态下,要求劳动者告知行踪,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支持了通讯公司开除李某的处罚决定,李某一审败诉后,又上诉到二审法院,但二审法院同样没有支持李某。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做人还是踏踏实实为好,李某就是典型的聪明反被聪明误,支持法院的判决。大家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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