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法律大讲堂[超话]# 疫情期间,出租人能否以商业用房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资金周转困难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出租人以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详见问题2
住房屋承租人能否主张减免疫情期间的房屋租金?
此类纠纷应首先引导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结合合同约定的租期及履行方式、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情况、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程度等综合考量,按照公平原则妥善处理。因出租人主动限制或房屋所在地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等导致承租人实际无法使用房屋,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一般予以支持。疫情不影响承租人占有使用房屋,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一般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而停工的,是否可以适用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建设工程停工或者迟延复工,由此导致逾期竣工的,施工人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或者部分免除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但其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及时向监理、业主方提交相应签证单,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详见问题2
商铺、酒店、船舶、航空器等承包经营合同由于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停业或者客流量明显下降,承包人能否要求变更合同?
此类承包经营合同具有明显的营利性。当因采取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停业或者客流明显减少时,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显然超出一般商业风险的范畴,由此产生的纠纷,应积极促成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承包人以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平等为由请求减免相应承包期间的费用或请求变更相应合同内容的,应予支持。
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详见问题2#民法典# [威武][威武]#因疫情产生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承租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资金周转困难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出租人以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详见问题2
住房屋承租人能否主张减免疫情期间的房屋租金?
此类纠纷应首先引导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结合合同约定的租期及履行方式、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情况、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程度等综合考量,按照公平原则妥善处理。因出租人主动限制或房屋所在地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等导致承租人实际无法使用房屋,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一般予以支持。疫情不影响承租人占有使用房屋,承租人提出减免租金请求的,一般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而停工的,是否可以适用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建设工程停工或者迟延复工,由此导致逾期竣工的,施工人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或者部分免除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但其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及时向监理、业主方提交相应签证单,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详见问题2
商铺、酒店、船舶、航空器等承包经营合同由于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停业或者客流量明显下降,承包人能否要求变更合同?
此类承包经营合同具有明显的营利性。当因采取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停业或者客流明显减少时,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显然超出一般商业风险的范畴,由此产生的纠纷,应积极促成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承包人以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平等为由请求减免相应承包期间的费用或请求变更相应合同内容的,应予支持。
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详见问题2#民法典# [威武][威武]#因疫情产生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宣扬防控疫情精神,弘扬正能量。美术学院以“百花齐放同抗疫,众志成城共迎春”为主题开展美术书法作品线上展览。以笔战“疫”,为爱发声。用笔墨记录感人瞬间、讴歌抗疫英雄,用文艺的力量温暖人心。美院学子创作了“有情怀、有担当、有深度、有温度、有力量”的书法作品,记录下身边的每一份感动,用艺术特有的形式和感召力传播正能量。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待春暖花开之时,我们繁华与共!
在此之前已相继推出优秀书法作品26幅,本期线上作品展出优秀书法作品8幅。
以下是本次展出作品:
p1:于浩扬
p2:陈月瑶
p3:杨雨轩
p4:王子杰
p5: 马子欣
p6:徐歌
p7:刘瑶
p8:陈月瑶
在此之前已相继推出优秀书法作品26幅,本期线上作品展出优秀书法作品8幅。
以下是本次展出作品:
p1:于浩扬
p2:陈月瑶
p3:杨雨轩
p4:王子杰
p5: 马子欣
p6:徐歌
p7:刘瑶
p8:陈月瑶
#达州应急[超话]#达川区百节镇中心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手抄报、征文比赛活动
为提高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防范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4月27日上午,达川区百节镇中心学校开展了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手抄报、征文比赛活动。
本次活动,同学们积极参加,在家长的指导和帮助下,用手中的画笔描绘了森林火灾的可怕和严重危害,画出了对绿色大自然的渴望,表达了自己守护绿色家园的美好愿望。
征文比赛中,同学们拿起手中的笔,或散文、或诗歌、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畅谈对保护森林资源、加强野外用火管理、预防森林火灾的想法和做法。
经过学校认真评选,本次手抄报、征文比赛评选出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者进行了表彰。
通过森林防火手抄报、征文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提高了对火灾的自救能力,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提高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防范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4月27日上午,达川区百节镇中心学校开展了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手抄报、征文比赛活动。
本次活动,同学们积极参加,在家长的指导和帮助下,用手中的画笔描绘了森林火灾的可怕和严重危害,画出了对绿色大自然的渴望,表达了自己守护绿色家园的美好愿望。
征文比赛中,同学们拿起手中的笔,或散文、或诗歌、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畅谈对保护森林资源、加强野外用火管理、预防森林火灾的想法和做法。
经过学校认真评选,本次手抄报、征文比赛评选出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者进行了表彰。
通过森林防火手抄报、征文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提高了对火灾的自救能力,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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