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感觉高中毕业彻底不学语文之后,跳脱开那些默写和阅读,从不带功利而且没有压力的角度去看书,才真正能感觉到古诗词真的是很美丽的东西,那么磅礴那么壮丽;同时也能感觉到之前浅读的文学作品其实真的很苦,就连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种童话读起来也会真的心痛 今天聊起来城南旧事里边一个片段去搜原文,结果仅仅是瞟了两眼就感觉难过得想哭,小学的时候读起来只是理性地做阅读分析“这人失去孩子很惨”,现在是真的能够切身体会到那种痛楚,活着受苦撕心裂肺的的痛楚——其实这一点无论是什么作品都一样,就像我现在看CL比初中哭得惨得多也是一个道理
大概义务教育阶段阅历不足,高中忙于应试也是井底之蛙,上了大学终于接触到了社会有了阅历才能跟那些经典里的人物共情;不过读书读得最多的时候倒还真是小学,现在却几乎不看什么文学作品了

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总之我既然选择了喜欢博肖,自然相信他们,永远信任[心]信对了就什么都有了[太阳][太阳]信错了不过就是咸鱼上卖周边[思考]既然真的热爱,也不可能在热爱过后诋毁[
  • 为什么说讨好型人格的人比较宅,从本质上来说,谁都不愿意讨好别人,谁都想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讨好型的人,一旦出门,注意力就会放在别人身上,他们要时刻观察、揣测别人
  • 我的评分:[星星][星星][星星][星星]北京看展 | 超现实主义摄影中国首展造奇梦幻境☯️的摄影师首展就是最大规模 8️⃣0️⃣幅作品,3️⃣2️⃣幅手稿✒
  • 虽然此次投融资双方都未公布涉及到的股权、估值等信息,但从基本面来看,西鸽无疑是中国精品葡萄酒领域目前最好的投资标的之一,其所建立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都极具价值。
  • 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事实上做近视手术没有季节之分,想做就可以预约术前检查,无论是春夏秋冬。而对出汗的担心,其实也没有必要,球类、游泳等体育运动,需要等到术后1
  • 关于你:希望你是p,我喜欢比我大的瘦瘦姐姐,也不要太大。BGM:祝~你~呀~生~日~快~乐~我们遇见在《一年一度喜剧大赛》的节目上 我是一个平常就喜欢看喜剧 小
  • 我也能理解扶弟魔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就是总觉得自己弟弟还是小孩 害怕他被欺负担心他吃苦怕他不知道外面人心险恶学坏了不过我从来不会惯着他 因为我知道他得到了家里很
  • #随便碎碎念# 二舅的视频从昨天发酵到今天,一直没有看中午吃饭的时候打开了直到看完了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没来得及细想 低头吃完了外卖现在回想一些细
  • 我市市委书记陈堂清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新沂市坚持把金融创新作为区域发展的强劲动能,在金融发展理念、资本经营路径、融资渠道拓展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促进了金融
  • #黄铉辰# 【五男直一】黄铉辰❣️男IDOL【五代第一主舞】“一”在【实绩】☝️百万直拍数量最多单支近千万播放涨幅干净漂亮不zhu水“一”在【实力】☝️被 PD
  • #任嘉伦[超话]# 「 怕苦的人苦一辈子 不怕苦的人一阵子 生活没有靠山 我们就是靠山 生活没有天下 我们就自己闯天下 没有资本,我们就自己赚资本 你弱了 困难
  • 转眼四年多了,感谢你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你和你的音乐陪我度过了很多难捱的岁月,亦感谢你让我在音乐里找到了我自己。噗[允悲]看到这个有点梦回以前了,张一山拍《柒个我
  • 10首优秀作品分别是・Little Glee Monster「ECHO」三浦大知「片隅」欅坂46「黒い羊」AKB48「サステナブル」純烈「純烈のハッピーバースデ
  • #小c情报局##第五人格# 潇老师放映室--整活大赏火热进行中!7月26日- 直播间准时启动IVL整活综艺大复盘,带你回味欢乐瞬间~《游山玩水的弟弟》、潇潇生
  • 而且各种浙大毕业,眼界确实比其他职业选手高,从零单排也好,淘宝店也好,都是酒神第一个做而且我觉得是做的不说最好也是比较好的了。我是酒神的颜粉,声粉和大局观粉23
  •   3、术后个人卫生问题做的不好,也会感染引发盆腔炎。  3、排尿疼痛与尿急  前列腺增生会导致排尿疼痛,引起尿急等症,因为膀胱的尿液排不干净,就会导致细菌的感
  • 印象中的德尔WO和大 并没有什么区别 价格上的区别并不能说明大就比德尔沃高档 同样的从纯手工工艺传承下来的百年大牌 德尔沃出身比利时一直是皇室御用品牌身份反而来
  • 忙得不甘愿的人,必然是他没有从忙中得到快乐,没有体会到身心寄托的地方就是忙——不忙做什么呢?一个人拥有再多,如果内心不知满足,那种精神上的贫穷更加可怜!所以,人
  • 对待一个如此热爱自己滑冰这项运动,一个把谦逊有礼放到骨子里的这么一个不断突破自我,挑战自我的花滑选手,请你们嘴下留情,可以不爱但请不要伤害。[爱心]#羽生结弦#
  • #青春三下乡##汉江师范学院青春三下乡##汉江师范学院##三下乡# #减肥[超话]#今天的午餐因为控制不住自己所以报了减肥训练营,现在是第二周了,明显的发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