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50份扣肉打假人再发声##百乐有说法#
“150份熟肉案”,你想了解的全部要点都在这儿了
前天晚上,我、@邓高静律师 @Legal诗睿 @即将成为做饭大师 和@任韧 ,一起连麦直播聊了最近这个热议的案件,应该算是聊透了。直播回放入口:https://t.cn/A6Xv06kV
1、“售卖150份熟肉被要求反赔五万元案”,归根到底并不是说商家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该退钱退钱,这个事情的关键是:应不应该要求商家赔偿十倍?
2、“退一赔十”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3、所以,“150份熟肉案”主要聚焦在两个问题上:
第一,“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引起大家最多的关注,也是这个案子最有社会意义的地方;
第二,“毛妈妈土特产网店”到底有没有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从而需要赔十倍?这个问题更琐碎,但其实更有趣。
4、“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只能怪法律和司法解释有点儿没说清楚,各地法官判得千奇百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倒是说得很清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简单说,你要是为了正常生活消费,买东西上当了,可以按消法走;但如果你一口气买好几百、好几千份儿,就是图商家多倍赔偿的,对不起,消法不保护这种行为。
5、“150份熟肉案”的争议出在另一部法律和另一份司法解释上。因为熟肉属于食品,所以在《消法》外,它最对口的法律,是《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也用到了”消费者“这个概念,但它并没有像《消法》一样,专门规定“消费者”只能进行生活消费。有的朋友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解释原则,认为《食品安全法》与《消法》不同,是保护“职业打假人”的。
6、让这事儿更复杂的是,2021年,最高法院出了一份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样听起来,更像支持“职业打假人”的了。
7、所以本案中的职业打假人,一定受法律保护吗?
在前天晚上的直播里,我们并不这么看。因为《食品安全法》里虽然没提消费者必须是生活消费,但也没有排斥这个定义——它压根儿就没定义什么是“消费者”。所以,可以理解它是直接引用了《消法》的“消费者”定义的。
8、关于食品、药品案件司法解释里,“购买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去购买食品,仍然受法律保护。那么就要看,“150份熟肉案”里,这个商品到底存在不存在质量问题了。
9、大家看这个新闻,有可能都标题党了,以为这个商家没有生产经营资质,卖的食品也假冒伪劣。其实,根据判决书,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是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
它在本案中的唯一问题是,虽然在微店上标明了品名等信息,但在发货时,卖的扣肉、烧白、回锅肉等食品,都是拿小碗儿装的,蒙了一层包装薄膜,但没有在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生产者等标签。
那么,这种不贴标签的行为,算不算《食品安全法》里的“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一定可以赔十倍呢?
个人看法是——不一定。
10、《食品安全法》里,对售卖的食品,是做“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区分的。预包装食品,比如我们从网上买月饼,一个月饼包一个袋子,上面写清楚各种信息;但有时,我们也去稻香村买散装月饼,从大盘子里往外夹,然后用塑料袋装上提走。这时,《食品安全法》仍然要求在包装上标签相关信息,但要求的是在“贮存位置”标签,也就是柜台里那个大月饼盒子上标注,但每个顾客买走的塑料袋上,是可以不用标注这么详细的。
11、“150份熟肉案”判决书里,明确将那些熟肉认定为“散装食品”。
12、好吧,即便是散装食品,难道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就标注了吗?这是个网购诶,我从哪儿看它的柜台呢?
13、这就涉及到另一个有意思的案例。杭州互联网法院前不久有一个判决,认为由于网购已经非常普及,网站上对于商品的信息标注,可以视为商品已经进行标签。所以,如果毛妈妈网店对相关商品信息已经做了相应标注,虽然杭州法院管不到重庆,但至少可以作为一个庭辩参考,声称电子标签有同样的效力。
14、那么,散装食品如果标签有问题,法院会怎么认定呢?赔不赔十倍?最后,要给大家讲一个最有意思的案例,因为这个案例的原告,就是“150份熟肉案”的原告邵先生。
15、2021年1月25日,邵先生在重庆一个“小黑子副食超市”,发现里面卖的散装排骨面容器上写的生产日期是2020年7月16日,而保质期只有六个月,所以看起来排骨面已经过期一个多星期了。一如既往地,邵先生买了一袋排骨面,拍下了购买的视频,反手将小黑子副食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十倍赔偿。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这个排骨面不是一袋一袋包装好的预包装食品,而是放在一个容器里的散装食品;对于散装食品,因为经常往里续新的,商家有可能会忘了更新之前贴的标签。所以,不能仅仅认为,标签有瑕疵,食品质量就一定有问题。法院在视频里也没有看到排骨面变质的情况,所以不支持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只用退货还钱就行了。
16、关于职业打假人,引用一段广东省徐闻县法院的判词吧:
“牟利目的的购买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为牟利而购买及索赔的行为亦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如此类索赔诉求得到支持,将会给社会造成错误的导向,导致该类诉讼泛滥,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最终有损真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微博电台计划#
“150份熟肉案”,你想了解的全部要点都在这儿了
前天晚上,我、@邓高静律师 @Legal诗睿 @即将成为做饭大师 和@任韧 ,一起连麦直播聊了最近这个热议的案件,应该算是聊透了。直播回放入口:https://t.cn/A6Xv06kV
1、“售卖150份熟肉被要求反赔五万元案”,归根到底并不是说商家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该退钱退钱,这个事情的关键是:应不应该要求商家赔偿十倍?
2、“退一赔十”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3、所以,“150份熟肉案”主要聚焦在两个问题上:
第一,“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引起大家最多的关注,也是这个案子最有社会意义的地方;
第二,“毛妈妈土特产网店”到底有没有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从而需要赔十倍?这个问题更琐碎,但其实更有趣。
4、“职业打假人”算不算“消费者”?这个问题只能怪法律和司法解释有点儿没说清楚,各地法官判得千奇百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倒是说得很清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其权益受本法保护。”简单说,你要是为了正常生活消费,买东西上当了,可以按消法走;但如果你一口气买好几百、好几千份儿,就是图商家多倍赔偿的,对不起,消法不保护这种行为。
5、“150份熟肉案”的争议出在另一部法律和另一份司法解释上。因为熟肉属于食品,所以在《消法》外,它最对口的法律,是《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也用到了”消费者“这个概念,但它并没有像《消法》一样,专门规定“消费者”只能进行生活消费。有的朋友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解释原则,认为《食品安全法》与《消法》不同,是保护“职业打假人”的。
6、让这事儿更复杂的是,2021年,最高法院出了一份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样听起来,更像支持“职业打假人”的了。
7、所以本案中的职业打假人,一定受法律保护吗?
在前天晚上的直播里,我们并不这么看。因为《食品安全法》里虽然没提消费者必须是生活消费,但也没有排斥这个定义——它压根儿就没定义什么是“消费者”。所以,可以理解它是直接引用了《消法》的“消费者”定义的。
8、关于食品、药品案件司法解释里,“购买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去购买食品,仍然受法律保护。那么就要看,“150份熟肉案”里,这个商品到底存在不存在质量问题了。
9、大家看这个新闻,有可能都标题党了,以为这个商家没有生产经营资质,卖的食品也假冒伪劣。其实,根据判决书,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是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
它在本案中的唯一问题是,虽然在微店上标明了品名等信息,但在发货时,卖的扣肉、烧白、回锅肉等食品,都是拿小碗儿装的,蒙了一层包装薄膜,但没有在包装上注明生产日期、生产者等标签。
那么,这种不贴标签的行为,算不算《食品安全法》里的“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一定可以赔十倍呢?
个人看法是——不一定。
10、《食品安全法》里,对售卖的食品,是做“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区分的。预包装食品,比如我们从网上买月饼,一个月饼包一个袋子,上面写清楚各种信息;但有时,我们也去稻香村买散装月饼,从大盘子里往外夹,然后用塑料袋装上提走。这时,《食品安全法》仍然要求在包装上标签相关信息,但要求的是在“贮存位置”标签,也就是柜台里那个大月饼盒子上标注,但每个顾客买走的塑料袋上,是可以不用标注这么详细的。
11、“150份熟肉案”判决书里,明确将那些熟肉认定为“散装食品”。
12、好吧,即便是散装食品,难道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就标注了吗?这是个网购诶,我从哪儿看它的柜台呢?
13、这就涉及到另一个有意思的案例。杭州互联网法院前不久有一个判决,认为由于网购已经非常普及,网站上对于商品的信息标注,可以视为商品已经进行标签。所以,如果毛妈妈网店对相关商品信息已经做了相应标注,虽然杭州法院管不到重庆,但至少可以作为一个庭辩参考,声称电子标签有同样的效力。
14、那么,散装食品如果标签有问题,法院会怎么认定呢?赔不赔十倍?最后,要给大家讲一个最有意思的案例,因为这个案例的原告,就是“150份熟肉案”的原告邵先生。
15、2021年1月25日,邵先生在重庆一个“小黑子副食超市”,发现里面卖的散装排骨面容器上写的生产日期是2020年7月16日,而保质期只有六个月,所以看起来排骨面已经过期一个多星期了。一如既往地,邵先生买了一袋排骨面,拍下了购买的视频,反手将小黑子副食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十倍赔偿。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这个排骨面不是一袋一袋包装好的预包装食品,而是放在一个容器里的散装食品;对于散装食品,因为经常往里续新的,商家有可能会忘了更新之前贴的标签。所以,不能仅仅认为,标签有瑕疵,食品质量就一定有问题。法院在视频里也没有看到排骨面变质的情况,所以不支持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只用退货还钱就行了。
16、关于职业打假人,引用一段广东省徐闻县法院的判词吧:
“牟利目的的购买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为牟利而购买及索赔的行为亦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如此类索赔诉求得到支持,将会给社会造成错误的导向,导致该类诉讼泛滥,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最终有损真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
#微博电台计划#
#吴尊友发长文:大家对“动态清零”有误解#17日晚,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在其个人社交平台发文,就动态清零及相关误解,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以下为全文:
过去两年多,我国不仅成功地控制了新冠疫情,也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了环境保障。我国取得新冠防控阶段性成果,一是归功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二是归功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正确,三是归功于广大人民群众万众一心积极参与抗疫斗争。
随着全球疫情形势变化,特别是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的传播速度快、隐匿传播多、防控难度大,国外的防控效果都不理想,很多国家无奈地选择了“躺平”。近期,我国也出现点多面广的复杂疫情形势。国内有些人对继续坚持“动态清零”没有了信心,甚至有人把“动态清零”与“零感染”混淆,认为现阶段针对新的疫情形势,“动态清零”不可能实现。为此,借助微博平台,介绍“动态清零”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的基本原理,以及社会上存在的多种误解。
1. 动态清零含义
“动态清零”由“清零”和“动态”两个词组成。
“清零”就是从有到无的过程,就是把疫情消灭的过程。但是,这个消灭,仅仅指某地某时刻发生的某一起疫情,并不是指广义的全国范围的总疫情。
“动态”就是疫情发生与清零是在不断变化的。比如说,甲地的一起疫情扑灭了,乙地可能又发生一起疫情;乙地疫情扑灭了,丙地可能还有疫情。或者说,甲地这次疫情扑灭了,过一段时间,甲地又再次发生疫情,或者第三次,甚至第四次或更多次地发生新疫情,但这些疫情之间都没有直接传播关系。每次疫情发生后,都能在较短时间内扑灭,使得疫情归零。
动态清零的根本宗旨就是发现一起疫情,扑灭一起疫情,不让疫情在当地“生根”。
2. 动态清零的条件
一个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在经过大约1-2天的病毒复制、增长后,开始向身体外排出病毒(即核酸检测阳性),并持续约7-12天。感染者在向身体外排出病毒时,就具有了传染性,能把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新冠病毒只有不停地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才能维持其长期生存。如果感染者在超过其最长排毒时间,还不能将病毒传播给其他人,病毒就会被人体免疫功能消灭。
把一起疫情中的所有感染者发现出来,采取物理隔离方式,限制其与别人接触,阻止其将病毒传播给别人,并保持一个最长排毒时间,病毒就在疫情所在地被消灭。
在没有本地的持续传播新冠疫情、且本地新冠疫情主要来自境外传入的情况下,动态清零策略是最佳选择。
在取得控制武汉新冠疫情后,我国境内基本消灭了新冠病毒疫情。随后发生的新冠病毒疫情在本地传播,都是从境外输入的。所以说,动态清零策略是我国新冠防控的最佳选择。
一般来说,疫情发现得早,其波及范围小,就越容易实现动态清零。即使发生了一定比例的社区传播,以县(区)为基本单位,只要新冠疫情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数,占全国县(区)总数的比例很小,都是可以实现动态清零的。如果这些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分散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动态清零就相对容易实现;如果这些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集中在某几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动态清零的难度就会大一些,需要的时间就会长一些。
3. 动态清零的灵魂
动态清零的灵魂就是发现早,控制早,把每起疫情,消灭在萌芽中。不让疫情就地扎根。把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以及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控制在最小。
4. 动态清零的主要措施
动态清零的核心就是斩断传播链。
动态清零的主要措施包括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即所谓“四早”措施。
在“外防输入”防控措施中,一是强调入境人员的隔离观察,以便及时发现境外进入的感染者;二是强调涉及境外冷链或货物运输的人每日监测,及时发现“物传人”后继发的“人传人”。这两项措施,都旨在将境外输入的疫情,发现在第一代病例,疫情控制在第一代病例。这是动态清零的最高境界。
在“内防反弹”防控措施中,一是要加强新冠疫情地区的人员流动控制,严防感染者流出,将新冠疫情带入非疫情地区,造成新的疫情。二是加强门诊就诊者监测,对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或感冒的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没有条件做核酸的可以用抗原筛查,以便及时发现早期病例。三是出现咽喉红肿或疼痛、咳嗽等症状的人,可以用抗原筛查方法做自我检测,如果发现阳性,要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以便妥善处置。这三项措施,都是疫情早发现的有效方法,为实现动态清零提供疫情早发现的保障。
5. 动态清零误解一:零感染
动态清零,不等于零感染,与零感染有着本质的区别。动态清零是指对于发生的新冠疫情,发现一起、消灭一起,既不让新冠病毒在疫情所在地流行,也防止病毒从疫区传播扩散其他区域。
动态清零虽然不追求零感染,但要实现消灭一起疫情,又要求在疫情所在地及时阻断传播,没有新的感染发生。换句话说,不要求全国在某个时刻无新冠感染,但对于每一起发生的疫情,都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将其扑灭。
动态清零强调的是社会层面感染者清零,不要求疫情所在地没有感染者。所谓社会层面清零,是指在社会自由活动的人群中没有感染者,即使隔离管理的人群中有一定数量的感染者也没有关系,因为他们处在隔离状态,不会向社会传播扩散。比如,甲地,在核酸筛查中发现了100名新冠感染者,其中50名感染者来自门诊就诊者筛查和社区筛查,另50名来自隔离观察的密切接触者。那么,甲地就未达到社会层面清零。乙地,在核酸筛查中发现了200名新冠感染者,但所有感染者都来自隔离观察的人群,而在社区筛查和门诊就诊者筛查中未发现感染者,那么,乙地就实现了社会层面无感染者,只要连续在社区筛查和门诊就诊者筛查中未发现感染者持续一个最长排毒期(以核酸检测为指标)或者一个最长潜伏期(以确诊病例为指标),就实现了动态清零。
6. 动态清零误解二:封控
一些人把动态清零的措施,与封控措施等同起来,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全城封控。动态清零采取的措施,取决于疫情发现的阶段,如果发现得早,只需要隔离治疗病人,加上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就能够实现清零。比如,过去两年,上海市先后发生12起新冠疫情,每起疫情最多发生病例数都没有超过25例,就控制住了,实现了清零,根本就没有采取任何封控措施。只有当疫情发现晚,或者,虽然发现较早但没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住,出现了较多的社区传播的情况下,才使用封控措施。
7. 动态清零误解三:全员核酸检测
还有一些人把动态清零的措施,与全员核酸筛查措施等同起来,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全市全员核酸筛查。同样,只要疫情发现得早,传播链清楚,顺着传播链,把密切接触者发现出来,就没有必要做全员核酸筛查。
只有当疫情发现晚,或者,虽然发现较早但没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住,出现了较多的社区传播、且传播链不清楚的情况下,才使用全员核酸筛查措施。
8. 动态清零误解四:影响经济
有些人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对经济影响大。实际上,动态清零,才能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如果疫情发现在第一代、控制在第一代、消灭在第一代,对经济建设没有影响,只能是提供安全环境。
如果疫情发现得比较早,比如发现在疫情传播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对经济发展也没有影响。
如果疫情形势发展得比较严峻,需要采取较大范围的全员核酸筛查、封控措施等,动态清零策略对经济发展确实有一定的影响。根据数学模型专家初步分析,动态清零策略对当地GDP的影响,仅相当于非动态清零策略对经济影响的一半。
以下为全文:
过去两年多,我国不仅成功地控制了新冠疫情,也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了环境保障。我国取得新冠防控阶段性成果,一是归功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二是归功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正确,三是归功于广大人民群众万众一心积极参与抗疫斗争。
随着全球疫情形势变化,特别是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的传播速度快、隐匿传播多、防控难度大,国外的防控效果都不理想,很多国家无奈地选择了“躺平”。近期,我国也出现点多面广的复杂疫情形势。国内有些人对继续坚持“动态清零”没有了信心,甚至有人把“动态清零”与“零感染”混淆,认为现阶段针对新的疫情形势,“动态清零”不可能实现。为此,借助微博平台,介绍“动态清零”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的基本原理,以及社会上存在的多种误解。
1. 动态清零含义
“动态清零”由“清零”和“动态”两个词组成。
“清零”就是从有到无的过程,就是把疫情消灭的过程。但是,这个消灭,仅仅指某地某时刻发生的某一起疫情,并不是指广义的全国范围的总疫情。
“动态”就是疫情发生与清零是在不断变化的。比如说,甲地的一起疫情扑灭了,乙地可能又发生一起疫情;乙地疫情扑灭了,丙地可能还有疫情。或者说,甲地这次疫情扑灭了,过一段时间,甲地又再次发生疫情,或者第三次,甚至第四次或更多次地发生新疫情,但这些疫情之间都没有直接传播关系。每次疫情发生后,都能在较短时间内扑灭,使得疫情归零。
动态清零的根本宗旨就是发现一起疫情,扑灭一起疫情,不让疫情在当地“生根”。
2. 动态清零的条件
一个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在经过大约1-2天的病毒复制、增长后,开始向身体外排出病毒(即核酸检测阳性),并持续约7-12天。感染者在向身体外排出病毒时,就具有了传染性,能把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新冠病毒只有不停地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才能维持其长期生存。如果感染者在超过其最长排毒时间,还不能将病毒传播给其他人,病毒就会被人体免疫功能消灭。
把一起疫情中的所有感染者发现出来,采取物理隔离方式,限制其与别人接触,阻止其将病毒传播给别人,并保持一个最长排毒时间,病毒就在疫情所在地被消灭。
在没有本地的持续传播新冠疫情、且本地新冠疫情主要来自境外传入的情况下,动态清零策略是最佳选择。
在取得控制武汉新冠疫情后,我国境内基本消灭了新冠病毒疫情。随后发生的新冠病毒疫情在本地传播,都是从境外输入的。所以说,动态清零策略是我国新冠防控的最佳选择。
一般来说,疫情发现得早,其波及范围小,就越容易实现动态清零。即使发生了一定比例的社区传播,以县(区)为基本单位,只要新冠疫情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数,占全国县(区)总数的比例很小,都是可以实现动态清零的。如果这些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分散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动态清零就相对容易实现;如果这些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集中在某几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动态清零的难度就会大一些,需要的时间就会长一些。
3. 动态清零的灵魂
动态清零的灵魂就是发现早,控制早,把每起疫情,消灭在萌芽中。不让疫情就地扎根。把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以及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控制在最小。
4. 动态清零的主要措施
动态清零的核心就是斩断传播链。
动态清零的主要措施包括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即所谓“四早”措施。
在“外防输入”防控措施中,一是强调入境人员的隔离观察,以便及时发现境外进入的感染者;二是强调涉及境外冷链或货物运输的人每日监测,及时发现“物传人”后继发的“人传人”。这两项措施,都旨在将境外输入的疫情,发现在第一代病例,疫情控制在第一代病例。这是动态清零的最高境界。
在“内防反弹”防控措施中,一是要加强新冠疫情地区的人员流动控制,严防感染者流出,将新冠疫情带入非疫情地区,造成新的疫情。二是加强门诊就诊者监测,对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或感冒的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没有条件做核酸的可以用抗原筛查,以便及时发现早期病例。三是出现咽喉红肿或疼痛、咳嗽等症状的人,可以用抗原筛查方法做自我检测,如果发现阳性,要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以便妥善处置。这三项措施,都是疫情早发现的有效方法,为实现动态清零提供疫情早发现的保障。
5. 动态清零误解一:零感染
动态清零,不等于零感染,与零感染有着本质的区别。动态清零是指对于发生的新冠疫情,发现一起、消灭一起,既不让新冠病毒在疫情所在地流行,也防止病毒从疫区传播扩散其他区域。
动态清零虽然不追求零感染,但要实现消灭一起疫情,又要求在疫情所在地及时阻断传播,没有新的感染发生。换句话说,不要求全国在某个时刻无新冠感染,但对于每一起发生的疫情,都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将其扑灭。
动态清零强调的是社会层面感染者清零,不要求疫情所在地没有感染者。所谓社会层面清零,是指在社会自由活动的人群中没有感染者,即使隔离管理的人群中有一定数量的感染者也没有关系,因为他们处在隔离状态,不会向社会传播扩散。比如,甲地,在核酸筛查中发现了100名新冠感染者,其中50名感染者来自门诊就诊者筛查和社区筛查,另50名来自隔离观察的密切接触者。那么,甲地就未达到社会层面清零。乙地,在核酸筛查中发现了200名新冠感染者,但所有感染者都来自隔离观察的人群,而在社区筛查和门诊就诊者筛查中未发现感染者,那么,乙地就实现了社会层面无感染者,只要连续在社区筛查和门诊就诊者筛查中未发现感染者持续一个最长排毒期(以核酸检测为指标)或者一个最长潜伏期(以确诊病例为指标),就实现了动态清零。
6. 动态清零误解二:封控
一些人把动态清零的措施,与封控措施等同起来,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全城封控。动态清零采取的措施,取决于疫情发现的阶段,如果发现得早,只需要隔离治疗病人,加上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就能够实现清零。比如,过去两年,上海市先后发生12起新冠疫情,每起疫情最多发生病例数都没有超过25例,就控制住了,实现了清零,根本就没有采取任何封控措施。只有当疫情发现晚,或者,虽然发现较早但没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住,出现了较多的社区传播的情况下,才使用封控措施。
7. 动态清零误解三:全员核酸检测
还有一些人把动态清零的措施,与全员核酸筛查措施等同起来,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全市全员核酸筛查。同样,只要疫情发现得早,传播链清楚,顺着传播链,把密切接触者发现出来,就没有必要做全员核酸筛查。
只有当疫情发现晚,或者,虽然发现较早但没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住,出现了较多的社区传播、且传播链不清楚的情况下,才使用全员核酸筛查措施。
8. 动态清零误解四:影响经济
有些人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对经济影响大。实际上,动态清零,才能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如果疫情发现在第一代、控制在第一代、消灭在第一代,对经济建设没有影响,只能是提供安全环境。
如果疫情发现得比较早,比如发现在疫情传播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对经济发展也没有影响。
如果疫情形势发展得比较严峻,需要采取较大范围的全员核酸筛查、封控措施等,动态清零策略对经济发展确实有一定的影响。根据数学模型专家初步分析,动态清零策略对当地GDP的影响,仅相当于非动态清零策略对经济影响的一半。
【吴尊友发长文:大家对“动态清零”有误解】17日晚,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在其个人社交平台发文,就动态清零及相关误解,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以下为全文:
过去两年多,我国不仅成功地控制了新冠疫情,也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了环境保障。我国取得新冠防控阶段性成果,一是归功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二是归功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正确,三是归功于广大人民群众万众一心积极参与抗疫斗争。
随着全球疫情形势变化,特别是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的传播速度快、隐匿传播多、防控难度大,国外的防控效果都不理想,很多国家无奈地选择了“躺平”。近期,我国也出现点多面广的复杂疫情形势。国内有些人对继续坚持“动态清零”没有了信心,甚至有人把“动态清零”与“零感染”混淆,认为现阶段针对新的疫情形势,“动态清零”不可能实现。为此,借助微博平台,介绍“动态清零”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的基本原理,以及社会上存在的多种误解。
1. 动态清零含义
“动态清零”由“清零”和“动态”两个词组成。
“清零”就是从有到无的过程,就是把疫情消灭的过程。但是,这个消灭,仅仅指某地某时刻发生的某一起疫情,并不是指广义的全国范围的总疫情。
“动态”就是疫情发生与清零是在不断变化的。比如说,甲地的一起疫情扑灭了,乙地可能又发生一起疫情;乙地疫情扑灭了,丙地可能还有疫情。或者说,甲地这次疫情扑灭了,过一段时间,甲地又再次发生疫情,或者第三次,甚至第四次或更多次地发生新疫情,但这些疫情之间都没有直接传播关系。每次疫情发生后,都能在较短时间内扑灭,使得疫情归零。
动态清零的根本宗旨就是发现一起疫情,扑灭一起疫情,不让疫情在当地“生根”。
2. 动态清零的条件
一个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在经过大约1-2天的病毒复制、增长后,开始向身体外排出病毒(即核酸检测阳性),并持续约7-12天。感染者在向身体外排出病毒时,就具有了传染性,能把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新冠病毒只有不停地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才能维持其长期生存。如果感染者在超过其最长排毒时间,还不能将病毒传播给其他人,病毒就会被人体免疫功能消灭。
把一起疫情中的所有感染者发现出来,采取物理隔离方式,限制其与别人接触,阻止其将病毒传播给别人,并保持一个最长排毒时间,病毒就在疫情所在地被消灭。
在没有本地的持续传播新冠疫情、且本地新冠疫情主要来自境外传入的情况下,动态清零策略是最佳选择。
在取得控制武汉新冠疫情后,我国境内基本消灭了新冠病毒疫情。随后发生的新冠病毒疫情在本地传播,都是从境外输入的。所以说,动态清零策略是我国新冠防控的最佳选择。
一般来说,疫情发现得早,其波及范围小,就越容易实现动态清零。即使发生了一定比例的社区传播,以县(区)为基本单位,只要新冠疫情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数,占全国县(区)总数的比例很小,都是可以实现动态清零的。如果这些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分散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动态清零就相对容易实现;如果这些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集中在某几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动态清零的难度就会大一些,需要的时间就会长一些。
3. 动态清零的灵魂
动态清零的灵魂就是发现早,控制早,把每起疫情,消灭在萌芽中。不让疫情就地扎根。把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以及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控制在最小。
4. 动态清零的主要措施
动态清零的核心就是斩断传播链。
动态清零的主要措施包括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即所谓“四早”措施。
在“外防输入”防控措施中,一是强调入境人员的隔离观察,以便及时发现境外进入的感染者;二是强调涉及境外冷链或货物运输的人每日监测,及时发现“物传人”后继发的“人传人”。这两项措施,都旨在将境外输入的疫情,发现在第一代病例,疫情控制在第一代病例。这是动态清零的最高境界。
在“内防反弹”防控措施中,一是要加强新冠疫情地区的人员流动控制,严防感染者流出,将新冠疫情带入非疫情地区,造成新的疫情。二是加强门诊就诊者监测,对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或感冒的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没有条件做核酸的可以用抗原筛查,以便及时发现早期病例。三是出现咽喉红肿或疼痛、咳嗽等症状的人,可以用抗原筛查方法做自我检测,如果发现阳性,要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以便妥善处置。这三项措施,都是疫情早发现的有效方法,为实现动态清零提供疫情早发现的保障。
5. 动态清零误解一:零感染
动态清零,不等于零感染,与零感染有着本质的区别。动态清零是指对于发生的新冠疫情,发现一起、消灭一起,既不让新冠病毒在疫情所在地流行,也防止病毒从疫区传播扩散其他区域。
动态清零虽然不追求零感染,但要实现消灭一起疫情,又要求在疫情所在地及时阻断传播,没有新的感染发生。换句话说,不要求全国在某个时刻无新冠感染,但对于每一起发生的疫情,都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将其扑灭。
动态清零强调的是社会层面感染者清零,不要求疫情所在地没有感染者。所谓社会层面清零,是指在社会自由活动的人群中没有感染者,即使隔离管理的人群中有一定数量的感染者也没有关系,因为他们处在隔离状态,不会向社会传播扩散。比如,甲地,在核酸筛查中发现了100名新冠感染者,其中50名感染者来自门诊就诊者筛查和社区筛查,另50名来自隔离观察的密切接触者。那么,甲地就未达到社会层面清零。乙地,在核酸筛查中发现了200名新冠感染者,但所有感染者都来自隔离观察的人群,而在社区筛查和门诊就诊者筛查中未发现感染者,那么,乙地就实现了社会层面无感染者,只要连续在社区筛查和门诊就诊者筛查中未发现感染者持续一个最长排毒期(以核酸检测为指标)或者一个最长潜伏期(以确诊病例为指标),就实现了动态清零。
6. 动态清零误解二:封控
一些人把动态清零的措施,与封控措施等同起来,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全城封控。动态清零采取的措施,取决于疫情发现的阶段,如果发现得早,只需要隔离治疗病人,加上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就能够实现清零。比如,过去两年,上海市先后发生12起新冠疫情,每起疫情最多发生病例数都没有超过25例,就控制住了,实现了清零,根本就没有采取任何封控措施。只有当疫情发现晚,或者,虽然发现较早但没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住,出现了较多的社区传播的情况下,才使用封控措施。
7. 动态清零误解三:全员核酸检测
还有一些人把动态清零的措施,与全员核酸筛查措施等同起来,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全市全员核酸筛查。同样,只要疫情发现得早,传播链清楚,顺着传播链,把密切接触者发现出来,就没有必要做全员核酸筛查。
只有当疫情发现晚,或者,虽然发现较早但没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住,出现了较多的社区传播、且传播链不清楚的情况下,才使用全员核酸筛查措施。
8. 动态清零误解四:影响经济
有些人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对经济影响大。实际上,动态清零,才能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如果疫情发现在第一代、控制在第一代、消灭在第一代,对经济建设没有影响,只能是提供安全环境。
如果疫情发现得比较早,比如发现在疫情传播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对经济发展也没有影响。
如果疫情形势发展得比较严峻,需要采取较大范围的全员核酸筛查、封控措施等,动态清零策略对经济发展确实有一定的影响。根据数学模型专家初步分析,动态清零策略对当地GDP的影响,仅相当于非动态清零策略对经济影响的一半。 https://t.cn/R2WxW8W
以下为全文:
过去两年多,我国不仅成功地控制了新冠疫情,也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了环境保障。我国取得新冠防控阶段性成果,一是归功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二是归功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正确,三是归功于广大人民群众万众一心积极参与抗疫斗争。
随着全球疫情形势变化,特别是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的传播速度快、隐匿传播多、防控难度大,国外的防控效果都不理想,很多国家无奈地选择了“躺平”。近期,我国也出现点多面广的复杂疫情形势。国内有些人对继续坚持“动态清零”没有了信心,甚至有人把“动态清零”与“零感染”混淆,认为现阶段针对新的疫情形势,“动态清零”不可能实现。为此,借助微博平台,介绍“动态清零”在新冠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的基本原理,以及社会上存在的多种误解。
1. 动态清零含义
“动态清零”由“清零”和“动态”两个词组成。
“清零”就是从有到无的过程,就是把疫情消灭的过程。但是,这个消灭,仅仅指某地某时刻发生的某一起疫情,并不是指广义的全国范围的总疫情。
“动态”就是疫情发生与清零是在不断变化的。比如说,甲地的一起疫情扑灭了,乙地可能又发生一起疫情;乙地疫情扑灭了,丙地可能还有疫情。或者说,甲地这次疫情扑灭了,过一段时间,甲地又再次发生疫情,或者第三次,甚至第四次或更多次地发生新疫情,但这些疫情之间都没有直接传播关系。每次疫情发生后,都能在较短时间内扑灭,使得疫情归零。
动态清零的根本宗旨就是发现一起疫情,扑灭一起疫情,不让疫情在当地“生根”。
2. 动态清零的条件
一个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在经过大约1-2天的病毒复制、增长后,开始向身体外排出病毒(即核酸检测阳性),并持续约7-12天。感染者在向身体外排出病毒时,就具有了传染性,能把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新冠病毒只有不停地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才能维持其长期生存。如果感染者在超过其最长排毒时间,还不能将病毒传播给其他人,病毒就会被人体免疫功能消灭。
把一起疫情中的所有感染者发现出来,采取物理隔离方式,限制其与别人接触,阻止其将病毒传播给别人,并保持一个最长排毒时间,病毒就在疫情所在地被消灭。
在没有本地的持续传播新冠疫情、且本地新冠疫情主要来自境外传入的情况下,动态清零策略是最佳选择。
在取得控制武汉新冠疫情后,我国境内基本消灭了新冠病毒疫情。随后发生的新冠病毒疫情在本地传播,都是从境外输入的。所以说,动态清零策略是我国新冠防控的最佳选择。
一般来说,疫情发现得早,其波及范围小,就越容易实现动态清零。即使发生了一定比例的社区传播,以县(区)为基本单位,只要新冠疫情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数,占全国县(区)总数的比例很小,都是可以实现动态清零的。如果这些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分散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动态清零就相对容易实现;如果这些出现社区传播的县(区)集中在某几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动态清零的难度就会大一些,需要的时间就会长一些。
3. 动态清零的灵魂
动态清零的灵魂就是发现早,控制早,把每起疫情,消灭在萌芽中。不让疫情就地扎根。把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以及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控制在最小。
4. 动态清零的主要措施
动态清零的核心就是斩断传播链。
动态清零的主要措施包括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即所谓“四早”措施。
在“外防输入”防控措施中,一是强调入境人员的隔离观察,以便及时发现境外进入的感染者;二是强调涉及境外冷链或货物运输的人每日监测,及时发现“物传人”后继发的“人传人”。这两项措施,都旨在将境外输入的疫情,发现在第一代病例,疫情控制在第一代病例。这是动态清零的最高境界。
在“内防反弹”防控措施中,一是要加强新冠疫情地区的人员流动控制,严防感染者流出,将新冠疫情带入非疫情地区,造成新的疫情。二是加强门诊就诊者监测,对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或感冒的病人,进行核酸检测;没有条件做核酸的可以用抗原筛查,以便及时发现早期病例。三是出现咽喉红肿或疼痛、咳嗽等症状的人,可以用抗原筛查方法做自我检测,如果发现阳性,要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以便妥善处置。这三项措施,都是疫情早发现的有效方法,为实现动态清零提供疫情早发现的保障。
5. 动态清零误解一:零感染
动态清零,不等于零感染,与零感染有着本质的区别。动态清零是指对于发生的新冠疫情,发现一起、消灭一起,既不让新冠病毒在疫情所在地流行,也防止病毒从疫区传播扩散其他区域。
动态清零虽然不追求零感染,但要实现消灭一起疫情,又要求在疫情所在地及时阻断传播,没有新的感染发生。换句话说,不要求全国在某个时刻无新冠感染,但对于每一起发生的疫情,都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将其扑灭。
动态清零强调的是社会层面感染者清零,不要求疫情所在地没有感染者。所谓社会层面清零,是指在社会自由活动的人群中没有感染者,即使隔离管理的人群中有一定数量的感染者也没有关系,因为他们处在隔离状态,不会向社会传播扩散。比如,甲地,在核酸筛查中发现了100名新冠感染者,其中50名感染者来自门诊就诊者筛查和社区筛查,另50名来自隔离观察的密切接触者。那么,甲地就未达到社会层面清零。乙地,在核酸筛查中发现了200名新冠感染者,但所有感染者都来自隔离观察的人群,而在社区筛查和门诊就诊者筛查中未发现感染者,那么,乙地就实现了社会层面无感染者,只要连续在社区筛查和门诊就诊者筛查中未发现感染者持续一个最长排毒期(以核酸检测为指标)或者一个最长潜伏期(以确诊病例为指标),就实现了动态清零。
6. 动态清零误解二:封控
一些人把动态清零的措施,与封控措施等同起来,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全城封控。动态清零采取的措施,取决于疫情发现的阶段,如果发现得早,只需要隔离治疗病人,加上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就能够实现清零。比如,过去两年,上海市先后发生12起新冠疫情,每起疫情最多发生病例数都没有超过25例,就控制住了,实现了清零,根本就没有采取任何封控措施。只有当疫情发现晚,或者,虽然发现较早但没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住,出现了较多的社区传播的情况下,才使用封控措施。
7. 动态清零误解三:全员核酸检测
还有一些人把动态清零的措施,与全员核酸筛查措施等同起来,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全市全员核酸筛查。同样,只要疫情发现得早,传播链清楚,顺着传播链,把密切接触者发现出来,就没有必要做全员核酸筛查。
只有当疫情发现晚,或者,虽然发现较早但没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住,出现了较多的社区传播、且传播链不清楚的情况下,才使用全员核酸筛查措施。
8. 动态清零误解四:影响经济
有些人一提到动态清零,就想到对经济影响大。实际上,动态清零,才能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如果疫情发现在第一代、控制在第一代、消灭在第一代,对经济建设没有影响,只能是提供安全环境。
如果疫情发现得比较早,比如发现在疫情传播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对经济发展也没有影响。
如果疫情形势发展得比较严峻,需要采取较大范围的全员核酸筛查、封控措施等,动态清零策略对经济发展确实有一定的影响。根据数学模型专家初步分析,动态清零策略对当地GDP的影响,仅相当于非动态清零策略对经济影响的一半。 https://t.cn/R2WxW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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