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关偷运成品油逃税千万,最终该男子获刑3年2个月
为了收取每次1500元的好处费,51岁的吴某多次前往我国领海外走私成品油,绕关偷运入境,偷逃税额达1100万余元……最终,吴某获刑3年2个月。
4月25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了这一起走私案。
吴某走私案判决文书 图源裁判文书网
据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11月至12月间,吴某受他人雇佣,跟随海船“顺达228”船,前往我国领海外从不明国籍油船接驳成品油,后绕关偷运入境,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附近水域,过驳给金某(另案处理)安排的江船再转运至苏州吴中郭巷附近码头卸油。期间,吴某每次收取人民币15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的好处费。
2020年12月25日凌晨,“顺达228船”偷运入境的成品油在上述码头由江船卸油给油罐车时,被侦查机关当场查获。经称重,在油罐车内查获的涉案成品油共计81.02吨。经上海浦江海关核定,吴某通过上述方式走私成品油9航次,偷逃应缴税额11053366.98元。
案件审理期间,吴某通过家属向法院退出违法所得1.35万元,并预缴罚金2万元。
2022年2月23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海关法规,受他人雇佣多次,前往我国领海外押运成品油绕关偷运入境,偷逃应缴税额达1,1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应予惩处。
在共同犯罪中,吴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在犯罪后能自动投案,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退出违法所得并缴纳部分罚金,可以从宽处理。鉴于吴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该院决定对吴某减轻处罚。
故该院判决,吴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5万元予以没收。
走私成品油相关法律普及:
走私成品油的危害
走私成品油不但冲击国内市场,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而且油品质量不稳定、杂质多、硫含量超标,长期使用还会对发动机等设备造成损害,并对环境和人体产生危害。此外,绝大多数成品油非法经营场所私设的加油油罐等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管理不到位,且往往毗邻居民区,严重威胁周围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法律规定和违法处理
根据《刑法》第15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走私成品油偷逃税额个人十万以上、单位二十万元以上,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最低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根据《海关法》第82条:走私成品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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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收取每次1500元的好处费,51岁的吴某多次前往我国领海外走私成品油,绕关偷运入境,偷逃税额达1100万余元……最终,吴某获刑3年2个月。
4月25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了这一起走私案。
吴某走私案判决文书 图源裁判文书网
据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11月至12月间,吴某受他人雇佣,跟随海船“顺达228”船,前往我国领海外从不明国籍油船接驳成品油,后绕关偷运入境,至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附近水域,过驳给金某(另案处理)安排的江船再转运至苏州吴中郭巷附近码头卸油。期间,吴某每次收取人民币15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的好处费。
2020年12月25日凌晨,“顺达228船”偷运入境的成品油在上述码头由江船卸油给油罐车时,被侦查机关当场查获。经称重,在油罐车内查获的涉案成品油共计81.02吨。经上海浦江海关核定,吴某通过上述方式走私成品油9航次,偷逃应缴税额11053366.98元。
案件审理期间,吴某通过家属向法院退出违法所得1.35万元,并预缴罚金2万元。
2022年2月23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海关法规,受他人雇佣多次,前往我国领海外押运成品油绕关偷运入境,偷逃应缴税额达1,1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应予惩处。
在共同犯罪中,吴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在犯罪后能自动投案,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退出违法所得并缴纳部分罚金,可以从宽处理。鉴于吴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该院决定对吴某减轻处罚。
故该院判决,吴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5万元予以没收。
走私成品油相关法律普及:
走私成品油的危害
走私成品油不但冲击国内市场,造成国家税收严重流失,而且油品质量不稳定、杂质多、硫含量超标,长期使用还会对发动机等设备造成损害,并对环境和人体产生危害。此外,绝大多数成品油非法经营场所私设的加油油罐等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管理不到位,且往往毗邻居民区,严重威胁周围民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法律规定和违法处理
根据《刑法》第15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走私成品油偷逃税额个人十万以上、单位二十万元以上,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最低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根据《海关法》第82条:走私成品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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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官程建宇:面对考验,她选择站在正义的一边】“我只想在我有限的生命里,尽可能多的做一些工作,不使我的人生留下遗憾。”这是程建宇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要求。她公正廉洁司法,心系群众冷暖,退休后仍关注检察工作,关心群众疾苦,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https://t.cn/A66scNan
本以为随着江歌案一审判决,这个案子应该已经可以用法律盖棺定论,没想到在一审之后有些人却依然掀起了滔天巨浪。为什么?因为它们以为靠舆论可以左右司法——从今天开始,除了微博之外,我也会在抖音(1033638798)持续发声,继续关注江歌案,坚决不把这个世界让给那些居心叵测的人,欢迎大家支持[心]#曾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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