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远原创】国企混改的新趋势
来源:南京卓远
作者:吕林杰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也出现了一股独大、效率低下、资产流失等问题,因此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成为国有企业转型发展的关键路径。在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重要突破口”,此后在十九大报告、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会议中均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出明确部署要求。可见,在国企改革的众多举措中,混合所有制改革已成为近年来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方向。
当前,我国国企混改进入了3.0时代,在新阶段国企混改将表现出什么样的趋势?本文将首先从混改内涵的内涵要点入手,后文将继续进一步梳理我国国企混改的脉络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对国企混改新趋势进行初步分析和判断。
混改的内涵及要点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础在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因此要理解混改的内涵首先要明确何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其与“混改”的关系。此外,由于混合所有制与股份制和多元化也存在混淆现象,因此也需要对其中的区别进行分析阐述。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界定
2013 年 11 月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因此可以说,“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经济形式。因此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本质就在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等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的融合。基于此,形成了一种广义理解,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以上多种所有制之间的任意组合,其中也包含了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的融合。此外,由于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均具有公有资本属性,因此从经济属性的角度来看,形成了一种狭义理解,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公有资本与非公资本的融合。
根据中央对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论述和要求来看,对混合所有制的狭义理解更加如何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在属性。将公有资本和非公资本进行混合,更有助于激发国企活力和竞争力,有助于增强非公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有助于促进多种经济共同发展。
在这种理解下,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点就更加明确。公有资本主要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而非公资本包含个体、民营、外资等形式,那么对于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而言,融合的重点则在于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融合。
二、混合所有制与股份制和产权多元化的区别
1、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
(1)两者是不完全相同层面的经济和社会现象
混合所有制从宏观层面来看,是一国经济中不同所有制经济的构成和比重,从微观角度来看,是企业内部不同性质资本的构成和比重。从宏观角度发展混合所有制就是推进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从微观角度发展混合所有制就是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其实质是调整企业的产权结构。而股份制则仅从微观层面表述企业内部资本构成和比重。可见,混合所有制的内涵是更为宽泛的。因此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是不完全相同层面的经济和社会现象,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此外,根据中央精神,基于产权理论,立足企业实际,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但混合所有制经济不等于股份制[1]。
(2)两者是相互交叠的两种多元产权结构
从产权结构的角度来看,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资本融合而成的多元产权结构的结果,判别是否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关键把握两个内在规定和本质特性,一个是多元投资主体,另一个是不同所有制资本的融合,只有同时具有这两个特性的企业才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1。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这也成为国企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取向和重要任务。因此,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制企业,也可以是公司制企业。其中,公司制的两大特征是企业组织形式及可多元化投资主体,由此可以断定公司制也可以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之一;而股份制企业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多元化投资主体,也可以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但是无论是公司制还是股份制,其多元化投资主体可能并非属于不同的所有制资本,在相同属性资本融合形成的多元化投资下,就不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基于以上分析,混合所有制不等同于股份制,两者是相互交叠的两种多元产权结构。
(3)两者是所有制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关系
所有制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两个密切关联但又相互区分的概念,一个表述的是制度,一个表述的是形式。两个概念都可以再划分为多种细分类型,例如所有制可以分为公有制、私有制等,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有独资、参股、控股等等。所有制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并非一一对应,而是可以有多种组合,即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的所有制也可以通过同一种实现形式来表现。混合所有制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等而言的,属于所有制的形态和范畴;而股份制则是相对于非股份制企业而言的,属于企业组织形式和范畴,是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因此说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是所有制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关系。
2、混合所有制与产权多元化
产权多元化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途径,混合所有制一定是产权多元化,而产权多元化未必是混合所有制。前文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内涵的分析已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融合,重点在于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融合,因此混合所有制一定是产权多元化的。而产权多元化除了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融合,还可能表现为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的融合、民营资本与民营资本的融合,因此产权多元化企业并非就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只有同时具备多元投资主体、不同所有制资本的融合这两个特征的企业才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和产权多元化是既相互交叠又相互区别的概念,不能将混合所有制等同于产权多元化。
来源:南京卓远
作者:吕林杰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也出现了一股独大、效率低下、资产流失等问题,因此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成为国有企业转型发展的关键路径。在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重要突破口”,此后在十九大报告、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会议中均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出明确部署要求。可见,在国企改革的众多举措中,混合所有制改革已成为近年来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方向。
当前,我国国企混改进入了3.0时代,在新阶段国企混改将表现出什么样的趋势?本文将首先从混改内涵的内涵要点入手,后文将继续进一步梳理我国国企混改的脉络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对国企混改新趋势进行初步分析和判断。
混改的内涵及要点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础在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因此要理解混改的内涵首先要明确何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其与“混改”的关系。此外,由于混合所有制与股份制和多元化也存在混淆现象,因此也需要对其中的区别进行分析阐述。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界定
2013 年 11 月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因此可以说,“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经济形式。因此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本质就在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等不同所有制资本之间的融合。基于此,形成了一种广义理解,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以上多种所有制之间的任意组合,其中也包含了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的融合。此外,由于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均具有公有资本属性,因此从经济属性的角度来看,形成了一种狭义理解,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公有资本与非公资本的融合。
根据中央对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论述和要求来看,对混合所有制的狭义理解更加如何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在属性。将公有资本和非公资本进行混合,更有助于激发国企活力和竞争力,有助于增强非公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有助于促进多种经济共同发展。
在这种理解下,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点就更加明确。公有资本主要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而非公资本包含个体、民营、外资等形式,那么对于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而言,融合的重点则在于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融合。
二、混合所有制与股份制和产权多元化的区别
1、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
(1)两者是不完全相同层面的经济和社会现象
混合所有制从宏观层面来看,是一国经济中不同所有制经济的构成和比重,从微观角度来看,是企业内部不同性质资本的构成和比重。从宏观角度发展混合所有制就是推进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从微观角度发展混合所有制就是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其实质是调整企业的产权结构。而股份制则仅从微观层面表述企业内部资本构成和比重。可见,混合所有制的内涵是更为宽泛的。因此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是不完全相同层面的经济和社会现象,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此外,根据中央精神,基于产权理论,立足企业实际,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但混合所有制经济不等于股份制[1]。
(2)两者是相互交叠的两种多元产权结构
从产权结构的角度来看,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资本融合而成的多元产权结构的结果,判别是否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关键把握两个内在规定和本质特性,一个是多元投资主体,另一个是不同所有制资本的融合,只有同时具有这两个特性的企业才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1。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这也成为国企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取向和重要任务。因此,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制企业,也可以是公司制企业。其中,公司制的两大特征是企业组织形式及可多元化投资主体,由此可以断定公司制也可以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之一;而股份制企业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多元化投资主体,也可以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但是无论是公司制还是股份制,其多元化投资主体可能并非属于不同的所有制资本,在相同属性资本融合形成的多元化投资下,就不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基于以上分析,混合所有制不等同于股份制,两者是相互交叠的两种多元产权结构。
(3)两者是所有制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关系
所有制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两个密切关联但又相互区分的概念,一个表述的是制度,一个表述的是形式。两个概念都可以再划分为多种细分类型,例如所有制可以分为公有制、私有制等,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有独资、参股、控股等等。所有制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并非一一对应,而是可以有多种组合,即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的所有制也可以通过同一种实现形式来表现。混合所有制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等而言的,属于所有制的形态和范畴;而股份制则是相对于非股份制企业而言的,属于企业组织形式和范畴,是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因此说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是所有制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关系。
2、混合所有制与产权多元化
产权多元化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途径,混合所有制一定是产权多元化,而产权多元化未必是混合所有制。前文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内涵的分析已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融合,重点在于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融合,因此混合所有制一定是产权多元化的。而产权多元化除了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融合,还可能表现为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的融合、民营资本与民营资本的融合,因此产权多元化企业并非就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只有同时具备多元投资主体、不同所有制资本的融合这两个特征的企业才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和产权多元化是既相互交叠又相互区别的概念,不能将混合所有制等同于产权多元化。
「卓远动态」南京卓远张长喜受邀参加常德市市属监管企业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并开展业务培训
专家介绍:张长喜,男,南京卓远湖北子公司武汉卓远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咨询师、培训师,在项目投融资(含PPP模式)、城市国有资产整合、城市投融资体制顶层设计、国有企业运营等领域具有丰富咨询经验,熟悉项目总体设计,擅于关注难点、疑点,满足项目利益相关者诉求,操刀全国多个管理咨询、基础设施投融资(含PPP)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案例,张长喜先生以通俗的语言,言简意赅的培训风格受到广大客户的好评。
近期,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卓远”)湖北子公司总经理张长喜受邀参加由常德市国资委主办的常德市市属监管企业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并开展业务培训授课。19家市属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常德市国资委副主任陈建军主持,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彰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国有企业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型发展、优化主业、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时期,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企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增强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激发企业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
会上,南京卓远湖北子公司总经理张长喜进行了《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研究与实践》主题业务培训,以国资国企改革为背景,从国企改革发展历程出发,引出三项制度改革的背景、改革重点和实现目的。
理论指导:围绕近期国企改革及三项制度相关政策,如《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从中央、湖南省、常德市三级政策进行梳理与政策导向分析。
落到实处:通过分析三项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提出价值驱动下的发展策略和主要措施;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出发,说明改革主要解决方案。
案例说明:从地方案例、项目案例、成果案例三方面结合实操做了具体的分析。整个业务培训时间紧凑、论述精辟,凸显卓远在国企三项制度改革中所做的丰富研究与实践经验,张长喜的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南京卓远湖北子公司是作为总公司布局华中,为湖北、湖南、广西等地区提供本地化服务的重要分支机构,旨在快速、高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咨询服务,最大程度保障“第一时间响应、及时迅速应答、最快速度到场”服务原则。南京卓远自成立来执行政府投融资企业咨询类项目五百余个,有丰富的项目实操经验,同时客户满意度高,多次合作客户(含转介绍)占比70%以上。公司将继续奉行“聚焦客户、坚定推进本地化”的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专业的服务态度,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创造真实价值。
专家介绍:张长喜,男,南京卓远湖北子公司武汉卓远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咨询师、培训师,在项目投融资(含PPP模式)、城市国有资产整合、城市投融资体制顶层设计、国有企业运营等领域具有丰富咨询经验,熟悉项目总体设计,擅于关注难点、疑点,满足项目利益相关者诉求,操刀全国多个管理咨询、基础设施投融资(含PPP)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案例,张长喜先生以通俗的语言,言简意赅的培训风格受到广大客户的好评。
近期,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卓远”)湖北子公司总经理张长喜受邀参加由常德市国资委主办的常德市市属监管企业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并开展业务培训授课。19家市属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常德市国资委副主任陈建军主持,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彰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国有企业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型发展、优化主业、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时期,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企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增强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激发企业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
会上,南京卓远湖北子公司总经理张长喜进行了《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研究与实践》主题业务培训,以国资国企改革为背景,从国企改革发展历程出发,引出三项制度改革的背景、改革重点和实现目的。
理论指导:围绕近期国企改革及三项制度相关政策,如《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从中央、湖南省、常德市三级政策进行梳理与政策导向分析。
落到实处:通过分析三项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提出价值驱动下的发展策略和主要措施;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出发,说明改革主要解决方案。
案例说明:从地方案例、项目案例、成果案例三方面结合实操做了具体的分析。整个业务培训时间紧凑、论述精辟,凸显卓远在国企三项制度改革中所做的丰富研究与实践经验,张长喜的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南京卓远湖北子公司是作为总公司布局华中,为湖北、湖南、广西等地区提供本地化服务的重要分支机构,旨在快速、高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咨询服务,最大程度保障“第一时间响应、及时迅速应答、最快速度到场”服务原则。南京卓远自成立来执行政府投融资企业咨询类项目五百余个,有丰富的项目实操经验,同时客户满意度高,多次合作客户(含转介绍)占比70%以上。公司将继续奉行“聚焦客户、坚定推进本地化”的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专业的服务态度,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创造真实价值。
#卓远原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城投公司转型的重要突破口
南京卓远认为,城投公司的转型是地方国企改革的主战场,也将成为整个国企改革的有益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实现城投公司从“融资端”向“投资端”的转型的重要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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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卓远认为,城投公司的转型是地方国企改革的主战场,也将成为整个国企改革的有益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实现城投公司从“融资端”向“投资端”的转型的重要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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