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假如女生有一天离婚了,不要悲伤,其实你本来就很完美,生活的经历让你更知道生活的真谛,更能体会理解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尽管你曾尝过生活艰辛,那又怎么样呢?
你不是活给别人看的,你是要去活出自己的,不管你选择了继续相信婚姻,还是选择一个人生活,都不应该受到质疑。
太多人喜欢劝和不算分,但说到底他们也体会不到你心里的感受,受到的伤害和委屈,所以要听内心的想法,也不要因为孩子而去勉强维持,在勉强的婚姻中教育和离婚后对孩子的教育,我更看重后者,因为你让孩子看到了勇气,也做出了表率。
其实,女生离婚是不应该被社会偏见的,经历过失败的婚姻,不过就像是经历了一件不愉快的事,而与人生其他不愉快的事一样,并不能成为人生的污点。
所以,也不要害怕离婚,一辈子时间很长,要相信自己是会拥有更好的,摆脱掉错误的婚姻,其实就是人生的另一个起点,是一个重新成就自己,好好生活的机会。
经历只会让人成长,让人优秀,而不是要遭受议论,得不到尊重,要知道其实自己是没有错的。
女人还是要先相信自己,对自己有信心,要有自己的思想,让自己在成长中变优秀。
要勇敢面对生活,面对自己,面对经历,从中成长。
#塔罗师日常#
你不是活给别人看的,你是要去活出自己的,不管你选择了继续相信婚姻,还是选择一个人生活,都不应该受到质疑。
太多人喜欢劝和不算分,但说到底他们也体会不到你心里的感受,受到的伤害和委屈,所以要听内心的想法,也不要因为孩子而去勉强维持,在勉强的婚姻中教育和离婚后对孩子的教育,我更看重后者,因为你让孩子看到了勇气,也做出了表率。
其实,女生离婚是不应该被社会偏见的,经历过失败的婚姻,不过就像是经历了一件不愉快的事,而与人生其他不愉快的事一样,并不能成为人生的污点。
所以,也不要害怕离婚,一辈子时间很长,要相信自己是会拥有更好的,摆脱掉错误的婚姻,其实就是人生的另一个起点,是一个重新成就自己,好好生活的机会。
经历只会让人成长,让人优秀,而不是要遭受议论,得不到尊重,要知道其实自己是没有错的。
女人还是要先相信自己,对自己有信心,要有自己的思想,让自己在成长中变优秀。
要勇敢面对生活,面对自己,面对经历,从中成长。
#塔罗师日常#
鼻部审美功课精致妈生鼻”
有小改改来跟我说,5w的妈生鼻自然到像是做了个寂寞怎么办??
Fine,我懂了,你们喜欢的自然风是精致中带着一点妈生感,鼻额角这些该有的我都要,但看起来还是要像天生刘亦菲
————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
区别普通鼻子、精致妈生鼻、网红鼻挺重要的一点就是【鼻额角+山根高度】
-
什么是鼻额角?
鼻额角是指额头与鼻背直线的夹角,一般来说在120°到135°之间为zui优,男性偏大女性稍小。不少塌鼻子姐妹使劲要求医森抬高山根,反而忽略了鼻额角这个重点。
-
山根高就一定不好看吗?
即使是高山根的西方人也是拥有一定鼻额角滴,她们优越的眉骨和鼻基底能够撑起高山根和高鼻梁,并不会过于突兀。
-
一般来说鼻额角越接近180°的,越接近塌鼻子或者网红鼻,这俩的不同就在于山根高度。
普通鼻子:
山根低鼻梁低,甚至有姐妹山根到面中都没有起伏的过度,鼻背平缓导致鼻额角过大。
网红鼻:
额头、山根、鼻梁过于高挺,基本处于同一高度甚至山根比眉头更高(现实生活中是一眼就能看出来做过的假鼻子)。
————
所以想要拥有精致妈生鼻的姐妹,山根高度和鼻额夹角都需要注意,少了哪一样都不行不论眉骨发育的怎么样,山根zui好不要高于眉头。
鼻基底ok:从鼻梁开始逐渐抬高至鼻尖,鼻额角标准或偏小一点。
鼻基底一般或者凹陷:如果不想垫鼻基底,就做标准或略微偏大一点的鼻额角。##跳跳的变美课堂#
有小改改来跟我说,5w的妈生鼻自然到像是做了个寂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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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普通鼻子、精致妈生鼻、网红鼻挺重要的一点就是【鼻额角+山根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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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鼻额角?
鼻额角是指额头与鼻背直线的夹角,一般来说在120°到135°之间为zui优,男性偏大女性稍小。不少塌鼻子姐妹使劲要求医森抬高山根,反而忽略了鼻额角这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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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根高就一定不好看吗?
即使是高山根的西方人也是拥有一定鼻额角滴,她们优越的眉骨和鼻基底能够撑起高山根和高鼻梁,并不会过于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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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鼻额角越接近180°的,越接近塌鼻子或者网红鼻,这俩的不同就在于山根高度。
普通鼻子:
山根低鼻梁低,甚至有姐妹山根到面中都没有起伏的过度,鼻背平缓导致鼻额角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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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头、山根、鼻梁过于高挺,基本处于同一高度甚至山根比眉头更高(现实生活中是一眼就能看出来做过的假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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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想要拥有精致妈生鼻的姐妹,山根高度和鼻额夹角都需要注意,少了哪一样都不行不论眉骨发育的怎么样,山根zui好不要高于眉头。
鼻基底ok:从鼻梁开始逐渐抬高至鼻尖,鼻额角标准或偏小一点。
鼻基底一般或者凹陷:如果不想垫鼻基底,就做标准或略微偏大一点的鼻额角。##跳跳的变美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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