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命中注定要修道的人,会有这些特征!#传统文化#
如今信道的人有很多,但是信道之人,未必会修道。
很多人只是烧香拜神,以求福报,真正学道求仙的却很少;也有另一些人,哪怕遇到再多的困难,也坚持一心向道。
翻翻祖师传记,那些命中注定要修道的人,都有以下特征:
《抱朴子·塞难篇》云:“命之修短,实由所值,受气结胎,各有星宿。天道无为,任其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命属生星,其人必好仙道。好仙道者,求之亦必得也。命属死星,其人亦不信仙道,则亦不自修其事也。”
葛洪认为世人在出生的时候,受天地之间气数之影响,有的人命值生星,那么他就好仙道;有的人命属死星,那么这个人就不好仙道。
纯粹是出于天地之自然,因为天道是无为的,是无亲无疏的。
我们知道,天体运动对于人的生活还是有很多的影响的。
比如太阳之升降,会影响人一身之阳气的消长;月亮的圆缺,会影响海洋潮汐,也会影响女性的月经。
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星体运动对人的影响,那么其他的星宿,也必定会或隐或现的影响人的命运。
所以中国最早的算命,都是通过星宿来推测的,也有占星以测国运的。
西方也有星座算命,足见不论国内还是国外,古人都意识到这个问题,就不能简单的说是一种巧合了。
是故《玉枢经》也说:“学道之士,信有气数。夫风土不同,则禀受自异,故谓之气。智愚不同,则清浊自异,故谓之数。数系乎命,气系乎天,气数所囿,天命所梏,不得真道。愚可以智,浊可以清,惟命俾之。
愚昏昏,浊冥冥,亦风土禀受之移之。天地神其机,使人不知,则曰自然。使知其不知,则亦曰自然。自然之妙,虽妙于知,而所以妙,则自乎不知。然于道则未始有以愚之浊之。”
这里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出生和成长,受四周环境之影响,也就是所谓的风土。
这是说的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有的地方自然环境好,所以人民多长寿。
还有就是星宿之气的影响,也叫天命。
有的人结胎之时,禀受清气多一点,则其人慈善忠孝、聪明智慧、乐慕仙道。
有的人禀胎气浊的,则为人凶恶,邪狞狠毒,不仁不义,也不会想着去修道。
我们每个人禀受的气不一样,这股气就给每个人画了一个圈圈,一个范围,一生的变化、穷通、夭寿,都不出这个范围。
《玉枢经》所谓“气数所囿,天命所梏。”囿是牢房,梏是枷锁。
牢房、枷锁是限制人的自由的,而气数和天命,则是无形的牢房和枷锁,这股气质会影响人的一生,所以《庄子》说:“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缘修道的。
学道修道,是很难得的事情,需要有很深的善缘,才能有机会听闻正法。
《玉皇宥罪锡福宝忏》云:“愿道根深重,夙有善缘。”
所以《北斗经》也说:“如是真君名号,不可得闻。凡有见闻,能持念者,皆道心深重,宿有善缘。”
那么如何才能培育这样的善缘呢?经文中这样告诉我们:“或先世广读经论,讲说教化,劝奖童蒙,令知善道。
或先世种植果林,道边立井,造作舟梁,济度一切。或先世大设义田,施衣及食,饥寒病苦,虫鱼鸟兽,一切贫穷,皆令饱足。
或先世建立义堂,愍念寒热,施浆及火,救助行旅,使得安居。
或先世所在发心,平等一相,广化男女,劝助道场,立观度人,写经铸像,授经传戒,礼拜烧香,然灯念诵,布施忏悔,开悟群迷。
或先世忠贞仁孝,助国兴化,正直清廉,淳和良善,不损于物,安乐众生。
或先世为君,大行慈善,卑宫菲食,怜念人民,平等万物,国土安宁,而诸恶未尽,众善未圆,功名虽着,不得迁升,随其高下来生人中,更值经法,而得出家。
或七祖积福,庆流子孙。或见世立功,名闻诸天,非起一朝而得之也。”
《北斗经》云:“人身难得,中土难生,正法难遇。”
有的人“虽遇经诀,怀不信心。”虽然得闻正法,但是却不肯修炼。
或者虽然想修炼,但是却魔难重重,有各种事情来阻扰,都是善缘不够,功德不足之故。所以说能有机缘修道更是难得的福报。
《神仙传》中,葛洪祖师举了很多例子:方平欲东之括苍山,过吴,往胥门蔡经家。经者,小民也,骨相当仙,方平知之,故往其家。
遂语经曰:“汝生命应得度世,故欲取汝以补仙官,然汝少不知道,今气少肉多,不得上升,当为尸解耳。尸解一剧须臾,如从狗窦中过耳。”
仙人王方平发现有一个叫蔡经的人,虽然不是好道者,也不知保养精气,修身养性上也还不如很多普通人,但就是有得道成仙的命,便自己找上门传授仙法。
再如:严青者,会稽人也。
家贫,常在山中烧炭,忽遇仙人云:“汝骨相合仙。”
乃以一卷素书与之,令以净器盛之,置高处,兼教青服石脑法。
青遂以净器盛书,置高处,便闻左右常有十数人侍之。
每载炭出,此神便为引船,他人但见船自行。后断谷入小霍山去。
这个故事中的仙人也直截了当地说出仙人教授严青的原因:“骨相合仙”。
再如:刘根自叙遇到神人的经历:“余乃流涕自抟重请,神人曰:坐,吾将告汝,汝有仙骨”。
可见得道成仙,有时仅仅需要有成仙的命,究其根源,也是累世修行,冥冥中指引。
神仙下凡的人,是一定会修道的。
李白有诗云:“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
有的仙人因为犯过错,贬谪人间,这部分谪仙人也会成为修道人。
南五祖宝诰云:“九皇降迹于天台。”说的就是这个。
当时九皇因为校勘劫运出了一些误差,谪降人间。
其中六个通过自己的努力修持,重返仙班,而另外三个则沉沦人世,迷失了本性,忘记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就再也回不去了。
另外南宗五祖白玉蟾真人也是神霄府仙官下降,其诗云:“家在神霄九炁天,天中楼殿贮群仙,偶然来到人间世,料想神霄未一年。”
另外唐朝叶法善天师也是神仙谪降,《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叶法善》云:叶法善“尝游白马山,石室中遇三神人,皆锦衣宝冠,谓法善曰:‘我奉太上命,以密旨告子,子乃太极紫微左仙卿,以校录不勤,谪于人世。速宜立功,济人佐国,当复元任。今以正一三五之法今授于子,宜勉而行之。’言讫而去。”
神仙下凡,可能因为天庭还有一些关系,所以善缘会好一点,比如叶法善天师就得到了神仙的指点,传授秘笈。
完成任务之后,又回天庭去了。
也许有人会好奇,那我有没有修道成仙的天命呢?如果没有,是不是只能放弃?
《金莲正宗仙源像传》有:“师姓刘名处玄,字通妙、号长生子……十八年秋,迁居洛城东北云溪洞门人为凿洞室,忽得石井,众方骇异,师笑曰:不远数尺更有二井,此乃我三生前修炼处。凿之果然。”
刘长生祖师得道成仙的事迹提到,修道不是一世修成,而是累世修行,累积到这一世,终于功德圆满,得道飞升。
那么,这一世成仙的天命,自然也是累世修行得来的!
当下没有仙缘,更要开始修行,为以后成仙得道积累功德,真有仙骨仙缘,就算你不信修行,也会冥冥中指引你走上这条路。
白玉蟾祖师说:“修真之士,诚心以立其志,苦节以行其事,精思以彻其感,忘我以契其真。”
对于在世俗间修道的道徒来说,不但要接受来自外在环境的磨炼,更要接受萌发于内心深处的魔障的考验,所以更需要把握住自己,否则就会与道疏离。
无论多么险恶的环境和心魔,都是必经的磨炼,也是对救赎之路的寻求与实践。
如今信道的人有很多,但是信道之人,未必会修道。
很多人只是烧香拜神,以求福报,真正学道求仙的却很少;也有另一些人,哪怕遇到再多的困难,也坚持一心向道。
翻翻祖师传记,那些命中注定要修道的人,都有以下特征:
《抱朴子·塞难篇》云:“命之修短,实由所值,受气结胎,各有星宿。天道无为,任其自然,无亲无疏,无彼无此也。命属生星,其人必好仙道。好仙道者,求之亦必得也。命属死星,其人亦不信仙道,则亦不自修其事也。”
葛洪认为世人在出生的时候,受天地之间气数之影响,有的人命值生星,那么他就好仙道;有的人命属死星,那么这个人就不好仙道。
纯粹是出于天地之自然,因为天道是无为的,是无亲无疏的。
我们知道,天体运动对于人的生活还是有很多的影响的。
比如太阳之升降,会影响人一身之阳气的消长;月亮的圆缺,会影响海洋潮汐,也会影响女性的月经。
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星体运动对人的影响,那么其他的星宿,也必定会或隐或现的影响人的命运。
所以中国最早的算命,都是通过星宿来推测的,也有占星以测国运的。
西方也有星座算命,足见不论国内还是国外,古人都意识到这个问题,就不能简单的说是一种巧合了。
是故《玉枢经》也说:“学道之士,信有气数。夫风土不同,则禀受自异,故谓之气。智愚不同,则清浊自异,故谓之数。数系乎命,气系乎天,气数所囿,天命所梏,不得真道。愚可以智,浊可以清,惟命俾之。
愚昏昏,浊冥冥,亦风土禀受之移之。天地神其机,使人不知,则曰自然。使知其不知,则亦曰自然。自然之妙,虽妙于知,而所以妙,则自乎不知。然于道则未始有以愚之浊之。”
这里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出生和成长,受四周环境之影响,也就是所谓的风土。
这是说的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有的地方自然环境好,所以人民多长寿。
还有就是星宿之气的影响,也叫天命。
有的人结胎之时,禀受清气多一点,则其人慈善忠孝、聪明智慧、乐慕仙道。
有的人禀胎气浊的,则为人凶恶,邪狞狠毒,不仁不义,也不会想着去修道。
我们每个人禀受的气不一样,这股气就给每个人画了一个圈圈,一个范围,一生的变化、穷通、夭寿,都不出这个范围。
《玉枢经》所谓“气数所囿,天命所梏。”囿是牢房,梏是枷锁。
牢房、枷锁是限制人的自由的,而气数和天命,则是无形的牢房和枷锁,这股气质会影响人的一生,所以《庄子》说:“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缘修道的。
学道修道,是很难得的事情,需要有很深的善缘,才能有机会听闻正法。
《玉皇宥罪锡福宝忏》云:“愿道根深重,夙有善缘。”
所以《北斗经》也说:“如是真君名号,不可得闻。凡有见闻,能持念者,皆道心深重,宿有善缘。”
那么如何才能培育这样的善缘呢?经文中这样告诉我们:“或先世广读经论,讲说教化,劝奖童蒙,令知善道。
或先世种植果林,道边立井,造作舟梁,济度一切。或先世大设义田,施衣及食,饥寒病苦,虫鱼鸟兽,一切贫穷,皆令饱足。
或先世建立义堂,愍念寒热,施浆及火,救助行旅,使得安居。
或先世所在发心,平等一相,广化男女,劝助道场,立观度人,写经铸像,授经传戒,礼拜烧香,然灯念诵,布施忏悔,开悟群迷。
或先世忠贞仁孝,助国兴化,正直清廉,淳和良善,不损于物,安乐众生。
或先世为君,大行慈善,卑宫菲食,怜念人民,平等万物,国土安宁,而诸恶未尽,众善未圆,功名虽着,不得迁升,随其高下来生人中,更值经法,而得出家。
或七祖积福,庆流子孙。或见世立功,名闻诸天,非起一朝而得之也。”
《北斗经》云:“人身难得,中土难生,正法难遇。”
有的人“虽遇经诀,怀不信心。”虽然得闻正法,但是却不肯修炼。
或者虽然想修炼,但是却魔难重重,有各种事情来阻扰,都是善缘不够,功德不足之故。所以说能有机缘修道更是难得的福报。
《神仙传》中,葛洪祖师举了很多例子:方平欲东之括苍山,过吴,往胥门蔡经家。经者,小民也,骨相当仙,方平知之,故往其家。
遂语经曰:“汝生命应得度世,故欲取汝以补仙官,然汝少不知道,今气少肉多,不得上升,当为尸解耳。尸解一剧须臾,如从狗窦中过耳。”
仙人王方平发现有一个叫蔡经的人,虽然不是好道者,也不知保养精气,修身养性上也还不如很多普通人,但就是有得道成仙的命,便自己找上门传授仙法。
再如:严青者,会稽人也。
家贫,常在山中烧炭,忽遇仙人云:“汝骨相合仙。”
乃以一卷素书与之,令以净器盛之,置高处,兼教青服石脑法。
青遂以净器盛书,置高处,便闻左右常有十数人侍之。
每载炭出,此神便为引船,他人但见船自行。后断谷入小霍山去。
这个故事中的仙人也直截了当地说出仙人教授严青的原因:“骨相合仙”。
再如:刘根自叙遇到神人的经历:“余乃流涕自抟重请,神人曰:坐,吾将告汝,汝有仙骨”。
可见得道成仙,有时仅仅需要有成仙的命,究其根源,也是累世修行,冥冥中指引。
神仙下凡的人,是一定会修道的。
李白有诗云:“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
有的仙人因为犯过错,贬谪人间,这部分谪仙人也会成为修道人。
南五祖宝诰云:“九皇降迹于天台。”说的就是这个。
当时九皇因为校勘劫运出了一些误差,谪降人间。
其中六个通过自己的努力修持,重返仙班,而另外三个则沉沦人世,迷失了本性,忘记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就再也回不去了。
另外南宗五祖白玉蟾真人也是神霄府仙官下降,其诗云:“家在神霄九炁天,天中楼殿贮群仙,偶然来到人间世,料想神霄未一年。”
另外唐朝叶法善天师也是神仙谪降,《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叶法善》云:叶法善“尝游白马山,石室中遇三神人,皆锦衣宝冠,谓法善曰:‘我奉太上命,以密旨告子,子乃太极紫微左仙卿,以校录不勤,谪于人世。速宜立功,济人佐国,当复元任。今以正一三五之法今授于子,宜勉而行之。’言讫而去。”
神仙下凡,可能因为天庭还有一些关系,所以善缘会好一点,比如叶法善天师就得到了神仙的指点,传授秘笈。
完成任务之后,又回天庭去了。
也许有人会好奇,那我有没有修道成仙的天命呢?如果没有,是不是只能放弃?
《金莲正宗仙源像传》有:“师姓刘名处玄,字通妙、号长生子……十八年秋,迁居洛城东北云溪洞门人为凿洞室,忽得石井,众方骇异,师笑曰:不远数尺更有二井,此乃我三生前修炼处。凿之果然。”
刘长生祖师得道成仙的事迹提到,修道不是一世修成,而是累世修行,累积到这一世,终于功德圆满,得道飞升。
那么,这一世成仙的天命,自然也是累世修行得来的!
当下没有仙缘,更要开始修行,为以后成仙得道积累功德,真有仙骨仙缘,就算你不信修行,也会冥冥中指引你走上这条路。
白玉蟾祖师说:“修真之士,诚心以立其志,苦节以行其事,精思以彻其感,忘我以契其真。”
对于在世俗间修道的道徒来说,不但要接受来自外在环境的磨炼,更要接受萌发于内心深处的魔障的考验,所以更需要把握住自己,否则就会与道疏离。
无论多么险恶的环境和心魔,都是必经的磨炼,也是对救赎之路的寻求与实践。
说不尽的心酸也只能当笑谈,述不尽的往事也只能随风散感恩遇见的所有,释怀所有的遗憾生活不易,我们都要用尽全力,未来可期生活总是两难,再多执着,再多不肯,最终不得不学会接受。从哭着控制,到笑着对待,到头来,不过是一场随遇而安。别想太多,一切都会过去的,人生没有返回键和删除键,人生只有确认键和保存键,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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