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春风温暖”使命,争创清洁供热标杆——记圣春新能源献礼春风集团50周年庆#春风集团 ##圣春##空气能#
【引言】从1972-2022年,5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弹指一挥间,但对于春风集团来说却意义非凡,从籍籍无名的社办小工厂发展成为拥有7大子公司、40多家成员企业,以装备制造业为主体,金融、房地产为补充,横跨13个主导产业的现代化企业集团,这期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集团建厂50周年之际,作为集团骨干成员的圣春新能源以勇做清洁供热先行者的姿态,驰骋清洁供热领域,为集团50周年献礼!
五十年勇立潮头,五十年硕果累累。春风集团作为横跨两世纪的采暖供热领军企业,先后引领11次行业技术革命、参编23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蝉联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和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连续多年稳居河北百强......50年辉煌历程,春风集团创造了多个国内供热产业的奇迹,铺就了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的康庄大道,正向着百年企业的宏伟愿景阔步迈进。
看清大势,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春风集团始终秉承“引领民族采暖,温暖千家万户”的企业使命,始终将发展初心熔铸在国家战略和社会需要之中。2011年,在国家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春风集团响应政府政策号召,率先垂范,将自身50年的采暖创新发展经验与服务国家战略相结合,斥巨资增上清洁供热板块,正式成立圣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提出“创新绿色发展,奉献清洁能源,温暖人类社会”的企业使命。从此,圣春新能源以勇做清洁供热先行者的姿态,驰骋清洁供热领域。
攻技术、重标准,匠心创优质品牌
强化技术创新,推进绿色冷暖。作为国内较早将热源热泵与散热末端散热器、PERT地暖管进行全面匹配、测试的高新技术企业。圣春新能源建有国内先进的技术研发中心和占员工总人数30%以上的专业科研团队。拥有-35℃热泵综合性能实验室、太阳能储热式温室大棚实验室、智慧数据采集监控系统等上百台套先进的试验和检测设备,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各类用户需求。
提升研发水平,打造差异化产品。圣春新能源每年投入不低于总收入5%的研发资金用于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并打造出其独创的“圣春双核EVI”、“房间式制热系统”、“二次增焓压缩机低环温制热系统”、“温度传感器保温模块”等10大核心技术。先后自主研发成功了超低温大型模块冷暖机、空气源热泵采暖+制冷两联供系统、太阳能+多能源互补采暖系统等20多个具有市场前景的绿色、智慧、清洁采暖系列产品,并全部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包括发明专利在内的各项创新产品专利30余项,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到了80%以上。
领航技术、持久品质。圣春新能源长期与哈工大、天津大学等科研院所及热泵行业众多知名专家建有技术合作关系,积极探索空气源热泵采暖、热水应用新技术、新领域,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节能高效的差异化科研产品和完善解决方案。
标准引领,规范升级。圣春新能源先后参与起草《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安装规范》《空气源热泵粮食烘干机》《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设计规范》《禽畜养殖场空气源热泵应用技术规范》《寒冷地区空气源热泵温室集热系统技术规范》等多项行业标准,并在集中采暖、畜牧业养殖等应用领域打造了多个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圣春式”样板工程案例。
拓市场、筑精品,为冷暖南征北战
响应政策号召,助力清洁取暖。近年来,圣春新能源积极响应国家“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号召,把构建全生态绿色清洁供暖体系作为企业发展战略,围绕我国清洁供暖建设需求,进行全方位发力和布局,以绝对优势,成为各地政府清洁取暖项目的“中标大户”,中标产品包括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地源热泵等系列产品。仅2021年,该公司共生产清洁供热系列产品2万余台套,先后完成京津冀、山西、西北等地20多个清洁取暖工程,供热运营总面积达250多万平米。
秉承匠心精神,打造样板工程。集中供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一直是圣春新能源独门秘诀,先后打造了“衡水龙华安居小区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改造项目”“河北故城县乐园小区及温州商城空气能智能供热项目”“中国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固城基地职工小区清洁取暖项目”等多个示范工程项目。
“衡水龙华安居小区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改造项目”因其领先的产品技术和优异的清洁供热运营能力斩获“2021‘节能杯’第六届热泵系统应用设计大赛热泵集中供暖最佳应用奖”。“固城基地职工小区清洁取暖项目”因圣春产品强劲的节能效率、科学的项目设计、智慧云控平台的强强联合,一个采暖季节省采暖费用约120万元,获甲方的高度肯定。
截止目前,圣春新能源已在京津冀、山东、山西等地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城镇集中供热项目与清洁能源集成示范项目各百余项,累计为上千万户民居提供了全面、完善的智能化清洁供热解决方案。
守初心、扬美名,献礼集团50周年
峥嵘十载守初心,勇担使命创典范。作为国内首批进入空气源热泵清洁供热行业的标杆企业之一,圣春新能源一直坚守“打造行业标杆,树立引领风范”的企业愿景,致力于以勇做清洁供热先行者的姿态,扎实推进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政策落地。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与发展,该公司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融合物联网、建筑环境和节能控制技术,构建了以“高效热泵、空气能供热、太阳能供热、多能互补供热、智慧供热系统、生物质供热、地热能供热”为主导的多元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凭借一流的清洁供热项目运营能力,成为中国清洁供热服务5A级标杆示范企业。
品牌与服务齐头并进,成长与贡献并驾齐驱。作为2021年度中国热泵行业节能减排企业贡献奖“最具成长力品牌”,圣春新能源凭借持续不断的品牌创新和专业高效的服务质量,其产品深受业内和广大客户的认可和信赖,是业内首批获得五星品牌和五星售后“双五星”认证企业之一。此外,该公司还获得了“全国质量信用优秀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AAA级信用企业”、“清洁取暖突出贡献单位”、“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多项殊荣。
2022年,是春风实业集团建厂50周年。沧海横流、岁月成碑,春风集团圣春新能源以踏实的步伐、奋进的姿态献礼集团50周年厂庆。展望未来,圣春新能源将发扬春风精神,传承工匠精髓,为清洁供热行业汇聚持久发展的动力!
【引言】从1972-2022年,5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弹指一挥间,但对于春风集团来说却意义非凡,从籍籍无名的社办小工厂发展成为拥有7大子公司、40多家成员企业,以装备制造业为主体,金融、房地产为补充,横跨13个主导产业的现代化企业集团,这期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集团建厂50周年之际,作为集团骨干成员的圣春新能源以勇做清洁供热先行者的姿态,驰骋清洁供热领域,为集团50周年献礼!
五十年勇立潮头,五十年硕果累累。春风集团作为横跨两世纪的采暖供热领军企业,先后引领11次行业技术革命、参编23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蝉联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和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连续多年稳居河北百强......50年辉煌历程,春风集团创造了多个国内供热产业的奇迹,铺就了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的康庄大道,正向着百年企业的宏伟愿景阔步迈进。
看清大势,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春风集团始终秉承“引领民族采暖,温暖千家万户”的企业使命,始终将发展初心熔铸在国家战略和社会需要之中。2011年,在国家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春风集团响应政府政策号召,率先垂范,将自身50年的采暖创新发展经验与服务国家战略相结合,斥巨资增上清洁供热板块,正式成立圣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提出“创新绿色发展,奉献清洁能源,温暖人类社会”的企业使命。从此,圣春新能源以勇做清洁供热先行者的姿态,驰骋清洁供热领域。
攻技术、重标准,匠心创优质品牌
强化技术创新,推进绿色冷暖。作为国内较早将热源热泵与散热末端散热器、PERT地暖管进行全面匹配、测试的高新技术企业。圣春新能源建有国内先进的技术研发中心和占员工总人数30%以上的专业科研团队。拥有-35℃热泵综合性能实验室、太阳能储热式温室大棚实验室、智慧数据采集监控系统等上百台套先进的试验和检测设备,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各类用户需求。
提升研发水平,打造差异化产品。圣春新能源每年投入不低于总收入5%的研发资金用于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并打造出其独创的“圣春双核EVI”、“房间式制热系统”、“二次增焓压缩机低环温制热系统”、“温度传感器保温模块”等10大核心技术。先后自主研发成功了超低温大型模块冷暖机、空气源热泵采暖+制冷两联供系统、太阳能+多能源互补采暖系统等20多个具有市场前景的绿色、智慧、清洁采暖系列产品,并全部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包括发明专利在内的各项创新产品专利30余项,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到了80%以上。
领航技术、持久品质。圣春新能源长期与哈工大、天津大学等科研院所及热泵行业众多知名专家建有技术合作关系,积极探索空气源热泵采暖、热水应用新技术、新领域,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节能高效的差异化科研产品和完善解决方案。
标准引领,规范升级。圣春新能源先后参与起草《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安装规范》《空气源热泵粮食烘干机》《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设计规范》《禽畜养殖场空气源热泵应用技术规范》《寒冷地区空气源热泵温室集热系统技术规范》等多项行业标准,并在集中采暖、畜牧业养殖等应用领域打造了多个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圣春式”样板工程案例。
拓市场、筑精品,为冷暖南征北战
响应政策号召,助力清洁取暖。近年来,圣春新能源积极响应国家“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号召,把构建全生态绿色清洁供暖体系作为企业发展战略,围绕我国清洁供暖建设需求,进行全方位发力和布局,以绝对优势,成为各地政府清洁取暖项目的“中标大户”,中标产品包括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地源热泵等系列产品。仅2021年,该公司共生产清洁供热系列产品2万余台套,先后完成京津冀、山西、西北等地20多个清洁取暖工程,供热运营总面积达250多万平米。
秉承匠心精神,打造样板工程。集中供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一直是圣春新能源独门秘诀,先后打造了“衡水龙华安居小区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改造项目”“河北故城县乐园小区及温州商城空气能智能供热项目”“中国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固城基地职工小区清洁取暖项目”等多个示范工程项目。
“衡水龙华安居小区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改造项目”因其领先的产品技术和优异的清洁供热运营能力斩获“2021‘节能杯’第六届热泵系统应用设计大赛热泵集中供暖最佳应用奖”。“固城基地职工小区清洁取暖项目”因圣春产品强劲的节能效率、科学的项目设计、智慧云控平台的强强联合,一个采暖季节省采暖费用约120万元,获甲方的高度肯定。
截止目前,圣春新能源已在京津冀、山东、山西等地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城镇集中供热项目与清洁能源集成示范项目各百余项,累计为上千万户民居提供了全面、完善的智能化清洁供热解决方案。
守初心、扬美名,献礼集团50周年
峥嵘十载守初心,勇担使命创典范。作为国内首批进入空气源热泵清洁供热行业的标杆企业之一,圣春新能源一直坚守“打造行业标杆,树立引领风范”的企业愿景,致力于以勇做清洁供热先行者的姿态,扎实推进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政策落地。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与发展,该公司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融合物联网、建筑环境和节能控制技术,构建了以“高效热泵、空气能供热、太阳能供热、多能互补供热、智慧供热系统、生物质供热、地热能供热”为主导的多元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凭借一流的清洁供热项目运营能力,成为中国清洁供热服务5A级标杆示范企业。
品牌与服务齐头并进,成长与贡献并驾齐驱。作为2021年度中国热泵行业节能减排企业贡献奖“最具成长力品牌”,圣春新能源凭借持续不断的品牌创新和专业高效的服务质量,其产品深受业内和广大客户的认可和信赖,是业内首批获得五星品牌和五星售后“双五星”认证企业之一。此外,该公司还获得了“全国质量信用优秀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AAA级信用企业”、“清洁取暖突出贡献单位”、“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多项殊荣。
2022年,是春风实业集团建厂50周年。沧海横流、岁月成碑,春风集团圣春新能源以踏实的步伐、奋进的姿态献礼集团50周年厂庆。展望未来,圣春新能源将发扬春风精神,传承工匠精髓,为清洁供热行业汇聚持久发展的动力!
头疼总是我的日常,古代文学太难了[苦涩]书中只有两三句带过的为什么考研会考啊[苦涩][苦涩][苦涩]那我背了还有用吗?
所以这道题的重点是论述“庄老”在这个语境里“庄老”指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先秦时期的“庄老”的道家思想,其指的是在玄学盛行的背景下逐渐形成的玄言文学,特别指的是玄言诗。所以在这里讨论“庄老”同“山水”的关系主要讨论的应该是玄言文学和山水文学的关系,涉及到诗歌领域应该主要讨论的是“玄言诗和山水诗的关系”,而非“庄老道家思想同山水的关系”。可是课本上的论述就只有“借山水体玄”“寓玄理于山水之中”“玄言诗本身就孕育了山水诗”这一个概念。我要是答题的话应该会简单说一下关系然后直接答大小谢的山水诗特色吧???
“孤清”“闲适”“哲理典故言情述志”“崇尚声色”“有句无篇呆滞单调”“客观描摹”
“情景交融”“摆脱玄言成分”“清新流丽”“追求声韵音韵和谐”“意锐才弱”
所以思路应该是先论述“庄老”指的是什么?庄老”和“山水”的关系是怎样的?“告退”和“方滋”又该如何理解?
一、《老子》《庄子》中提到“自然”的文字,大多指的是“天然”之意,可以当做顺其自然来解释,指向的是道家思想的自然无为的状态,表达的是他们的“道”的思想,和文学中的自然,尤其是和自然山水有着根本的区别。钱穆先生认为“自然”二字,在先秦道家观念中,尚未成熟确立,因亦不占重要之地位可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从老庄的哲学思想并不能直接导出山水文学,所以可以这样说,“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的“庄老”并不是直接指的是老子和庄子的哲学思想,那么此处的“庄老”指的是什么呢? 魏晋朝时期和“庄老”联系最紧密的当然是玄学。魏晋玄学以老庄(或三玄)思想为骨架,试图从两汉繁琐的经学解放出来,企图调和“自然”与“名教”的关系。东汉以来有很多人反对两汉经学,不同程度地宣扬老庄思想。自正始起,玄学托于《老》《庄》《易》,再到向秀、郭象时期,玄学成为了当时思想的主潮流。玄学所倡导的人生态度影响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士人,形成了所谓的“魏晋风度”。当时名士反对虚伪礼教、崇尚自然。受到玄风的影响,人们思想得到了解放和开阔,其飘逸自然的特殊作用,使得魏晋时期的文学具有了超凡脱俗、超然尘世、自乐逍遥的风格以及对自然的爱好与崇尚。
在玄学思潮影响下,诗歌领域形成了以表现玄理为旨归的诗歌——玄言诗。《文心雕龙·时序篇》指出:“自中朝贵玄,江左称盛,因谈余气,流成文体,是以世极迍邅,而辞意夷泰,诗必柱下之旨归,赋乃漆园之义疏。”刘勰在此论述了玄言文学的发展历程,随着玄学的盛行,谈玄的风气渐盛,玄学的内容用文学的形式表现出来,流成了文体,这就是玄言文学,其旨归是玄学思想,而不是直接指向的老庄的思想。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庄老告退,山水方滋”这一说法中,“庄老”指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先秦时期的“庄老”的道家思想,其指的是在玄学盛行的背景下逐渐形成的玄言文学,特别指的是玄言诗。所以在这里讨论“庄老”同“山水”的关系我们主要讨论的应该是玄言文学和山水文学的关系,涉及到诗歌领域我们主要讨论的是玄言诗和山水诗的关系,而非庄老道家思想同山水的关系。
二、“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这一个论断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想法:玄言诗告退了,山水诗产生了,玄言诗对山水诗的产生起着阻碍的作用。其实从文学史的角度考察前代文学对后代文学的作用,往往是有着双重的作用,玄言诗对山水文学的发展起到的也是双重的作用。
玄言诗首先对山水诗的发展起着促进的作用。玄言诗中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形式,诗歌借助自然山水的描写来寄托诗人的玄学感悟,对自然景物的描写是为抒发玄学的感悟而服务的。这种采用以玄对山水的审美态度,观照大千世界,在体悟自然中抒发自己的玄学体悟。玄言诗并不是一味的谈玄论道,诗中有相当的笔墨用于写自然之景色,但这种自然之景又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玄理的抒发,服务于大道的阐释。但是我们并不能否认在玄言诗中山水描绘的意义,这样的山水描绘无疑增加了玄言诗的艺术价值,更重要的是积累了山水文学的写作方法,为山水文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甚至有人认为山水文学脱胎于玄言文学,可能论者就是从这里得出这样的结论吧。玄言文学中的山水成分对山水文学的发展提供了美学的借鉴,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很容易看出玄言诗对山水诗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但是玄言诗对山水诗的发展无疑起着另一方面的相反的作用。玄言诗中山水处于从属地位,山水并不具有真正独立的美学意义,虽然有少数的玄言诗中山水描绘优美,和玄理的结合也很自然,但从整体的角度来看,玄言诗中的山水是为了玄理而山水,山水同玄理之间有着明显的界限,这样的诗歌对山水诗的正常发展无疑会起着阻碍的作用,不利于真正发现山水之美,抒发山水之情。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玄言诗对山水诗的发展起到了双重作用,现在我们把“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放在文学史的大背景下进行理解,来探讨山水文学的发展演变史。从前文的论述我们已经知道此处的“庄老”不是指先秦时期“庄老”的道家思想,而是指的是以“庄老”为内容兴起的玄学之风所引发的玄言文学,主要指的是玄言诗。而玄言诗对山水诗的发展又起到了双重的作用,而不是一个单向的发展过程。“老庄告退,而山水方滋”从文学史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追溯到先秦的道家思想,这种思想为玄学的产生起到了一个思想基础的作用,而玄学的勃兴直接促成了玄言诗的兴起,在玄言诗的发展过程中玄言诗和山水诗又发生了双向度的相互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山水文学也得以发展。
三、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理解刘勰的原意呢?我觉得我们有必要用当时的语言解释当时的话语。“告退”“方滋”在现代汉语里的基本意思是消失和产生的。如果用现代汉语的意思理解刘勰的意思很明显这条论断显得很武断。“退”在许慎《说文解字》中释义“却也。一曰行迟”。“迟”于《说文》中释义曰“徐行也”,于此有“减除”“删节”“渐少”之意。由此我们得知“庄老告退”的“退”字并不是消失的意思,而是逐渐减少的意思。“滋”在《说文解字》中释义为“益也,从水兹声”,段玉裁注释曰“凡经传增益之义多用此字,亦有用‘兹’者”。因此“山水方滋”之“滋”在此含义为“逐渐增加”之义,而绝非“产生兴起”之意。
从文字学的角度考察了“退”和“滋”的本意,我们就可以这样来翻译刘勰的这句话:“玄言诗逐渐减少,而山水诗逐渐增多。”把刘勰的语言放回当时的语言环境中考虑就大体理解了他的本意,然后把他的论断放回到文学史的大背景中,我们就更能清楚刘勰的论断的文学史意义。刘勰的这条论断不仅看到了玄言诗的来源,它来源于老庄思想为基础的玄学,也看到了玄言诗对山水诗的双重作用,在这种双重作用中玄言诗逐渐减少而山水诗逐渐增多,这种变化是文学内部发展的必然。所以说,如果从整个文学史的角度来看,刘勰的论断基本概括了从老庄到玄学,从玄学到玄言诗,从玄言诗到山水诗的发展变化历程,刘勰的论断无疑具有文学史的意义。而回过头来看,从“山水方滋”的时间来讨论刘勰的论断,或者从“山水方滋,庄老未退”的角度来讨论刘勰的论断,这两种研究无疑都是缺少文学史的眼光的,甚至是对刘勰的误解。
所以只有二完全是课本里的,一对课本足够熟悉可以推出来,三就完全靠天命了吧?
还是理解,理解最重要,千万不要死记硬背。比如这里,如果理解了这道题考察的是玄言诗和山水诗的关系论述起来就会容易很多。
然后注意定评,课本里面一个重要人物评价另一个重要人物的话有时间了最好自己去搜论文做一做拓展。不求记住但求理解。 https://t.cn/R2WxdDX
所以这道题的重点是论述“庄老”在这个语境里“庄老”指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先秦时期的“庄老”的道家思想,其指的是在玄学盛行的背景下逐渐形成的玄言文学,特别指的是玄言诗。所以在这里讨论“庄老”同“山水”的关系主要讨论的应该是玄言文学和山水文学的关系,涉及到诗歌领域应该主要讨论的是“玄言诗和山水诗的关系”,而非“庄老道家思想同山水的关系”。可是课本上的论述就只有“借山水体玄”“寓玄理于山水之中”“玄言诗本身就孕育了山水诗”这一个概念。我要是答题的话应该会简单说一下关系然后直接答大小谢的山水诗特色吧???
“孤清”“闲适”“哲理典故言情述志”“崇尚声色”“有句无篇呆滞单调”“客观描摹”
“情景交融”“摆脱玄言成分”“清新流丽”“追求声韵音韵和谐”“意锐才弱”
所以思路应该是先论述“庄老”指的是什么?庄老”和“山水”的关系是怎样的?“告退”和“方滋”又该如何理解?
一、《老子》《庄子》中提到“自然”的文字,大多指的是“天然”之意,可以当做顺其自然来解释,指向的是道家思想的自然无为的状态,表达的是他们的“道”的思想,和文学中的自然,尤其是和自然山水有着根本的区别。钱穆先生认为“自然”二字,在先秦道家观念中,尚未成熟确立,因亦不占重要之地位可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从老庄的哲学思想并不能直接导出山水文学,所以可以这样说,“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的“庄老”并不是直接指的是老子和庄子的哲学思想,那么此处的“庄老”指的是什么呢? 魏晋朝时期和“庄老”联系最紧密的当然是玄学。魏晋玄学以老庄(或三玄)思想为骨架,试图从两汉繁琐的经学解放出来,企图调和“自然”与“名教”的关系。东汉以来有很多人反对两汉经学,不同程度地宣扬老庄思想。自正始起,玄学托于《老》《庄》《易》,再到向秀、郭象时期,玄学成为了当时思想的主潮流。玄学所倡导的人生态度影响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士人,形成了所谓的“魏晋风度”。当时名士反对虚伪礼教、崇尚自然。受到玄风的影响,人们思想得到了解放和开阔,其飘逸自然的特殊作用,使得魏晋时期的文学具有了超凡脱俗、超然尘世、自乐逍遥的风格以及对自然的爱好与崇尚。
在玄学思潮影响下,诗歌领域形成了以表现玄理为旨归的诗歌——玄言诗。《文心雕龙·时序篇》指出:“自中朝贵玄,江左称盛,因谈余气,流成文体,是以世极迍邅,而辞意夷泰,诗必柱下之旨归,赋乃漆园之义疏。”刘勰在此论述了玄言文学的发展历程,随着玄学的盛行,谈玄的风气渐盛,玄学的内容用文学的形式表现出来,流成了文体,这就是玄言文学,其旨归是玄学思想,而不是直接指向的老庄的思想。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庄老告退,山水方滋”这一说法中,“庄老”指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先秦时期的“庄老”的道家思想,其指的是在玄学盛行的背景下逐渐形成的玄言文学,特别指的是玄言诗。所以在这里讨论“庄老”同“山水”的关系我们主要讨论的应该是玄言文学和山水文学的关系,涉及到诗歌领域我们主要讨论的是玄言诗和山水诗的关系,而非庄老道家思想同山水的关系。
二、“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这一个论断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想法:玄言诗告退了,山水诗产生了,玄言诗对山水诗的产生起着阻碍的作用。其实从文学史的角度考察前代文学对后代文学的作用,往往是有着双重的作用,玄言诗对山水文学的发展起到的也是双重的作用。
玄言诗首先对山水诗的发展起着促进的作用。玄言诗中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形式,诗歌借助自然山水的描写来寄托诗人的玄学感悟,对自然景物的描写是为抒发玄学的感悟而服务的。这种采用以玄对山水的审美态度,观照大千世界,在体悟自然中抒发自己的玄学体悟。玄言诗并不是一味的谈玄论道,诗中有相当的笔墨用于写自然之景色,但这种自然之景又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玄理的抒发,服务于大道的阐释。但是我们并不能否认在玄言诗中山水描绘的意义,这样的山水描绘无疑增加了玄言诗的艺术价值,更重要的是积累了山水文学的写作方法,为山水文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甚至有人认为山水文学脱胎于玄言文学,可能论者就是从这里得出这样的结论吧。玄言文学中的山水成分对山水文学的发展提供了美学的借鉴,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很容易看出玄言诗对山水诗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但是玄言诗对山水诗的发展无疑起着另一方面的相反的作用。玄言诗中山水处于从属地位,山水并不具有真正独立的美学意义,虽然有少数的玄言诗中山水描绘优美,和玄理的结合也很自然,但从整体的角度来看,玄言诗中的山水是为了玄理而山水,山水同玄理之间有着明显的界限,这样的诗歌对山水诗的正常发展无疑会起着阻碍的作用,不利于真正发现山水之美,抒发山水之情。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玄言诗对山水诗的发展起到了双重作用,现在我们把“庄老告退,而山水方滋”放在文学史的大背景下进行理解,来探讨山水文学的发展演变史。从前文的论述我们已经知道此处的“庄老”不是指先秦时期“庄老”的道家思想,而是指的是以“庄老”为内容兴起的玄学之风所引发的玄言文学,主要指的是玄言诗。而玄言诗对山水诗的发展又起到了双重的作用,而不是一个单向的发展过程。“老庄告退,而山水方滋”从文学史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追溯到先秦的道家思想,这种思想为玄学的产生起到了一个思想基础的作用,而玄学的勃兴直接促成了玄言诗的兴起,在玄言诗的发展过程中玄言诗和山水诗又发生了双向度的相互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山水文学也得以发展。
三、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理解刘勰的原意呢?我觉得我们有必要用当时的语言解释当时的话语。“告退”“方滋”在现代汉语里的基本意思是消失和产生的。如果用现代汉语的意思理解刘勰的意思很明显这条论断显得很武断。“退”在许慎《说文解字》中释义“却也。一曰行迟”。“迟”于《说文》中释义曰“徐行也”,于此有“减除”“删节”“渐少”之意。由此我们得知“庄老告退”的“退”字并不是消失的意思,而是逐渐减少的意思。“滋”在《说文解字》中释义为“益也,从水兹声”,段玉裁注释曰“凡经传增益之义多用此字,亦有用‘兹’者”。因此“山水方滋”之“滋”在此含义为“逐渐增加”之义,而绝非“产生兴起”之意。
从文字学的角度考察了“退”和“滋”的本意,我们就可以这样来翻译刘勰的这句话:“玄言诗逐渐减少,而山水诗逐渐增多。”把刘勰的语言放回当时的语言环境中考虑就大体理解了他的本意,然后把他的论断放回到文学史的大背景中,我们就更能清楚刘勰的论断的文学史意义。刘勰的这条论断不仅看到了玄言诗的来源,它来源于老庄思想为基础的玄学,也看到了玄言诗对山水诗的双重作用,在这种双重作用中玄言诗逐渐减少而山水诗逐渐增多,这种变化是文学内部发展的必然。所以说,如果从整个文学史的角度来看,刘勰的论断基本概括了从老庄到玄学,从玄学到玄言诗,从玄言诗到山水诗的发展变化历程,刘勰的论断无疑具有文学史的意义。而回过头来看,从“山水方滋”的时间来讨论刘勰的论断,或者从“山水方滋,庄老未退”的角度来讨论刘勰的论断,这两种研究无疑都是缺少文学史的眼光的,甚至是对刘勰的误解。
所以只有二完全是课本里的,一对课本足够熟悉可以推出来,三就完全靠天命了吧?
还是理解,理解最重要,千万不要死记硬背。比如这里,如果理解了这道题考察的是玄言诗和山水诗的关系论述起来就会容易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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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两级政府互相推诿,征收补偿7年迟迟拿不到,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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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11:59"品牌企业,百家普法团",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官方帐号,生活领域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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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了十几年的食品公司,因为河道整治,部分厂房被纳入项目用地范围。区镇两级部门决定拆除全部厂房,但对用地红线外部分却迟迟不予补偿,且两级政府相互推诿,造成当事人7年后仍然没有拿到补偿。
补偿职责究竟应该谁来承担?复议从区政府到市政府,诉讼从中院到高院,盛廷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赢得官司?
承诺的补偿迟迟不兑现
2000年,北绿食品公司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了配套厂房、保鲜库等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13年后,因当地河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北绿食品公司厂区内生产加工车间等关键部位建筑,被纳入河道规划红线内。
一旦红线范围内的关键建筑被拆除,整体厂房就会丧失实际应用价值。经区政府主管领导、水务部门、重大项目办等领导在现场口头决定:对整个厂区全部评估、全部拆除,按照正常评估给予企业应得补偿。
为配合相关部门的拆除工作,北绿食品公司还解除了与合作方的合作协议,并支付了50余万元的违约金。
04:25
承办律师讲解案情
2017年2月,依据镇政府委托形成的评估报告,北绿食品公司与村委员会就河道规划红线内的建筑物,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村委会也将相应补偿款交付公司。
至于河道规划红线外的建筑物,也经镇政府委托形成了评估报告,但相关单位却一直未对这部分建筑物进行补偿。
盛廷律师介入 申请补偿遭百般推诿
基于对政府部门的信赖,公司同意拆除厂房并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工作,而补偿安置却一直未落实到位。协商无果后,公司决定委托盛廷律师团队,走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此案由盛廷律所潘金忠律师承办。
征地拆迁问题在线咨询律师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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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调查了此次拆迁相关的政府文件。从政府工作会议纪要里明确一个事实:此次拆迁由镇政府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补偿安置工作。
2020年1月,律师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区、镇两级政府依法履行河道规划红线外建筑物的补偿义务。
区政府作出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镇政府60日内履行处理北绿食品公司补偿申请的法定职责。
收到6号复议决定后,律师向镇政府要求履行补偿职责,而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却说:镇政府已在9月份向区政府提交补偿安置的报告文件,是区政府至今未作批准和答复。
依据6号复议决定,律师又向区政府提交了责令申请书,请求区政府责令镇政府履行6号复议决定,并及时审议批准镇政府的处理报告。
区政府对此的答复是:镇政府报送的材料不全,有没有补充,才未能上会。
责任被推来推去,该谁来承担?
承办律师分析法律关系,明确责任主体
镇政府作为拆迁补偿主体,是区政府组织安排,并非来源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也就是说,镇政府是不能独立完成补偿工作,需要由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并经区政府审批审核,才可以落实北绿食品公司的补偿。
潘律师认为,此案补偿争议至今七年未处理解决,尤其是在镇政府报送相关文件后依然未处理解决,根本原因在于区政府未及时履行内部审批批准义务。律师提起的相关行政复议审查中,区政府答复称尚未收到镇政府的补充材料,也能显示出区政府是具有相应审批职权的。
05:10
承办律师深层法律分析
而区政府审批不作为,已经形成对补偿问题处理的唯一障碍,该行为已经外化为对行政相对人产生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影响的行政行为,应作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予以纠正。
基于上述法律分析,潘律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区政府对北绿食品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处理审批行政不作为违法, 并责令区政府依法履行审查批准义务。
两审法院采纳律师观点
法院在审理案件查明事实后,采纳了律师观点,判决:责令区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北绿食品公司提交的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书作出处理。
区政府不服,提起上诉,市高级法院也认为:区政府有义务在进一步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北绿食品公司相关申请作出相应的处理和回复,并尽快推进镇政府实质解决补偿问题。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应与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中,既然政府已经做出了对征收红线外部分进行补偿的决定,就应该依法履行,这是诚信政府的应有之义,也是法律规定的信赖利益保护的根基。
镇政府将责任推给区政府,认为没有区政府的批准和答复无法进行补偿;而区政府却认为,要求镇政府补充的材料一直未补充,因而无法审查是否应进行补偿。这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
对于相关政府机构来说,这可能只是照章行事、依程序办事,但是对企业来说,这却是关系其切身利益、生死攸关大事。
为民服务,要用心、用情,将老百姓的每一件事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不能把老百姓往门外推,而是应该真真切切地解决他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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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了十几年的食品公司,因为河道整治,部分厂房被纳入项目用地范围。区镇两级部门决定拆除全部厂房,但对用地红线外部分却迟迟不予补偿,且两级政府相互推诿,造成当事人7年后仍然没有拿到补偿。
补偿职责究竟应该谁来承担?复议从区政府到市政府,诉讼从中院到高院,盛廷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赢得官司?
承诺的补偿迟迟不兑现
2000年,北绿食品公司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了配套厂房、保鲜库等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13年后,因当地河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北绿食品公司厂区内生产加工车间等关键部位建筑,被纳入河道规划红线内。
一旦红线范围内的关键建筑被拆除,整体厂房就会丧失实际应用价值。经区政府主管领导、水务部门、重大项目办等领导在现场口头决定:对整个厂区全部评估、全部拆除,按照正常评估给予企业应得补偿。
为配合相关部门的拆除工作,北绿食品公司还解除了与合作方的合作协议,并支付了50余万元的违约金。
04:25
承办律师讲解案情
2017年2月,依据镇政府委托形成的评估报告,北绿食品公司与村委员会就河道规划红线内的建筑物,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村委会也将相应补偿款交付公司。
至于河道规划红线外的建筑物,也经镇政府委托形成了评估报告,但相关单位却一直未对这部分建筑物进行补偿。
盛廷律师介入 申请补偿遭百般推诿
基于对政府部门的信赖,公司同意拆除厂房并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工作,而补偿安置却一直未落实到位。协商无果后,公司决定委托盛廷律师团队,走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此案由盛廷律所潘金忠律师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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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调查了此次拆迁相关的政府文件。从政府工作会议纪要里明确一个事实:此次拆迁由镇政府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补偿安置工作。
2020年1月,律师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区、镇两级政府依法履行河道规划红线外建筑物的补偿义务。
区政府作出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镇政府60日内履行处理北绿食品公司补偿申请的法定职责。
收到6号复议决定后,律师向镇政府要求履行补偿职责,而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却说:镇政府已在9月份向区政府提交补偿安置的报告文件,是区政府至今未作批准和答复。
依据6号复议决定,律师又向区政府提交了责令申请书,请求区政府责令镇政府履行6号复议决定,并及时审议批准镇政府的处理报告。
区政府对此的答复是:镇政府报送的材料不全,有没有补充,才未能上会。
责任被推来推去,该谁来承担?
承办律师分析法律关系,明确责任主体
镇政府作为拆迁补偿主体,是区政府组织安排,并非来源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也就是说,镇政府是不能独立完成补偿工作,需要由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并经区政府审批审核,才可以落实北绿食品公司的补偿。
潘律师认为,此案补偿争议至今七年未处理解决,尤其是在镇政府报送相关文件后依然未处理解决,根本原因在于区政府未及时履行内部审批批准义务。律师提起的相关行政复议审查中,区政府答复称尚未收到镇政府的补充材料,也能显示出区政府是具有相应审批职权的。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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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区政府审批不作为,已经形成对补偿问题处理的唯一障碍,该行为已经外化为对行政相对人产生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影响的行政行为,应作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予以纠正。
基于上述法律分析,潘律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区政府对北绿食品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处理审批行政不作为违法, 并责令区政府依法履行审查批准义务。
两审法院采纳律师观点
法院在审理案件查明事实后,采纳了律师观点,判决:责令区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北绿食品公司提交的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书作出处理。
区政府不服,提起上诉,市高级法院也认为:区政府有义务在进一步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北绿食品公司相关申请作出相应的处理和回复,并尽快推进镇政府实质解决补偿问题。一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应与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本案中,既然政府已经做出了对征收红线外部分进行补偿的决定,就应该依法履行,这是诚信政府的应有之义,也是法律规定的信赖利益保护的根基。
镇政府将责任推给区政府,认为没有区政府的批准和答复无法进行补偿;而区政府却认为,要求镇政府补充的材料一直未补充,因而无法审查是否应进行补偿。这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
对于相关政府机构来说,这可能只是照章行事、依程序办事,但是对企业来说,这却是关系其切身利益、生死攸关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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