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片区管委会负责督办和处理信访问题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及政府聘用的法律顾问。如果,你们谁能够利用法律法规依法有据文明规范的证明,在2004年“撤村建居”征收土地时,村委会利用,在分别2003年7月以前就自愿签订过安置协议书,并经过公证处公证,自愿放弃南大湖村合法村民资格的原村民(所谓的老户)自治表决作出的决定,可以与下列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可以侵占克扣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村民的征收土地农转非安置补助费、农村集体所有资产享有权和村民安置房享有权等合法财产权,我就不上访了。证明不了,就请尽快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在问题没有依法有据文明规范处理以前,就不要不择手段阻止我上访了。也不要在一年时间内派5波人到山东烟台老家监视我,浪费国家的人力、物力、财力。
尊敬的各位党员领导干部们、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好!
恳请大家看看,这到底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可依,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这是不是庸政懒政怠政、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暑有令不行、敷衍塞责、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图一,《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公民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因上访反映问题,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和西虹东路社区书记、民警,在没有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连续关押剥夺人身自由长达6年之久。这是谁给她们的这种超越宪法律的特权?
“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这是有责任有权利有义务督办和处理信访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请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负责督办和处理信访问题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们,你们督办了吗?把事实查清楚了吗?拿出书面调查结果或者处理结果了吗?如果,没有拿出一份依法有据文明规范并能够公开的调查结果或处理结果。反而,在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条件,也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一个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的信访群众连续关押剥夺人身自由长达6年之久,这是不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这是不是已经违犯了《宪法》第37条、《刑法》第238条、第254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图二,在2021年新版《土地管理法》和配套法规没有生效和实施以前,当时的《土地管理法》和配套法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是否应该必须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辨别是非?
图三、图四、图五、图六,在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时,不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等配套法规政策规定,计算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以及每个被安置人员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也不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8条规定拟订或者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要按照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表决决定的方案计算。这是不是在违犯《土地管理法》第47条等配套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
图四、图五、图六、图8、图9、图十、图十一、
图十二,就完全能够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决定权。也完全能够证明南大湖村委会利用分别在2003年以前,就自愿签订过安置协议书,已经自愿放弃南大湖村合法村民资格的人表决作出的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并有侵犯法律法规赋予村民的征收土地农转非安置补助费等合法财产权内容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完全不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
图四、图七、图九,都规定的非常明确,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看看图十三、图十四、图十五、图十六,就知道,在没有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一个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的信访群众连续关押限制剥夺人身自由长达6年之久的行为,是否已经违犯《宪法》第37条、第41条和《刑法》第238条、第254条以及图十四中所讲的了。
本人李建筑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片区管委会西虹东路社区的居民。
身份证号:650121196211050434。
联系电话:13999252040。 https://t.cn/RJhRcMl
尊敬的各位党员领导干部们、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好!
恳请大家看看,这到底是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可依,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这是不是庸政懒政怠政、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暑有令不行、敷衍塞责、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图一,《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公民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因上访反映问题,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和西虹东路社区书记、民警,在没有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连续关押剥夺人身自由长达6年之久。这是谁给她们的这种超越宪法律的特权?
“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这是有责任有权利有义务督办和处理信访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请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负责督办和处理信访问题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们,你们督办了吗?把事实查清楚了吗?拿出书面调查结果或者处理结果了吗?如果,没有拿出一份依法有据文明规范并能够公开的调查结果或处理结果。反而,在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条件,也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一个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的信访群众连续关押剥夺人身自由长达6年之久,这是不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这是不是已经违犯了《宪法》第37条、《刑法》第238条、第254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图二,在2021年新版《土地管理法》和配套法规没有生效和实施以前,当时的《土地管理法》和配套法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是否应该必须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辨别是非?
图三、图四、图五、图六,在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时,不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等配套法规政策规定,计算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以及每个被安置人员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也不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8条规定拟订或者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而要按照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表决决定的方案计算。这是不是在违犯《土地管理法》第47条等配套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
图四、图五、图六、图8、图9、图十、图十一、
图十二,就完全能够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决定权。也完全能够证明南大湖村委会利用分别在2003年以前,就自愿签订过安置协议书,已经自愿放弃南大湖村合法村民资格的人表决作出的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并有侵犯法律法规赋予村民的征收土地农转非安置补助费等合法财产权内容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完全不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的。
图四、图七、图九,都规定的非常明确,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看看图十三、图十四、图十五、图十六,就知道,在没有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一个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的信访群众连续关押限制剥夺人身自由长达6年之久的行为,是否已经违犯《宪法》第37条、第41条和《刑法》第238条、第254条以及图十四中所讲的了。
本人李建筑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片区管委会西虹东路社区的居民。
身份证号:650121196211050434。
联系电话:13999252040。 https://t.cn/RJhRcMl
#家居装修# #装修经验谈# 咨询个问题,老施你看看墙角这里开裂是怎么回事情?
今天的博友咨询,其实这个问题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这些 ,很多项目经理也找不到这个问题的所在原因;本人做过十几年的油漆施工 ,这种情况在一些工地算是常见
1;博友咨询,说是这个墙角开裂是什么情况 ?
2;问及以前的墙面是什么情况,这是确定这里是否是新砌墙体,或者石膏板墙体,新旧墙体
3;确定了原来墙面是原有建筑墙体 ,没有任何改动,那么问题出在油漆施工阶段
4;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油漆施工偷懒了,阴角条使用腻子粉一次性安装上了 ,甚至有可能是第一次没有干透彻,马上做了二次的批腻子施工,太厚了,导致了开裂 ,仅此而已;
今天的博友咨询,其实这个问题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这些 ,很多项目经理也找不到这个问题的所在原因;本人做过十几年的油漆施工 ,这种情况在一些工地算是常见
1;博友咨询,说是这个墙角开裂是什么情况 ?
2;问及以前的墙面是什么情况,这是确定这里是否是新砌墙体,或者石膏板墙体,新旧墙体
3;确定了原来墙面是原有建筑墙体 ,没有任何改动,那么问题出在油漆施工阶段
4;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油漆施工偷懒了,阴角条使用腻子粉一次性安装上了 ,甚至有可能是第一次没有干透彻,马上做了二次的批腻子施工,太厚了,导致了开裂 ,仅此而已;
【#浙江女首富名下近4000万房产将拍卖# 曾被誉“饰品女王”本人已多次成被执行人】10月17日,#浙江女首富何巧女房产将拍卖#冲上微博热搜,何巧女及其丈夫唐凯名下的两套房产将在10月27日进行拍卖。
阿里拍卖网显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0月27日公开拍卖何巧女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11号18层3单元3-2105的房产,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1941万元,起拍价1358万元,保证金140万元,增价幅度为6万元。
资料显示,拍卖标的是酒店式公寓,房屋性质属于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为173.25㎡。截至目前,该起拍卖已被超4000人围观,152人设置了提醒。
除此之外,何巧女丈夫唐凯名下房产也将被拍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同样将于10月27日公开拍卖唐凯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11号18层3单元3-2106的房产,该房屋建筑面积为229.85㎡,评估价3238万元,起拍价2267万元,保证金230万元,增价幅度为11万元。截至目前,该起拍卖已被近3000人围观,61人设置了提醒。
企查查APP显示,上述两起房产被拍卖主要涉及何巧女、唐凯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执行案件,法院执行案号为(2021)京03执恢160号,该案涉及执行标的额约1.74亿元。
东方园林由何巧女创办,2009年成为中国园林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何巧女也被称为“园林皇后”。据悉,2010年,何巧女凭借105亿元的身价登上了胡润百富榜。据悉,2015年,在何巧女带领下,东方园林无序扩张PPP业务,公司营收大幅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负债也在快速走高。一系列连锁反应下,上市公司出现经营危机,何巧女夫妇也出现多条风险信息。企查查APP显示,何巧女已多次成被执行人,当前被执行总金额约2.75亿元,其已被限制高消费。
此外,据东方园林半年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唐凯开展了股票质押业务,由于二人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而出现了违约行为,质权人启动违约处置流程,向各地方法院申请对其二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司法冻结。截至2021年6月30日,何巧女及唐凯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司法冻结(轮候冻结)。H(新京报)
阿里拍卖网显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0月27日公开拍卖何巧女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11号18层3单元3-2105的房产,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1941万元,起拍价1358万元,保证金140万元,增价幅度为6万元。
资料显示,拍卖标的是酒店式公寓,房屋性质属于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为173.25㎡。截至目前,该起拍卖已被超4000人围观,152人设置了提醒。
除此之外,何巧女丈夫唐凯名下房产也将被拍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同样将于10月27日公开拍卖唐凯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11号18层3单元3-2106的房产,该房屋建筑面积为229.85㎡,评估价3238万元,起拍价2267万元,保证金230万元,增价幅度为11万元。截至目前,该起拍卖已被近3000人围观,61人设置了提醒。
企查查APP显示,上述两起房产被拍卖主要涉及何巧女、唐凯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执行案件,法院执行案号为(2021)京03执恢160号,该案涉及执行标的额约1.74亿元。
东方园林由何巧女创办,2009年成为中国园林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何巧女也被称为“园林皇后”。据悉,2010年,何巧女凭借105亿元的身价登上了胡润百富榜。据悉,2015年,在何巧女带领下,东方园林无序扩张PPP业务,公司营收大幅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负债也在快速走高。一系列连锁反应下,上市公司出现经营危机,何巧女夫妇也出现多条风险信息。企查查APP显示,何巧女已多次成被执行人,当前被执行总金额约2.75亿元,其已被限制高消费。
此外,据东方园林半年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唐凯开展了股票质押业务,由于二人未能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而出现了违约行为,质权人启动违约处置流程,向各地方法院申请对其二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司法冻结。截至2021年6月30日,何巧女及唐凯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司法冻结(轮候冻结)。H(新京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