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丰源农业-沃仙有机蔬菜
大连圣丰源有机蔬菜
2015年5月30日,大连圣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正式挂牌上市。股权代码:205635。大连圣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沃仙”、“圣丰源农业”两个商标注册权。电话:4001890411。
大连圣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有机认证土地165亩,认证品种46个,是“大连市有机农业科研开发基地”,是中国第十二届全运会唯一官方指定有机蔬菜供应商。
大连圣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沃仙”品牌有机蔬菜现已入驻高端商超共20多家,拥有高级会员二百余人。从黑龙江哈尔滨到福建厦门,“沃仙”有机蔬菜用品质抒写着属于圣丰源的传奇。
四年磨一剑,圣丰源以诚信的品格、不懈的努力,翻开了新的历史篇章,大连圣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前进,梦想不再遥远!
为何选择“沃仙”有机蔬菜
“寸土寸金”的土壤:
农场地处大连金州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内,风景秀丽,远离工业污染。历时三年多,投入巨资,利用日本土壤改良技术,消除了土壤中的有害物质含量,有效提升有机质含量和土壤活性。
“精细化”的全过程管控:
根据有机蔬菜“预防为先”的种植理念和全年连续供应的市场需求,打造出作物生长全过程的精细化生产管理模式,以企业标准化管理的理念,改变并超越传统个体农耕的粗放式种植管理方法,保证产品品质和产能。
“卓越”品质保证:
历次代表大连参加省和国家级“农产品农残抽检”(蔬菜类),检查结果均为“未检出”,受到各级政府的好评及赞赏。通过东北20多家高端商超严苛检查,受到一致拥戴。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2号中山九号东楼1003室
电话:4001890411
订购热线:
400-189-0411
Fax:0411-82556671
大连圣丰源有机蔬菜
2015年5月30日,大连圣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正式挂牌上市。股权代码:205635。大连圣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沃仙”、“圣丰源农业”两个商标注册权。电话:4001890411。
大连圣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有机认证土地165亩,认证品种46个,是“大连市有机农业科研开发基地”,是中国第十二届全运会唯一官方指定有机蔬菜供应商。
大连圣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沃仙”品牌有机蔬菜现已入驻高端商超共20多家,拥有高级会员二百余人。从黑龙江哈尔滨到福建厦门,“沃仙”有机蔬菜用品质抒写着属于圣丰源的传奇。
四年磨一剑,圣丰源以诚信的品格、不懈的努力,翻开了新的历史篇章,大连圣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前进,梦想不再遥远!
为何选择“沃仙”有机蔬菜
“寸土寸金”的土壤:
农场地处大连金州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内,风景秀丽,远离工业污染。历时三年多,投入巨资,利用日本土壤改良技术,消除了土壤中的有害物质含量,有效提升有机质含量和土壤活性。
“精细化”的全过程管控:
根据有机蔬菜“预防为先”的种植理念和全年连续供应的市场需求,打造出作物生长全过程的精细化生产管理模式,以企业标准化管理的理念,改变并超越传统个体农耕的粗放式种植管理方法,保证产品品质和产能。
“卓越”品质保证:
历次代表大连参加省和国家级“农产品农残抽检”(蔬菜类),检查结果均为“未检出”,受到各级政府的好评及赞赏。通过东北20多家高端商超严苛检查,受到一致拥戴。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2号中山九号东楼1003室
电话:4001890411
订购热线:
400-189-0411
Fax:0411-82556671
大连的金刚石产业你知道吗
经过近50年的开采,大连金刚石目前保有资源储量901万克拉,分别占辽宁省和全国的100%和49.2%。
赋存于金伯利岩中的金刚石矿,是辽宁省优势矿种。
1971年,瓦房店地区首次发现金伯利岩。目前,已发现裸露金伯利岩体113处,其中,岩管24处,岩脉89条,呈三个金伯利岩带。
1974年,50号岩管被发现,宝石级金刚石远高于一般矿床20%左右的占比,达到了68.76%。
该矿具有宝石率高,晶型好,颜色净度俱佳,易加工的特点,是当时国际市场上公认的上乘之品。所产的金刚石95%以上出口销往美国、比利时和香港。
依托50号岩管开发利用所组建的大连市瓦房店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有控股大二型企业,成为当时的全国500强企业,赚取了大量外汇收入,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目前,50号矿坑已经挖掘完毕,处于停产状态,矿坑已成为国家级一级地质遗迹。
经过近50年的开采,大连金刚石目前保有资源储量901万克拉,分别占辽宁省和全国的100%和49.2%。
赋存于金伯利岩中的金刚石矿,是辽宁省优势矿种。
1971年,瓦房店地区首次发现金伯利岩。目前,已发现裸露金伯利岩体113处,其中,岩管24处,岩脉89条,呈三个金伯利岩带。
1974年,50号岩管被发现,宝石级金刚石远高于一般矿床20%左右的占比,达到了68.76%。
该矿具有宝石率高,晶型好,颜色净度俱佳,易加工的特点,是当时国际市场上公认的上乘之品。所产的金刚石95%以上出口销往美国、比利时和香港。
依托50号岩管开发利用所组建的大连市瓦房店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有控股大二型企业,成为当时的全国500强企业,赚取了大量外汇收入,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目前,50号矿坑已经挖掘完毕,处于停产状态,矿坑已成为国家级一级地质遗迹。
【开发商把卖掉的房屋抵押给银行 解封!】
2002年11月份,大连市民叶军(化名)以100万元的价格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是大连千佳房地产有限公司。叶军说,担心银行贷款利息高,这100万元大部分是从亲属那儿借来的。令自己没有想到的是,房子一直办不了房产证,每次找开发商,均被告知再等等,后来竟然连人也找不到了,一直拖到现在。
今年春节后,叶军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梁照强律师帮助办理自己房屋的产权证。经两位律师调查,发现叶军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将叶军购买的房屋及小区其他房屋共计24套作为抵押物,从某银行贷款1.4亿元,至今未还,银行已经将千佳公司起诉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照某银行的申请,将叶军的房子查封了,准备拍卖。叶军购买的房子不仅未解押,还被法院查封,所以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叶军得知情况后非常失望,因为只有开发商还清了这1.4亿本金加利息,房子才能解封,自己才能办产权证。
无奈之下,叶军委托王金海、梁照强律师将千佳公司和某银行起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裁决千佳公司将已经出售给自己的房屋抵押给某银行的行为无效,中止对自己购买的商品房的查封。
千佳公司目前已经不经营了,法院依法传唤也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千佳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4亿元,用其开发的24套商品房及部分公建作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千佳公司未偿还贷款,某银行有权申请法院查封抵押物,并有权申请拍卖。而叶军用全款购买了涉案商品房,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系其唯一住房,依照规定,消费者的居住权优先于银行的受偿权,叶军有权排除某银行的执行。
今年4月2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中止某银行对叶军购买的商品房的执行,“解封”这套房屋。(文/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万恒)#本地新闻# https://t.cn/RJPse79
2002年11月份,大连市民叶军(化名)以100万元的价格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是大连千佳房地产有限公司。叶军说,担心银行贷款利息高,这100万元大部分是从亲属那儿借来的。令自己没有想到的是,房子一直办不了房产证,每次找开发商,均被告知再等等,后来竟然连人也找不到了,一直拖到现在。
今年春节后,叶军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梁照强律师帮助办理自己房屋的产权证。经两位律师调查,发现叶军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将叶军购买的房屋及小区其他房屋共计24套作为抵押物,从某银行贷款1.4亿元,至今未还,银行已经将千佳公司起诉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照某银行的申请,将叶军的房子查封了,准备拍卖。叶军购买的房子不仅未解押,还被法院查封,所以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叶军得知情况后非常失望,因为只有开发商还清了这1.4亿本金加利息,房子才能解封,自己才能办产权证。
无奈之下,叶军委托王金海、梁照强律师将千佳公司和某银行起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裁决千佳公司将已经出售给自己的房屋抵押给某银行的行为无效,中止对自己购买的商品房的查封。
千佳公司目前已经不经营了,法院依法传唤也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千佳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4亿元,用其开发的24套商品房及部分公建作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千佳公司未偿还贷款,某银行有权申请法院查封抵押物,并有权申请拍卖。而叶军用全款购买了涉案商品房,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系其唯一住房,依照规定,消费者的居住权优先于银行的受偿权,叶军有权排除某银行的执行。
今年4月2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中止某银行对叶军购买的商品房的执行,“解封”这套房屋。(文/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万恒)#本地新闻# https://t.cn/RJPse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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