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报融媒[超话]#【"抓拍"盯上电动自行车。罚款数小,信用事大! 】
5月1日起,《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4月29日,石家庄市副市长 市公安局局长梁昆做客我台《行风热线市长面对面》节目,他表示条例实施后,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力度。其中一条就是正在街头布设监控设备,也就是说,今后电动自行车违法出行也会被天眼“抓拍”,甚至具有向当事人智能发出违法提醒的功能。有人说,就算处罚,也就是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数额,无所谓,但是积少可能成多,随着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的推进,频繁违法的记录不会随处罚消失,将有可能进入个人征信记录,进而影响到市民信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管理,文明行为不会自动产生。监控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还是要提醒市民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文明出行,守法出行,为我们石家庄营造更加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石家庄新闻[超话]# https://t.cn/A6XZ24iJ
5月1日起,《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4月29日,石家庄市副市长 市公安局局长梁昆做客我台《行风热线市长面对面》节目,他表示条例实施后,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力度。其中一条就是正在街头布设监控设备,也就是说,今后电动自行车违法出行也会被天眼“抓拍”,甚至具有向当事人智能发出违法提醒的功能。有人说,就算处罚,也就是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数额,无所谓,但是积少可能成多,随着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的推进,频繁违法的记录不会随处罚消失,将有可能进入个人征信记录,进而影响到市民信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管理,文明行为不会自动产生。监控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还是要提醒市民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文明出行,守法出行,为我们石家庄营造更加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石家庄新闻[超话]# https://t.cn/A6XZ24iJ
#石家庄身边事# 【#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方便群众购车、上牌,结合我市实际,设立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现将4月29日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
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名单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石家庄新闻广播) https://t.cn/RJPQPJn
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名单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石家庄新闻广播) https://t.cn/RJPQPJn
【享受“一站式”服务 石家庄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分步常态化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本台消息:(记者马骥 通讯员王颖)为持续有力推进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上牌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2年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分步常态化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4月29下午,电动车带牌经销商户的授牌仪式在石家庄市高新区电动自行车市场举行。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建立、石家庄市交管局政委于英杰、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洪恩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据介绍,组织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积极实施“带牌销售”举措,是为了方便车主快捷办理登记上牌,有力推动“车要上牌、人要带盔”管理目标的落地落实,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
此次“带牌销售”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市各县(市、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经营主体,依自愿原则设立代办登记服务网点。实施时间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自2022年5月1日实施;其他各县(市、区)自2022年6月1日实施。
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是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正规化管理的有效举措,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组织精干力量参与此项工作,针对每个环节进行细致研究,确保推进工作无漏洞、无差错;要积极筹措资金,统一制作电动自行车号牌,切实保障代办登记服务网点号牌制作等所需经费落实到位。#石家庄新闻[超话]# https://t.cn/RJPQPJn
4月29下午,电动车带牌经销商户的授牌仪式在石家庄市高新区电动自行车市场举行。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建立、石家庄市交管局政委于英杰、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洪恩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据介绍,组织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积极实施“带牌销售”举措,是为了方便车主快捷办理登记上牌,有力推动“车要上牌、人要带盔”管理目标的落地落实,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
此次“带牌销售”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市各县(市、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经营主体,依自愿原则设立代办登记服务网点。实施时间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自2022年5月1日实施;其他各县(市、区)自2022年6月1日实施。
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是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正规化管理的有效举措,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组织精干力量参与此项工作,针对每个环节进行细致研究,确保推进工作无漏洞、无差错;要积极筹措资金,统一制作电动自行车号牌,切实保障代办登记服务网点号牌制作等所需经费落实到位。#石家庄新闻[超话]# https://t.cn/RJPQP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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