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五一#
早起去小区北门,希望北门的核酸检测点有开门。这样我们就可以做了核酸按照原计划去爬山了。
可惜,那个采集点果然关闭了。虽然政府工作人员之前有说可能这个采集点下村支援了,可事到如今,我还是有些失望。
好吧,那没办法了,只能老老实实在家等着做核酸吧。
感觉,上午十点到下午五点半,仿佛故意不让大家出去逛似的。
(也可能为了方便明天大家拿到48小时内的核酸证明用以上班)

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啊啊啊,我们的文哥16岁啦,先祝你生日快乐[蛋糕],时间过得真快,你仿佛一下就长大了,那么措不及防,开始觉得你是一个拽拽的小屁孩儿,而且是那种很讨小女生喜欢的小
  • #MANTA民国风新歌思无字# 大半夜,上头…太上头…[允悲][允悲][允悲](并且WB跟字母站的题居然还不一样?但腿打断什么的有、惨[苦涩][苦涩][苦涩](
  • 风向团队郑重承诺:团队全体主持人/督导师/管家/婚秘全力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因疫情原因需要延期或者改期的准新人 请第一时间和我们联系我们将全力重新协调安排档期虽然疫
  • (图二)所以说国内自媒体炒热搜带话题的能力真的挺厉害的[裂开][裂开][裂开]全球10大IC芯片设计公司营收排名最近几年芯片成为热门话题,很多产品都围绕着芯片展
  • 冬去春来,林州太行大峡谷 即将迎来春暖花开的美好季节! 3月18日上午10点,随着太行隧道内标志标线施划的完成,经过26天艰苦奋战,总投资320余万元的太行隧道
  •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也认为,若美国帮助乌克兰击沉“莫斯科”号属实,那么这反映拜登政府在分享情报方面越来越倾向于采取主动姿态,目的是显著削弱俄罗斯的军事力
  • 看完童漠男的脱口秀,就很释然在大学没有遇到soulmate这件事了,两三年前纠结的中考也有了另一种释然的方式想回到自己属于的层次,人不向前看不对,但应该实事求是
  • 在Fisher(CFO良师益友资深导师余道江)的指导下,我逐渐明确了自己的发展方向,目标变得更明确,并掌握了很多工具来分析自己的优劣势,以及如何分阶段在短期和长
  • 4⃣️《我离开之后》很快就从头到尾翻完了无数次在夜深人静的夜晚躺在床上设想在未来的某一天爸妈会离去的场景没办法接受但我们终将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可能永远当依附于爸
  • 火化仪式在我和我弟去洛阳的第三天举行,来了很多爸妈的朋友,只能在酒店里面休息,外婆火化前一天晚上我跑到爸妈的房间和我妈睡在一起,爸爸因为白天招呼那些朋友太累了,
  • 经过省自然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中心及合作共建单位等多方孜孜不倦的共同努力,“河南一号”卫星今日飞天梦圆,为河南省“天眼”系统建成注入了高科技新动能,将进一
  • 但正如三毛说的那样:“知交零落实是人生常态,能够偶尔话起,而心中仍然温柔,就是好朋友。可即便生活不宠你,你也要好好善待自己,这一生,风雨兼程,就是为了遇见更好的
  • 做好防晒做这个夏天最白的妞,晒成黑娃达咩❌SPF50+/PA++++的防晒指数,防.晒力度杠杠的,防止晒黑晒老的纳米喷头喷雾超细腻,上身水润成莫快,不假白不黏腻
  • 十六岁时,上司发粮充当饷银,他即用粮银买香供佛,跪诵阿弥陀佛圣号。遂于佛前立誓,持斋念佛,日诵金刚经一遍,回向生西。
  • 我一直觉得如果有机会 我应该是个合格的恋人 温柔大方善解人意之类的 但是一不小心太喜欢你了所以一切搞砸了 我成了幼稚又小心眼嫉妒心爆棚的讨厌鬼——网易云音乐热评
  • 立冬是冬天的开始,也能提醒大家做好预备,在家封堵门窗缝隙、在外记得加衣,防止严寒伤身。此时,人的筋骨和关节容易产生不适,像一些风寒导致的老病根,尤其是腰腿疼痛会
  • 第一看点,美联储果然如市场预期那样,在通胀仍远高于美联储2%的目标,而劳动力市场又极度极度紧张,职位空缺非常大的背景下,最终还是选择“恪尽职守”的加息75个基点
  • #刘亦菲[超话]##刘亦菲去有风的地方# [送花花][送花花]#刘亦菲许红豆# 今天大家都太棒啦,达到了万仙粉太棒了,我们只跟自己比[许愿星][许愿星]虽然对
  • #杨钰莹[超话]##杨钰莹511生日快乐# TO dear岗岗❤ 时光荏苒奏锦瑟  挡不住你跨越山海踏浪归来繁花似锦落铅华  唯你是星辰中最璀璨的银河 你是和煦
  • 中年的女人,已经过了耳朵相信爱情的年纪,她们更愿意看到男人为她做了什么,更喜欢看清男人的人品之后,再付出真心。中年女人,深深的爱上一个人后,不会马上变得很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