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笔记#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刘XX,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领导批评教育。2013年2月,公司发放2012年度奖金,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13年5月10日,刘XX进入经理办公室,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将其杀害。当天被抓获。
【起诉书】
XX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XX检刑诉[2013]XX号
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XX市XX公司勤杂工,XX省XX县人,暂住XX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2013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XX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5月2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刘XX因工作原因,对被害人许XX(XX岁,XX公司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13年5月10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许XX持事先准备好的羊角锤、木工凿,进入公司三层经理办公室,趁被害人许XX在床上熟睡之机,用羊角锤、木工凿……将其杀害,致被害人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受伤,当场死亡。被告人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当日晚8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羊角锤、木工凿;
2、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3、证人朱XX、侯XX的证言;
4、现场勘查笔录;
5、法医鉴定结论。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故意杀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将被告人刘XX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XXX
二O一三年六月X日
附:1.被告人刘XX现押于XX看守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一份。
【起诉书】
XX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XX检刑诉[2013]XX号
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XX市XX公司勤杂工,XX省XX县人,暂住XX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2013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XX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5月2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刘XX因工作原因,对被害人许XX(XX岁,XX公司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13年5月10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许XX持事先准备好的羊角锤、木工凿,进入公司三层经理办公室,趁被害人许XX在床上熟睡之机,用羊角锤、木工凿……将其杀害,致被害人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受伤,当场死亡。被告人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当日晚8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羊角锤、木工凿;
2、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3、证人朱XX、侯XX的证言;
4、现场勘查笔录;
5、法医鉴定结论。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故意杀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将被告人刘XX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XXX
二O一三年六月X日
附:1.被告人刘XX现押于XX看守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一份。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袁和庚接受审查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袁和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袁和庚简历
袁和庚,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江西袁州人,大学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4年8月至2002年11月,先后在宜春中学,宜春市(现袁州区)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湖田乡工作;
2002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宜春市袁州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4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万载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0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高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高安市委书记;
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任高安市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任高安市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2021年9月至今,任宜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袁和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袁和庚简历
袁和庚,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江西袁州人,大学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4年8月至2002年11月,先后在宜春中学,宜春市(现袁州区)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湖田乡工作;
2002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宜春市袁州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4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万载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0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高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高安市委书记;
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任高安市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0年4月至2021年9月,任高安市委书记、二级巡视员;
2021年9月至今,任宜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
【西安市拟提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公示】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以下拟提拔担任市级部门及市属企事业单位正职人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刘培宏,男,汉族,1969年1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苏国峰,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法律硕士,九三学社社员,现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军刚,男,汉族,1969年11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城管局党委副书记。
陈晓军,男,汉族,1969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二级巡视员。
刘新锋,男,汉族,1978年5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
冉红斌,男,汉族,1968年9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立民,男,汉族,1969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档案馆副馆长。
程建设,男,汉族,1966年12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
缑发世,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大学,哲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党委副书记。
张峰虎,男,汉族,1971年11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顾育英,女,汉族,1975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曲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晓东,男,汉族,1969年5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东文,男,汉族,1967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民革党员,现任新城区政府二级巡视员。
韩红丽,女,汉族,1968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马钢,男,汉族,1975年10月生,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轨道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5月5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止。
来信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9号西安市委4号楼304室
邮 编:710008
受理电话:12380
举报网址:xa12380.gov.cn
短信受理:18909212380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9日 https://t.cn/A6XyGTgu (西安发布)
刘培宏,男,汉族,1969年1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苏国峰,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法律硕士,九三学社社员,现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军刚,男,汉族,1969年11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城管局党委副书记。
陈晓军,男,汉族,1969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二级巡视员。
刘新锋,男,汉族,1978年5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
冉红斌,男,汉族,1968年9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立民,男,汉族,1969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档案馆副馆长。
程建设,男,汉族,1966年12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
缑发世,男,汉族,1963年11月生,大学,哲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党委副书记。
张峰虎,男,汉族,1971年11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顾育英,女,汉族,1975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曲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晓东,男,汉族,1969年5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东文,男,汉族,1967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民革党员,现任新城区政府二级巡视员。
韩红丽,女,汉族,1968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马钢,男,汉族,1975年10月生,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轨道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5月5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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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9日 https://t.cn/A6XyGTgu (西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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