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 请政府协调土产小区开通天燃气】
尊敬的领导,我是土产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几百户紧靠城区,能否政府和社区出面张贴告示把我们小区接通天然气,主管道已经到我们小区大门口了,年前回复已排满,年后将土产小区纳入施工,半年快过去了怎么还没有动静呢?夏天到了不想再用危险的燃气瓶装的了。望领导再关注一下,谢谢
已受理微山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微山县政府 [2022-05-05 09:49:37]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网络问政平台的关注与支持,经咨询:目前奥德燃气公司已与土产小区进行对接,正在初步洽谈阶段,配套合同未签订,具体施工时间正在协商中。如有任何燃气方面的问题可致电主管部门电话或燃气公司客服热线咨询处理。奥德燃气24小时客服电话:8269119;主管部门电话:8228030。
尊敬的领导,我是土产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几百户紧靠城区,能否政府和社区出面张贴告示把我们小区接通天然气,主管道已经到我们小区大门口了,年前回复已排满,年后将土产小区纳入施工,半年快过去了怎么还没有动静呢?夏天到了不想再用危险的燃气瓶装的了。望领导再关注一下,谢谢
已受理微山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微山县政府 [2022-05-05 09:49:37]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网络问政平台的关注与支持,经咨询:目前奥德燃气公司已与土产小区进行对接,正在初步洽谈阶段,配套合同未签订,具体施工时间正在协商中。如有任何燃气方面的问题可致电主管部门电话或燃气公司客服热线咨询处理。奥德燃气24小时客服电话:8269119;主管部门电话:8228030。
【#济宁# 请政府协调土产小区开通天燃气】
尊敬的领导,我是土产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几百户紧靠城区,能否政府和社区出面张贴告示把我们小区接通天然气,主管道已经到我们小区大门口了,年前回复已排满,年后将土产小区纳入施工,半年快过去了怎么还没有动静呢?夏天到了不想再用危险的燃气瓶装的了。望领导再关注一下,谢谢
已受理微山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微山县政府 [2022-05-05 09:49:37]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网络问政平台的关注与支持,经咨询:目前奥德燃气公司已与土产小区进行对接,正在初步洽谈阶段,配套合同未签订,具体施工时间正在协商中。如有任何燃气方面的问题可致电主管部门电话或燃气公司客服热线咨询处理。奥德燃气24小时客服电话:8269119;主管部门电话:8228030。
尊敬的领导,我是土产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几百户紧靠城区,能否政府和社区出面张贴告示把我们小区接通天然气,主管道已经到我们小区大门口了,年前回复已排满,年后将土产小区纳入施工,半年快过去了怎么还没有动静呢?夏天到了不想再用危险的燃气瓶装的了。望领导再关注一下,谢谢
已受理微山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微山县政府 [2022-05-05 09:49:37]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网络问政平台的关注与支持,经咨询:目前奥德燃气公司已与土产小区进行对接,正在初步洽谈阶段,配套合同未签订,具体施工时间正在协商中。如有任何燃气方面的问题可致电主管部门电话或燃气公司客服热线咨询处理。奥德燃气24小时客服电话:8269119;主管部门电话:8228030。
#济宁# 共享电单车骑行是否也需要带头盔
路边那些共享电单车都没有车牌,五一之后还能不能骑着上路?能的话是否也需要带头盔?
已受理交警支队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交警支队 [2022-05-04 10:23:38]回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们已受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驾驶共享电动车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前,相关部门已经与我市共享电动车企业进行沟通,要求相关企业尽快为共享电动车配置安装安全头盔。请群众使用共享电动车出行时,选择已经安装安全头盔的车辆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恳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https://t.cn/Rx1Ljdp
路边那些共享电单车都没有车牌,五一之后还能不能骑着上路?能的话是否也需要带头盔?
已受理交警支队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交警支队 [2022-05-04 10:23:38]回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们已受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驾驶共享电动车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前,相关部门已经与我市共享电动车企业进行沟通,要求相关企业尽快为共享电动车配置安装安全头盔。请群众使用共享电动车出行时,选择已经安装安全头盔的车辆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恳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https://t.cn/Rx1Lj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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