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疫情上海已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警方3件】
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通过现场检查、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各种渠道,时刻关注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三类违法行为。截至5月2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486.8%。查办的443件案件中,哄抬价格类行为占比15.7%。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利用供需失衡的状况,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使进销差价率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扰乱市场秩序。在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甚至达到了486.8%。上海华仟大药房有公司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名德75%酒精消毒液(净含量500ml)”,进价6.8元,售价39.9元,进销差价率达486.8%,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同时,也查获个别经营者通过抬高配送服务费用,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案件。上海金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收取高额配送费、赚取不正当收入,除被顶格罚款外,因为主观故意、情节恶劣被责令停业整顿。
诱导消费从重处以40万罚款。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价格欺诈类案件共17件,占总案件数量的4.2%。有少数经营者通过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为价格误导,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诱使消费者交易。3月29日,上海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价目表标示“供港+蔬菜品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被从重处以40万罚款。4月以来,网络平台内商户、社区团购相关经营者中,存在短斤缺两,实际提供商品重量少于向消费者公示的重量,重量与价格不符等问题。其中,小商户占比较多,问题相对突出。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占比超八成。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查办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共322件。如销售团购套餐,只有套餐总价、没有套餐内所含商品的具体的品名、规格等信息。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好,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监管不放松,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案例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晓东肉品店价格欺诈案
市局执法总队根据线索反映,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使用“上农批品牌肉专卖”店铺名称开展经营,并对若干猪肉产品的品名标示含有“土猪”等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所售猪肉产品与“土猪”有关联,且“上农批”系“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自3月28日后当事人实际采购的猪肉并非来自上农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哄抬鸡蛋等商品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高价销售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民生商品。当日,市局执法总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长宁分局对这一线索开展持续调查,历经三天辗转浦东香山集贸市场、金浜村、上钢集贸市场、周边商超及集贸市场等多地,查实了相关事实。
经查,当事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于今年4月15日-21日期间,从路边摊贩处购入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商品后,在外卖平台上以29.56元/盒(每盒8枚)、118元/只及98.7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经走访调查,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4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5648.50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28242.51元。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大部分多收价款的清退。
案例三: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哄抬牛奶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哄抬牛奶价格。经查,当事人在相关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26元/盒的价格购进光明优倍牛奶(950ML),并通过网络平台以55元/盒的标价销售,进销差价率101.6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783.51元,并处罚款3917.55元。
案例四: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高价售卖蔬菜。经查,当事人以每斤6.07元的价格购进大白菜,在外卖平台上以每一包5斤58元的价格(折合每斤11.6元)对外销售,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330.78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1653.9元。
案例五: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哄抬消毒酒精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销售的“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价格偏高。经查,当事人购入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进价为7元/瓶,随后在网络平台以19.9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184.28%,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六:上海臻毅食品商行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某联华超市高价销售蔬菜等商品。经查,发现上海臻毅食品商行系上海联华超市加盟商,其销售的土豆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3.33%、西红柿价格12.8元/斤进销差价率75.58%、洋葱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8.63%、白菜价格6.9元/斤进销差价率97.14%、黄瓜价格9.8元/斤进销差价率65.82%,上述几款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七: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哄抬鸡蛋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位于浦东新区云山路的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在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鸡蛋。经查,当事人以88元销售“鲜生鸡蛋草鸡蛋30个/份”,进销差价率达122.93%,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八: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销售蔬菜等商品不明码标价案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接到举报,称某微信社区团购销售的蔬菜禽肉产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团购发起人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在微信平台上开设“生活物资配送1群”用于社区团购,在群内发布的蔬菜、鸡蛋、肉类等货物清单上并未标示相关商品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销售番茄等蔬果不明码标价案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通过对辖区内社区团购群的排摸,根据团购群里的实时信息,对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开始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番茄、苹果、西瓜和芒果未公示价格信息。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榨菜案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收到市民举报,反映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销售的榨菜实际售价与标价不符。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以标价4.4元/袋的价格销售乌江牌全型榨菜块(300克/袋),实际却以5.8元/袋进行结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通过现场检查、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各种渠道,时刻关注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三类违法行为。截至5月2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486.8%。查办的443件案件中,哄抬价格类行为占比15.7%。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利用供需失衡的状况,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使进销差价率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扰乱市场秩序。在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甚至达到了486.8%。上海华仟大药房有公司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名德75%酒精消毒液(净含量500ml)”,进价6.8元,售价39.9元,进销差价率达486.8%,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同时,也查获个别经营者通过抬高配送服务费用,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案件。上海金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收取高额配送费、赚取不正当收入,除被顶格罚款外,因为主观故意、情节恶劣被责令停业整顿。
诱导消费从重处以40万罚款。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价格欺诈类案件共17件,占总案件数量的4.2%。有少数经营者通过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为价格误导,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诱使消费者交易。3月29日,上海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价目表标示“供港+蔬菜品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被从重处以40万罚款。4月以来,网络平台内商户、社区团购相关经营者中,存在短斤缺两,实际提供商品重量少于向消费者公示的重量,重量与价格不符等问题。其中,小商户占比较多,问题相对突出。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占比超八成。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查办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共322件。如销售团购套餐,只有套餐总价、没有套餐内所含商品的具体的品名、规格等信息。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好,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监管不放松,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案例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晓东肉品店价格欺诈案
市局执法总队根据线索反映,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使用“上农批品牌肉专卖”店铺名称开展经营,并对若干猪肉产品的品名标示含有“土猪”等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所售猪肉产品与“土猪”有关联,且“上农批”系“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自3月28日后当事人实际采购的猪肉并非来自上农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哄抬鸡蛋等商品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高价销售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民生商品。当日,市局执法总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长宁分局对这一线索开展持续调查,历经三天辗转浦东香山集贸市场、金浜村、上钢集贸市场、周边商超及集贸市场等多地,查实了相关事实。
经查,当事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于今年4月15日-21日期间,从路边摊贩处购入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商品后,在外卖平台上以29.56元/盒(每盒8枚)、118元/只及98.7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经走访调查,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4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5648.50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28242.51元。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大部分多收价款的清退。
案例三: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哄抬牛奶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哄抬牛奶价格。经查,当事人在相关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26元/盒的价格购进光明优倍牛奶(950ML),并通过网络平台以55元/盒的标价销售,进销差价率101.6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783.51元,并处罚款3917.55元。
案例四: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高价售卖蔬菜。经查,当事人以每斤6.07元的价格购进大白菜,在外卖平台上以每一包5斤58元的价格(折合每斤11.6元)对外销售,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330.78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1653.9元。
案例五: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哄抬消毒酒精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销售的“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价格偏高。经查,当事人购入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进价为7元/瓶,随后在网络平台以19.9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184.28%,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六:上海臻毅食品商行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某联华超市高价销售蔬菜等商品。经查,发现上海臻毅食品商行系上海联华超市加盟商,其销售的土豆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3.33%、西红柿价格12.8元/斤进销差价率75.58%、洋葱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8.63%、白菜价格6.9元/斤进销差价率97.14%、黄瓜价格9.8元/斤进销差价率65.82%,上述几款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七: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哄抬鸡蛋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位于浦东新区云山路的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在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鸡蛋。经查,当事人以88元销售“鲜生鸡蛋草鸡蛋30个/份”,进销差价率达122.93%,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八: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销售蔬菜等商品不明码标价案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接到举报,称某微信社区团购销售的蔬菜禽肉产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团购发起人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在微信平台上开设“生活物资配送1群”用于社区团购,在群内发布的蔬菜、鸡蛋、肉类等货物清单上并未标示相关商品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销售番茄等蔬果不明码标价案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通过对辖区内社区团购群的排摸,根据团购群里的实时信息,对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开始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番茄、苹果、西瓜和芒果未公示价格信息。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榨菜案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收到市民举报,反映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销售的榨菜实际售价与标价不符。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以标价4.4元/袋的价格销售乌江牌全型榨菜块(300克/袋),实际却以5.8元/袋进行结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2亿股民请注意!!给所有股民一个忠告!如果你接下来三年不打算离开股市,又想改变亏损的现状,甚至成功翻身上岸!那么这20条技术常识一定要熟知!都是干货,认真看完,炒股少走五年弯路,建议收藏!
1:暴跌是检验股票的试金石,如果大盘暴跌,你的股票微跌,明显是机构抱团,拒绝下跌,所以这种票可以放心持有,必有回报。如果大盘暴跌,你的票大跌,第二天大盘涨它暴涨,这很可能是主力借大盘下跌洗盘,股性不错,这种票你可以在大盘暴跌时买入,大盘涨的时候出,短线反弹套利。
2:如果你做超短线,一只股票开盘30分钟内股价先跌在反弹,但是反弹之后没有突破开盘价,今天不要买。如果开盘30分钟内先跌后涨,没有跌破开盘价,表明主力在洗盘,下午拉升的可能性很高,可以在上午相对低点买入,等拉高再出。
3:如果新手不知道如何买入卖出,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短线5日线上持股,破5日线就出,中线以20日线上持股,破就出,方法有很多,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交易难的不是没有方法,难的是执行力,无脑坚持重复一个方法,超过90%的人没有问题,大道至简。
4:股票大涨前主力一定会做一个动作就是解决套牢盘,如果一只股票在上午没动静,下午开盘突然拉升,大概率是主力在试盘,那么请盯着这只票,机会来了!
5:主升浪一旦形成且没有明显放量,果断介入,缩量上涨持股,缩量下跌趋势未破持股,放量下跌趋势破快速减仓。
6:当个股趋势向上时,除了成交量,什么指标都不要看,缩量、平量就持有,巨量天量你就跑,量价是灵魂,量是水,价是船。
7:短线买入之后三天没波动能出就出,如果买入后不涨反跌,亏5%无条件止损。
8:如果一只票从高位下来跌了50%,而且连续跌了8天,则已经进入了超跌通道,超跌反抽一触即发,无条件跟进。
9:炒股要炒龙头,只干龙头,不干杂毛,因为涨的时候龙头股涨的最猛,跌的时候最抗跌,不要不敢上车,炒股很多时候是反人性的,不要因为跌的多而去买,不因涨的多而不买,越不敢买的越涨,越敢买的越跌,强者恒强,炒龙头短线最重要的是高位买,更高位卖!
10:拥抱趋势,顺势而为,股票买入的价格并不是越低越好,而是越合适越好,你不会因为买入的价格便宜而获得优势,因为下跌不言低,放弃垃圾股,趋势为王。
11:不要被获利的血液冲昏头脑,要知道,天下最难的就是如何持续获利,一旦赚到钱你就会希望赚到更多的钱,一定要认真复盘,是运气还是实力,稳定适合自己的交易系统才是持续获利的王道,这是我大亏之后的大彻大悟。
12:不要为了交易而交易,什么意思?就是当你没感觉,没足够把握确定这次交易能获利的情况下,不要强行去开仓,空仓是一门学问,会买的是徒弟,会卖的是师傅,会空仓的是祖师爷,交易最先考虑的不是盈利,而是保本,交易比的不是频率而是成功率!
13:其实在投机市场,随机应变是最错误的做法,用自己固定的交易系统,在交易系统以不变应万变,不怕你用一万种方法,就怕你一万次用一种方法,不动是最好的防守,往往自己在最不舍的时候就是犯错最多的时候,这句话,你们认真悟!
14:我相信,做交易能坚持五年以上的,都是因为“热爱”这两个字。热爱是可以的,想做好一件事热爱是必须具备的。但是千万别过度沉迷,甚至变成沉沦而无法自拔,我一个朋友炒股入迷,现在老婆分离,儿子不亲,女儿不理,狗儿绕膝,相比炒股,家庭才是我们最大的责任。
15:外不可控,内求于己。决不能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他人,这点无比重要,无论沦落到何种地步,自己必须为自己的决策担负起全责,只有自己承担责任,才能直面错误,也才可能不重复犯错,真正的炒股人都是敢于直面错误的勇士!
16:少听股评家的观点,因为观点没有对错,他们只是找个理由把已经发生的事实给你解释下而已,很多时候你能看到的都是他们想让你看到的,或者这些话是你想听的,当你对别人或任何高手的方法都没兴趣看了,恭喜你距离入门和成功不远了,因为可能你多了一点点自己的东西,信仰!
17:你以为你交易的是行情,其实交易的是自己,我们所看到的外表光鲜的成功,都只是结果和表现,成功的背后都是极大的坚守和忍耐,伟大的背后都是苦难,时间是最有价值的资产,耐力胜过脑力,天资不重要,心态却很重要。低调、谦卑、坚守是照亮人生的三盏灯!
这些都是我炒股14年实践经验和技术的总结,不一定适用每个人,需要每个人结合自己的实践去使用总结,作为交易者,最可怕的不是你技术上存在问题,而是你的认知不够,掉进了这些交易陷阱却不自知!没有无敌的交易系统,只有无敌地使用交易系统的人!这是真理,交易系统最终要回归到人身上!
股市路漫漫,未来我们一起砥砺前行,喜欢的记得点赞收藏关注!
1:暴跌是检验股票的试金石,如果大盘暴跌,你的股票微跌,明显是机构抱团,拒绝下跌,所以这种票可以放心持有,必有回报。如果大盘暴跌,你的票大跌,第二天大盘涨它暴涨,这很可能是主力借大盘下跌洗盘,股性不错,这种票你可以在大盘暴跌时买入,大盘涨的时候出,短线反弹套利。
2:如果你做超短线,一只股票开盘30分钟内股价先跌在反弹,但是反弹之后没有突破开盘价,今天不要买。如果开盘30分钟内先跌后涨,没有跌破开盘价,表明主力在洗盘,下午拉升的可能性很高,可以在上午相对低点买入,等拉高再出。
3:如果新手不知道如何买入卖出,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短线5日线上持股,破5日线就出,中线以20日线上持股,破就出,方法有很多,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交易难的不是没有方法,难的是执行力,无脑坚持重复一个方法,超过90%的人没有问题,大道至简。
4:股票大涨前主力一定会做一个动作就是解决套牢盘,如果一只股票在上午没动静,下午开盘突然拉升,大概率是主力在试盘,那么请盯着这只票,机会来了!
5:主升浪一旦形成且没有明显放量,果断介入,缩量上涨持股,缩量下跌趋势未破持股,放量下跌趋势破快速减仓。
6:当个股趋势向上时,除了成交量,什么指标都不要看,缩量、平量就持有,巨量天量你就跑,量价是灵魂,量是水,价是船。
7:短线买入之后三天没波动能出就出,如果买入后不涨反跌,亏5%无条件止损。
8:如果一只票从高位下来跌了50%,而且连续跌了8天,则已经进入了超跌通道,超跌反抽一触即发,无条件跟进。
9:炒股要炒龙头,只干龙头,不干杂毛,因为涨的时候龙头股涨的最猛,跌的时候最抗跌,不要不敢上车,炒股很多时候是反人性的,不要因为跌的多而去买,不因涨的多而不买,越不敢买的越涨,越敢买的越跌,强者恒强,炒龙头短线最重要的是高位买,更高位卖!
10:拥抱趋势,顺势而为,股票买入的价格并不是越低越好,而是越合适越好,你不会因为买入的价格便宜而获得优势,因为下跌不言低,放弃垃圾股,趋势为王。
11:不要被获利的血液冲昏头脑,要知道,天下最难的就是如何持续获利,一旦赚到钱你就会希望赚到更多的钱,一定要认真复盘,是运气还是实力,稳定适合自己的交易系统才是持续获利的王道,这是我大亏之后的大彻大悟。
12:不要为了交易而交易,什么意思?就是当你没感觉,没足够把握确定这次交易能获利的情况下,不要强行去开仓,空仓是一门学问,会买的是徒弟,会卖的是师傅,会空仓的是祖师爷,交易最先考虑的不是盈利,而是保本,交易比的不是频率而是成功率!
13:其实在投机市场,随机应变是最错误的做法,用自己固定的交易系统,在交易系统以不变应万变,不怕你用一万种方法,就怕你一万次用一种方法,不动是最好的防守,往往自己在最不舍的时候就是犯错最多的时候,这句话,你们认真悟!
14:我相信,做交易能坚持五年以上的,都是因为“热爱”这两个字。热爱是可以的,想做好一件事热爱是必须具备的。但是千万别过度沉迷,甚至变成沉沦而无法自拔,我一个朋友炒股入迷,现在老婆分离,儿子不亲,女儿不理,狗儿绕膝,相比炒股,家庭才是我们最大的责任。
15:外不可控,内求于己。决不能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他人,这点无比重要,无论沦落到何种地步,自己必须为自己的决策担负起全责,只有自己承担责任,才能直面错误,也才可能不重复犯错,真正的炒股人都是敢于直面错误的勇士!
16:少听股评家的观点,因为观点没有对错,他们只是找个理由把已经发生的事实给你解释下而已,很多时候你能看到的都是他们想让你看到的,或者这些话是你想听的,当你对别人或任何高手的方法都没兴趣看了,恭喜你距离入门和成功不远了,因为可能你多了一点点自己的东西,信仰!
17:你以为你交易的是行情,其实交易的是自己,我们所看到的外表光鲜的成功,都只是结果和表现,成功的背后都是极大的坚守和忍耐,伟大的背后都是苦难,时间是最有价值的资产,耐力胜过脑力,天资不重要,心态却很重要。低调、谦卑、坚守是照亮人生的三盏灯!
这些都是我炒股14年实践经验和技术的总结,不一定适用每个人,需要每个人结合自己的实践去使用总结,作为交易者,最可怕的不是你技术上存在问题,而是你的认知不够,掉进了这些交易陷阱却不自知!没有无敌的交易系统,只有无敌地使用交易系统的人!这是真理,交易系统最终要回归到人身上!
股市路漫漫,未来我们一起砥砺前行,喜欢的记得点赞收藏关注!
#关注河北新冠肺炎疫情# 【#张家口宣化全域临时封控管理#:暂定3天,解除时间另行通知】2022年5月1日11时起,张家口市宣化区对全区范围内实行临时封控管理,暂定三天,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区防疫办咨询举报电话:0313-3238711。#张家口宣化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张家口宣化区公布1例阳性人员轨迹#(美丽宣化、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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