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里珍妮离开阿甘的真正原因#
我想,珍妮知道自己得病要死的时候,内心应该是有一些高兴的吧,因为她终于可以回到阿甘身边,以一个她觉得能被阿甘接受的理想形象渡过人生的最后岁月。
频频离开,不是因为她不爱阿甘,而是因为她觉得阿甘实际上不会爱上真正的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理想的自我形象,这种理想的自我形象因为距离而得以保持,女神之所以是女神,是因为你没有和她睡过觉,没有闻过她清晨起来口腔里糟糕的味道。
大多数人愿意为了长相厮守冒一冒这种风险,大不了就说再见,但对珍妮来说,这样的风险太大,因为阿甘几乎是她这辈子遇到过的唯一爱着她的人,是她整个童年时代唯一可以提及的美好。
如果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表现出爱你,而他可能不再爱你了,你该怎么办?
如果你唯一能够存在的理想形象都坍塌了,唯一一个将你看做天使的人对你说,他发现你其实是一个魔鬼,你又该怎么办?
答案恐怕只能是:离开他,永远不要让这一切发生。
珍妮在阿甘第一次打了想要“侵犯”自己的男朋友“救下自己的时候”带阿甘回了自己的宿舍,她和阿甘大谈特谈自己的梦想。
很多人说,这是年轻的虚荣和野心,恰恰相反,珍妮表现出的野心更像是弱者的虚张声势,她在给自己构建价值。
影片里,阿甘仰头看她这一幕特别妙————这正是珍妮需要的,她在用这种方式去寻找主导,寻找她对这个世界的安全感。
她企图告诉自己,她是个前途光明的人,可以得到任何爱,可以离开任何人。
只是很可惜,她失败了。
想成为明星,却在一家不入流的俱乐部里裸体唱歌,遭到听众调戏还被阿甘看个正着,阿甘替她收拾了残局,却更让她恼羞成怒。
你不懂什么是爱!
珍妮斥责阿甘不懂什么是爱,这句话与其说是拒绝阿甘,不如说是在抱怨阿甘,说给自己听。(他什么都不懂,他怎么会知道怎么爱你)
而后珍妮弗急匆匆地拦了一部车离开了阿甘,这是她第一次离开阿甘。
她企图到路上去寻找自己的同类,寻找真正能够目睹自己真实形象并依然热爱自己的人,然而,珍妮运气一直不好,始终没有找到这样的人。
阿甘从越战回来之后,珍妮跳下水池,一路向阿甘狂奔而来,摒弃了对未来的种种考量,情绪也无需隐藏————想念是一种依恋,依恋因爱而生, 谁会在见到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的时候表现出这样大的热情和完全无法克制的喜悦呢?
然而这一次他们还是没能在一起,阿甘揍了珍妮的男友,他告诉珍妮弗,他想做她的男朋友,但珍妮弗仍旧拒绝了他,同时也拒绝了自己。
她说:我们的人生完全不同,你知道。
这句话和你不懂什么是爱,你其实不愿意娶我,如出一辙。
你不懂什么是爱的潜台词是:你以为你爱我,但实际上你不爱我,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
我们的人生完全不同的潜台词是:你和我根本不是一类人,你不会了解我,一旦了解我,你其实根本不能接受我的人生,我们的日子是过不到一起去的。
你不愿意娶我的潜台词是:你想娶的人并不是真正的我,因为你一直以来认识的人都不是真正的我。
她拒绝阿甘的理由从来不是因为她不爱阿甘,而是因为她觉得阿甘没有真正爱过她,没有能力认识到真正的她。
于是,珍妮又离开了阿甘,但这次仍旧没有交上好运,仍旧遇人不淑,她吸毒,酗酒,站在高楼上企图往下跳,一阵冷风吹醒了她,许是想起最后的那一点点立身之本——阿甘的爱,于是她重新回到阿甘身边和阿甘度过了一小段平静的日子。
原本这个日子可能可以继续下去,至少可以持续得久一点,但阿甘向她求婚了,平静再次被打破,她们做了爱,和往常一样,珍妮又匆匆离开。
某一时刻珍妮也许想过和阿甘长相厮守,
但她了解阿甘,关键是她太了解自己。
每日的鲜花并不能让她喜悦,相反她的表情是忧虑的,因为她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和鲜花相称的姑娘
终其一生,这个女人都在寻求力量感,寻求自由和安全感,她在自己的事业中没有找到,在经过身边的一个又一个伴侣身上也没有找到,阿甘看似充满了安全感,但实际上,阿甘对她的形象是误解的,这也让这种安全感变得危险,他爱的是他构建的她,一旦他知道真实的她,还会爱她吗?而她在路上寻觅的那些伙伴对她的形象虽没有误解,但并不爱她。
二者的区别在于,来自那些伙伴的伤害并不足以打倒珍妮弗,她最绝望的时候还能回到阿甘身边,而失去阿甘,那么她的整个人生将一片黑暗。
为了避免失去,她在离他最近的那一刻,选择了离去。
整个影片几乎都在以阿甘的视角来叙述珍妮弗,只要仔细看就会发现珍妮弗的担忧其实不无道理,至少对珍妮弗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风险。
影片里有一幕其实暗示得很明白,丹中尉找来了两个姑娘与自己和阿甘饮酒作乐,但阿甘却无动于衷,丹中尉只好赶走了那两个姑娘,他问阿甘怎么回事儿
阿甘回答:
那两个姑娘不就是珍妮的另一面吗?
只不过阿甘从来没有意识到,而珍妮意识到了。她后来每次出现在阿甘身边的时候都穿着素雅的衣服,看起来明媚又干净,而实际上,她的生活不是这样。
阿甘没有见过她歇斯底里的样子,没有见过她为了钱委身于人的样子。
即便是最后一次她回到阿甘身边,看起来她拥有了正常的工作,剪了短发,过得还算不错,然而影片告诉我们她感染了一种不知名的病毒,在那个时代背景下,HIV还没有被命名,这也暗示了她极有可能还是没有摆脱过去的生活。
她问他愿不愿意娶她,不是因为她想找个依靠,而是因为她就要死了,想和爱人共度余生
从前不敢,因为害怕无法长久的生活而失去这段感情,因为他们如此不同
而现在她就要死了,她终于不用担心自己会失去他了,因为她将守着他心中对她最好的想象永远的离开他。
影片的时代背景和价值隐喻不言而喻,但高明之处是人物的饱满让他们的行为因情感而来,显得如此合理。
我想,珍妮知道自己得病要死的时候,内心应该是有一些高兴的吧,因为她终于可以回到阿甘身边,以一个她觉得能被阿甘接受的理想形象渡过人生的最后岁月。
频频离开,不是因为她不爱阿甘,而是因为她觉得阿甘实际上不会爱上真正的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理想的自我形象,这种理想的自我形象因为距离而得以保持,女神之所以是女神,是因为你没有和她睡过觉,没有闻过她清晨起来口腔里糟糕的味道。
大多数人愿意为了长相厮守冒一冒这种风险,大不了就说再见,但对珍妮来说,这样的风险太大,因为阿甘几乎是她这辈子遇到过的唯一爱着她的人,是她整个童年时代唯一可以提及的美好。
如果这世上只有一个人表现出爱你,而他可能不再爱你了,你该怎么办?
如果你唯一能够存在的理想形象都坍塌了,唯一一个将你看做天使的人对你说,他发现你其实是一个魔鬼,你又该怎么办?
答案恐怕只能是:离开他,永远不要让这一切发生。
珍妮在阿甘第一次打了想要“侵犯”自己的男朋友“救下自己的时候”带阿甘回了自己的宿舍,她和阿甘大谈特谈自己的梦想。
很多人说,这是年轻的虚荣和野心,恰恰相反,珍妮表现出的野心更像是弱者的虚张声势,她在给自己构建价值。
影片里,阿甘仰头看她这一幕特别妙————这正是珍妮需要的,她在用这种方式去寻找主导,寻找她对这个世界的安全感。
她企图告诉自己,她是个前途光明的人,可以得到任何爱,可以离开任何人。
只是很可惜,她失败了。
想成为明星,却在一家不入流的俱乐部里裸体唱歌,遭到听众调戏还被阿甘看个正着,阿甘替她收拾了残局,却更让她恼羞成怒。
你不懂什么是爱!
珍妮斥责阿甘不懂什么是爱,这句话与其说是拒绝阿甘,不如说是在抱怨阿甘,说给自己听。(他什么都不懂,他怎么会知道怎么爱你)
而后珍妮弗急匆匆地拦了一部车离开了阿甘,这是她第一次离开阿甘。
她企图到路上去寻找自己的同类,寻找真正能够目睹自己真实形象并依然热爱自己的人,然而,珍妮运气一直不好,始终没有找到这样的人。
阿甘从越战回来之后,珍妮跳下水池,一路向阿甘狂奔而来,摒弃了对未来的种种考量,情绪也无需隐藏————想念是一种依恋,依恋因爱而生, 谁会在见到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的时候表现出这样大的热情和完全无法克制的喜悦呢?
然而这一次他们还是没能在一起,阿甘揍了珍妮的男友,他告诉珍妮弗,他想做她的男朋友,但珍妮弗仍旧拒绝了他,同时也拒绝了自己。
她说:我们的人生完全不同,你知道。
这句话和你不懂什么是爱,你其实不愿意娶我,如出一辙。
你不懂什么是爱的潜台词是:你以为你爱我,但实际上你不爱我,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
我们的人生完全不同的潜台词是:你和我根本不是一类人,你不会了解我,一旦了解我,你其实根本不能接受我的人生,我们的日子是过不到一起去的。
你不愿意娶我的潜台词是:你想娶的人并不是真正的我,因为你一直以来认识的人都不是真正的我。
她拒绝阿甘的理由从来不是因为她不爱阿甘,而是因为她觉得阿甘没有真正爱过她,没有能力认识到真正的她。
于是,珍妮又离开了阿甘,但这次仍旧没有交上好运,仍旧遇人不淑,她吸毒,酗酒,站在高楼上企图往下跳,一阵冷风吹醒了她,许是想起最后的那一点点立身之本——阿甘的爱,于是她重新回到阿甘身边和阿甘度过了一小段平静的日子。
原本这个日子可能可以继续下去,至少可以持续得久一点,但阿甘向她求婚了,平静再次被打破,她们做了爱,和往常一样,珍妮又匆匆离开。
某一时刻珍妮也许想过和阿甘长相厮守,
但她了解阿甘,关键是她太了解自己。
每日的鲜花并不能让她喜悦,相反她的表情是忧虑的,因为她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和鲜花相称的姑娘
终其一生,这个女人都在寻求力量感,寻求自由和安全感,她在自己的事业中没有找到,在经过身边的一个又一个伴侣身上也没有找到,阿甘看似充满了安全感,但实际上,阿甘对她的形象是误解的,这也让这种安全感变得危险,他爱的是他构建的她,一旦他知道真实的她,还会爱她吗?而她在路上寻觅的那些伙伴对她的形象虽没有误解,但并不爱她。
二者的区别在于,来自那些伙伴的伤害并不足以打倒珍妮弗,她最绝望的时候还能回到阿甘身边,而失去阿甘,那么她的整个人生将一片黑暗。
为了避免失去,她在离他最近的那一刻,选择了离去。
整个影片几乎都在以阿甘的视角来叙述珍妮弗,只要仔细看就会发现珍妮弗的担忧其实不无道理,至少对珍妮弗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风险。
影片里有一幕其实暗示得很明白,丹中尉找来了两个姑娘与自己和阿甘饮酒作乐,但阿甘却无动于衷,丹中尉只好赶走了那两个姑娘,他问阿甘怎么回事儿
阿甘回答:
那两个姑娘不就是珍妮的另一面吗?
只不过阿甘从来没有意识到,而珍妮意识到了。她后来每次出现在阿甘身边的时候都穿着素雅的衣服,看起来明媚又干净,而实际上,她的生活不是这样。
阿甘没有见过她歇斯底里的样子,没有见过她为了钱委身于人的样子。
即便是最后一次她回到阿甘身边,看起来她拥有了正常的工作,剪了短发,过得还算不错,然而影片告诉我们她感染了一种不知名的病毒,在那个时代背景下,HIV还没有被命名,这也暗示了她极有可能还是没有摆脱过去的生活。
她问他愿不愿意娶她,不是因为她想找个依靠,而是因为她就要死了,想和爱人共度余生
从前不敢,因为害怕无法长久的生活而失去这段感情,因为他们如此不同
而现在她就要死了,她终于不用担心自己会失去他了,因为她将守着他心中对她最好的想象永远的离开他。
影片的时代背景和价值隐喻不言而喻,但高明之处是人物的饱满让他们的行为因情感而来,显得如此合理。
公司跟我签了保密协议、竞业协议,怎么办?
经常有群友问保密协议、竞业协议、竞业禁止等相关问题,今天统一解答下。
在星球里,也有类似的提问。
几个相关知识点和核心问题及其解法,本篇说一遍。
1,什么是保密协议?
我们入职一家公司,首先最主要的职位描述里都有或者默认这一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这里的规章制度,包括对公司的各种技术和商业信息保密。
这也是我让大家在做简历时,不要写进自己的项目经验的原因,你可以口头描述项目业绩和工作成就时,告诉对方,这里写过《做简历的几个注意点》。
原因概述,项目信息里会白纸黑字如下信息示人:公司名称、客户和项目名称、设计方案、项目原理、时间、地点、人员配比、销售额、达成率、周期等等,包含大量流程、实施过程和商业机密。
只要看到你简历中有这些“项目经验”“工作成就”,基本就知道你的水平比较低了,你这是泄露了公司机密,没有商业道德,以后你也会泄露或出卖我们公司的机密,专业的HR和主管自然不会录用你。
对企业的信息进行保密,是一种法定义务,义务内容来源于法律规定,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就具体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相关刑法也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这些都是默认的,但企业或者单位害怕你没有主动的道德去遵守这些,正常尤其大型公司,都会在自己的劳动合同里增加几条“保密条款”。
大家将自己的劳动合同打开,找到类似如下这几条看看: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约定事项以及各类信息;
乙方在职以及离职后,须对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相关的保密事项负保密;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利用公司信息、资源、身份等在其他公司或机构工作、兼职、出售公司信息、签订利益相关或者涉及公司机密的协议等;
......
因为各类技术和商业信息的有效期都比较长,所以一般保密条件的时间限制都类似“从此刻开始的余生”,也就是对你来说就变成了终生契约。
有些单位或者公司,为了突出保密条款的作用和威慑力以及法律效力,会在劳动合同的同时,让你单独签署一份详细的《保密协议》,这个比劳动合同里面的“保密条款”更加郑重其事。
大家注意下,保密工作你没做好,有牢狱之灾的可能,帮助企业尤其单位保密,是你的义务,有些人喜欢信口开河,这就是年轻不更事,也是中年人老年人更加保守的原因。
当然,大家也别觉得时间长就特别害怕,需要你保密,希望你别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这段时间一般就是:你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保密期内。
加号后面这个”保密期“,主要看这些商业和技术信息需要作为秘密的时间,一般也就1-10年时间吧。
任何信息都有时效性,你现在告诉别人有个”万有引力定律“,或者告诉别人”胶卷相机会被数码相机取代,数码相机市场也会被可拍照智能手机几乎完全取代“,你也不会得罪牛顿,也不会得罪当初的数码相机发明者柯达公司或者后来的智能手机乔帮主。
2,什么是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一般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才前的一份书面协议。
甲方需要乙方,也就是企业需要你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内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这里简单来说,竞业协议就是防止你去竞争对手那里上班,也怕你自己单独搞自立门户。
关于竞业协议有3个注意点:
竞业协议规定的时间,按照《劳动合同法》条款来看,不得超过24个月。
离职的公司,需要给你总额不低于1年也就是过去12个月的工资之和,比如你承诺不去竞争对手上班,则你离职后的这24个月,公司每月打给你之前月薪的一半,直到第25个月不再付款给你了,你可以去竞争对手那上班了。
竞业协议里要规定不能去的竞争对手的名称,比如你从百度离职,百度如果跟你签竞业协议,则必须有这句话“乙方不得去如下15家竞争对手(1腾讯、2阿里、3字节跳动、4搜狗......15谷歌)任职。”也就是竞争对手清单你得明确。所以,竞业协议也叫《竞业禁止协议》。
一句话总结,没钱、没时间、没竞争企业清单的竞业协议,就是耍流氓,属于无效协议。
竞业协议一般针对的是1)高级管理人员,2)财务负责人,3)高级技术人员,4)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其他员工,如市场、销售、项目、产品经理、财税人员、采购、秘书等。
大多数人是没有签这个竞业协议的,所以你别误将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当作了竞业协议。一旦HR、猎头或者新公司委托的第三方问你“有没有签竞业协议”时,你特么的头脑发热或者因为无知而随口回答了个“签过”,那你麻烦了,基本不可能被录用,前功尽弃。
当然,现在很多企业彼此故意设置为竞争对手,甚至找人时就规定好了,不录用对方跳过来的员工,真的无法预知。
你看如下群友帅哥,他一心相进女神公司华为。
但进不了,为何?你看我上图的描述,以及下图HR自己的解释。
3,求职者最常见误区
这些误区,也是企业或者单位有意给你设的局,也叫套路。
套路一:将《保密协议》或者保密条款,让你误以为是《竞业协议》。
套路二:竞业协议是在离职时签署,但有流氓企业怕你届时不签,在入职时就要你签《竞业协议》。
套路三:用人单位故意将以上两者混为一谈,搞一个比如叫做《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让你签字。
人们的模糊认识,导致认为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没有什么区别,误导你将二者当做一回事。可见,资本家无所不用其极,对它有利即可。
4,脱密期
脱密期,是指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离职之前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等该期限期满之后,该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
在这段时期之内,用人单位可以把员工调至不需保密的部门工作,以确保员工不再接触新的商业秘密,因此脱密期也可以叫做提前通知期。
这个脱密期也尤其值得注意,它跟劳动合同法现有的1个月离职规定,相冲突,但最长保密期一般体制外规定不超过6个月。
比如现在8月28号,你提出离职,按照道理你9月28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了,但公司说“不行,你是核心岗位,我司的脱密期要5个月”,那你就只能在8月28基础上再加5个月,比如2021年1月28号前后办理离职了。
要么你跟公司协商,看你能不能早点,具体怎么来,得看你所在的公司,如果仲裁或者诉讼,还得看仲裁委以及法庭具体在当地怎么判断。
最厉害的大家记住,刚刚不超过6个月是体制外的脱密期,体制外是商业机密。体制内你涉及的可是国家机密,即使根据《保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应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核心涉密人员为3年至5年。
实际上,对于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我一直没写的《什么人不适合体制内,体制内工作有哪些弊端?》,里面就有一部分此方面的内容。
好的,如上这几点我一阐述,大家自己一般就可以解答自己的相关疑问了,比如下面这个提问。
祝大家不再碰到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的困惑,如果还有更具具体的问题,可以提问。
经常有群友问保密协议、竞业协议、竞业禁止等相关问题,今天统一解答下。
在星球里,也有类似的提问。
几个相关知识点和核心问题及其解法,本篇说一遍。
1,什么是保密协议?
我们入职一家公司,首先最主要的职位描述里都有或者默认这一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这里的规章制度,包括对公司的各种技术和商业信息保密。
这也是我让大家在做简历时,不要写进自己的项目经验的原因,你可以口头描述项目业绩和工作成就时,告诉对方,这里写过《做简历的几个注意点》。
原因概述,项目信息里会白纸黑字如下信息示人:公司名称、客户和项目名称、设计方案、项目原理、时间、地点、人员配比、销售额、达成率、周期等等,包含大量流程、实施过程和商业机密。
只要看到你简历中有这些“项目经验”“工作成就”,基本就知道你的水平比较低了,你这是泄露了公司机密,没有商业道德,以后你也会泄露或出卖我们公司的机密,专业的HR和主管自然不会录用你。
对企业的信息进行保密,是一种法定义务,义务内容来源于法律规定,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就具体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相关刑法也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这些都是默认的,但企业或者单位害怕你没有主动的道德去遵守这些,正常尤其大型公司,都会在自己的劳动合同里增加几条“保密条款”。
大家将自己的劳动合同打开,找到类似如下这几条看看: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约定事项以及各类信息;
乙方在职以及离职后,须对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相关的保密事项负保密;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利用公司信息、资源、身份等在其他公司或机构工作、兼职、出售公司信息、签订利益相关或者涉及公司机密的协议等;
......
因为各类技术和商业信息的有效期都比较长,所以一般保密条件的时间限制都类似“从此刻开始的余生”,也就是对你来说就变成了终生契约。
有些单位或者公司,为了突出保密条款的作用和威慑力以及法律效力,会在劳动合同的同时,让你单独签署一份详细的《保密协议》,这个比劳动合同里面的“保密条款”更加郑重其事。
大家注意下,保密工作你没做好,有牢狱之灾的可能,帮助企业尤其单位保密,是你的义务,有些人喜欢信口开河,这就是年轻不更事,也是中年人老年人更加保守的原因。
当然,大家也别觉得时间长就特别害怕,需要你保密,希望你别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这段时间一般就是:你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保密期内。
加号后面这个”保密期“,主要看这些商业和技术信息需要作为秘密的时间,一般也就1-10年时间吧。
任何信息都有时效性,你现在告诉别人有个”万有引力定律“,或者告诉别人”胶卷相机会被数码相机取代,数码相机市场也会被可拍照智能手机几乎完全取代“,你也不会得罪牛顿,也不会得罪当初的数码相机发明者柯达公司或者后来的智能手机乔帮主。
2,什么是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一般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才前的一份书面协议。
甲方需要乙方,也就是企业需要你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内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这里简单来说,竞业协议就是防止你去竞争对手那里上班,也怕你自己单独搞自立门户。
关于竞业协议有3个注意点:
竞业协议规定的时间,按照《劳动合同法》条款来看,不得超过24个月。
离职的公司,需要给你总额不低于1年也就是过去12个月的工资之和,比如你承诺不去竞争对手上班,则你离职后的这24个月,公司每月打给你之前月薪的一半,直到第25个月不再付款给你了,你可以去竞争对手那上班了。
竞业协议里要规定不能去的竞争对手的名称,比如你从百度离职,百度如果跟你签竞业协议,则必须有这句话“乙方不得去如下15家竞争对手(1腾讯、2阿里、3字节跳动、4搜狗......15谷歌)任职。”也就是竞争对手清单你得明确。所以,竞业协议也叫《竞业禁止协议》。
一句话总结,没钱、没时间、没竞争企业清单的竞业协议,就是耍流氓,属于无效协议。
竞业协议一般针对的是1)高级管理人员,2)财务负责人,3)高级技术人员,4)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其他员工,如市场、销售、项目、产品经理、财税人员、采购、秘书等。
大多数人是没有签这个竞业协议的,所以你别误将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当作了竞业协议。一旦HR、猎头或者新公司委托的第三方问你“有没有签竞业协议”时,你特么的头脑发热或者因为无知而随口回答了个“签过”,那你麻烦了,基本不可能被录用,前功尽弃。
当然,现在很多企业彼此故意设置为竞争对手,甚至找人时就规定好了,不录用对方跳过来的员工,真的无法预知。
你看如下群友帅哥,他一心相进女神公司华为。
但进不了,为何?你看我上图的描述,以及下图HR自己的解释。
3,求职者最常见误区
这些误区,也是企业或者单位有意给你设的局,也叫套路。
套路一:将《保密协议》或者保密条款,让你误以为是《竞业协议》。
套路二:竞业协议是在离职时签署,但有流氓企业怕你届时不签,在入职时就要你签《竞业协议》。
套路三:用人单位故意将以上两者混为一谈,搞一个比如叫做《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让你签字。
人们的模糊认识,导致认为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没有什么区别,误导你将二者当做一回事。可见,资本家无所不用其极,对它有利即可。
4,脱密期
脱密期,是指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离职之前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等该期限期满之后,该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
在这段时期之内,用人单位可以把员工调至不需保密的部门工作,以确保员工不再接触新的商业秘密,因此脱密期也可以叫做提前通知期。
这个脱密期也尤其值得注意,它跟劳动合同法现有的1个月离职规定,相冲突,但最长保密期一般体制外规定不超过6个月。
比如现在8月28号,你提出离职,按照道理你9月28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了,但公司说“不行,你是核心岗位,我司的脱密期要5个月”,那你就只能在8月28基础上再加5个月,比如2021年1月28号前后办理离职了。
要么你跟公司协商,看你能不能早点,具体怎么来,得看你所在的公司,如果仲裁或者诉讼,还得看仲裁委以及法庭具体在当地怎么判断。
最厉害的大家记住,刚刚不超过6个月是体制外的脱密期,体制外是商业机密。体制内你涉及的可是国家机密,即使根据《保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应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核心涉密人员为3年至5年。
实际上,对于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我一直没写的《什么人不适合体制内,体制内工作有哪些弊端?》,里面就有一部分此方面的内容。
好的,如上这几点我一阐述,大家自己一般就可以解答自己的相关疑问了,比如下面这个提问。
祝大家不再碰到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的困惑,如果还有更具具体的问题,可以提问。
#易动人生[超话]#日子一天天滑过,滑到了春天,很快会走出寒冬,岁月催老了容颜,时光催熟了心间,没有了年少时的矫情和较真,很多事看淡了,很多人放下了,人生短短几十年,愿我们都在变老的路上忘记所有的烦恼,学会原谅、学会包容、学会微笑,轻松的渡过余生的每一天。善待自己,不再为了谁把自己委屈,微笑、认真过好每一天,希望新的一年,充满了美好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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