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李先生父亲在养老院过世,清理遗物发现少了一床被子,他怀疑护工占为己有,刚准备向养老院讨说法,就被警察找上了门。他直接傻眼了,原来老年公寓迟迟不处理护工,他曾一气之下提出赔偿被子价值的100倍,也就是5万多块钱,随后老年公寓以讹诈为名,报了案。
李先生为了被子的事,和老年公寓闹得很不愉快,这个被子是新买的,还没有盖几次,由于是父亲的遗物,他对此很是上心,可是老年公寓只有走廊的监控,查找一番后,并没有发现被子的踪迹,当时的护工表示,他确实见到过被子,但是至于为何不见了,她也不清楚。
在交接遗物时,李先生出于信任,并没有打开清点,回家之后才发现刚买不久的,568块钱的被子不见了。可是从3月19号发现不见开始,到目前,双方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甚至中途由于气愤,他还提出了高价赔偿。
让他没想到的是,一时的气话,却被对方误认为是讹诈,甚至还报了案。李先生对记者表示:
“我不差这点钱,只是想讨个说法,为了父亲的遗物,我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他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赔偿50万,老年公寓完全是无中生有。
记者来到了这家老年公寓,林院长解释说,她承认在这件事上他们有一定责任,在交接的时候没有当场清点,也没有签字,本以为省了不少事,却不料却惹来了更大的麻烦事。
事后,林院长给李先生提出,可以补偿1000块钱,可是李先生并不接受,坚持要开除护工,林院长觉得事情没查清楚,辞退太草率了,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双方各执一词,那么,到底是老年公寓借题发挥,还是李先生目的不纯?
老人住进老年公寓,双方就存在合同关系,老年公寓有义务保证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于其物品也应当尽到保管义务,但是少了一床被子,作为老人的遗物,对于家属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并不是简单的拿金钱来衡量的。
《民法典》第897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件事中,若是老年公寓没有保管好物品,那么理应对老人的家属进行赔偿,但是在交接物品时,双方都没有当面清点,所以到底是在交接前遗失的,还是李先生拿回家后遗失的,这根本无法判定,双方都有责任。
至于李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他自己并不承认说过50万,若是养老公寓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说过这话,以此来威胁养老公寓,那么,李先生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0万的金额已经达到了顶格处罚标准,稍有不慎,李先生反而会有牢狱之灾。最后,民警解释说双方对此都有误解,养老公寓并不是说敲诈,而李先生说100倍赔偿,也只是想让对方提高赔偿金额而已,民警提出赔偿2000的方案。
但是最后,李先生还是没有接受,并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其实这件事中,谁会去拿死人的被子,这是很忌讳的事情!口口声声的说不在乎钱:那张口要100倍是啥意思?他也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是护工拿走的,事情都讲究证据,不能无中生有,养老公寓拿出2000赔偿,我觉得挺不错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况且,就算通过法律途径,也不见得就能得到多大好处,你们对此事怎么看?
李先生为了被子的事,和老年公寓闹得很不愉快,这个被子是新买的,还没有盖几次,由于是父亲的遗物,他对此很是上心,可是老年公寓只有走廊的监控,查找一番后,并没有发现被子的踪迹,当时的护工表示,他确实见到过被子,但是至于为何不见了,她也不清楚。
在交接遗物时,李先生出于信任,并没有打开清点,回家之后才发现刚买不久的,568块钱的被子不见了。可是从3月19号发现不见开始,到目前,双方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甚至中途由于气愤,他还提出了高价赔偿。
让他没想到的是,一时的气话,却被对方误认为是讹诈,甚至还报了案。李先生对记者表示:
“我不差这点钱,只是想讨个说法,为了父亲的遗物,我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他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赔偿50万,老年公寓完全是无中生有。
记者来到了这家老年公寓,林院长解释说,她承认在这件事上他们有一定责任,在交接的时候没有当场清点,也没有签字,本以为省了不少事,却不料却惹来了更大的麻烦事。
事后,林院长给李先生提出,可以补偿1000块钱,可是李先生并不接受,坚持要开除护工,林院长觉得事情没查清楚,辞退太草率了,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双方各执一词,那么,到底是老年公寓借题发挥,还是李先生目的不纯?
老人住进老年公寓,双方就存在合同关系,老年公寓有义务保证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于其物品也应当尽到保管义务,但是少了一床被子,作为老人的遗物,对于家属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并不是简单的拿金钱来衡量的。
《民法典》第897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件事中,若是老年公寓没有保管好物品,那么理应对老人的家属进行赔偿,但是在交接物品时,双方都没有当面清点,所以到底是在交接前遗失的,还是李先生拿回家后遗失的,这根本无法判定,双方都有责任。
至于李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他自己并不承认说过50万,若是养老公寓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说过这话,以此来威胁养老公寓,那么,李先生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0万的金额已经达到了顶格处罚标准,稍有不慎,李先生反而会有牢狱之灾。最后,民警解释说双方对此都有误解,养老公寓并不是说敲诈,而李先生说100倍赔偿,也只是想让对方提高赔偿金额而已,民警提出赔偿2000的方案。
但是最后,李先生还是没有接受,并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其实这件事中,谁会去拿死人的被子,这是很忌讳的事情!口口声声的说不在乎钱:那张口要100倍是啥意思?他也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是护工拿走的,事情都讲究证据,不能无中生有,养老公寓拿出2000赔偿,我觉得挺不错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况且,就算通过法律途径,也不见得就能得到多大好处,你们对此事怎么看?
浙江金华,一位中年女子点了一份外卖,可是送到的时候,汤都已经被洒出来了。外卖小哥唯唯诺诺地说:“对不起,刚才急着给你送,不小心摔了一跤,把外卖摔在地上了,我给你赔钱,你别给我差评可以吗?
女子听到这话,愣了一下。小哥看女子半天没回应,以为他生气了,连忙说:“要不您现在申请退单吧,或者东西你留下,我把你这单的钱赔给你,求你别差评。”那语气充满了哀求,心理也做好了女子对自己责骂的准备!
但让外卖小哥意外的是,女子没有一点责备,反而说:“没关系!没关系!”
小哥有点诧异,平时自己送外卖晚了几分钟,都会被客户骂得狗血淋头,而现在自己把女子的汤洒了,她居然没有埋怨自己?不会自己一走,就给自己一个差评吧?想到这里,外卖小哥再次说:“您先打开看下里面,如果觉得不行的话,可以申请退单的。”
“没事的,你以后小心点,你走吧。”女子说道。
小哥听后将信将疑,正准备转身走人,没想女子又大喊一声:“你等一下!”
这让小哥心里一个疙瘩,暗叹不好,以为女子反悔了。
可下一刻,小哥才知道自己真的遇上好心人了。原来女子从房间里拿来了酒精和纱布、还有创口贴和矿泉水。她把东西递给外面小哥说:“你自己把伤口检查一下,你放心,我不会退单的,别在意了!”
外卖小哥接过女子的东西,非常感动,他发自内心地朝着女子鞠了个躬!
事后,女子在网上分享了这件事情,她说,她看到这个外卖小哥才20岁不到,还没有她的儿子大!长得高高瘦瘦,皮肤被晒得黝黑,觉得他挺可怜的。这么小的年纪就出来为了生活奔波!
她看到外卖小哥,想起了自己在外面工作的儿子,他何尝不是这样辛苦呢!生活不易,得饶人处且饶人!她希望儿子在外面有困难的时候,别人也可以对他伸出援助之手!
这事虽小,但令人感动,这种理解和包容,温暖人心!一句生活不易,道尽了多少心酸!为了让客户不要差评,小伙子卑微成这个样子!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对一个外卖员来说,一个差评意味着什么!那可能会少了好几百块钱!
但有时候,外卖送慢送迟,真的不能怪小哥,他们都争分夺秒地想按时送到,但路上和取货都有很多不确定性!生容易,活容易,可生活不容易!不要给人使绊子,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苛责,世界都变得美好了!
女子听到这话,愣了一下。小哥看女子半天没回应,以为他生气了,连忙说:“要不您现在申请退单吧,或者东西你留下,我把你这单的钱赔给你,求你别差评。”那语气充满了哀求,心理也做好了女子对自己责骂的准备!
但让外卖小哥意外的是,女子没有一点责备,反而说:“没关系!没关系!”
小哥有点诧异,平时自己送外卖晚了几分钟,都会被客户骂得狗血淋头,而现在自己把女子的汤洒了,她居然没有埋怨自己?不会自己一走,就给自己一个差评吧?想到这里,外卖小哥再次说:“您先打开看下里面,如果觉得不行的话,可以申请退单的。”
“没事的,你以后小心点,你走吧。”女子说道。
小哥听后将信将疑,正准备转身走人,没想女子又大喊一声:“你等一下!”
这让小哥心里一个疙瘩,暗叹不好,以为女子反悔了。
可下一刻,小哥才知道自己真的遇上好心人了。原来女子从房间里拿来了酒精和纱布、还有创口贴和矿泉水。她把东西递给外面小哥说:“你自己把伤口检查一下,你放心,我不会退单的,别在意了!”
外卖小哥接过女子的东西,非常感动,他发自内心地朝着女子鞠了个躬!
事后,女子在网上分享了这件事情,她说,她看到这个外卖小哥才20岁不到,还没有她的儿子大!长得高高瘦瘦,皮肤被晒得黝黑,觉得他挺可怜的。这么小的年纪就出来为了生活奔波!
她看到外卖小哥,想起了自己在外面工作的儿子,他何尝不是这样辛苦呢!生活不易,得饶人处且饶人!她希望儿子在外面有困难的时候,别人也可以对他伸出援助之手!
这事虽小,但令人感动,这种理解和包容,温暖人心!一句生活不易,道尽了多少心酸!为了让客户不要差评,小伙子卑微成这个样子!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对一个外卖员来说,一个差评意味着什么!那可能会少了好几百块钱!
但有时候,外卖送慢送迟,真的不能怪小哥,他们都争分夺秒地想按时送到,但路上和取货都有很多不确定性!生容易,活容易,可生活不容易!不要给人使绊子,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苛责,世界都变得美好了!
“我憋不住才在墙角小便,是她走过来看到我的,凭什么我要赔3000多块给她?”张先生深感委屈,因为一泡尿被罚3000块,可他明明不是故意的!如果反过来是女士尿急,难道她也要赔我钱吗?
张先生在杭州的工地上班,是一个工人,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尿急憋不住,就就地找一个墙角解决,可谁知道被工地上的赵女士看到了。
当时赵女士也在工地上面干活搬运钢筋,而张先生大概离她有四十米左右的距离。她认为张先生这个举动是正对着她,让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于是赵女士越想越委屈,就报了案。后来两人为赔偿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各自有各自的说法。
赵女士认为:张先生故意不去厕所,而是站在工地的墙角让她看到这一幕,就是一种侮辱,需要张先生向她赔礼道歉,还要买一身新的衣服给她,再给她放鞭炮去晦气,当然还需要一个红包补偿,总计大概3060元。
张先生认为:当时我真的是尿急,并非是故意的,我愿意道歉,但是不希望赔偿这么多钱。当时我是对着墙角,只是侧面让她看见。但在她的角度看来,我是在她的正前方,我觉得很冤枉。
警方认为:张先生的行为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本来要对他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张先生确实不是故意的,如果张先生同意赔偿取得谅解,可以免去处罚。后来,张先生无奈赔了3060块。
网友对这件事情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工地上有女工是明显知道的,小便还不去厕所,有故意之嫌,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虽然赔偿是多了点,就当吸取教训吧,如果是自己的姐妹遇到这种事也是够气愤的,以后就不会再有了。
但也有网友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赵女士要钱太多了,在她眼里有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侮辱,赔偿3000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想要多少要多少吗?以后不用抬钢筋了,天天在工地转悠,一个月怎么也得挣个三万两万的,比抬钢筋轻松多了!
我觉得张先生应该要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错了,确实是你自己本身有问题,如果去厕所解决,不要贪图方便,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文明很重要!
对于赵女士,我想对她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也是一个工人,知道在工地上干活不容易,你让他道歉是合理的,但是赔偿这么多,我觉得有点讹人,毕竟张先生不是故意的,多一点理解会更好吧!(媒体人张晓磊)
张先生在杭州的工地上班,是一个工人,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尿急憋不住,就就地找一个墙角解决,可谁知道被工地上的赵女士看到了。
当时赵女士也在工地上面干活搬运钢筋,而张先生大概离她有四十米左右的距离。她认为张先生这个举动是正对着她,让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于是赵女士越想越委屈,就报了案。后来两人为赔偿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各自有各自的说法。
赵女士认为:张先生故意不去厕所,而是站在工地的墙角让她看到这一幕,就是一种侮辱,需要张先生向她赔礼道歉,还要买一身新的衣服给她,再给她放鞭炮去晦气,当然还需要一个红包补偿,总计大概3060元。
张先生认为:当时我真的是尿急,并非是故意的,我愿意道歉,但是不希望赔偿这么多钱。当时我是对着墙角,只是侧面让她看见。但在她的角度看来,我是在她的正前方,我觉得很冤枉。
警方认为:张先生的行为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本来要对他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张先生确实不是故意的,如果张先生同意赔偿取得谅解,可以免去处罚。后来,张先生无奈赔了3060块。
网友对这件事情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工地上有女工是明显知道的,小便还不去厕所,有故意之嫌,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虽然赔偿是多了点,就当吸取教训吧,如果是自己的姐妹遇到这种事也是够气愤的,以后就不会再有了。
但也有网友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赵女士要钱太多了,在她眼里有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侮辱,赔偿3000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想要多少要多少吗?以后不用抬钢筋了,天天在工地转悠,一个月怎么也得挣个三万两万的,比抬钢筋轻松多了!
我觉得张先生应该要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错了,确实是你自己本身有问题,如果去厕所解决,不要贪图方便,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文明很重要!
对于赵女士,我想对她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也是一个工人,知道在工地上干活不容易,你让他道歉是合理的,但是赔偿这么多,我觉得有点讹人,毕竟张先生不是故意的,多一点理解会更好吧!(媒体人张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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