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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快调查#【#8岁男孩花数百元买奥特曼卡片家长退款遭拒绝#】5月2日,我市一名8岁的小学生,一天花费数百元在超市购买奥特曼卡片,家长认为商家“赚钱没有底线”,于是要求退款但遭到商家拒绝。超市方面认为,其出售奥特曼卡片时已经做到提醒义务,孩子大额消费源于家长的“不负责任”。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8岁男孩一天花数百元买卡
田先生家住中山区景山街,他8岁的儿子小田喜欢收集奥特曼卡片,田先生以前通过网络和实体店给孩子买过一些。5月2日下午,王先生在卧室休息,而小田在小区里和小朋友玩。下午3时许,田先生听到儿子回来了,他感觉有些不正常。“孩子进屋蹑手蹑脚的,而且回来一两分钟马上又出去了,我喊他他也不回应。”田先生说。
小田鬼鬼祟祟的行为引起了田先生的注意,他赶紧起来查看,透过防盗门的猫眼,他看到儿子和另外一位小朋友在门外说悄悄话,隔着防盗门田先生模糊听到小田说了一句“差点被我爸发现”。此外,田先生注意到小田背在身后的手里好像拿着钱。
小田和朋友很快下了楼,田先生走到窗前查看,刚开始还看到小田和朋友在广场上玩滑板,但很快小田就不见了。“我儿子一般就在小区里玩,轻易不会出去,看他不在小广场我赶紧下去了。”田先生下楼后,果然在小区里没看到孩子,于是他出了小区,看到小田正在距小区门口约200米远的超市门前拆奥特曼卡片,“手里拿了一大把,肯定花了不少钱。”
原来小田自己有一个钱包,里面放有不少现金,事后王先生发现儿子的钱包基本已经被清空了。“我们也不清楚钱包里有多少钱,因为这里面除了有些压岁钱,还有平常给他的零花钱,孩子承认当天买了四次卡,加起来一共花了800多元钱,我觉得孩子没必要撒谎。”田先生说。
家长要求商家退款遭拒
“孩子今年才8岁,购买奥特曼卡片的时候,我们家长并未在现场,商家也没有联系确认我们是否知情。”田先生对商家卖给孩子这么多卡片表示气愤,他认为孩子消费数百元的行为已不属正常消费,商家应该予以警惕,虽然商家可能没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劝阻,但这种昧着良心赚钱的做法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当然家长作为监护人没有看好自己的孩子也有一定的责任。
田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款,但遭到了拒绝。超市方面表示小田买卡时,他们每次都有询问,小田都说是家里人同意的,而田先生则表示超市这种形式主义的询问根本没有意义,有哪个孩子会当场说“不”,“商家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规避责任。”目前,田先生已经此事反映至市场监管部门。
超市:已做到提醒义务
记者拨打了连客隆生鲜超市的电话,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天小田确实曾到超市购买奥特曼卡片,但购买次数和花费金额则与田先生的说法不同,“当天我们调监控了,小田一共来我们超市三次,加起来花了应该不到400元钱。”该负责人说,他们超市销售的这种卡,深受孩子们喜爱,“大部分都是孩子自己过来买卡,遇到小孩拿着大额现金买卡,我们都会进行确认,当天小田来买卡时,问他家大人知道不,小田说大人给的钱,而且知道他来买卡,我们这才把卡卖给他。”
当天,田先生找到超市要求退卡,但遭到超市方面的拒绝,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当天在销售奥特曼卡片时已经做到提醒义务了,因此自己向小田出售奥特曼卡片的行为不存在过错,最主要小田购买的卡都已经拆的七零八落,根本没法退款,“如果没拆包装,我们肯定给退。我认为这件事主要还是因为家长的不负责任,他们不应该让孩子掌控这么多的钱。”
律师:应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对此,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8岁男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独立与商家订立奥特曼卡片买卖合同,超出了其认知能力,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田先生在知悉孩子购买奥特曼卡片后,第一时间作出了拒绝追认的表示,依法应当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因此获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返还;双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应当按照各方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金海律师分析,商家面对未成年人大额购买玩具的行为,未取得其监护人许可、追认,在明知或应当知道“该玩具一旦销售使用,家长可能来退款,且无法再次销售”的情况下,仍然照卖不误,存在明显不当,应当对此事及造成的损失负主要责任。同时,投诉人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孩子动用大额金钱购买玩具的行为存在疏忽大意、监管不力的过错,对涉事玩具无法再次销售造成的损失,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王金海律师提醒经营者,在碰到疑似未成年人购买大额商品或频繁购买同类商品时,应当确认其监护人是否知晓,避免事后引起纠纷。同时,广大家长也应更加注意,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
家长须履行监护和引导责任
记者调查发现,热衷收集奥特曼卡的学生不在少数,全国多地曾发生过孩子大额消费购买卡片的行为,有的孩子甚至花费近万元。对于孩子收集卡片的行为,不少家长叫苦不迭。
有家长吐槽:“孩子收集奥特曼卡片就像开盲盒,总想买自己心仪的那张,可就是买不到,这就是一个无底洞啊!”“真心希望能把奥特曼卡片赶出各种超市小店,我家孩子花了好多钱去买这个卡。关键买来后,其他的都丢掉,只留下自己喜欢的一张或两张,太浪费了!”
对于孩子喜欢收集卡片的行为,不少网友表示:我们小时候,也喜欢收集各种卡片。对此大连徐医生心理工作室的徐相君医生分析,孩子购买卡片时,不知道会买到什么,只能买到手后拆开,才知道是不是自己期待已久的款式,如果不是,只能再次尝试购买。
而能集齐所有卡片的孩子必定是少数,谁集齐谁就会骄傲,让人羡慕、崇拜,孩子都想拥有这样一种优越感。另外也有孩子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寻求伙伴的认同时,也是一种社交需求。
那么,过分沉迷奥特曼卡,会玩物丧志吗?徐相君表示,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们的兴趣点会发生转移,因此家长不必过于担心。但家长需要在此过程中,履行监护人的监护和引导责任,明确地告诉孩子哪些东西可以买,哪些东西不可以买,给孩子树立起一个正确消费观,避免让孩子产生过度攀比和失控消费。当然这一过程不仅需要家长的支持,商家、学校和社会各界都需要努力。
8岁男孩一天花数百元买卡
田先生家住中山区景山街,他8岁的儿子小田喜欢收集奥特曼卡片,田先生以前通过网络和实体店给孩子买过一些。5月2日下午,王先生在卧室休息,而小田在小区里和小朋友玩。下午3时许,田先生听到儿子回来了,他感觉有些不正常。“孩子进屋蹑手蹑脚的,而且回来一两分钟马上又出去了,我喊他他也不回应。”田先生说。
小田鬼鬼祟祟的行为引起了田先生的注意,他赶紧起来查看,透过防盗门的猫眼,他看到儿子和另外一位小朋友在门外说悄悄话,隔着防盗门田先生模糊听到小田说了一句“差点被我爸发现”。此外,田先生注意到小田背在身后的手里好像拿着钱。
小田和朋友很快下了楼,田先生走到窗前查看,刚开始还看到小田和朋友在广场上玩滑板,但很快小田就不见了。“我儿子一般就在小区里玩,轻易不会出去,看他不在小广场我赶紧下去了。”田先生下楼后,果然在小区里没看到孩子,于是他出了小区,看到小田正在距小区门口约200米远的超市门前拆奥特曼卡片,“手里拿了一大把,肯定花了不少钱。”
原来小田自己有一个钱包,里面放有不少现金,事后王先生发现儿子的钱包基本已经被清空了。“我们也不清楚钱包里有多少钱,因为这里面除了有些压岁钱,还有平常给他的零花钱,孩子承认当天买了四次卡,加起来一共花了800多元钱,我觉得孩子没必要撒谎。”田先生说。
家长要求商家退款遭拒
“孩子今年才8岁,购买奥特曼卡片的时候,我们家长并未在现场,商家也没有联系确认我们是否知情。”田先生对商家卖给孩子这么多卡片表示气愤,他认为孩子消费数百元的行为已不属正常消费,商家应该予以警惕,虽然商家可能没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劝阻,但这种昧着良心赚钱的做法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当然家长作为监护人没有看好自己的孩子也有一定的责任。
田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款,但遭到了拒绝。超市方面表示小田买卡时,他们每次都有询问,小田都说是家里人同意的,而田先生则表示超市这种形式主义的询问根本没有意义,有哪个孩子会当场说“不”,“商家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规避责任。”目前,田先生已经此事反映至市场监管部门。
超市:已做到提醒义务
记者拨打了连客隆生鲜超市的电话,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天小田确实曾到超市购买奥特曼卡片,但购买次数和花费金额则与田先生的说法不同,“当天我们调监控了,小田一共来我们超市三次,加起来花了应该不到400元钱。”该负责人说,他们超市销售的这种卡,深受孩子们喜爱,“大部分都是孩子自己过来买卡,遇到小孩拿着大额现金买卡,我们都会进行确认,当天小田来买卡时,问他家大人知道不,小田说大人给的钱,而且知道他来买卡,我们这才把卡卖给他。”
当天,田先生找到超市要求退卡,但遭到超市方面的拒绝,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当天在销售奥特曼卡片时已经做到提醒义务了,因此自己向小田出售奥特曼卡片的行为不存在过错,最主要小田购买的卡都已经拆的七零八落,根本没法退款,“如果没拆包装,我们肯定给退。我认为这件事主要还是因为家长的不负责任,他们不应该让孩子掌控这么多的钱。”
律师:应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
对此,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8岁男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独立与商家订立奥特曼卡片买卖合同,超出了其认知能力,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田先生在知悉孩子购买奥特曼卡片后,第一时间作出了拒绝追认的表示,依法应当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因此获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返还;双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应当按照各方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金海律师分析,商家面对未成年人大额购买玩具的行为,未取得其监护人许可、追认,在明知或应当知道“该玩具一旦销售使用,家长可能来退款,且无法再次销售”的情况下,仍然照卖不误,存在明显不当,应当对此事及造成的损失负主要责任。同时,投诉人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孩子动用大额金钱购买玩具的行为存在疏忽大意、监管不力的过错,对涉事玩具无法再次销售造成的损失,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王金海律师提醒经营者,在碰到疑似未成年人购买大额商品或频繁购买同类商品时,应当确认其监护人是否知晓,避免事后引起纠纷。同时,广大家长也应更加注意,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
家长须履行监护和引导责任
记者调查发现,热衷收集奥特曼卡的学生不在少数,全国多地曾发生过孩子大额消费购买卡片的行为,有的孩子甚至花费近万元。对于孩子收集卡片的行为,不少家长叫苦不迭。
有家长吐槽:“孩子收集奥特曼卡片就像开盲盒,总想买自己心仪的那张,可就是买不到,这就是一个无底洞啊!”“真心希望能把奥特曼卡片赶出各种超市小店,我家孩子花了好多钱去买这个卡。关键买来后,其他的都丢掉,只留下自己喜欢的一张或两张,太浪费了!”
对于孩子喜欢收集卡片的行为,不少网友表示:我们小时候,也喜欢收集各种卡片。对此大连徐医生心理工作室的徐相君医生分析,孩子购买卡片时,不知道会买到什么,只能买到手后拆开,才知道是不是自己期待已久的款式,如果不是,只能再次尝试购买。
而能集齐所有卡片的孩子必定是少数,谁集齐谁就会骄傲,让人羡慕、崇拜,孩子都想拥有这样一种优越感。另外也有孩子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寻求伙伴的认同时,也是一种社交需求。
那么,过分沉迷奥特曼卡,会玩物丧志吗?徐相君表示,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们的兴趣点会发生转移,因此家长不必过于担心。但家长需要在此过程中,履行监护人的监护和引导责任,明确地告诉孩子哪些东西可以买,哪些东西不可以买,给孩子树立起一个正确消费观,避免让孩子产生过度攀比和失控消费。当然这一过程不仅需要家长的支持,商家、学校和社会各界都需要努力。
书生遇妖记。
唐穆宗长庆元年,成德节度使田弘正御下不严,生活奢侈,引起将士不满,最终酿成了兵变。进士王泰正住在田弘正所在的镇阳城中,听到发生兵变,便立即出城,一路向南逃走,当时野外正在交战,王泰只能白天躲起来,夜里赶路。
王泰走到信都境内,走了五六里,忽然有一只黄狗从后面跑来,跟着他走了一段路后,忽然扭头对他说:“这条路非常危险,你为何要冒夜而行?”王泰默然良久,而后坦诚地告诉它说:“镇阳已经大乱了。”黄狗说:“但能遇上捷飞,也是郎君的福气,你允许我做你的仆人,便可以安然无事。”王泰心想:“一个人光天化日之下做坏事,有人会惩罚他;背地里隐秘地做坏事,有鬼会惩罚他,而我没有做过坏事,谁能把我怎么样?就是神灵来了我也不怕,何况是一只妖犬?只要自己品行端正,就足以制伏它。”于是便答应了。话音刚落,黄狗忽然化为了人,躬身下拜道:“能够侍奉郎君,是在下的幸运,但捷飞行动迟钝,请让郎君原来的随从暂时当回驴,借给捷飞骑,在下才能跟您一起走。”王泰大吃一惊,没有回答,捷飞便将仆人驱赶向路边,没走几步,不觉间便已化为了一头驴,捷飞于是骑了上去。王泰非常害怕,但又无可奈何,只能仗着自己心正无邪,量它不敢伤害自己。
二人结伴走出十里,道边忽然出现一个怪物,只有几尺高,而硕大的脑袋则是身躯的一倍,双眼赤红,长髯飘飘。见了二人,眉开眼笑地说:“捷飞怎么侍奉起人了?”捷飞道:“是我主动要求的。”又对王泰说:“郎君不用害怕。”大头怪于是低着头走开了。又走了几里,又遇上一个同样有着一张大脸,而脸上长着非常多的眼睛,并且全都赤光闪闪的怪物。喊说:“捷飞怎么侍奉起人了?”捷飞也像之前一样回答,多眼怪便也远远地走开了。捷飞面露喜色道:“这两个怪物把人当作美味,抓到人则扔来扔去,互相争抢,玩累了才把他吃掉。如今既然都走了,其它的就不值得担心了。再走三五里,住着一个名叫刘老的人,他家不算穷,可以在那里小憩一阵。”
不多时,二人已走到刘老家门前,见到一座非常华丽气派的大宅子。捷飞上前敲门,有一人出来应门,乃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者,但行动非常强健,一见到来人,便欢喜地说:“捷飞是怎么和这位贵客一起过来了?”捷飞道:“我游历冀州,没能称心如意,回来时走到山口,偶然决定事奉王郎,他因为要躲避镇阳之难,不敢白天赶路,只能夜里走,所以这会儿来找您,如今疲惫至极,希望能在您家休息一会儿。”老者道:“这有什么不可以的。”于是作了个揖,把王泰请到正堂,饭菜水果不一会儿就都端了来,又有人负责喂马,仆人化为的那头驴也吃饱了。
在王泰吃饭时,捷飞虽是仆人,也坐在座位上,说道:“我们一路劳累,大晚上还能受到美味佳肴的款待,若是再有酒喝,您这主人可就太称职了。”老者道:“不用你说,我已经让人准备了。”不多时,便有小童端来酒器摆在桌上,全都非常精致洁净,老者让捷飞倒酒,二人便对酌起来。酒过数巡,捷飞道:“酒不能冷冷清清地喝,自己家中养的乐班,有贵宾时不出来见客,那还该让谁见呢?”老者道:“只怕山中的歌妓不足以侍奉二位,我岂是舍不得。”于是连忙让人把宠奴找来。过了阵子,便听有人喊道宠奴来了,抬头望去,见走来一个美貌的歌妓,年纪大约三十几岁,朝王泰拜了一拜,而后坐到了他座位的南边,话语、神色都有些忿忿不平。王泰请她唱歌,宠奴便唱,老者请她,她则每次都直接拒绝。
捷飞道:“宠奴不肯唱歌,应该是嫌没有同伴吧,附近有一人名叫花眼,也擅长唱歌,何不把她叫来?”老者连忙让人去请。不多时,又有人喊了一声,便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走了进来,身穿的衣服半新半旧,不是特别鲜亮华美,坐在了宠奴右边。几人轮流喝酒,轮到谁谁就能点歌一首,而每次轮到老者时,请花眼唱她便唱,请宠奴则不肯唱,而且神态愈加不平,像是要说什么的样子。后来又该老者喝酒,老者端起酒杯,再三请宠奴唱歌,宠奴就是不唱,老者颇有些惭愧,笑道:“平常请宠奴唱歌,宠奴从没有拒绝过,今天见有年轻的客人在,就抛弃老夫了吗?但念在还有些旧情的份上,就请唱一首吧。”宠奴于是拂袖而起,道:“刘琨被段匹磾杀害,我张宠奴乃至于要和老野狐一起唱歌!”说完,所有的灯火便都瞬间熄灭,厅中一片漆黑,王泰望见门外似乎有亮光,便匍匐在地上爬了出去。他爬到外面,回头看那厅堂时,却只见到一座大墓,自己的马系在松树上,仆人站在墓门前,月亮正挂在当空。王泰问仆人说:“你之前经历了什么?”仆人道:“我梦见自己化为了驴,被人骑着走,而又和马一起吃草。”
王泰于是沿着路继续向前。走出十几里,天色渐亮,王泰遇见一个农夫,问道:“附近有什么古墓吗?”农夫回答:“这十里左右,有晋朝并州刺史刘琨歌姬张宠奴的墓。”王泰心知这便是昨夜自己待的地方。又走了三四里,在路边有一个枯朽的骷髅头,上面有两个破洞,洞里长着杂草,走近看时,就像有四只眼睛一样,大概就是昨晚叫来的那个花眼吧,而那两个大头怪、多眼怪,则完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续玄怪录》
原文:
长庆元年,田令公弘正之失律镇阳也,进士王泰客焉。闻兵起,乃出城南走。时兵交于野,乃昼伏宵行。入信都五六里,忽有一犬黄色随来。俄而犬顾泰曰:“此路绝险,何故夜行?”泰默然久之,以诚告之曰:“镇阳之难矣。”犬曰:“然得逢捷飞,亦郎之福也。许捷飞为仆,乃可无患。”泰私谓:“夫人行爽于显明之中者,有人责;行爽于幽冥之中者,有鬼诛。今吾行无爽,于吾何诛?神祗尚不惧,况妖犬乎。固可以正制之耳。”乃许焉。犬忽化为人,拜曰:“幸得奉侍,然捷飞钝于行,请元从暂为驴,借捷飞乘之,乃可从行。”泰惊不对,乃驱其仆下路,未数步,不觉已为驴矣。犬乃乘之。泰甚惧,然无计御之,但仗正心而已。偕行十里,道左有物,身长数尺,头面倍之,赤目而髯者,扬眉而笑曰:“捷飞安得事人?”犬曰:“吾乃委质于人。”乃曰:“郎幸无怖。”大头者低面而走。又数里,逢大面多眼者,赤光闪闪,呼曰:“捷飞安得事人?”又对如前。多眼者亦远去。捷飞喜曰:“此二物者,以人为上味,得人则戏投而争食之,困然后食。今既去矣,余不足畏。更三五里有居人刘老者,其家不贫,可以小憩。”俄而到焉,乃华居大第也。犬扣其门,有应而出者,则七十余老人,行步甚健,启门,喜曰:“捷飞安得与上客来?”犬曰:“吾游冀州不遇,回次山口,偶事王郎,郎以违镇阳之难不敢昼行,故夜至。今极困,愿得稍休。”老人曰:“何事不可。”因揖以入,馆泰于厅中,盘馔品味,果粟之属,有顷而至。又有草粟筐贮饲马,化驴亦饱焉。当食而捷飞预坐,曰:“倦行之人,夜蒙嘉馔,若更有酒,主人之分尽矣。”老人曰:“不待启言,已令涤器。”俄有小童陈酒器,亦甚精洁。老人令捷飞酌焉,遂与同饮。数巡,捷飞曰:“酒非默饮之物,大凡人之家乐,有上客而不见,复谁见乎?”老人曰:“但以山中妓女不足侍欢,安敢惜焉。”遽召宠奴。有顷,闻宠奴至,乃美妓也,貌称三十余,拜泰而坐其南,辞色颇不平。泰请歌,即唱。老人请,即必辞拒。犬曰:“宠奴之不肯同歌者,当以无侣为恨耳。侧近有花眼者,亦善歌,盍召乎?”主人遽令邀之。少顷,呼入,乃十七八女子也,其服半故,不其鲜华,坐宠奴之下。巡及老人,请花眼即唱,请宠奴即不唱。其意愈不平,似有所诉。巡又至老人,执杯固请不得,老人颇愧,乃笑曰:“常日请歌,宠奴未省相拒,今有少客,遂弃老夫耶!然以旧情当未全替,终请一曲。”宠奴拂衣起曰:“刘琨被段疋磾杀却,张宠奴乃与老野狐唱歌来!”灯火俱灭,满厅暗然。徐窥户外似明,遂匍匐而出。顾其厅,即大墓也。马系长松下,旧仆立于门前,月轮正午。泰问其仆曰:“汝向者何为?”曰:“梦化为驴,为人所乘,而与马偕食草焉。”泰乃寻前路而去。行十余里,天曙,逢耕人,问之曰:“近有何墓?”对曰:“此十里内,有晋朝并州刺史刘琨歌姬张宠奴墓。”乃知是昨夜所止也。又三数里,路隅有朽骷髅,傍有穿穴,草生其中,近视之,若四眼,盖所召花眼也。而思大头多眼者,杳不可知也。
唐穆宗长庆元年,成德节度使田弘正御下不严,生活奢侈,引起将士不满,最终酿成了兵变。进士王泰正住在田弘正所在的镇阳城中,听到发生兵变,便立即出城,一路向南逃走,当时野外正在交战,王泰只能白天躲起来,夜里赶路。
王泰走到信都境内,走了五六里,忽然有一只黄狗从后面跑来,跟着他走了一段路后,忽然扭头对他说:“这条路非常危险,你为何要冒夜而行?”王泰默然良久,而后坦诚地告诉它说:“镇阳已经大乱了。”黄狗说:“但能遇上捷飞,也是郎君的福气,你允许我做你的仆人,便可以安然无事。”王泰心想:“一个人光天化日之下做坏事,有人会惩罚他;背地里隐秘地做坏事,有鬼会惩罚他,而我没有做过坏事,谁能把我怎么样?就是神灵来了我也不怕,何况是一只妖犬?只要自己品行端正,就足以制伏它。”于是便答应了。话音刚落,黄狗忽然化为了人,躬身下拜道:“能够侍奉郎君,是在下的幸运,但捷飞行动迟钝,请让郎君原来的随从暂时当回驴,借给捷飞骑,在下才能跟您一起走。”王泰大吃一惊,没有回答,捷飞便将仆人驱赶向路边,没走几步,不觉间便已化为了一头驴,捷飞于是骑了上去。王泰非常害怕,但又无可奈何,只能仗着自己心正无邪,量它不敢伤害自己。
二人结伴走出十里,道边忽然出现一个怪物,只有几尺高,而硕大的脑袋则是身躯的一倍,双眼赤红,长髯飘飘。见了二人,眉开眼笑地说:“捷飞怎么侍奉起人了?”捷飞道:“是我主动要求的。”又对王泰说:“郎君不用害怕。”大头怪于是低着头走开了。又走了几里,又遇上一个同样有着一张大脸,而脸上长着非常多的眼睛,并且全都赤光闪闪的怪物。喊说:“捷飞怎么侍奉起人了?”捷飞也像之前一样回答,多眼怪便也远远地走开了。捷飞面露喜色道:“这两个怪物把人当作美味,抓到人则扔来扔去,互相争抢,玩累了才把他吃掉。如今既然都走了,其它的就不值得担心了。再走三五里,住着一个名叫刘老的人,他家不算穷,可以在那里小憩一阵。”
不多时,二人已走到刘老家门前,见到一座非常华丽气派的大宅子。捷飞上前敲门,有一人出来应门,乃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者,但行动非常强健,一见到来人,便欢喜地说:“捷飞是怎么和这位贵客一起过来了?”捷飞道:“我游历冀州,没能称心如意,回来时走到山口,偶然决定事奉王郎,他因为要躲避镇阳之难,不敢白天赶路,只能夜里走,所以这会儿来找您,如今疲惫至极,希望能在您家休息一会儿。”老者道:“这有什么不可以的。”于是作了个揖,把王泰请到正堂,饭菜水果不一会儿就都端了来,又有人负责喂马,仆人化为的那头驴也吃饱了。
在王泰吃饭时,捷飞虽是仆人,也坐在座位上,说道:“我们一路劳累,大晚上还能受到美味佳肴的款待,若是再有酒喝,您这主人可就太称职了。”老者道:“不用你说,我已经让人准备了。”不多时,便有小童端来酒器摆在桌上,全都非常精致洁净,老者让捷飞倒酒,二人便对酌起来。酒过数巡,捷飞道:“酒不能冷冷清清地喝,自己家中养的乐班,有贵宾时不出来见客,那还该让谁见呢?”老者道:“只怕山中的歌妓不足以侍奉二位,我岂是舍不得。”于是连忙让人把宠奴找来。过了阵子,便听有人喊道宠奴来了,抬头望去,见走来一个美貌的歌妓,年纪大约三十几岁,朝王泰拜了一拜,而后坐到了他座位的南边,话语、神色都有些忿忿不平。王泰请她唱歌,宠奴便唱,老者请她,她则每次都直接拒绝。
捷飞道:“宠奴不肯唱歌,应该是嫌没有同伴吧,附近有一人名叫花眼,也擅长唱歌,何不把她叫来?”老者连忙让人去请。不多时,又有人喊了一声,便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走了进来,身穿的衣服半新半旧,不是特别鲜亮华美,坐在了宠奴右边。几人轮流喝酒,轮到谁谁就能点歌一首,而每次轮到老者时,请花眼唱她便唱,请宠奴则不肯唱,而且神态愈加不平,像是要说什么的样子。后来又该老者喝酒,老者端起酒杯,再三请宠奴唱歌,宠奴就是不唱,老者颇有些惭愧,笑道:“平常请宠奴唱歌,宠奴从没有拒绝过,今天见有年轻的客人在,就抛弃老夫了吗?但念在还有些旧情的份上,就请唱一首吧。”宠奴于是拂袖而起,道:“刘琨被段匹磾杀害,我张宠奴乃至于要和老野狐一起唱歌!”说完,所有的灯火便都瞬间熄灭,厅中一片漆黑,王泰望见门外似乎有亮光,便匍匐在地上爬了出去。他爬到外面,回头看那厅堂时,却只见到一座大墓,自己的马系在松树上,仆人站在墓门前,月亮正挂在当空。王泰问仆人说:“你之前经历了什么?”仆人道:“我梦见自己化为了驴,被人骑着走,而又和马一起吃草。”
王泰于是沿着路继续向前。走出十几里,天色渐亮,王泰遇见一个农夫,问道:“附近有什么古墓吗?”农夫回答:“这十里左右,有晋朝并州刺史刘琨歌姬张宠奴的墓。”王泰心知这便是昨夜自己待的地方。又走了三四里,在路边有一个枯朽的骷髅头,上面有两个破洞,洞里长着杂草,走近看时,就像有四只眼睛一样,大概就是昨晚叫来的那个花眼吧,而那两个大头怪、多眼怪,则完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续玄怪录》
原文:
长庆元年,田令公弘正之失律镇阳也,进士王泰客焉。闻兵起,乃出城南走。时兵交于野,乃昼伏宵行。入信都五六里,忽有一犬黄色随来。俄而犬顾泰曰:“此路绝险,何故夜行?”泰默然久之,以诚告之曰:“镇阳之难矣。”犬曰:“然得逢捷飞,亦郎之福也。许捷飞为仆,乃可无患。”泰私谓:“夫人行爽于显明之中者,有人责;行爽于幽冥之中者,有鬼诛。今吾行无爽,于吾何诛?神祗尚不惧,况妖犬乎。固可以正制之耳。”乃许焉。犬忽化为人,拜曰:“幸得奉侍,然捷飞钝于行,请元从暂为驴,借捷飞乘之,乃可从行。”泰惊不对,乃驱其仆下路,未数步,不觉已为驴矣。犬乃乘之。泰甚惧,然无计御之,但仗正心而已。偕行十里,道左有物,身长数尺,头面倍之,赤目而髯者,扬眉而笑曰:“捷飞安得事人?”犬曰:“吾乃委质于人。”乃曰:“郎幸无怖。”大头者低面而走。又数里,逢大面多眼者,赤光闪闪,呼曰:“捷飞安得事人?”又对如前。多眼者亦远去。捷飞喜曰:“此二物者,以人为上味,得人则戏投而争食之,困然后食。今既去矣,余不足畏。更三五里有居人刘老者,其家不贫,可以小憩。”俄而到焉,乃华居大第也。犬扣其门,有应而出者,则七十余老人,行步甚健,启门,喜曰:“捷飞安得与上客来?”犬曰:“吾游冀州不遇,回次山口,偶事王郎,郎以违镇阳之难不敢昼行,故夜至。今极困,愿得稍休。”老人曰:“何事不可。”因揖以入,馆泰于厅中,盘馔品味,果粟之属,有顷而至。又有草粟筐贮饲马,化驴亦饱焉。当食而捷飞预坐,曰:“倦行之人,夜蒙嘉馔,若更有酒,主人之分尽矣。”老人曰:“不待启言,已令涤器。”俄有小童陈酒器,亦甚精洁。老人令捷飞酌焉,遂与同饮。数巡,捷飞曰:“酒非默饮之物,大凡人之家乐,有上客而不见,复谁见乎?”老人曰:“但以山中妓女不足侍欢,安敢惜焉。”遽召宠奴。有顷,闻宠奴至,乃美妓也,貌称三十余,拜泰而坐其南,辞色颇不平。泰请歌,即唱。老人请,即必辞拒。犬曰:“宠奴之不肯同歌者,当以无侣为恨耳。侧近有花眼者,亦善歌,盍召乎?”主人遽令邀之。少顷,呼入,乃十七八女子也,其服半故,不其鲜华,坐宠奴之下。巡及老人,请花眼即唱,请宠奴即不唱。其意愈不平,似有所诉。巡又至老人,执杯固请不得,老人颇愧,乃笑曰:“常日请歌,宠奴未省相拒,今有少客,遂弃老夫耶!然以旧情当未全替,终请一曲。”宠奴拂衣起曰:“刘琨被段疋磾杀却,张宠奴乃与老野狐唱歌来!”灯火俱灭,满厅暗然。徐窥户外似明,遂匍匐而出。顾其厅,即大墓也。马系长松下,旧仆立于门前,月轮正午。泰问其仆曰:“汝向者何为?”曰:“梦化为驴,为人所乘,而与马偕食草焉。”泰乃寻前路而去。行十余里,天曙,逢耕人,问之曰:“近有何墓?”对曰:“此十里内,有晋朝并州刺史刘琨歌姬张宠奴墓。”乃知是昨夜所止也。又三数里,路隅有朽骷髅,傍有穿穴,草生其中,近视之,若四眼,盖所召花眼也。而思大头多眼者,杳不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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