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疫情最新动态#【 周知!#唐山市开平区、丰南区、滦州市、迁西县全域实施封控管理#】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唐山市开平区、丰南区、滦州市、迁西县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平区全域实施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需要,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开平区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2022年3月19日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后实施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开平区全域所有村(居)、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居民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防疫工作需要和防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群众要按照要求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区商促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以及各镇街要全面做好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群众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社区(村)。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7.区公安分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8.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群众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开平区疫情防控屏障。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丰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丰南区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切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丰南区全域严格实行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2022年3月19日18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
(1)高速出入口(4个):长深高速丰南口、长深高速田庄口、唐曹高速工业区口、沿海高速丰南南口,以上高速出入口实施封控,禁止出入,涉及民生物资运输车辆引导至长深高速南湖口驶出。
(2)国省道(8个):205国道田庄检查站、205国道黄各庄镇双坨村北、沿海公路天津界、沿海公路曹妃甸界、唐曹公路范庄收费站、唐曹公路大新庄镇与六场交界处、唐港线钱营镇崔庄子村西、唐港线钱营镇东桥北坨村东,以上国省道只允许过境大货车通行,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3)城区道路(8个):青年路与南湖大道交口、二环路与南湖大道交口、学院路与南湖大道交口、唐胥路与国丰大街交口、运河东路与南湖大道交口、铁西路与南湖大道交口、欣胥路与南湖大道交口、站前南路与南湖大道交口,以上城区道路禁止通行。
(4)外围道路(11个):汇丰大街胥各庄镇岭子上村东、稻胥路胥各庄镇高庄子村东、董稻路黄各庄镇张家博乐村东、于唐线大齐各庄镇北、于唐线小集镇大孙庄村南、丰碱线黑沿子镇东丰南界、163乡道大新庄镇黄米廒村南、大碱线西葛镇东尖坨大桥北、邱柳线岔河镇北、运河景观路东田庄界、南岳线南孙庄镇小李庄村西,以上外围道路禁止通行。
3.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保持相对静止,并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全区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出入口24小时值守。除持有疫情防控排查工作证明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允许进出外,其他人员不进不出。
5.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以户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6.严格基本生活保障。区市场监管局、商促局、发改局结合各镇街,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
7.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8.区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9.封控期间,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共同筑牢我区疫情防控屏障。
丰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滦州市全域实施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需要,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滦州市全域实施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2022年3月20日6:00实施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滦州市全域。所有村(居)、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社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防疫工作需要和防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要按照要求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商促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以及各镇(街),全面做好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群众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社区。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7.公安局、交通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8.防控办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滦州疫情防控屏障。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迁西县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时间:自2022年3月19日24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封控区域:迁西县全域。
三、全县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设置检查点24小时专人值守,各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严禁外出和聚集,保持相对静止。县市场监管局、商促局等单位会同各乡镇(街道)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同时,各乡镇(街道)高度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一律停止营业。
六、县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七、封控期间,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社区(村)。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来源|唐山发布#关注河北疫情#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平区全域实施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需要,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开平区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2022年3月19日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后实施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开平区全域所有村(居)、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居民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防疫工作需要和防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群众要按照要求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区商促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以及各镇街要全面做好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群众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社区(村)。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7.区公安分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8.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群众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开平区疫情防控屏障。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丰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丰南区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切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丰南区全域严格实行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2022年3月19日18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
(1)高速出入口(4个):长深高速丰南口、长深高速田庄口、唐曹高速工业区口、沿海高速丰南南口,以上高速出入口实施封控,禁止出入,涉及民生物资运输车辆引导至长深高速南湖口驶出。
(2)国省道(8个):205国道田庄检查站、205国道黄各庄镇双坨村北、沿海公路天津界、沿海公路曹妃甸界、唐曹公路范庄收费站、唐曹公路大新庄镇与六场交界处、唐港线钱营镇崔庄子村西、唐港线钱营镇东桥北坨村东,以上国省道只允许过境大货车通行,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3)城区道路(8个):青年路与南湖大道交口、二环路与南湖大道交口、学院路与南湖大道交口、唐胥路与国丰大街交口、运河东路与南湖大道交口、铁西路与南湖大道交口、欣胥路与南湖大道交口、站前南路与南湖大道交口,以上城区道路禁止通行。
(4)外围道路(11个):汇丰大街胥各庄镇岭子上村东、稻胥路胥各庄镇高庄子村东、董稻路黄各庄镇张家博乐村东、于唐线大齐各庄镇北、于唐线小集镇大孙庄村南、丰碱线黑沿子镇东丰南界、163乡道大新庄镇黄米廒村南、大碱线西葛镇东尖坨大桥北、邱柳线岔河镇北、运河景观路东田庄界、南岳线南孙庄镇小李庄村西,以上外围道路禁止通行。
3.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保持相对静止,并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全区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出入口24小时值守。除持有疫情防控排查工作证明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允许进出外,其他人员不进不出。
5.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以户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6.严格基本生活保障。区市场监管局、商促局、发改局结合各镇街,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
7.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8.区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9.封控期间,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共同筑牢我区疫情防控屏障。
丰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滦州市全域实施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需要,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滦州市全域实施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2022年3月20日6:00实施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滦州市全域。所有村(居)、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社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防疫工作需要和防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要按照要求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商促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以及各镇(街),全面做好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群众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社区。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7.公安局、交通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8.防控办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滦州疫情防控屏障。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迁西县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时间:自2022年3月19日24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封控区域:迁西县全域。
三、全县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设置检查点24小时专人值守,各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严禁外出和聚集,保持相对静止。县市场监管局、商促局等单位会同各乡镇(街道)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同时,各乡镇(街道)高度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一律停止营业。
六、县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七、封控期间,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社区(村)。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来源|唐山发布#关注河北疫情#
【邹平市公布4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邹平市4例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称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2号—5号)在邹主要行程轨迹及场所如下: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2号:
3月5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6日
19:00乘车到黄山二路联华超市3楼买衣服,期间去过二楼厕所;
20:5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7-9日
6:1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合家包子店;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10日
9:00骑电动车到韩店镇开河赶集,自南往北行走;
9:4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11日
18:00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买蔬菜及水果;
18:10到韩店镇西王新村门口御品香烤鸭店,之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自述未佩戴口罩。
3月12日
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
16:00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23:00进行核酸检测。
3月14日
11:30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3号:
3月5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6日
19:00乘车到黄山二路联华超市三楼买衣服,期间去过二楼厕所;
20:5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7-9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10-12日
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
16:00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4号:
3月5日
10:30从韩店镇西王新村家出发,自驾车到韩店镇中方格汉字文化店;
12:00自驾车到韩店镇小王陀村安徽牛肉板面吃中午饭,12:35离开;
12:40自驾车到邹平市韩店镇明达路001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6日
8:30自驾车到韩店镇开河村西王大道274号,后返回家中;
11:0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开河村西王大道274号,后返回家中;
12:00左右自驾车去西董街道鹤伴山游玩,车停放停车场后到惠中宴饭店就餐,就餐完后步行到山顶亭停留;
14:14到鹤伴山脚下一流动摊贩处购买水,期间与该商贩有接触,后步行下山到达停车场;
15:16从停车场附近的流动摊位购买雪糕,期间与该商贩有接触,后驾车返回家中;
16:00到达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3月7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8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9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门路南短暂停留;
17:30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10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15左右到韩店镇老农行对面短暂停留后回家,当日未再外出。
3月11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之后返回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3月12-13日
12日出现咽部不适症状,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2天未外出。
3月14日
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5号:
3月7日
7:10离开家,期间与邹平市确诊病例2号和5号同乘电梯;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8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9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随后前往黄山街道办张山村;
11:30骑电动车到黄山街道办张山村小卖部;
14:0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10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9:00左右,骑摩托车到青阳镇耿家村一个废弃厂;
11:00左右,到韩店镇东韦木片厂;
14:0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11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4:00-17:00,到肖镇污水处理厂附近路边;
17:3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晚上睡觉时出现发烧、乏力及全身疼的症状。
3月12日
8:30-10:00,到肖镇污水处理厂附近路边;
10:35-11:00左右,在肖镇理发店理发,之后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3月13日
上午未外出;
13:10左右乘私家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4:30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20:00由医务人员上门采集核酸;
此后未再外出,直到被负压救护车转运。
目前,流调排查出的相关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以上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市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邹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43-4268603
邹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43-4268656
邹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2号:
3月5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6日
19:00乘车到黄山二路联华超市3楼买衣服,期间去过二楼厕所;
20:5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7-9日
6:1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合家包子店;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10日
9:00骑电动车到韩店镇开河赶集,自南往北行走;
9:4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11日
18:00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买蔬菜及水果;
18:10到韩店镇西王新村门口御品香烤鸭店,之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自述未佩戴口罩。
3月12日
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
16:00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23:00进行核酸检测。
3月14日
11:30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3号:
3月5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6日
19:00乘车到黄山二路联华超市三楼买衣服,期间去过二楼厕所;
20:5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7-9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10-12日
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
16:00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4号:
3月5日
10:30从韩店镇西王新村家出发,自驾车到韩店镇中方格汉字文化店;
12:00自驾车到韩店镇小王陀村安徽牛肉板面吃中午饭,12:35离开;
12:40自驾车到邹平市韩店镇明达路001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6日
8:30自驾车到韩店镇开河村西王大道274号,后返回家中;
11:0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开河村西王大道274号,后返回家中;
12:00左右自驾车去西董街道鹤伴山游玩,车停放停车场后到惠中宴饭店就餐,就餐完后步行到山顶亭停留;
14:14到鹤伴山脚下一流动摊贩处购买水,期间与该商贩有接触,后步行下山到达停车场;
15:16从停车场附近的流动摊位购买雪糕,期间与该商贩有接触,后驾车返回家中;
16:00到达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3月7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8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9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门路南短暂停留;
17:30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10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15左右到韩店镇老农行对面短暂停留后回家,当日未再外出。
3月11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之后返回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3月12-13日
12日出现咽部不适症状,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2天未外出。
3月14日
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5号:
3月7日
7:10离开家,期间与邹平市确诊病例2号和5号同乘电梯;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8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9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随后前往黄山街道办张山村;
11:30骑电动车到黄山街道办张山村小卖部;
14:0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10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9:00左右,骑摩托车到青阳镇耿家村一个废弃厂;
11:00左右,到韩店镇东韦木片厂;
14:0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11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4:00-17:00,到肖镇污水处理厂附近路边;
17:3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晚上睡觉时出现发烧、乏力及全身疼的症状。
3月12日
8:30-10:00,到肖镇污水处理厂附近路边;
10:35-11:00左右,在肖镇理发店理发,之后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3月13日
上午未外出;
13:10左右乘私家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4:30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20:00由医务人员上门采集核酸;
此后未再外出,直到被负压救护车转运。
目前,流调排查出的相关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以上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市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邹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43-4268603
邹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43-4268656
邹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邹平市公布4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邹平市4例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称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2号—5号)在邹主要行程轨迹及场所如下: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2号:
3月5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6日
19:00乘车到黄山二路联华超市3楼买衣服,期间去过二楼厕所;
20:5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7-9日
6:1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合家包子店;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10日
9:00骑电动车到韩店镇开河赶集,自南往北行走;
9:4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11日
18:00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买蔬菜及水果;
18:10到韩店镇西王新村门口御品香烤鸭店,之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自述未佩戴口罩。
3月12日
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
16:00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23:00进行核酸检测。
3月14日
11:30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3号:
3月5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6日
19:00乘车到黄山二路联华超市三楼买衣服,期间去过二楼厕所;
20:5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7-9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10-12日
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
16:00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4号:
3月5日
10:30从韩店镇西王新村家出发,自驾车到韩店镇中方格汉字文化店;
12:00自驾车到韩店镇小王陀村安徽牛肉板面吃中午饭,12:35离开;
12:40自驾车到邹平市韩店镇明达路001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6日
8:30自驾车到韩店镇开河村西王大道274号,后返回家中;
11:0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开河村西王大道274号,后返回家中;
12:00左右自驾车去西董街道鹤伴山游玩,车停放停车场后到惠中宴饭店就餐,就餐完后步行到山顶亭停留;
14:14到鹤伴山脚下一流动摊贩处购买水,期间与该商贩有接触,后步行下山到达停车场;
15:16从停车场附近的流动摊位购买雪糕,期间与该商贩有接触,后驾车返回家中;
16:00到达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3月7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8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9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门路南短暂停留;
17:30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10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15左右到韩店镇老农行对面短暂停留后回家,当日未再外出。
3月11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之后返回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3月12-13日
12日出现咽部不适症状,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2天未外出。
3月14日
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5号:
3月7日
7:10离开家,期间与邹平市确诊病例2号和5号同乘电梯;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8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9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随后前往黄山街道办张山村;
11:30骑电动车到黄山街道办张山村小卖部;
14:0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10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9:00左右,骑摩托车到青阳镇耿家村一个废弃厂;
11:00左右,到韩店镇东韦木片厂;
14:0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11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4:00-17:00,到肖镇污水处理厂附近路边;
17:3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晚上睡觉时出现发烧、乏力及全身疼的症状。
3月12日
8:30-10:00,到肖镇污水处理厂附近路边;
10:35-11:00左右,在肖镇理发店理发,之后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3月13日
上午未外出;
13:10左右乘私家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4:30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20:00由医务人员上门采集核酸;
此后未再外出,直到被负压救护车转运。
目前,流调排查出的相关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以上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市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邹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43-4268603
邹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43-4268656
邹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2号:
3月5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6日
19:00乘车到黄山二路联华超市3楼买衣服,期间去过二楼厕所;
20:5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7-9日
6:1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合家包子店;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10日
9:00骑电动车到韩店镇开河赶集,自南往北行走;
9:4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11日
18:00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买蔬菜及水果;
18:10到韩店镇西王新村门口御品香烤鸭店,之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自述未佩戴口罩。
3月12日
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
16:00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23:00进行核酸检测。
3月14日
11:30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3号:
3月5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6日
19:00乘车到黄山二路联华超市三楼买衣服,期间去过二楼厕所;
20:50返家后未再外出。
3月7-9日
10: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广场及小区附近活动;
10:3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沿街房晨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10-12日
居家未外出。
3月13日
16:00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4号:
3月5日
10:30从韩店镇西王新村家出发,自驾车到韩店镇中方格汉字文化店;
12:00自驾车到韩店镇小王陀村安徽牛肉板面吃中午饭,12:35离开;
12:40自驾车到邹平市韩店镇明达路001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6日
8:30自驾车到韩店镇开河村西王大道274号,后返回家中;
11:0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开河村西王大道274号,后返回家中;
12:00左右自驾车去西董街道鹤伴山游玩,车停放停车场后到惠中宴饭店就餐,就餐完后步行到山顶亭停留;
14:14到鹤伴山脚下一流动摊贩处购买水,期间与该商贩有接触,后步行下山到达停车场;
15:16从停车场附近的流动摊位购买雪糕,期间与该商贩有接触,后驾车返回家中;
16:00到达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3月7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8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9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00左右到韩店镇西王新村南门路南短暂停留;
17:30左右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3月10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7:15左右到韩店镇老农行对面短暂停留后回家,当日未再外出。
3月11日
7:20左右自驾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02号;
16:50左右步行从韩店镇学苑路202号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之后返回家中,当日未再外出。
3月12-13日
12日出现咽部不适症状,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2天未外出。
3月14日
被转运至滨州市定点医院。
邹平市无症状感染者5号:
3月7日
7:10离开家,期间与邹平市确诊病例2号和5号同乘电梯;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8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9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随后前往黄山街道办张山村;
11:30骑电动车到黄山街道办张山村小卖部;
14:0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10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9:00左右,骑摩托车到青阳镇耿家村一个废弃厂;
11:00左右,到韩店镇东韦木片厂;
14:0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16:00左右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11日
7:15到家楼后短暂停留;
8:00左右,骑电动车到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
14:00-17:00,到肖镇污水处理厂附近路边;
17:30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未再外出,晚上睡觉时出现发烧、乏力及全身疼的症状。
3月12日
8:30-10:00,到肖镇污水处理厂附近路边;
10:35-11:00左右,在肖镇理发店理发,之后返回韩店镇上口村家中。
3月13日
上午未外出;
13:10左右乘私家车到韩店镇学苑路2号;
14:30返回韩店镇西王新村家中,未再外出;
20:00由医务人员上门采集核酸;
此后未再外出,直到被负压救护车转运。
目前,流调排查出的相关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以上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市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邹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43-4268603
邹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43-4268656
邹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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