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是发病率最高的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丨感觉身体被掏空?远离职业病全攻略来了】 #职业病工伤认定这样做#
什么是职业病?如何预防治疗?职业病工伤咋认定?4月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同时,今年也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的日子。
4月25日,河南疾控《健康半月谈》栏目特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职业健康专家、主任医师刘涛,副主任中医师王慧娟做客大河网直播间,为大家解答职业病那些事儿,帮助大家筑牢健康“防火墙”。
占比高达90%
尘肺病是我国发病率最高的职业病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呼吸是一件最简单的事情。但对于尘肺病患者来说,“自由呼吸”可能是一个梦想。
尘肺病是一种什么病?有啥症状?职业性尘肺病(以下简称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矿物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尘肺病病人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呼吸系统的4大基本症状,即咳嗽、咳痰、呼吸困难、胸痛,其中胸痛和呼吸困难主要和肺纤维化的程度有关,咳嗽、咳痰主要和有无合并症相关。此外还有喘息、咯血、乏力等一些全身症状。”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副主任中医师王慧娟表示,早期尘肺病一般无体征,随着病情进展及合并症的出现,则可有不同的体征。
目前在我国报告的职业病中,尘肺病的占比高达90%,是我国发病率最高的职业病。
高危人群切记
重点做好这4项自我防护
哪些人群是尘肺病高危人群?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职业健康专家、主任医师刘涛认为,一般来说,从事煤矿开采、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建材生产等行业的劳动者是尘肺病的高危职业人群。
刘涛建议劳动者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自我防护:一是要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二是在作业时使用防尘设施,如除尘器、喷雾抑尘装置等等,可以降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三是在作业时佩戴防尘口罩,减少对粉尘的吸入。四是要积极参与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尽早得到诊断和治疗。
包括尘肺病在内
共有10类132种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除了尘肺病,还有哪些“病”属于职业病范畴?王慧娟 介绍,2013年12月23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老百姓们常说的职业病,比如常年干粗重活的工人们的腰椎间盘突出、长年保持站立姿势的教师们的静脉曲张,还有乐手和计算机时代文书们的腱鞘炎等,这些算不算职业病?
“除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的这10大类132种职业病以外呢,职业人群在工作中也会发生一些与工作有关的疾病。在我们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中对这一方面也有相应的关注。”刘涛说,规划中提出,要“围绕重点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工作压力等突出职业健康损害的防治问题,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和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
刘涛表示,工人们的腰椎间盘突出、教师行业的静脉曲张属于规划所关注的突出职业健康损害,但这些目前尚不属于法定职业病。
预防职业性损害
原则上要采取三级预防措施
如何预防职业性损害?
刘涛说,我们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总的原则是采取三级预防措施: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就是要从根本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比如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利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等等,以减少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
第二级预防主要是早期发现职业病和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采用的主要手段,是定期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三级预防是指在劳动者患病以后,采取积极治疗和促进康复的措施。主要包括这3个方面:一是要对已有健康损害的劳动者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并给予合理的治疗。二是要根据劳动者受到健康损害的原因,对生产环境和工艺过程进行改进。三是要促进患者的康复,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和发展。
职业病治疗路径
中西医结合 建尘肺病康复站
王慧娟说,目前,我国的职业病中90%都是尘肺病,现阶段尘肺病没有特效的治疗药物,因此治疗目的就是改善症状、提升生活质量,最终达到带病延年的效果。
“以往我们的治疗主要包括常规管理,比如脱离粉尘作业,防寒保暖,作息规律,合理营养;药物治疗主要包括抗纤维化、平喘、化痰和止咳等对症或者针对并发症的药物治疗,以及氧疗等一系列常规治疗。”王慧娟提到,从2014年起,开始对尘肺病人进行有氧训练、低频治疗、呼吸训练、推拿、针灸等干预,发现经过系统中西医康复治疗,病人年度感染次数有所降低、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印发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同时河南也印发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都提到,要求达到“地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
基于此,我省依托乡镇卫生院,在常住尘肺病患者100人以上的区域建设尘肺病康复站,依托村卫生所,在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以上的村建设尘肺病康复点,形成以“中心”辐射“站、点”的尘肺病救治救助体系。
王慧娟表示,目前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承担着河南省尘肺病康复诊疗中心的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按照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过2年的努力,已经在全省33个乡镇卫生院建成了尘肺病康复站,这些康复站能够给尘肺病患者提供方便、有效的救治,受到广大尘肺病患者的一致好评。
“对于职业性及职业相关性肌肉骨骼疾患,中西医康复治疗效果也很好,比如中药溻渍、中药熏药、中药封包等,同时我们还结合国外的一些评估技术分析人体力学,进行疼痛力学矫正,矫正后既能预防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的发生,还能避免已经形成的损伤继续加重。”王慧娟说。
职业病工伤认定
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认定申请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吗?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李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一旦被诊断为职业病,是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
工伤认定申请应准备以下材料:一是《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二是提供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是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退休之后被诊断、鉴定出职业病的,仍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级别作出后,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李谦补充道,与退休前被诊断、鉴定出职业病有所不同的是,退休后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按照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养老保险金为基数进行计发。
据悉,退休前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前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
目前,工伤认定的申请可以通过下载河南人社App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12333”进行网上办理。(大河网)
什么是职业病?如何预防治疗?职业病工伤咋认定?4月最后一周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同时,今年也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的日子。
4月25日,河南疾控《健康半月谈》栏目特邀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职业健康专家、主任医师刘涛,副主任中医师王慧娟做客大河网直播间,为大家解答职业病那些事儿,帮助大家筑牢健康“防火墙”。
占比高达90%
尘肺病是我国发病率最高的职业病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呼吸是一件最简单的事情。但对于尘肺病患者来说,“自由呼吸”可能是一个梦想。
尘肺病是一种什么病?有啥症状?职业性尘肺病(以下简称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矿物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尘肺病病人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呼吸系统的4大基本症状,即咳嗽、咳痰、呼吸困难、胸痛,其中胸痛和呼吸困难主要和肺纤维化的程度有关,咳嗽、咳痰主要和有无合并症相关。此外还有喘息、咯血、乏力等一些全身症状。”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副主任中医师王慧娟表示,早期尘肺病一般无体征,随着病情进展及合并症的出现,则可有不同的体征。
目前在我国报告的职业病中,尘肺病的占比高达90%,是我国发病率最高的职业病。
高危人群切记
重点做好这4项自我防护
哪些人群是尘肺病高危人群?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职业健康专家、主任医师刘涛认为,一般来说,从事煤矿开采、金属冶炼、机械制造、建材生产等行业的劳动者是尘肺病的高危职业人群。
刘涛建议劳动者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自我防护:一是要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二是在作业时使用防尘设施,如除尘器、喷雾抑尘装置等等,可以降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三是在作业时佩戴防尘口罩,减少对粉尘的吸入。四是要积极参与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尽早得到诊断和治疗。
包括尘肺病在内
共有10类132种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除了尘肺病,还有哪些“病”属于职业病范畴?王慧娟 介绍,2013年12月23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老百姓们常说的职业病,比如常年干粗重活的工人们的腰椎间盘突出、长年保持站立姿势的教师们的静脉曲张,还有乐手和计算机时代文书们的腱鞘炎等,这些算不算职业病?
“除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的这10大类132种职业病以外呢,职业人群在工作中也会发生一些与工作有关的疾病。在我们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中对这一方面也有相应的关注。”刘涛说,规划中提出,要“围绕重点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工作压力等突出职业健康损害的防治问题,开展前沿基础性研究和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
刘涛表示,工人们的腰椎间盘突出、教师行业的静脉曲张属于规划所关注的突出职业健康损害,但这些目前尚不属于法定职业病。
预防职业性损害
原则上要采取三级预防措施
如何预防职业性损害?
刘涛说,我们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总的原则是采取三级预防措施: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就是要从根本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比如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利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等等,以减少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机会。
第二级预防主要是早期发现职业病和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采用的主要手段,是定期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三级预防是指在劳动者患病以后,采取积极治疗和促进康复的措施。主要包括这3个方面:一是要对已有健康损害的劳动者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并给予合理的治疗。二是要根据劳动者受到健康损害的原因,对生产环境和工艺过程进行改进。三是要促进患者的康复,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和发展。
职业病治疗路径
中西医结合 建尘肺病康复站
王慧娟说,目前,我国的职业病中90%都是尘肺病,现阶段尘肺病没有特效的治疗药物,因此治疗目的就是改善症状、提升生活质量,最终达到带病延年的效果。
“以往我们的治疗主要包括常规管理,比如脱离粉尘作业,防寒保暖,作息规律,合理营养;药物治疗主要包括抗纤维化、平喘、化痰和止咳等对症或者针对并发症的药物治疗,以及氧疗等一系列常规治疗。”王慧娟提到,从2014年起,开始对尘肺病人进行有氧训练、低频治疗、呼吸训练、推拿、针灸等干预,发现经过系统中西医康复治疗,病人年度感染次数有所降低、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印发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同时河南也印发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都提到,要求达到“地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
基于此,我省依托乡镇卫生院,在常住尘肺病患者100人以上的区域建设尘肺病康复站,依托村卫生所,在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以上的村建设尘肺病康复点,形成以“中心”辐射“站、点”的尘肺病救治救助体系。
王慧娟表示,目前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承担着河南省尘肺病康复诊疗中心的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按照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过2年的努力,已经在全省33个乡镇卫生院建成了尘肺病康复站,这些康复站能够给尘肺病患者提供方便、有效的救治,受到广大尘肺病患者的一致好评。
“对于职业性及职业相关性肌肉骨骼疾患,中西医康复治疗效果也很好,比如中药溻渍、中药熏药、中药封包等,同时我们还结合国外的一些评估技术分析人体力学,进行疼痛力学矫正,矫正后既能预防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的发生,还能避免已经形成的损伤继续加重。”王慧娟说。
职业病工伤认定
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认定申请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吗?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李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一旦被诊断为职业病,是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
工伤认定申请应准备以下材料:一是《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二是提供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是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退休之后被诊断、鉴定出职业病的,仍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级别作出后,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李谦补充道,与退休前被诊断、鉴定出职业病有所不同的是,退休后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按照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养老保险金为基数进行计发。
据悉,退休前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前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
目前,工伤认定的申请可以通过下载河南人社App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12333”进行网上办理。(大河网)
如何早期发现胃癌?
早期胃癌和晚期胃癌愈后完全不同 早期胃癌手术后五年生存率可达90%以上,晚期伴转移的胃癌五年生存率不到10%。
早期胃癌多无明显症状,与胃炎、胃溃疡等疾病的症状非常相似,偶有上腹痛或饱胀不适,随着病情进展会出现消瘦、食欲减退及呕吐、呕血或黑便最常见,部分病例消化道症状不明显,而以腹部肿块或转移灶的病状为首发症状。
如果有以下情况者,应及时就医,:1.原因不明的食欲不振,上腹不适,消瘦;特别是中年以上患者。2.原因不明的呕血、黑便或大便潜血阳性者。3.有长期慢性胃病史,近期症状有明显加重者。4.中年人既往无胃病史,短期出现胃部症状者。5.确诊为胃溃疡、胃息肉、萎缩性胃炎的患者,应有计划地随访,定期复查,通常每半年至一年应做一次胃镜检查。6.多年前因胃良性疾患做胃大部切除,近期又出现消化道症状者。7.上腹压痛,饱满,紧张感或触及包块者。8.锁骨上窝淋巴结肿大。9.胃息肉>2cm者。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普外胃肠外科孙胜主任专家门诊坐诊时间每周二 、四上午
早期胃癌和晚期胃癌愈后完全不同 早期胃癌手术后五年生存率可达90%以上,晚期伴转移的胃癌五年生存率不到10%。
早期胃癌多无明显症状,与胃炎、胃溃疡等疾病的症状非常相似,偶有上腹痛或饱胀不适,随着病情进展会出现消瘦、食欲减退及呕吐、呕血或黑便最常见,部分病例消化道症状不明显,而以腹部肿块或转移灶的病状为首发症状。
如果有以下情况者,应及时就医,:1.原因不明的食欲不振,上腹不适,消瘦;特别是中年以上患者。2.原因不明的呕血、黑便或大便潜血阳性者。3.有长期慢性胃病史,近期症状有明显加重者。4.中年人既往无胃病史,短期出现胃部症状者。5.确诊为胃溃疡、胃息肉、萎缩性胃炎的患者,应有计划地随访,定期复查,通常每半年至一年应做一次胃镜检查。6.多年前因胃良性疾患做胃大部切除,近期又出现消化道症状者。7.上腹压痛,饱满,紧张感或触及包块者。8.锁骨上窝淋巴结肿大。9.胃息肉>2cm者。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普外胃肠外科孙胜主任专家门诊坐诊时间每周二 、四上午
【关于ICU那些事:医生会不会让患者在ICU多待一段日子?】来源:医学之声
医生都是治病救人
最近在网上冲浪时,发现了一个让人颇感兴趣的话题。一位网友在社交网站上发起了一个提问:“医生会不会让患者在ICU多待一段日子?”大致提问内容就是网友的父亲10月2日出了车祸,到10月3日开颅,过了半个月左右才有意识,医生老是跟他说观察一下,观察到18号,已经花了10多万了,他开始产生对医生会不会故意留患者在ICI的想法。他会产生起疑,也不会让人觉得奇怪,毕竟ICU的费用有很多家庭都难以长时间负担下去。我们就来谈谈“医生会不会让患者在ICU多待一段日子?”这个问题。ICU究竟是怎样的?
ICU病房是医院的中心点,一旦疾病发展被移送入ICU病房的患者,基本上是非常严重的患者了,而且ICU病房一直以居高的价格让不幸的人因病而致使家庭负担加重不少。不过ICU的收治有严格的指征,不是随便就收治的,基本上都是急危重症,让轻患者占床简直就是浪费医疗资源,都是专科专治,ICU的医生也会觉得你没必要继续住,因为他的专业就是处理急危重症,好转了去专科医生继续治疗,他的任务就到此结束了。
例如有的患者,目前情况在好转,但不稳定,ICU肯定不敢随便将患者转出去,要是转去别的病房又加重了病情,还是要送回ICU,这样就会耽误了治疗。也有医生跟我们谈过,有的医院ICU为了将患者转出ICU,医生甚至需要去求一下普通病房的医生。因为ICU的患者一般比较重,尤其是内科重症患者几乎都存在多系统疾患,加上病情又重又复杂,普通内科基本不愿意接手。经常为了转一个患者出来要请三四个科室会诊。然后所有科室都觉得是其他科室的问题比较重,这个时候只有靠ICU医生与普通医生的私人关系如何了。患者与绩效挂钩吗?
针对本文开头被提问的医院,单凭片面之词无法给出确切答案。不过放在ICU的患者收入算在ICU,一般和转过去的内外科原科室的绩效没有关系。因为进了ICU是重症医师管床,医生付出劳动,呼吸机等ICU设备昂贵,所以说外科医师非要多住几天增加收入的怀疑完全不成立。ICU会愿意多让患者住几天吗?
一般不会。重症ICU科室因为特殊,患者重症,一般床位设置比普通科室少,也就十多张床,全院的重症患者都想往里住两天观察,没错,只要重症,临床医师觉得吃力的,都想把患者送进去。
但因为床位少,很多都排不上队。那咋办,重症医师评估,谁最重优先腾出来的床位给谁用。所以,大部分医院的ICU基乎天天满床,出去一个进来一个。但凡有一个患者在ICU观察着病情平稳了,立马联系家属和原科室,赶紧空出床位,后边人等着呢。不会因一个人多住两天少住两天就影响收入。会不会有的医院为了增加重症绩效收入故意让患者多住两天?
难免也是会有的,有些地区医院患者较少,别说ICU了,普通科室都想让你多住几天。但回到开头说的,内外科肯定想尽快让患者病情好转赶紧出重症,好让自己科室收入回来。就像公司各部门为了绩效打架一样,医院各科室也是各算各的,内外科可不想白白给ICU多增几天。患者病情平稳了赶紧出来吧,家属着急出院了。另外多说一句,即便是为了增加收入让你多住两天,那也是为了患者好,多评估两天平稳了出去不更好吗?病情变化一瞬间的事儿。因为之前见过不少都是家属求着再在ICU多住几天再出来,保个安心。ICU收治对象
主要收治严重创伤、大手术后及必须对生命指标进行连续严密监测和支持者。
需要心肺复苏的患者。
心、脑、肺、肝、肾等脏器出现功能衰竭或者多脏器衰竭的患者。
重症休克、败血症及中毒病人。
脏器移植需要前后监护和加强治疗的患者。这样的病人待病情好转后又可以转回普通病房。
关于ICU那些事
说一个身边朋友与ICU的事。几年前,朋友的弟弟车祸后直接转入ICU,医生找父母谈话,醒来可能就是植物人了你们要吗,如果要的话等生命体征稳定了我们送出来;第二就是如果三天后患者没有意识,那就只能宣布脑死亡,你们能接受吗?朋友爸妈二话不说,哪怕是植物人也要一个活着的孩子。后来,第三天他就开始有意识了,说是第三天晚上醒了。全家人都是惊喜,意外,快乐,庆幸弟弟没有成为植物人。在第四天时,专家组进去会诊时,光着身体被绑在床上的有意识的弟弟对着各位大家说:“各位大佬,我出去吸根烟我们回来再说”,专家们都被逗乐,都开心出来和朋友父母汇报好转情况。
最终第八天,朋友弟弟从ICU转入普通病房。据朋友描述,当时他家并没有任何一个人质疑,说都醒了为啥不弄出来,为啥在里头一天一万的。既然是将人从生死线上拉下来的医生,没有理由不相信。朋友弟弟的情况和网友父亲差不多,脑袋也是受到重创,而且外伤失血过多。报告里说了脑出血脑积液,好在年轻,自己控制住了,这种情况当然要观察。在ICU打了不少醒脑针,目的就是观察,既然救回来了没有出现最坏的状况那当然要往好了治啊。不过,我朋友身体也不算太好,之前在准备全麻手术时发现心脏有问题。那时主治医生脸都快绿了,因为是隔天第一台手术,立马写了东西让我朋友去ICU那边找心脏的医生专家会诊。不过ICU医生真的太忙了,朋友在外面等了一个小时,他们会诊讨论了一个小时,最后和我朋友说手术你做,我们会在ICU给你留床位,要是发生意外立马转ICU我们接手,是否同意。朋友手抖着签完字回去交给主治医生。所幸的是,手术没有发生意外,朋友正常苏醒,除了术后有点心跳问题和有时喘气难,没有严重到要进ICU的情况。朋友这种情况,即使没有出现问题,但也考虑到朋友很可能会出现问题,那为什么不直接送去ICU?岂不是能赚一笔!因为人家太忙了,连轴转。ICU可不是普通病房你吃喝拉撒起码能自己解决,ICU里那都是需要人看护的气氛还不太好。所以啊,还是说要放宽心。很多时候,人送进了医院,最希望他们好起来的就是那群医护人员。如果网友父亲醒来了,甚至康复到可以生活自理,请务必给医务人员送一面锦旗,真的是不容易。病人命大,医务人员也必然是尽心尽力了。 锦旗上实在想不出写什么,我觉得前几天的热搜锦旗挺好的:
(图片来源:网络)当医生建议进入送入ICU病房的时候需要理性地理解,并根据病情的发展而确定是否进入,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医生都是治病救人的。- END -
医生都是治病救人
最近在网上冲浪时,发现了一个让人颇感兴趣的话题。一位网友在社交网站上发起了一个提问:“医生会不会让患者在ICU多待一段日子?”大致提问内容就是网友的父亲10月2日出了车祸,到10月3日开颅,过了半个月左右才有意识,医生老是跟他说观察一下,观察到18号,已经花了10多万了,他开始产生对医生会不会故意留患者在ICI的想法。他会产生起疑,也不会让人觉得奇怪,毕竟ICU的费用有很多家庭都难以长时间负担下去。我们就来谈谈“医生会不会让患者在ICU多待一段日子?”这个问题。ICU究竟是怎样的?
ICU病房是医院的中心点,一旦疾病发展被移送入ICU病房的患者,基本上是非常严重的患者了,而且ICU病房一直以居高的价格让不幸的人因病而致使家庭负担加重不少。不过ICU的收治有严格的指征,不是随便就收治的,基本上都是急危重症,让轻患者占床简直就是浪费医疗资源,都是专科专治,ICU的医生也会觉得你没必要继续住,因为他的专业就是处理急危重症,好转了去专科医生继续治疗,他的任务就到此结束了。
例如有的患者,目前情况在好转,但不稳定,ICU肯定不敢随便将患者转出去,要是转去别的病房又加重了病情,还是要送回ICU,这样就会耽误了治疗。也有医生跟我们谈过,有的医院ICU为了将患者转出ICU,医生甚至需要去求一下普通病房的医生。因为ICU的患者一般比较重,尤其是内科重症患者几乎都存在多系统疾患,加上病情又重又复杂,普通内科基本不愿意接手。经常为了转一个患者出来要请三四个科室会诊。然后所有科室都觉得是其他科室的问题比较重,这个时候只有靠ICU医生与普通医生的私人关系如何了。患者与绩效挂钩吗?
针对本文开头被提问的医院,单凭片面之词无法给出确切答案。不过放在ICU的患者收入算在ICU,一般和转过去的内外科原科室的绩效没有关系。因为进了ICU是重症医师管床,医生付出劳动,呼吸机等ICU设备昂贵,所以说外科医师非要多住几天增加收入的怀疑完全不成立。ICU会愿意多让患者住几天吗?
一般不会。重症ICU科室因为特殊,患者重症,一般床位设置比普通科室少,也就十多张床,全院的重症患者都想往里住两天观察,没错,只要重症,临床医师觉得吃力的,都想把患者送进去。
但因为床位少,很多都排不上队。那咋办,重症医师评估,谁最重优先腾出来的床位给谁用。所以,大部分医院的ICU基乎天天满床,出去一个进来一个。但凡有一个患者在ICU观察着病情平稳了,立马联系家属和原科室,赶紧空出床位,后边人等着呢。不会因一个人多住两天少住两天就影响收入。会不会有的医院为了增加重症绩效收入故意让患者多住两天?
难免也是会有的,有些地区医院患者较少,别说ICU了,普通科室都想让你多住几天。但回到开头说的,内外科肯定想尽快让患者病情好转赶紧出重症,好让自己科室收入回来。就像公司各部门为了绩效打架一样,医院各科室也是各算各的,内外科可不想白白给ICU多增几天。患者病情平稳了赶紧出来吧,家属着急出院了。另外多说一句,即便是为了增加收入让你多住两天,那也是为了患者好,多评估两天平稳了出去不更好吗?病情变化一瞬间的事儿。因为之前见过不少都是家属求着再在ICU多住几天再出来,保个安心。ICU收治对象
主要收治严重创伤、大手术后及必须对生命指标进行连续严密监测和支持者。
需要心肺复苏的患者。
心、脑、肺、肝、肾等脏器出现功能衰竭或者多脏器衰竭的患者。
重症休克、败血症及中毒病人。
脏器移植需要前后监护和加强治疗的患者。这样的病人待病情好转后又可以转回普通病房。
关于ICU那些事
说一个身边朋友与ICU的事。几年前,朋友的弟弟车祸后直接转入ICU,医生找父母谈话,醒来可能就是植物人了你们要吗,如果要的话等生命体征稳定了我们送出来;第二就是如果三天后患者没有意识,那就只能宣布脑死亡,你们能接受吗?朋友爸妈二话不说,哪怕是植物人也要一个活着的孩子。后来,第三天他就开始有意识了,说是第三天晚上醒了。全家人都是惊喜,意外,快乐,庆幸弟弟没有成为植物人。在第四天时,专家组进去会诊时,光着身体被绑在床上的有意识的弟弟对着各位大家说:“各位大佬,我出去吸根烟我们回来再说”,专家们都被逗乐,都开心出来和朋友父母汇报好转情况。
最终第八天,朋友弟弟从ICU转入普通病房。据朋友描述,当时他家并没有任何一个人质疑,说都醒了为啥不弄出来,为啥在里头一天一万的。既然是将人从生死线上拉下来的医生,没有理由不相信。朋友弟弟的情况和网友父亲差不多,脑袋也是受到重创,而且外伤失血过多。报告里说了脑出血脑积液,好在年轻,自己控制住了,这种情况当然要观察。在ICU打了不少醒脑针,目的就是观察,既然救回来了没有出现最坏的状况那当然要往好了治啊。不过,我朋友身体也不算太好,之前在准备全麻手术时发现心脏有问题。那时主治医生脸都快绿了,因为是隔天第一台手术,立马写了东西让我朋友去ICU那边找心脏的医生专家会诊。不过ICU医生真的太忙了,朋友在外面等了一个小时,他们会诊讨论了一个小时,最后和我朋友说手术你做,我们会在ICU给你留床位,要是发生意外立马转ICU我们接手,是否同意。朋友手抖着签完字回去交给主治医生。所幸的是,手术没有发生意外,朋友正常苏醒,除了术后有点心跳问题和有时喘气难,没有严重到要进ICU的情况。朋友这种情况,即使没有出现问题,但也考虑到朋友很可能会出现问题,那为什么不直接送去ICU?岂不是能赚一笔!因为人家太忙了,连轴转。ICU可不是普通病房你吃喝拉撒起码能自己解决,ICU里那都是需要人看护的气氛还不太好。所以啊,还是说要放宽心。很多时候,人送进了医院,最希望他们好起来的就是那群医护人员。如果网友父亲醒来了,甚至康复到可以生活自理,请务必给医务人员送一面锦旗,真的是不容易。病人命大,医务人员也必然是尽心尽力了。 锦旗上实在想不出写什么,我觉得前几天的热搜锦旗挺好的:
(图片来源:网络)当医生建议进入送入ICU病房的时候需要理性地理解,并根据病情的发展而确定是否进入,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医生都是治病救人的。-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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