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停、限产!邯郸行动方案公布!
刘向观察
2019-10-21 20:32:31
确定了!确定了!确定了!
邯郸进入秋冬季节
也是查环保最严的时候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攻坚方案
与去年相比有哪些调整?
虽然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重点区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抓好秋冬季污染治理,就抓住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牛鼻子”,因此要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是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要求制定的,今年重点工作与去年一脉相承,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予以推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方案总体思路是一贯的,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同时强化组织保障,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责任落实。
措施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更加强化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发展定位等,确定治理方案。
这个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蓝天保卫战该怎么打?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给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举措。
这份攻坚方案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发布。记者对攻坚方案中的几大关键数字进行了梳理。
数字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今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
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同比出现恶化: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6.8%。部分地区散煤复烧、“散乱污”企业反弹、车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方案提出,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方案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重污染天气应对、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
数字二:“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一头连着蓝天,一头连着民生。方案提出,根据各地上报情况,2019年10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其中,天津市36.3万户、河北省203.2万户、山西省39.7万户、山东省114.3万户、河南省130.7万户。
各地的清洁取暖改造中,一个“宜”字是必须坚持的原则。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
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方案强调,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严格安全监管。
如何避免之前出现的能源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方案提出,各地应根据签订的采暖期供气合同气量以及实际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合同签订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新增“煤改气”户数。
方案要求,“煤改电”要以可持续、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受群众欢迎的技术为主,积极推广集中式电取暖、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等,不鼓励取暖效果差、群众意见大的电热毯、“小太阳”等简易取暖方式。
数字三: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
攻坚方案提出,2019年12月底前,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山西省完成1500万吨。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我国最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今年我国开始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介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粗钢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以来,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2017年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电力行业,成为工业部门最大的污染物排放来源。
同时,钢铁行业是货物运输量最大的行业之一,且主要依靠公路运输,运输过程中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突出,占钢铁企业自身排放的20%以上。
因此,以公转铁为代表的运输结构调整也是今年秋冬季攻坚方案的重要内容。方案提出,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项目共计30余项。
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方案提出,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一些重点行业,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确定A、B、C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来源:新华社
刘向观察
2019-10-21 20:32:31
确定了!确定了!确定了!
邯郸进入秋冬季节
也是查环保最严的时候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攻坚方案
与去年相比有哪些调整?
虽然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重点区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抓好秋冬季污染治理,就抓住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牛鼻子”,因此要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是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要求制定的,今年重点工作与去年一脉相承,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予以推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方案总体思路是一贯的,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同时强化组织保障,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责任落实。
措施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更加强化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发展定位等,确定治理方案。
这个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蓝天保卫战该怎么打?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给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举措。
这份攻坚方案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发布。记者对攻坚方案中的几大关键数字进行了梳理。
数字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今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
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同比出现恶化: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6.8%。部分地区散煤复烧、“散乱污”企业反弹、车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方案提出,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方案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重污染天气应对、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
数字二:“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一头连着蓝天,一头连着民生。方案提出,根据各地上报情况,2019年10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其中,天津市36.3万户、河北省203.2万户、山西省39.7万户、山东省114.3万户、河南省130.7万户。
各地的清洁取暖改造中,一个“宜”字是必须坚持的原则。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
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方案强调,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严格安全监管。
如何避免之前出现的能源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方案提出,各地应根据签订的采暖期供气合同气量以及实际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合同签订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新增“煤改气”户数。
方案要求,“煤改电”要以可持续、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受群众欢迎的技术为主,积极推广集中式电取暖、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等,不鼓励取暖效果差、群众意见大的电热毯、“小太阳”等简易取暖方式。
数字三: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
攻坚方案提出,2019年12月底前,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山西省完成1500万吨。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我国最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今年我国开始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介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粗钢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以来,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2017年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电力行业,成为工业部门最大的污染物排放来源。
同时,钢铁行业是货物运输量最大的行业之一,且主要依靠公路运输,运输过程中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突出,占钢铁企业自身排放的20%以上。
因此,以公转铁为代表的运输结构调整也是今年秋冬季攻坚方案的重要内容。方案提出,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项目共计30余项。
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方案提出,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一些重点行业,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确定A、B、C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来源:新华社
关停、限产!邯郸行动方案公布!
刘向观察
2019-10-21 20:32:31
确定了!确定了!确定了!
邯郸进入秋冬季节
也是查环保最严的时候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攻坚方案
与去年相比有哪些调整?
虽然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重点区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抓好秋冬季污染治理,就抓住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牛鼻子”,因此要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是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要求制定的,今年重点工作与去年一脉相承,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予以推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方案总体思路是一贯的,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同时强化组织保障,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责任落实。
措施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更加强化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发展定位等,确定治理方案。
这个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蓝天保卫战该怎么打?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给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举措。
这份攻坚方案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发布。记者对攻坚方案中的几大关键数字进行了梳理。
数字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今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
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同比出现恶化: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6.8%。部分地区散煤复烧、“散乱污”企业反弹、车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方案提出,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方案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重污染天气应对、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
数字二:“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一头连着蓝天,一头连着民生。方案提出,根据各地上报情况,2019年10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其中,天津市36.3万户、河北省203.2万户、山西省39.7万户、山东省114.3万户、河南省130.7万户。
各地的清洁取暖改造中,一个“宜”字是必须坚持的原则。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
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方案强调,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严格安全监管。
如何避免之前出现的能源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方案提出,各地应根据签订的采暖期供气合同气量以及实际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合同签订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新增“煤改气”户数。
方案要求,“煤改电”要以可持续、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受群众欢迎的技术为主,积极推广集中式电取暖、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等,不鼓励取暖效果差、群众意见大的电热毯、“小太阳”等简易取暖方式。
数字三: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
攻坚方案提出,2019年12月底前,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山西省完成1500万吨。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我国最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今年我国开始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介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粗钢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以来,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2017年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电力行业,成为工业部门最大的污染物排放来源。
同时,钢铁行业是货物运输量最大的行业之一,且主要依靠公路运输,运输过程中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突出,占钢铁企业自身排放的20%以上。
因此,以公转铁为代表的运输结构调整也是今年秋冬季攻坚方案的重要内容。方案提出,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项目共计30余项。
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方案提出,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一些重点行业,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确定A、B、C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华社
刘向观察
2019-10-21 20:32:31
确定了!确定了!确定了!
邯郸进入秋冬季节
也是查环保最严的时候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攻坚方案
与去年相比有哪些调整?
虽然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重点区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抓好秋冬季污染治理,就抓住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牛鼻子”,因此要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是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要求制定的,今年重点工作与去年一脉相承,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予以推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方案总体思路是一贯的,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影响秋冬季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同时强化组织保障,严格监督执法,确保责任落实。
措施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更加强化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刀切”,《方案》中,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根据《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发展定位等,确定治理方案。
这个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蓝天保卫战该怎么打?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给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举措。
这份攻坚方案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发布。记者对攻坚方案中的几大关键数字进行了梳理。
数字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今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
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同比出现恶化: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5%,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6.8%。部分地区散煤复烧、“散乱污”企业反弹、车用油品不合格、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仍然突出。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方案提出,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压力,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
方案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重污染天气应对、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
数字二:“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一头连着蓝天,一头连着民生。方案提出,根据各地上报情况,2019年10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万户。其中,天津市36.3万户、河北省203.2万户、山西省39.7万户、山东省114.3万户、河南省130.7万户。
各地的清洁取暖改造中,一个“宜”字是必须坚持的原则。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
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方案强调,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严格安全监管。
如何避免之前出现的能源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方案提出,各地应根据签订的采暖期供气合同气量以及实际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合同签订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新增“煤改气”户数。
方案要求,“煤改电”要以可持续、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受群众欢迎的技术为主,积极推广集中式电取暖、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等,不鼓励取暖效果差、群众意见大的电热毯、“小太阳”等简易取暖方式。
数字三: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
攻坚方案提出,2019年12月底前,河北省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亿吨,山西省完成1500万吨。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我国最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今年我国开始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介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粗钢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一半。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以来,火电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2017年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电力行业,成为工业部门最大的污染物排放来源。
同时,钢铁行业是货物运输量最大的行业之一,且主要依靠公路运输,运输过程中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突出,占钢铁企业自身排放的20%以上。
因此,以公转铁为代表的运输结构调整也是今年秋冬季攻坚方案的重要内容。方案提出,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项目共计30余项。
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方案提出,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一些重点行业,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确定A、B、C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华社
#酒驾曝光台# 【春节过后 东营交警严查酒驾持续进行中】
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李 稳,驾驶证号:3705221995****0632,2019年2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207T8车辆在利津县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1.刘玉军,驾驶证号:3723281965****0036,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7393A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杜广兴,驾驶证号:3705231978****2710,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63131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刘永江,驾驶证号:3705231965****4918,2019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D9800的车辆在东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王永强,驾驶证号:3706821976****753X,2019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Z5793的车辆在东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张杏杰,驾驶证号:3723281969****3372,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8P388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梅海彬,驾驶证号:3705021976****2017,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B2081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7.聂在满,身份证号:3705231956****3616,2019年2月7日驾驶无牌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8.张镇远,驾驶证号:3708261985****0015,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782L7的车辆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9.张玉亭,驾驶证号:3724021978****3637,2018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津NYT289的车辆在胜利大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0.王全庆,驾驶证号:3707231962****2730,2019年2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V9651的车辆在神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1.肖长水,驾驶证号:3724301972****631X,2019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SL718的车辆在神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2.韩建滨,驾驶证号:3705221986****0619,2019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沪C6223EY的车辆在神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3.许衍胜,驾驶证号:3705031967****0010,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2695K的车辆在河口区海康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4.王家廷,驾驶证号:3705031973****1412,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CS066的车辆在河口区312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5.吉芳朋,驾驶证号:3707811988****5373,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V1V500的车辆在河口区312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6.王春雨,驾驶证号:1307311983****283X,2019年2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京NV3D00的车辆在河口区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7.宁二生,身份证号:2323211975****693X,2019年2月10日驾驶无牌车辆在河口区312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8.张兰付,驾驶证号:3705021965****6012,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0927C的车辆在垦利区228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9.杨广伟,驾驶证号:3705211982****3216,2019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515C8的车辆在垦利区垦孤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0.李继江,驾驶证号:3705021969****1611,2019年1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MM166的车辆在垦利区井下立交桥北侧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1.周卫海,驾驶证号:3705221972****2175,2019年1月1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8375F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2.张志勇,驾驶证号:3705211974****0416,2019年1月1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V7391的车辆在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3.胡宝兴,驾驶证号:3705211978****1616,2019年1月1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8271Q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4.王新忠,身份证号:3705211968****2013,2019年1月16日驾驶无牌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5.王曰芬,驾驶证号:3705211970****0823,2019年1月1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299M7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6.秦荣昌,驾驶证号:3705211975****1613,2019年1月1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B8HK61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7.王树海,驾驶证号:3705211966****201X,2019年1月2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CD182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8.李卫东,驾驶证号:3705021967****1633,2019年1月2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53429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9.王守成,驾驶证号:3705021972****6432,2019年1月2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48312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0.许 国,驾驶证号:3705211976****0418,2019年1月2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69207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1.王祥增,驾驶证号:3705211954****0326,2019年1月28日驾驶无牌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2.卢本华,驾驶证号:3729281971****6312,2019年1月30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36C77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3.王卫卫,驾驶证号:3705021988****4838,2019年1月30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B7552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4.王新德,驾驶证号:3705211987****2036,2019年2月2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933P2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5.李英士,身份证号:3705211963****2019,2019年2月9日驾驶无牌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6.张新利,驾驶证号:3705211978****0437,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66A03的车辆在垦利区利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7.张景平,驾驶证号:3705211971****4016,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8713U的车辆在垦利区胜兴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8.张继录,驾驶证号:3705211973****4412,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U8236的车辆在垦利区利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9.王晓华,驾驶证号:3705031971****0610,2019年2月2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K2003的车辆在垦利区胜利黄河大桥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0.尚英强,驾驶证号:3705221999****1878,2019年2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605C39的车辆在利津县省道231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1.孙庆俊,驾驶证号:3708811982****5814,2019年2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1969L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2.季红涛,驾驶证号:3705221984****0417,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2K566的车辆在利津县新盐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3.安永军,驾驶证号:3705221970****0015,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HA155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44.孙爱军,驾驶证号:3705221976****0217,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N0825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5.纪利岭,驾驶证号:3705221953****0016,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BD682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6.吴仕杰,驾驶证号:3705221989****1572,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RE444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五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7.付建龙,驾驶证号:3705221989****1877,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826S9的车辆在利津县陈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8.杨月林,驾驶证号:3705221983****1571,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8Y355的车辆在利津县陈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9.赵茂林,驾驶证号:3705221967****0017,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0013L的车辆在利津县津六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0.李建泉,驾驶证号:3705221969****0059,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MM622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1.刘 洋,驾驶证号:6123231992****335X,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L8635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2.贾瑞乐,驾驶证号:3705221983****0031,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LJ356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3.郭伟龙,驾驶证号:3705221986****0613,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1823C的车辆在利津县省道231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4.崔志远,驾驶证号:3705221987****1733,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A1733的车辆在利津县津六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5.陈希伍,驾驶证号:3705221976****1577,2019年2月2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PP933的车辆在利津县陈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6.吕向峰,驾驶证号:3705221988****0816,2019年2月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90778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7.冯建伟,驾驶证号:3705221970****141X,2019年2月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17355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周 森,驾驶证号:3707811979****0271,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GV7955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终生禁驾。李 稳,驾驶证号:3705221995****0632,2019年2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207T8车辆在利津县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1.刘玉军,驾驶证号:3723281965****0036,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7393A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杜广兴,驾驶证号:3705231978****2710,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63131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刘永江,驾驶证号:3705231965****4918,2019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D9800的车辆在东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王永强,驾驶证号:3706821976****753X,2019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Z5793的车辆在东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张杏杰,驾驶证号:3723281969****3372,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8P388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6.梅海彬,驾驶证号:3705021976****2017,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B2081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7.聂在满,身份证号:3705231956****3616,2019年2月7日驾驶无牌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8.张镇远,驾驶证号:3708261985****0015,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782L7的车辆在康洋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9.张玉亭,驾驶证号:3724021978****3637,2018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津NYT289的车辆在胜利大街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0.王全庆,驾驶证号:3707231962****2730,2019年2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V9651的车辆在神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1.肖长水,驾驶证号:3724301972****631X,2019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SL718的车辆在神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2.韩建滨,驾驶证号:3705221986****0619,2019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沪C6223EY的车辆在神州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3.许衍胜,驾驶证号:3705031967****0010,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2695K的车辆在河口区海康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4.王家廷,驾驶证号:3705031973****1412,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CS066的车辆在河口区312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5.吉芳朋,驾驶证号:3707811988****5373,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V1V500的车辆在河口区312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6.王春雨,驾驶证号:1307311983****283X,2019年2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京NV3D00的车辆在河口区黄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7.宁二生,身份证号:2323211975****693X,2019年2月10日驾驶无牌车辆在河口区312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8.张兰付,驾驶证号:3705021965****6012,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0927C的车辆在垦利区228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19.杨广伟,驾驶证号:3705211982****3216,2019年2月9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515C8的车辆在垦利区垦孤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0.李继江,驾驶证号:3705021969****1611,2019年1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MM166的车辆在垦利区井下立交桥北侧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1.周卫海,驾驶证号:3705221972****2175,2019年1月1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8375F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2.张志勇,驾驶证号:3705211974****0416,2019年1月1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V7391的车辆在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3.胡宝兴,驾驶证号:3705211978****1616,2019年1月1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8271Q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4.王新忠,身份证号:3705211968****2013,2019年1月16日驾驶无牌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5.王曰芬,驾驶证号:3705211970****0823,2019年1月1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299M7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6.秦荣昌,驾驶证号:3705211975****1613,2019年1月1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B8HK61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7.王树海,驾驶证号:3705211966****201X,2019年1月2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CD182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8.李卫东,驾驶证号:3705021967****1633,2019年1月2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53429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29.王守成,驾驶证号:3705021972****6432,2019年1月2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48312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0.许 国,驾驶证号:3705211976****0418,2019年1月23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69207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1.王祥增,驾驶证号:3705211954****0326,2019年1月28日驾驶无牌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2.卢本华,驾驶证号:3729281971****6312,2019年1月30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36C77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3.王卫卫,驾驶证号:3705021988****4838,2019年1月30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B7552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4.王新德,驾驶证号:3705211987****2036,2019年2月2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933P2的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5.李英士,身份证号:3705211963****2019,2019年2月9日驾驶无牌车辆在垦利区316省道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6.张新利,驾驶证号:3705211978****0437,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66A03的车辆在垦利区利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7.张景平,驾驶证号:3705211971****4016,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8713U的车辆在垦利区胜兴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8.张继录,驾驶证号:3705211973****4412,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U8236的车辆在垦利区利河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9.王晓华,驾驶证号:3705031971****0610,2019年2月2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K2003的车辆在垦利区胜利黄河大桥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0.尚英强,驾驶证号:3705221999****1878,2019年2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605C39的车辆在利津县省道231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1.孙庆俊,驾驶证号:3708811982****5814,2019年2月8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1969L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2.季红涛,驾驶证号:3705221984****0417,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2K566的车辆在利津县新盐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3.安永军,驾驶证号:3705221970****0015,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HA155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醉酒驾驶行为。
44.孙爱军,驾驶证号:3705221976****0217,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N0825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5.纪利岭,驾驶证号:3705221953****0016,2019年2月7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BD682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6.吴仕杰,驾驶证号:3705221989****1572,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RE444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五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7.付建龙,驾驶证号:3705221989****1877,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826S9的车辆在利津县陈汀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8.杨月林,驾驶证号:3705221983****1571,2019年2月6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8Y355的车辆在利津县陈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9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49.赵茂林,驾驶证号:3705221967****0017,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0013L的车辆在利津县津六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7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0.李建泉,驾驶证号:3705221969****0059,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MM622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5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1.刘 洋,驾驶证号:6123231992****335X,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L8635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62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2.贾瑞乐,驾驶证号:3705221983****0031,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LJ356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3.郭伟龙,驾驶证号:3705221986****0613,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1823C的车辆在利津县省道231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3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4.崔志远,驾驶证号:3705221987****1733,2019年2月4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A1733的车辆在利津县津六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5.陈希伍,驾驶证号:3705221976****1577,2019年2月2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PP933的车辆在利津县陈付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8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6.吕向峰,驾驶证号:3705221988****0816,2019年2月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90778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57.冯建伟,驾驶证号:3705221970****141X,2019年2月1日驾驶车牌号为鲁E17355的车辆在利津县津三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周 森,驾驶证号:3707811979****0271,2019年2月5日驾驶车牌号为鲁GV7955的车辆在东二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0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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