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有感”化“好感” 使“不满”变“圆满”】合肥蜀山公安“鲁胜之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二三事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记者李光明、通讯员 徐文太)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记者李光明、通讯员 徐文太)
【让“有感”化“好感” 使“不满”变“圆满”】合肥蜀山公安“鲁胜之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二三事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本报记者 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 徐文太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本报记者 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 徐文太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上海疫情# 【#3月9日上海新增本土确诊4例和本土无症状76例#】2022年3月9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和无症状感染者76例,1例病例因症就诊发现,12例无症状感染者在相关风险人群排查中发现,其余在隔离管控中发现。新增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2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6例,均在闭环管控中发现。
2022年3月9日0—24时,上海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3月9日已通报)
病例1,女,35岁,居住于闵行区上中西路810弄,系3月5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2,女,26岁,居住于静安区塘沽路933号,病例3,女,31岁,居住于虹口区邢家桥南路125号,均系3月8日本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4,女,8岁,就读于浦东新区竹园小学(长岛校区),居住于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778弄。因出现发热症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即被隔离管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目前,已追踪到以上病例在本市的密切接触者49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对病例曾活动过的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
2022年3月9日0—24时,上海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6例。
无症状感染者1,男,40岁,居住于闵行区上中西路810弄, 无症状感染者2,男,49岁,居住于徐汇区漕溪北路1200号,无症状感染者3,女,38岁,居住于闵行区古美西路86弄,均系3月5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3月9日已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4,男,31岁,居住于浦东新区棋杆村,无症状感染者5,男,30岁,居住于松江区北松公路6700弄,无症状感染者6,男,57岁,居住于松江区新庙三路916弄,无症状感染者7,女,48岁,居住于闵行区普洱路88弄,无症状感染者8,男,29岁,居住于嘉定区海蓝路98弄,均系3月4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3月9日已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9,女,13岁,居住于嘉定区崇文路1855号,无症状感染者10,男,51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3705弄,无症状感染者11,女,42岁,居住于嘉定区玉桂路74弄,无症状感染者12,男,27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3705弄,无症状感染者13,男,27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3705弄,无症状感染者14,男,37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2948号,均系3月4日本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3月9日已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15,女,51岁,居住于静安区宝昌路659弄,在风险人群筛查中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3月9日已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16,男,34岁,居住于闵行区朱梅路266弄,无症状感染者17,女,40岁,居住于黄浦区瞿溪路811弄,无症状感染者18,女,25岁, 居住于奉贤区百团路198弄,无症状感染者19,女, 29岁,居住于徐汇区虹漕路19弄,无症状感染者20,女,27岁,居住于闵行区中春路6785号,无症状感染者21,男,37岁,居住于闵行区虹梅南路1578号,无症状感染者22,女,60岁,居住于松江区沪亭北路618弄,无症状感染者23,女,34岁,居住于松江区涞亭北路99弄,无症状感染者24,男,49岁,居住于松江区沪亭北路618弄,无症状感染者25,女,61岁,居住于松江区长溇村吴家桥,无症状感染者26,女, 85岁,居住于松江区长溇村吴家桥,无症状感染者27,男,53岁,居住于徐汇区华泾路880弄,无症状感染者28,男,80岁,居住于徐汇区华泾路880弄,无症状感染者29,女,79岁,居住于徐汇区华泾路880弄,无症状感染者30,女,50岁,居住于闵行区虹梅南路1578号,无症状感染者31,女,40岁,居住于闵行区上中西路810弄,无症状感染者32,女,39岁,居住于徐汇区钦州北路885弄,无症状感染者33,男,51岁,居住于闵行区五一村白场浪,无症状感染者34,男,35岁, 居住于闵行区罗秀路1385号,无症状感染者35,女,43岁,居住于闵行区罗秀路1385号,无症状感染者36,男,47岁,居住于闵行区普杰路100弄,无症状感染者37,男, 32岁,居住于闵行区行南村周家塘,无症状感染者38,女,26岁,居住于闵行区龙茗路513弄,无症状感染者39, 男,45岁,居住于闵行区纪东村,无症状感染者40,男,36岁, 居住于闵行区梅富路366号,无症状感染者41,男, 41岁,居住于闵行区昌林路430号,无症状感染者42, 男,55岁,居住于闵行区虹梅南路1781弄,无症状感染者43,女,31岁,居住于嘉定区康年路208弄,无症状感染者44,男,14岁, 居住于松江区沪亭北路618弄,无症状感染者45,男,35岁,居住于嘉定区秋竹路655弄,无症状感染者46,男, 35岁,居住于松江区民乐一村,无症状感染者47,女,59岁,居住于宝山区友谊路1869弄,均系3月3日本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8,女, 15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2444号,无症状感染者49,女,44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3705弄,无症状感染者50,男,34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2948号,无症状感染者51,女,30岁,居住于嘉定区玉桂路74弄,无症状感染者52,男,39岁,居住于闵行区七莘路2628弄,无症状感染者53,男, 35岁,居住于嘉定区裕民南路336弄,无症状感染者54,女,52岁,居住于嘉定区双单路1509弄龙湖郦城,无症状感染者55,女,27岁,居住于嘉定区沪宜公路2800弄,均系3月4日本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6,女,24岁,居住于静安区沪太路1329弄,无症状感染者57,女,52岁,居住于闵行区知新村,均系3月4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8,女,49岁,居住于宝山区菊太路999弄,系3月2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9,男,11岁,居住于浦东新区博兴路462弄,无症状感染者60,女, 44岁,居住于浦东新区柳埠路142弄,无症状感染者61,男,35岁,居住于闵行区保乐路666弄,无症状感染者62, 男,32岁,居住于浦东新区花木路500弄,无症状感染者63, 男,8岁,居住于浦东新区牟平路384弄,无症状感染者64,男,9岁,居住于浦东新区五莲路780弄,无症状感染者65,女, 9岁,居住于浦东新区台儿庄路663弄,均系3月7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6,男,70岁,居住于闵行区虹梅南路1555弄,无症状感染者67,男,15岁,居住于闵行区虹梅南路1008号,无症状感染者68,女,47岁,居住于浦东新区军港公路326弄,无症状感染者69,女,23岁,居住于虹口区广灵二路商业二村,无症状感染者70,女,31岁,居住于长宁区荣华东道60弄,无症状感染者71,女,34岁,居住于静安区塘沽路933号,无症状感染者72,男,56岁,居住于普陀区桃浦路2055弄,无症状感染者73,女,50岁,居住于闵行区浦星公路568弄,无症状感染者74,女,30岁,居住于虹口区天宝路1088号,无症状感染者75, 女,40岁,居住于虹口区曲阳路440号,无症状感染者76,女,48岁,居住于杨浦区国定路277弄,在风险人群筛查中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已追踪到以上无症状感染者在本市的密切接触者54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对无症状感染者曾活动过的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2022年3月9日0—24时,上海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3月9日已通报)
病例1,女,35岁,居住于闵行区上中西路810弄,系3月5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2,女,26岁,居住于静安区塘沽路933号,病例3,女,31岁,居住于虹口区邢家桥南路125号,均系3月8日本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4,女,8岁,就读于浦东新区竹园小学(长岛校区),居住于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778弄。因出现发热症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即被隔离管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确诊病例。
目前,已追踪到以上病例在本市的密切接触者49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对病例曾活动过的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
2022年3月9日0—24时,上海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6例。
无症状感染者1,男,40岁,居住于闵行区上中西路810弄, 无症状感染者2,男,49岁,居住于徐汇区漕溪北路1200号,无症状感染者3,女,38岁,居住于闵行区古美西路86弄,均系3月5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3月9日已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4,男,31岁,居住于浦东新区棋杆村,无症状感染者5,男,30岁,居住于松江区北松公路6700弄,无症状感染者6,男,57岁,居住于松江区新庙三路916弄,无症状感染者7,女,48岁,居住于闵行区普洱路88弄,无症状感染者8,男,29岁,居住于嘉定区海蓝路98弄,均系3月4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3月9日已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9,女,13岁,居住于嘉定区崇文路1855号,无症状感染者10,男,51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3705弄,无症状感染者11,女,42岁,居住于嘉定区玉桂路74弄,无症状感染者12,男,27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3705弄,无症状感染者13,男,27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3705弄,无症状感染者14,男,37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2948号,均系3月4日本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3月9日已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15,女,51岁,居住于静安区宝昌路659弄,在风险人群筛查中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3月9日已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16,男,34岁,居住于闵行区朱梅路266弄,无症状感染者17,女,40岁,居住于黄浦区瞿溪路811弄,无症状感染者18,女,25岁, 居住于奉贤区百团路198弄,无症状感染者19,女, 29岁,居住于徐汇区虹漕路19弄,无症状感染者20,女,27岁,居住于闵行区中春路6785号,无症状感染者21,男,37岁,居住于闵行区虹梅南路1578号,无症状感染者22,女,60岁,居住于松江区沪亭北路618弄,无症状感染者23,女,34岁,居住于松江区涞亭北路99弄,无症状感染者24,男,49岁,居住于松江区沪亭北路618弄,无症状感染者25,女,61岁,居住于松江区长溇村吴家桥,无症状感染者26,女, 85岁,居住于松江区长溇村吴家桥,无症状感染者27,男,53岁,居住于徐汇区华泾路880弄,无症状感染者28,男,80岁,居住于徐汇区华泾路880弄,无症状感染者29,女,79岁,居住于徐汇区华泾路880弄,无症状感染者30,女,50岁,居住于闵行区虹梅南路1578号,无症状感染者31,女,40岁,居住于闵行区上中西路810弄,无症状感染者32,女,39岁,居住于徐汇区钦州北路885弄,无症状感染者33,男,51岁,居住于闵行区五一村白场浪,无症状感染者34,男,35岁, 居住于闵行区罗秀路1385号,无症状感染者35,女,43岁,居住于闵行区罗秀路1385号,无症状感染者36,男,47岁,居住于闵行区普杰路100弄,无症状感染者37,男, 32岁,居住于闵行区行南村周家塘,无症状感染者38,女,26岁,居住于闵行区龙茗路513弄,无症状感染者39, 男,45岁,居住于闵行区纪东村,无症状感染者40,男,36岁, 居住于闵行区梅富路366号,无症状感染者41,男, 41岁,居住于闵行区昌林路430号,无症状感染者42, 男,55岁,居住于闵行区虹梅南路1781弄,无症状感染者43,女,31岁,居住于嘉定区康年路208弄,无症状感染者44,男,14岁, 居住于松江区沪亭北路618弄,无症状感染者45,男,35岁,居住于嘉定区秋竹路655弄,无症状感染者46,男, 35岁,居住于松江区民乐一村,无症状感染者47,女,59岁,居住于宝山区友谊路1869弄,均系3月3日本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8,女, 15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2444号,无症状感染者49,女,44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3705弄,无症状感染者50,男,34岁,居住于嘉定区宝安公路2948号,无症状感染者51,女,30岁,居住于嘉定区玉桂路74弄,无症状感染者52,男,39岁,居住于闵行区七莘路2628弄,无症状感染者53,男, 35岁,居住于嘉定区裕民南路336弄,无症状感染者54,女,52岁,居住于嘉定区双单路1509弄龙湖郦城,无症状感染者55,女,27岁,居住于嘉定区沪宜公路2800弄,均系3月4日本市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6,女,24岁,居住于静安区沪太路1329弄,无症状感染者57,女,52岁,居住于闵行区知新村,均系3月4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8,女,49岁,居住于宝山区菊太路999弄,系3月2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9,男,11岁,居住于浦东新区博兴路462弄,无症状感染者60,女, 44岁,居住于浦东新区柳埠路142弄,无症状感染者61,男,35岁,居住于闵行区保乐路666弄,无症状感染者62, 男,32岁,居住于浦东新区花木路500弄,无症状感染者63, 男,8岁,居住于浦东新区牟平路384弄,无症状感染者64,男,9岁,居住于浦东新区五莲路780弄,无症状感染者65,女, 9岁,居住于浦东新区台儿庄路663弄,均系3月7日本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即被隔离管控,其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6,男,70岁,居住于闵行区虹梅南路1555弄,无症状感染者67,男,15岁,居住于闵行区虹梅南路1008号,无症状感染者68,女,47岁,居住于浦东新区军港公路326弄,无症状感染者69,女,23岁,居住于虹口区广灵二路商业二村,无症状感染者70,女,31岁,居住于长宁区荣华东道60弄,无症状感染者71,女,34岁,居住于静安区塘沽路933号,无症状感染者72,男,56岁,居住于普陀区桃浦路2055弄,无症状感染者73,女,50岁,居住于闵行区浦星公路568弄,无症状感染者74,女,30岁,居住于虹口区天宝路1088号,无症状感染者75, 女,40岁,居住于虹口区曲阳路440号,无症状感染者76,女,48岁,居住于杨浦区国定路277弄,在风险人群筛查中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综合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已追踪到以上无症状感染者在本市的密切接触者54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对无症状感染者曾活动过的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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