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湿地日#【广西北海:找准红树林保护与市域社会治理的检察结合点】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管理局共同挂牌建立“北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联系点”。自2017年以来,北海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与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林业、海洋等部门合作,推动解决了红树林遭破坏、侵占等问题,让红树林保护深入人心。https://t.cn/A65YPbFv
#食品安全##食品抽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饮料和糖果制品5类食品478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水果制品86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茶叶及相关制品168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调味品175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饮料4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样品;糖果制品4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广西南宁桂特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北流市大同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圆肉”(生产日期/批号:2020-1-3、规格:200g(10g×20包)/盒、商标:大同仙果及图案),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2.8×10CFU/g,标准值为≤1000CFU/g。
2.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钟山时代商业广场销售的、标称贺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花”(生产日期/批号:2020-7-5、规格:160克/瓶、商标:浮山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1.33g/kg,标准值为≤0.5g/kg。
3.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昭平县马江镇桂江茗茶厂生产的“桂江茗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7-28、规格:150克/袋、商标:桂江茗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检验结果为0.19mg/kg,标准值为≤0.1mg/kg。
4.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昭平县马江镇桂江茗茶厂生产的“桂江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5-28、规格:100克/袋、商标:桂江茗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检验结果为0.24mg/kg,标准值为≤0.1mg/kg。
5.浦北县北通镇佳汇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海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烧烤粉(非即食)”(生产日期/批号:2020-1-3、规格:20克/瓶、商标:家家圣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检验结果为1.36mg/kg,标准值为≤1.06mg/kg。
6.隆林大众购物商城有限公司步行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市荷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味精(谷氨酸钠80%味精)”(生产日期/批号:2019-11-2、规格:50克/袋、商标:乔蕊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检验结果为74.2%,标准值为≥80%。
7.融水县中汇大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李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味汁”(生产日期/批号:2020-4-26、规格:350克/袋、商标: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1.3×10CFU/g,标准值为≤30000CFU/g。
8.柳城县玉露纯净水厂生产的“相思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4、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3×102CFU/250mL、②2.3×104CFU/250mL、③<1CFU/250mL、④2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9.柳州市聚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嗓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20、规格:18.6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CFU/250mL;②1.4×102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10.柳州市聚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上品优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18、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9×102CFU/250mL、②1.8×102CFU/250mL、③2.9×102CFU/250mL、④2.8×102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11.合山市山海清饮用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海清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28、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7.4×104CFU/250mL、②<1CFU/250mL、③2.4×102CFU/250mL、④7.2×104CFU/250mL、⑤6.8×104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玉林、贺州、贵港、南宁、桂林、柳州、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南宁、贺州、钦州、百色、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抽检主要是依据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来判断食品是否合格,标签问题、含量不足、产品等级标准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标以及含有违禁成分等都可能成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菌落总数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 重金属多功能检测仪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饮料和糖果制品5类食品478批次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水果制品86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茶叶及相关制品168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调味品175批次、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饮料4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样品;糖果制品4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广西南宁桂特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北流市大同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圆肉”(生产日期/批号:2020-1-3、规格:200g(10g×20包)/盒、商标:大同仙果及图案),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2.8×10CFU/g,标准值为≤1000CFU/g。
2.广西贺州市泰兴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钟山时代商业广场销售的、标称贺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花”(生产日期/批号:2020-7-5、规格:160克/瓶、商标:浮山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1.33g/kg,标准值为≤0.5g/kg。
3.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昭平县马江镇桂江茗茶厂生产的“桂江茗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7-28、规格:150克/袋、商标:桂江茗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检验结果为0.19mg/kg,标准值为≤0.1mg/kg。
4.贺州百家福购物有限公司城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昭平县马江镇桂江茗茶厂生产的“桂江绿茶”(生产日期/批号:2020-5-28、规格:100克/袋、商标:桂江茗及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乙酰甲胺磷,检验结果为0.24mg/kg,标准值为≤0.1mg/kg。
5.浦北县北通镇佳汇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海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烧烤粉(非即食)”(生产日期/批号:2020-1-3、规格:20克/瓶、商标:家家圣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检验结果为1.36mg/kg,标准值为≤1.06mg/kg。
6.隆林大众购物商城有限公司步行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市荷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味精(谷氨酸钠80%味精)”(生产日期/批号:2019-11-2、规格:50克/袋、商标:乔蕊及图形),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检验结果为74.2%,标准值为≥80%。
7.融水县中汇大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李大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味汁”(生产日期/批号:2020-4-26、规格:350克/袋、商标:图形商标),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1.3×10CFU/g,标准值为≤30000CFU/g。
8.柳城县玉露纯净水厂生产的“相思泉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4、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3×102CFU/250mL、②2.3×104CFU/250mL、③<1CFU/250mL、④2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9.柳州市聚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嗓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20、规格:18.6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CFU/250mL;②1.4×102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10.柳州市聚湖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上品优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18、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1.9×102CFU/250mL、②1.8×102CFU/250mL、③2.9×102CFU/250mL、④2.8×102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11.合山市山海清饮用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山海清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0-8-28、规格:18.9L/桶、商标:/),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验结果为①7.4×104CFU/250mL、②<1CFU/250mL、③2.4×102CFU/250mL、④7.2×104CFU/250mL、⑤6.8×104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玉林、贺州、贵港、南宁、桂林、柳州、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南宁、贺州、钦州、百色、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食品抽检主要是依据国家强制性的标准来判断食品是否合格,标签问题、含量不足、产品等级标准不合格、限量成分超标以及含有违禁成分等都可能成为判定食品不合格的原因。
菌落总数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 重金属多功能检测仪 食品添加剂检测仪
【广西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将于11月1日启动】近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等内容。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t.cn/RhJ1Pq4,下同)的“通知公告”“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具体事宜。
报名对象: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
高职扩招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幼儿园教师和基层卫生人员等群体的报名工作,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可密切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15日17:30
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具体接受考生报名的时间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情况做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但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上述时间截点。
学籍在区外且在学籍地实际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区的除外),须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须回我区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我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
对于已在学籍所在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名的学生,须由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协调回原籍报考的函件,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2021年2月4日至5日统一开放报名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考生要注意,在此期间,不接收报考艺术统考和体育高考的考生补报名。
报名流程:登录系统—填报信息—网上缴费
报考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特别提醒考生,艺术统考、艺术校考、体育高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报名与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相应类别的考试标志。
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首次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考生填报手机号码并按系统提示设置考生密码,之后将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作为确认。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第一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父母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人员的手机号。
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考生密码并做好保密、保管,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体检信息查询、艺术统考和体育高考准考证打印等)。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
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艺术统考、体育高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需在报名时(即2020年11月15日17:30前)一并进行网上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账户。
此外,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现场确认:交验相应证明材料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要按规定向报名站交验身份证明材料和学历、学力证明材料,并根据自身情况,交验有关加分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
另外,残疾考生如需申请合理便利,须于2021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
采集信息:采集指纹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
所有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后手工更改。
个别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21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将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因此,严禁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如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名对象: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
高职扩招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幼儿园教师和基层卫生人员等群体的报名工作,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可密切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15日17:30
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具体接受考生报名的时间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情况做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但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上述时间截点。
学籍在区外且在学籍地实际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区的除外),须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须回我区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我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
对于已在学籍所在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名的学生,须由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协调回原籍报考的函件,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2021年2月4日至5日统一开放报名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考生要注意,在此期间,不接收报考艺术统考和体育高考的考生补报名。
报名流程:登录系统—填报信息—网上缴费
报考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特别提醒考生,艺术统考、艺术校考、体育高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报名与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相应类别的考试标志。
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首次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考生填报手机号码并按系统提示设置考生密码,之后将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作为确认。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第一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父母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人员的手机号。
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考生密码并做好保密、保管,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体检信息查询、艺术统考和体育高考准考证打印等)。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
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艺术统考、体育高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需在报名时(即2020年11月15日17:30前)一并进行网上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账户。
此外,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现场确认:交验相应证明材料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要按规定向报名站交验身份证明材料和学历、学力证明材料,并根据自身情况,交验有关加分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
另外,残疾考生如需申请合理便利,须于2021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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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后手工更改。
个别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21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将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因此,严禁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如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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