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孕妇在业主群内卖鸡蛋被举报,原来志愿者也在卖鸡蛋,他们认为孕妇的行为是在抢生意,便举报孕妇违反防疫规定,并逼迫孕妇在大半夜写保证书做检讨。
身为孕妇的刘小姐,看到业主群里有人缺鸡蛋,于是就将自己购买的一板(30个)鸡蛋送给邻居。然而邻居坚决要给钱,迫不得已的刘小姐只能按照原价收取了30块钱。
不料,这件事被志愿者知道了,其中一名志愿者举报刘小姐违反防疫规定,称刘小姐私自搞团购。
直到凌晨一点多,防控办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敲响了刘小姐家门,让她签下保证书,并且把团购涉及的鸡蛋上交。
看到这个视频实在是有点让人气愤,这分明是滥用权力,限制刘小姐的处分权。今天我们就聊一聊这个案件,看看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首先,本案中,刘小姐的本意不是销售鸡蛋赚取利益,而是为了帮助邻居,她原本是想把鸡蛋送给邻居,无奈邻居坚决要给钱,她才收了个购买原价。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对自己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刘小姐对这一板鸡蛋享有所有权,她当然可以随意进行处分,任何人无权干涉。
其次,有的人说:“刘小姐没有营业执照,其销售了鸡蛋,属于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属于违法行为”。
大家赞同这种说法吗?我是不赞同,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本案中,刘小姐的行为压根都不属于经营,经营行为是指长期、持续稳定的销售行为,而刘小姐仅存在一次销售行为,且还是邻居非要给的。
其次,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本案中,刘小姐的行为压根都不属于经营,何谈违法经营?所以说,上述说法不成立,刘小姐不构成违法经营。
最后,大家对于志愿者的做法如何看待?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身为孕妇的刘小姐,看到业主群里有人缺鸡蛋,于是就将自己购买的一板(30个)鸡蛋送给邻居。然而邻居坚决要给钱,迫不得已的刘小姐只能按照原价收取了30块钱。
不料,这件事被志愿者知道了,其中一名志愿者举报刘小姐违反防疫规定,称刘小姐私自搞团购。
直到凌晨一点多,防控办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敲响了刘小姐家门,让她签下保证书,并且把团购涉及的鸡蛋上交。
看到这个视频实在是有点让人气愤,这分明是滥用权力,限制刘小姐的处分权。今天我们就聊一聊这个案件,看看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首先,本案中,刘小姐的本意不是销售鸡蛋赚取利益,而是为了帮助邻居,她原本是想把鸡蛋送给邻居,无奈邻居坚决要给钱,她才收了个购买原价。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对自己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刘小姐对这一板鸡蛋享有所有权,她当然可以随意进行处分,任何人无权干涉。
其次,有的人说:“刘小姐没有营业执照,其销售了鸡蛋,属于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属于违法行为”。
大家赞同这种说法吗?我是不赞同,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本案中,刘小姐的行为压根都不属于经营,经营行为是指长期、持续稳定的销售行为,而刘小姐仅存在一次销售行为,且还是邻居非要给的。
其次,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本案中,刘小姐的行为压根都不属于经营,何谈违法经营?所以说,上述说法不成立,刘小姐不构成违法经营。
最后,大家对于志愿者的做法如何看待?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我擦,今天好冷呀,出门两次,换了两次衣服还瑟瑟发抖[哼]#宝宝的少女心##今日贴纸打卡# 现在没点技能,都不敢随便给人当妈。吃喝拉撒我来可以理解,语数外我来也OK,但是琴棋书画还得我来[汗]给刘小姐买钢琴,我和她爸爸从三万看到三千,后来觉得三千都贵[笑cry]就怕半途而废了哈哈哈哈哈,咋办?女儿可能是充话费送的,亲爹妈怎么就这么不看好她呢[笑cry][笑cry][笑cry][笑cry][笑cry]
#长春https://t.cn/A6XL5zNh ,我家柜里头那些普通医用咋办呢?物也得尽其用啊,于是每天都带着普通口罩出门。反正我也不乘坐公共交通。6号就复工了。停滞了这么久,收拾冰箱,里面总有刘小姐的各种存货,别问,一问就是还要呢。一年的豆皮,半年以上的鸡胸肉,也想问那些买冰柜的小伙伴,冷冻食品他也是有保质期的吧,放在最下面的肉你怎么拿出来呢?不想买僵尸肉,却自己制造僵尸肉。自我的行为管理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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