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 【最新!芜湖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3 万套(间),到2025 年,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有效缓解,住房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保障方式有哪些?
根据实施细则,我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实物供应和发放租赁补贴两种方式。
通过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多种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新建、改建等盘活存量的方式,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任务。
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主要包括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和人才安居住房租赁补贴。
保障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供应对象为本市无房居民,主要为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线门槛。(本市无房是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芜湖市名下无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 70 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为主,并配套基本生活设施,已经开工或建成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放宽面积标准。小户型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80%。考虑到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可建设少量建筑面积不超过 90 平方米的户型。同时应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租金如何设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 90%设定。针对不同建设方式、不同项目,分类确定租金标准,由投资主体或运营管理主体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结合项目成本、区域供需、享受优惠政策等因素,评估确定市场租金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享受的政府补助、低息贷款、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收取等优惠,应在租金定价中相应体现。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定向供应给本区域和本单位职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投资主体自行确定具体准入条件、租金标准。在满足本区域和本单位职工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多余房源可面向其他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群体供应。
有哪些支持政策?
首先是土地支持政策。
一要科学规划布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规划编制中科学布局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鼓励在城市建成区、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要加大土地供应。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以下支持政策: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用地使用权出租、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住宅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产业园区内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 7%提高到 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按照职住平衡原则,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原则上比例不低于 5%,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应保尽保。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鼓励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现有闲置的租赁住房、公寓、单位宿舍、人才公寓等居住存量房屋,在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统一运营管理。
资金支持方面。积极争取中央现有经费渠道的补助资金支持,省级配套安排奖补资金。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主体责任。
金融方面,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发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持有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税费方面,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征收率减按 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此外,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阶梯价格标准执行。
同时精简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批事项和环节,开通绿色通道,落实联合验收制度,全面推行"统一受理、并联推进、一口出件"模式。
保障方式有哪些?
根据实施细则,我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实物供应和发放租赁补贴两种方式。
通过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多种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新建、改建等盘活存量的方式,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任务。
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主要包括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和人才安居住房租赁补贴。
保障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供应对象为本市无房居民,主要为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线门槛。(本市无房是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芜湖市名下无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 70 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为主,并配套基本生活设施,已经开工或建成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放宽面积标准。小户型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80%。考虑到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可建设少量建筑面积不超过 90 平方米的户型。同时应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租金如何设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 90%设定。针对不同建设方式、不同项目,分类确定租金标准,由投资主体或运营管理主体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结合项目成本、区域供需、享受优惠政策等因素,评估确定市场租金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享受的政府补助、低息贷款、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收取等优惠,应在租金定价中相应体现。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定向供应给本区域和本单位职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投资主体自行确定具体准入条件、租金标准。在满足本区域和本单位职工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多余房源可面向其他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群体供应。
有哪些支持政策?
首先是土地支持政策。
一要科学规划布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规划编制中科学布局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鼓励在城市建成区、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要加大土地供应。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以下支持政策: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用地使用权出租、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住宅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利用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产业园区内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 7%提高到 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按照职住平衡原则,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原则上比例不低于 5%,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应保尽保。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鼓励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现有闲置的租赁住房、公寓、单位宿舍、人才公寓等居住存量房屋,在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统一运营管理。
资金支持方面。积极争取中央现有经费渠道的补助资金支持,省级配套安排奖补资金。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主体责任。
金融方面,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发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持有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税费方面,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征收率减按 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此外,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阶梯价格标准执行。
同时精简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批事项和环节,开通绿色通道,落实联合验收制度,全面推行"统一受理、并联推进、一口出件"模式。
#聚焦蚌埠# 【十条措施!援企稳岗!】
面对持续的疫情,社会保险费能否缓缴?企业如何解决招工难题?高校毕业生如何顺利找到工作?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我省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从减负担、稳岗位、提技能、扩就业、保基本等方面推出十条措施,为企业纾困,稳定就业。
减负担:特困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安徽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续实施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预计全年可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36亿元以上。
同时,允许特困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企业,可申请缓缴单位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养老保险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二季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以单位名义参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享受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
稳岗位:失业保险返还继续“免报直发”
近年来,安徽省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全力减轻企业用工负担。今年,安徽将加大稳岗支持力度,顶格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5%(参加失业保险30人及以下放宽至20%)的守信企业,可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享受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上年度60%提高至90%。
同时,继续实施“免报直发”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需提交申请,返还资金直接拨付至其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法人账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稳岗返还,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力争符合条件的主体一户不落、资金一分不少。
此外,允许各地在确保稳就业各项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可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特困行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各市自定。同时,要求各地用好“人社服务专员”等服务机制,切实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交通物流企业、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等支持,采取“点对点”帮扶等举措,助力企业复工达产。
提技能:中小微企业开展留工培训可获补助
按照政策,安徽鼓励开展培训稳岗,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开展留工培训。对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市、区),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不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还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技能培训补贴。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线下培训无法开展的实际,安徽支持企业、培训机构利用国家推荐的或经属地人社部门同意的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统筹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培训课时计入总课时,待线下培训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兑付培训补贴。
此外,该政策还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范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年限继续放宽至1年以上。
扩就业: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双向奖补
高校毕业生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46万人,同比增加11万人,总量再创新高。如何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关键还是要坚持市场化就业方向,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吸纳的主渠道作用。
该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双向奖补,即小微企业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1000元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可享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小微企业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人社部门近2年来支持建设的各类创业载体在2022年内对入驻的各类创业主体减免房租。
保基本:失业补助金延期至年底
疫情之下,如何保障失业人员,该政策将加大就业援助实施力度。在延续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政策的同时,允许各地结合地方防疫需要,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将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对象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对非因本人意愿失业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补助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人员,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2000元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https://t.cn/A6XAk7R5
面对持续的疫情,社会保险费能否缓缴?企业如何解决招工难题?高校毕业生如何顺利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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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担:特困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安徽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续实施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预计全年可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36亿元以上。
同时,允许特困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企业,可申请缓缴单位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养老保险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二季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以单位名义参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享受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
稳岗位:失业保险返还继续“免报直发”
近年来,安徽省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全力减轻企业用工负担。今年,安徽将加大稳岗支持力度,顶格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5%(参加失业保险30人及以下放宽至20%)的守信企业,可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享受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上年度60%提高至90%。
同时,继续实施“免报直发”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需提交申请,返还资金直接拨付至其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法人账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稳岗返还,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力争符合条件的主体一户不落、资金一分不少。
此外,允许各地在确保稳就业各项政策落实的基础上,可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特困行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各市自定。同时,要求各地用好“人社服务专员”等服务机制,切实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交通物流企业、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等支持,采取“点对点”帮扶等举措,助力企业复工达产。
提技能:中小微企业开展留工培训可获补助
按照政策,安徽鼓励开展培训稳岗,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开展留工培训。对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市、区),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不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还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技能培训补贴。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线下培训无法开展的实际,安徽支持企业、培训机构利用国家推荐的或经属地人社部门同意的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统筹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培训课时计入总课时,待线下培训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兑付培训补贴。
此外,该政策还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范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年限继续放宽至1年以上。
扩就业: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可双向奖补
高校毕业生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46万人,同比增加11万人,总量再创新高。如何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关键还是要坚持市场化就业方向,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吸纳的主渠道作用。
该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双向奖补,即小微企业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1000元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可享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小微企业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人社部门近2年来支持建设的各类创业载体在2022年内对入驻的各类创业主体减免房租。
保基本:失业补助金延期至年底
疫情之下,如何保障失业人员,该政策将加大就业援助实施力度。在延续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政策的同时,允许各地结合地方防疫需要,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同时,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将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对象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对非因本人意愿失业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补助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人员,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2000元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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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一直减不下肥这件小事」
鉴于这些年我的体重一直有所增加……而我本人多次口头念叨要减下去,甚至办了健身卡,却不减反增
身边的人都说这是:幸福肥[污],因为恋爱嘛,吃饭一起,有人照顾一日三餐,时不时下顿馆子~的确非常惬意,也看到了网上多对情侣的长胖史~但我觉得这都不是主因……
[微风][微风][微风][下雨]主因就是,他们总说我越来越好看,搞得我信心倍增,觉得不减肥咱也美美哒,气质容貌俱佳[泪][泪][泪](长啥样自己心里真没数)
就比如我们大厦的管理员,我们一年见一次,她每次见我都说我越来越漂亮了~夸得我心花怒放,回家多吃一碗饭[doge]
唉~
这瘦不下来,也不能怪我对吧[污]
鉴于这些年我的体重一直有所增加……而我本人多次口头念叨要减下去,甚至办了健身卡,却不减反增
身边的人都说这是:幸福肥[污],因为恋爱嘛,吃饭一起,有人照顾一日三餐,时不时下顿馆子~的确非常惬意,也看到了网上多对情侣的长胖史~但我觉得这都不是主因……
[微风][微风][微风][下雨]主因就是,他们总说我越来越好看,搞得我信心倍增,觉得不减肥咱也美美哒,气质容貌俱佳[泪][泪][泪](长啥样自己心里真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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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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